第五篇 亞伯拉罕的經歷—蒙召(二)蒙召的目的與過程

本篇信息我們要針對亞伯拉罕的蒙召,再有些補充說明。前面信息所題關乎亞伯拉罕的事,還不能把亞伯拉罕所表徵、所表明的屬靈意義盡都陳明。只先就能摸著人感覺的,說了一點;至於那些不容易摸著人感覺的,我們沒有題起。能摸著人感覺的,常常是淺的、小的、輕的;反之,那些不容易摸著人感覺的,往往是深的、大的、重的。在上一篇我們看過亞伯拉罕蒙召的動機和能力,就是神的顯現和應許。我們還要進一步、更深的來看,亞伯拉罕的蒙召如何聯於神永遠的目的。

蒙召的目的
形像與權柄

神呼召人乃是為著祂永遠的目的。神永遠的目的有兩面:一面,神要人有祂的形像彰顯祂;另一面,神要人有祂的權柄,為祂掌權。形像和神的榮耀發生關係,因為形像是為著彰顯神自己,而神顯出來就是榮耀。另一面,權柄的結果就是國度。

我們的經歷證實這事。當我們聽見福音,悔改信主的時候,就得著神的生命。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要一直作工,一直長大,到一個地步,使我們滿有神的形像,而顯出神的榮耀。(林後三18。)那也是神在我們身上完全掌權的時候。

林後三章十八節下半,把形像和榮耀聯在一起,那裏說,『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乃是從主靈變化成的。』羅馬八章二十九至三十節,也把形像和榮耀相聯:『神所豫知的人,祂也豫定他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又叫他們得榮耀。』當我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時,就是我們得榮耀,同時也是神完全得著榮耀的時候。腓立比三章二十一節說,主耶穌基督『要按著祂那甚至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動力,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使之同形於祂榮耀的身體』。希伯來二章十節說,『為著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從以上經節可以看見,聖經總是將榮耀與形像聯在一起。因此,我們可以得著一個結論,就是生命長成形像,形像帶進榮耀;這是聖經裏一條主要的線。

還有另一條線,是關乎神的權柄。請記得,聖經裏的權柄,總是聯於生命。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亞倫發芽的杖。(民十七1~11。)杖代表權柄,而發芽象徵生命;這指明權柄是出於生命。形像如何是出於生命,照樣,權柄也是出於生命。啟示錄二十二章,說到生命水的河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1。)寶座乃是神的權柄所在之處,生命水的河象徵神生命的流通。這指明那裏有神的寶座,那裏就有生命的流出。同樣原則,誰讓神的生命通過得多,誰的身上就有權柄。

另一面,亞倫發芽的杖給我們看見,權柄是出於復活;只有復活的生命纔能帶進權柄。試想我們身上有沒有作王的光景?若是我們活在復活的生命裏,就有權柄能作王掌權。雖然聖經題到作王,是指將來我們在國度裏作王,(啟二十4下,)但我們現今就可以豫嘗國度的權能。今天,我們若讓主復活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有地位,主復活的生命就要帶著我們,先在地上為祂掌權。所以,在神兒女中間,在召會中,誰讓神的生命從他身上通得過,誰活在復活裏,誰就有權柄;惟有這個權柄能產生國度。

神目的的達成

神救恩的中心是使我們得著神的生命。一面,神的生命逐日在我們裏面長大,直到成形進入榮耀;(西一27,加四19,來二10;)另一面,復活的生命要帶進權柄。啟示錄二十章六節說,『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他們…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那一千年就是指國度說的。當初,在神所造的一切造物中,亞當的生命是最高等的,因為他是神按著自己的形像造的。神要亞當像祂,好彰顯神的榮耀;神也要亞當為神掌權,好帶進神的國度。然而,首先的人亞當墮落了,神的目的在他身上無法達到。為此,神來成為肉體,成了第二個人,成功救贖,將祂復活的生命釋放出來,(約十二24,)也把權柄帶進來,(太二八18~20,)藉以恢復神原初造人的目的。為這緣故,主教導我們向父禱告:『願你的國來臨。』(六10。)必須有國度,神的權柄纔能通行在其中,神的榮耀纔能彰顯出來。

神在歷世歷代的工作,就是要在地上得著一個國度,好在其中施行祂的權柄,彰顯祂的榮耀。這是神永遠的目的,是神在已過的永遠裏所計畫,在將來的永遠裏所要得著的。這個榮耀的目的隱藏在聖經深處,然而講述的時候,卻不大容易摸著人的感覺。可以說,聖經從創世記一直到啟示錄,都在說明這事。開始時,創世記給我們看見神的形像和權柄;(一26~28;)到末了,啟示錄給我們看見新耶路撒冷城,也與神的形像和權柄有關。城中有神的榮耀,城的光輝如同極貴的寶石,好像碧玉,明如水晶;(二一11;)這就是有神的形像彰顯神。這城裏有神和羔羊的寶座,祂的奴僕都要事奉祂,並且要與祂一同作王,直到永永遠遠;(二二3,5;)這就是有神的權柄代表神。可以說,創世記向我們揭示神原初所要得著的目的,啟示錄給我們看見神所要得著的目的達到了。

神的應許

然而,在神目的的揭示與達成之間,人墮落了。人的墮落不只是一次墮落,乃是一再的墮落。墮落到一個地步,神的形像被人完全抹煞。到末了,人竟然要建造巴別塔,集體造反推翻神的主權,以至於連神的權柄也沒有了。這時,神只好放棄祂所造的人,而來呼召亞伯拉罕。神呼召亞伯拉罕的目的,隱藏在祂呼召亞伯拉罕時所給他的應許裏。接著,我們要來看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

神頭一次給亞伯拉罕的應許,記載在創世記十二章二節。二節上半說,『我必使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這清楚給我們看見,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第一大項是國,第二大項是福;國和福乃是亞伯拉罕所得著之應許的主要成分。二節中段接著說,『使你的名為大,』這仍然與國有關。二節下半至三節說,『你也要使別人得福。那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很明顯的,這些都與福有關。之後,亞伯拉罕到了迦南的示劍,神又向他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7。)這時,神題起了地和後裔的問題;然而,地和後裔還是聯於國和福。地乃是國的領土,後裔是為著承受所應許的國和福。

在十三章,羅得離開亞伯拉罕以後,耶和華叫亞伯拉罕從他所在之地,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應許他說,『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14~15。)這一次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還是地和後裔。以後神每一次所題起的應許,內容都是地和後裔。(十五1~21。)地和後裔都與國和福有關,所以國和福乃是神應許裏的兩個主要思想。之後,在舊約歷史書裏,我們看見以色列民,作為亞伯拉罕的子孫和後裔,在神所應許賜給亞伯拉罕的迦南地上,成了以色列國。因此,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最重要的兩個項目,就是國和福。

國是關乎權柄的問題,福是關乎形像的問題。對於國與權柄的關聯,我們很容易明白;但是,福和形像如何聯在一起呢?請想想看,聖經中所描繪最大的福是甚麼?是多子多孫,多有田產和房屋麼?不,這是人天然的觀念。關於這福,聖經裏的記載是美妙的。加拉太三章一至三節說,『無知的加拉太人哪,…你們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聽信仰…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五節:『那豐富供應你們那靈,…是本於聽信仰。』這裏又題到聖靈。八節說,『並且聖經既豫先看明,神要本於信稱外邦人為義,就豫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從以上經文,我們可以清楚明白,聖經裏所說的福,乃是指得著聖靈說的。

九節說,『那以信為本的人,便和那信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二節說,『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你們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這福音早已傳給亞伯拉罕。(8。)今天一切像亞伯拉罕那樣相信的人,就與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也就是得著聖靈。聖靈進到我們這些相信的人裏面,頭一步的工作是重生我們,叫我們得著神的生命。之後,神的生命要逐日在我們裏面長大成形,至終我們就能彰顯神的榮耀。這就是神所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因此我們可以說,福乃是與形像有關。

憑恩典所生的後裔

我們在亞伯拉罕身上看見,無論是神所應許的國,或是神所應許的福,都與後裔有絕對的關係。換句話說,亞伯拉罕必須有兒子,纔能得著神應許的國和福。然而關鍵點是,這個兒子是憑蒙召的亞伯拉罕自己所有、所作、所能產生的,還是神自己產生的。從創世記我們清楚得知,這兒子既不能由以利以謝,就是亞伯拉罕所有的來代替,(十五2~4,)也不能憑以實瑪利,就是亞伯拉罕所作和所能的來產生。(十六15,十七18~19,二一10~12。)如果兒子是這樣產生的,那就不是恩典。

在十八章十四節,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到了約定的日期,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裏,撒拉必生一個兒子。』這清楚指明,神來了,纔有以撒;神來了,以撒就出生了。這纔是恩典。以撒的出生,是叫神所應許的國和福得以成全,也就是使神永遠的目的得以成全。所以,這個生以撒的工作,乃是為著達到神永遠的目的,這個工作必須由神來作。

難道坐在寶座上的神,不能用祂的權能叫撒拉生以撒麼?絕對能,但神不這樣作。反之,祂說,『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裏,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每當我讀到這裏,都覺得希奇,因為以撒的出生甚至聯於神的來臨,與神成肉體的原則有關。基於這原則,以撒不僅象徵基督,也象徵神所要得著的眾子,就是在基督裏的眾聖徒。這個產生基督和在基督裏蒙恩者的工作,不是憑人自己所有、所作和所能就能產生的。這個工作必須神來了,纔能產生出來。只有神來了,並且進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纔能完成祂的工作;這就是聖經裏所說的恩典。

全本聖經將恩典揭示得最清楚的,是在約翰一章。十四節說,『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十七節又說,『恩典…是藉著耶穌基督來的。』這位耶穌基督乃是話成肉體的神來作恩典。在成為肉體之前,神為人造了太陽、空氣,甚至豫先替人豫備居住的大地,然而這一切都不是恩典。可以說,在話成肉體之前,神替人所作的一切,不過是神的眷顧,並不是恩典的本身;恩典本身乃是神自己。惟有神藉耶穌基督來作人的生命,作人的能力,神進到人裏面完成祂的計畫,達到祂的目的,這纔是恩典。

在聖經裏,我們找不出一節經文說,神在外面的看顧就是恩典。然而聖經卻一再給我們看見,恩典乃是基督進到我們裏面,是神把祂的生命賜給我們。所以,恩典就是神進到我們裏面,作了我們的一切。凡是關乎神的形像和國度這永遠的目的,都不是你我憑自己能達到,乃是神進到我們裏面,是祂自己經過我們方能達成的。為這緣故,神不要以利以謝和以實瑪利。以利以謝是亞伯拉罕自己所有的,以實瑪利是亞伯拉罕憑自己所能生的,二者神都不要。惟獨以撒,不是亞伯拉罕憑著自己的所有和所能生的,乃是因神來了而產生的,纔是神所要的。這清楚指明,惟獨神自己纔是恩典的本身,神自己纔能完成神的計畫和目的。

如果你我眼睛得著開啟,就會看見我們今天所作的一切工作,必須都是產生以撒的工作,纔能搆得上神的標準。神的工作是要把許多人模成祂兒子的形像,(羅八29,)並且要領許多兒子進榮耀裏去。(來二10。)神若能得著兒子,就能得著國;神若能得著兒子,神的形像就能得著彰顯。神若得不著眾子,就沒有神的國,神所應許的福也就無人承受。那些承受應許之福的人,就是神國裏的百姓,也就是神的眾子。原來是一個以撒,以後是千千萬萬個以撒,成了神所應許的國。今天我們這些人都是以撒,我們的工作是要產生以撒。所以我們要看見,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就是神所傳給我們的福音。亞伯拉罕所聽見的是應許,我們所聽見的是福音。無論是應許或是福音,裏面所包含的就是國和福。國與權柄有關,福與形像有關,都是藉著生命得著的。

事實上,亞伯拉罕所得著的和我們所得著的,沒有兩樣。若是有差別,就在於亞伯拉罕所得著的是一個應許,我們所得著的是一個事實,二者可以看作是一個福音。對亞伯拉罕而言,這福音還沒有應驗,所以是應許。對我們來說,這福音已經應驗,不再是應許,乃是一個事實。亞伯拉罕所得著的那應許,需要生出以撒,纔能完全實現。我們所得著的福音,也需要生出以撒;不光是在別人身上需要生出以撒,即使在我們自己裏面,也需要生出以撒。乃是神來了,我們纔能生出以撒。只有當神的兒子在我們裏面長大成形,我們纔能產生以撒,結果產生國,承受神所應許的福。

憑恩典達到神的目的

根據聖經的記載,亞伯拉罕的子孫至終成了以色列國。他們在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地上,建造聖殿。王上八章記載,當聖殿建造完成,祭司將約櫃抬進至聖所之後,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耶和華的殿,(1~11,)神因此得以顯在以色列人中間。到了這時候,神的榮耀彰顯在地上,神的權柄也通行在以色列人中間;可以說,神永遠的目的達成了。然而,這不過是個小影。神永遠目的最終完滿的完成,乃是在新天新地。在那之前,也就是在現今的世代,神要對付你我,像當初對付蒙召的亞伯拉罕一樣。當初神對付亞伯拉罕是給他應許,今天神對付我們是給我們福音。無論在亞伯拉罕身上,或是在我們身上,都必須是神來了,必須是神的恩典,纔能達到神的目的。今天無論是傳福音或建立召會,都不是憑著我們自己所有的,或靠著我們所能的作成;這一切都必須是恩典的神自己來作。

神永遠的目的,在受造的人身上並沒有達到,乃是在蒙召的人身上達到。這目的是如何達到的呢?乃是當蒙召的人把他自己所有、所作、和所能的都擺在一邊,讓神自己來作,讓神從他身上經過,讓神自己生出以撒,生出兒子,神的目的就達到了。子基督一生出來,國就有了,福也來了,權柄和形像就都有了。所以,這個工作乃是神自己作成的。

在創世記十五章以前,神還沒有讓亞伯拉罕學認識恩典的功課,亞伯拉罕不過學了一點信心的功課。他還不能學這個有分於神永遠旨意的功課。要知道,亞伯拉罕喫得飽,穿得暖,和神永遠的旨意並沒有直接的關係。連他搭一個帳棚,築一座壇,也沒有和神的旨意發生直接的關係。這一切只與亞伯拉罕在地上的生活發生關係;與神永遠的目的,就是亞伯拉罕所得著的應許,並沒有直接的關係。因著亞伯拉罕是一個在地上為神活著的人,所以他築壇獻祭;因著亞伯拉罕的生活是反巴別城的見證,所以他住帳棚;然而,這些並不直接涉及神永遠的計畫。

從十五章開始,不再題到亞伯拉罕個人生活的問題,反而開始題到與神永遠旨意發生關係的事,就是在亞伯拉罕身上如何達到神的目的。這些都與亞伯拉罕如何成就神應許的目的有關。我們知道,以撒的出生乃是達到神目的的中心問題。然而,以撒的出生,必須是神來了纔能產生。憑著亞伯拉罕自己所有、所作和所能的,不能產生以撒,乃必須是神的恩典臨到亞伯拉罕,纔能產生。所以在十五章之後,亞伯拉罕所學的功課,就是認識恩典。

恩典與神永遠的計畫有關

關於恩典,首先我們必須清楚,恩典與我們為著生存的生活,並不發生直接的關係。事實上,聖經裏所有題到恩典的地方,都不是為著我們的生活;反之,恩典與達成神永遠的目的有關。比方,你有好房子住,這是不是恩典?嚴格的說,這不過是神的眷顧。恩典乃是神自己進到我們裏面,作了我們的一切。連罪得赦免,也不過是恩典的『皮毛』,還不是恩典的『本身』。至於病得醫治、環境順遂,都算不得是恩典。凡是算得上恩典的,都與神永遠的計畫有關。

倘若一個人喫的是山珍海味,住的是洋房美屋,就說他蒙了神的恩典,那麼,保羅應該是最缺少恩典的人,因為他多次不得食,又飢又渴,赤身露體。(林後十一27。)然而,保羅比任何人都蒙神恩典。在林前十五章十節,他說,『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意思是,在為神產生眾子這件事上,保羅比眾使徒格外勞苦。接著他說,『但這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這與加拉太二章二十節所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彼此互相呼應。以天然的眼光和福利平安的觀念來看,保羅真是一貧如洗,並且經常受苦受難。然而在召會歷史中,保羅是最蒙恩的人。

在神眼中,我們信徒都是亞伯拉罕。當日神所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今天已經當作福音給了我們。問題是我們要如何完成神應許的目的,就是神永遠的旨意?在亞伯拉罕身上,神如何不需要他所有、所作和所能的;照樣,在我們身上也是如此。在亞伯拉罕身上,如何需要神來了,以撒纔能出生;同樣,在我們身上也需要神來了纔能產生子,並且需要祂來了子纔能長大。惟有如此,神的國纔能來到,神的形像纔能得著彰顯,神應許的目的和永遠的旨意纔得以完成。

一切都在於恩典。神來了,以撒就出生了。但願我們在成功神旨意的事上,不憑自己所有的,不靠自己所作的,也不信自己所能的,學習在凡事上讓祂作我們的一切。但願那位已經在我們裏面的神,穿著我們,經過我們,來完成祂呼召我們的目的,使我們一面彰顯神的形像,一面帶進神的權柄。這就是在亞伯拉罕的蒙召上所給我們看見的。

蒙召的過程

接著我們要來看亞伯拉罕蒙召的過程。神呼召亞伯拉罕有兩步:頭一步是在吾珥,第二步是在哈蘭。

離開吾珥到哈蘭

亞伯拉罕蒙召的頭一步,就是離開迦勒底的吾珥到哈蘭。照聖經的記載來看,亞伯拉罕的舉動很軟弱。當亞伯拉罕和他父親、妻子、姪兒、以及他父的全家,都住在吾珥的時候,有一天榮耀的神向他顯現,給他一個命令,呼召他離開本地和親族。(徒七2~3。)一個是離開地方,一個是離開親人。這裏的本地是指巴別,就是吾珥;親族包括他父的全家。然而,當亞伯拉罕出吾珥時,聖經不是說亞伯拉罕出吾珥,乃是說他拉帶著亞伯拉罕出吾珥。(創十一31。)這證明亞伯拉罕沒有能力和勇氣出去,乃是他父親帶他出來的。為甚麼是他父親帶出來的呢?或許是他在等待他父親。有時,雖然我們蒙了呼召,但我們所親愛的人,或者是我們的家人,是我們沒法捨棄的;我們常要等到他們同意了纔答應呼召。亞伯拉罕的情形可能也是如此。

亞伯拉罕蒙召過程的兩步,每一步都有一個死。死一個,他走一步;再死一個,他再走一步。創世記十一章二十八節說,『哈蘭死在他的出生地迦勒底的吾珥,在他父親他拉之先。』三十節說,亞伯拉罕的妻子不能生育。這環境自然就叫他拉愛這個兒子亞伯拉罕,和孫子羅得。在這情形之下,他拉帶著兒子亞伯拉罕,孫子羅得,和兒媳撒萊,一起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然而,纔走到半路就在哈蘭停下來了。(31。)『他拉』這名的意思是遲誤;亞伯拉罕所以走得慢,就是受了他拉的遲誤。『哈蘭』這地名意即枯燥;他們一停在這裏就枯燥了,沒有神的同在。

甚麼時候你體貼親人,只有兩個結果,一個是『他拉』,一個是『哈蘭』。甚麼時候你違背神的呼召,把神的呼召擱在一邊而顧到親人,你所得的結果就是遲誤和枯燥。所以,亞伯拉罕只離開親族,並沒有離開父家;只離開吾珥,並沒有走到迦南。這兩方面他都只作一半;然而神不讓亞伯拉罕停在哈蘭,所以過不久,他父親死了,(32,)他纔開始第二步。

離開哈蘭到迦南

亞伯拉罕兩步的離開,每一步都開始於一個死。因為主呼召了再呼召,他就是不肯。亞伯拉罕撇不下父親的結果,神就叫遲誤他的父親死去。父親死後,神又對他說話,清楚點出:『你要離開本地、親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十二1。)亞伯拉罕不肯清清楚楚的跟隨主,總是拖泥帶水。這一次神指明要他離開父家,然而他從哈蘭出來,又帶著他的姪兒羅得。羅得是父家的人,帶著親人一同蒙恩是對的,但神說要離開本地、親族和父家,他就得離開羅得。日後亞伯拉罕所遇到的難處,許多是羅得給的。同樣,我們今天在跟隨主的路上所遇到的難處,也都是因著頭一天所沒有對付清楚的那些人、事、物。

無論如何,亞伯拉罕總算到了迦南。(4~6。)神兩次呼召,有兩次的死幫助;一次是哥哥哈蘭的死,一次是父親他拉的死。兩次的呼召加上兩次環境的管治,纔把亞伯拉罕帶到迦南。到了這裏,他蒙召的過程就完備了,他道道地地是個十足蒙召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