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主是生命的糧(二)

約翰六章的背景

在約翰福音的八個例證裏,六章的例證最特別。我們需要多花工夫來讀,且要邊讀邊默想。我們需要把重要的經節都默想過並化作禱告,好能有透徹的領會。這章描繪一幅圖畫作為背景。首先,那裏有海,象徵撒但所敗壞的世界。飢餓的人群聚集在海邊,想要喫餅得飽。此外,有另一班人從海裏經過時,遇到了風浪,若不是主在船上與他們同在,他們就無法安然渡過。

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看見主成為肉體,從天上來到地上,顯在人中間,為要叫他們得著祂、享受祂。主給他們喫餅得飽,是要藉此給他們看見,只有祂纔能滿足他們。然而,那些喫餅得飽的人,並不領會主所要賜的飽足,並非物質的,乃是屬靈的。他們只注重肉身的飽足,以為他們惟一的需要就是物質的食物。當他們帶著這樣的觀念來尋求主時,主就告訴他們,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遠生命的食物勞力。主似乎是說,物質的食物是必壞的,人若單喫物質的食物,就要和必壞的食物一同朽壞,永遠滅亡。還有一種食物能叫喫的人歸入永遠的生命,就是人子所賜的永遠生命。人應當為這食物勞力。

他們聽見了這話就問主說,『我們當怎樣行,纔算作神的工?』(28。)主回答說,『信入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29。)神並不要我們為祂作甚麼,神只要我們把祂所差來的基督當作食物,接受到裏面。主說祂來是作人屬靈的食物,這就是說,祂來作人生命的糧。

關乎主是生命的糧,全本聖經沒有第二處,像主在約翰六章講得這麼清楚透徹的。關於這事,主重複的說了許多話,並補充了一些說明。主一再重複是因為這事不容易領會。主若是說地上和物質的事,只需輕描淡寫,人就能領會。然而,在這章裏主所說的乃是祂來作人生命的糧,這是人前所未聞的。

在人類歷史中,從未有人說過他是食物。難怪人聽了之後,覺得困惑,一點也不領會。雖然主再三的解說,他們還是聽不明白。他們看主耶穌,不過是一個人。他們知道祂的父母和祂的家庭境況。現在這位他們所認識的,竟然說祂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還能給他們喫進去。他們真是百思不解,所以主一再的向他們解說。

我們在上一篇信息已經看過,關乎主來作生命的糧有七個重點。現在我們要詳細的來看,好幫助弟兄姊妹清楚的領會約翰六章。

主是生命的糧

第一,主是生命的糧。在三十三節主說,祂是神的糧,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人的。這給我們看見,主成為肉體來到人中間,為要作人生命的糧。(35。)這裏特別重在生命,因為主不是說糧,乃是說生命的糧。在主這糧裏藏著生命,生命就在祂這糧裏面。人若喫了這糧,就必得著生命。這正如維他命丸裏含有一種或多種的維他命,當人喫那些丸子時,就把裏面所包含的維他命喫下去了。

在主耶穌這真糧裏的生命,並非受造的生命,乃是神那非受造永遠的生命。(32。)這也就是創世記和啟示錄所說生命樹的生命。這生命就是神自己。全本聖經就是在講這生命。現在這生命以食物的形式彰顯出來,擺在人面前,要給人喫,就像維他命以藥丸的形式擺在人面前,要給人喫一樣。這就是主說祂是生命的糧的含意。

主的肉是可喫的

第二,主的肉是可喫的。主說祂所要賜的糧,就是祂的肉,為世人的生命所賜的。(約六51下。)主這樣進一步說明,聽的人卻更糊塗了,他們不明白這個人怎能把自己的肉給他們喫?主這話含示祂必須經過死。人要喫牛羊的肉,牛羊就必須先經過死。動物如此,植物也是這樣。我們要喫水果,水果就必須從樹上被採下,和樹脫開;這個採下,也就是死。所以任何一種生物要作人的食物,都必須先經過死。主耶穌來作生命的糧,也是這樣。主進一步題起肉的問題,就含示祂必須死。

主的血是可喝的

第三,主的血是可喝的。猶太人不明白主的話,他們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祂的肉給我們喫?』(52。)主再加以解釋說,凡喫祂肉喝祂血的人,就有永遠的生命。(54。)到這裏,主清楚的啟示出祂的死,因為血和肉分開就表徵死。

主說這話乃是以猶太人過逾越節為背景。四節說,『那時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很可能家家戶戶照著舊約的吩咐,都已經豫備了逾越節的羊羔。(出十二21。)主耶穌告訴他們,祂的肉是可喫的,祂的血是可喝的,這話猶太人應該能領會。當他們的祖宗第一次喫逾越節羊羔時,他們先把羊羔的血抹在門框和門楣上,為著贖他們的罪,作他們的遮蓋。(7,22~23。)結果,他們能藏身在抹血的屋子裏,坦然無懼的喫羊羔的肉。這豫表我們的罪藉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已得著赦免和洗淨,我們在主的血底下,就能把主接受到裏面作生命。

主耶穌在這裏所說的似乎和舊約有點不同。舊約是說抹血,主所說的卻是喝血。抹血和喝血乃是同一件事。主所說的喫喝,屬靈的意思就是接受。主這話並不是要我們把祂物質的肉和血喫喝下去,乃是要我們接受祂藉著死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已經在神面前贖了我們的罪。憑信接受這個事實,就是喝主的血。

不僅如此,主的身體在十字架上裂開,把祂的生命釋放出來。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有一個兵用槍扎祂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約十九34。)血是為著贖罪,水是為著分賜生命。水在聖經裏乃是生命的表號;主的肋旁流出水來,表徵主釋放出祂生命的聖靈來,為要叫人接受。憑信接受祂這生命,就是喫祂的肉。主所說喫祂的肉,喝祂的血,意思就是相信並接受主。

喫主的人常住在主裏面

第四,喫主的人常住在主裏面。因著猶太人不能領會這奧妙的事,所以主接著說,『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住在我裏面,我也住在他裏面。』(約六56。)主的話到這裏更進一步了。先前,主說祂的肉和血分開為要給人喫,那是說到祂的死。現在,主說喫祂肉喝祂血的人,就住在祂裏面,祂也住在他裏面。這是說到復活。

主若不復活,祂就不能進到人裏面來。主的說話次序很清楚。祂先說,祂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那是說到成為肉體。接著祂說,祂的肉是可喫的,祂的血是可喝的,這是說到祂的死。現在祂說,喫祂肉喝祂血的人,就住在祂裏面,祂也住在他裏面,這是說到祂的復活。主的話指明祂如何藉著成為肉體,死而復活,而成為生命的糧。這糧不僅擺在人前,並要給人喫到裏面,且要住在人裏面。

喫主的人也因主活著

第五,喫主的人也因主活著。主說,『那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57下。)現在復活的主想要住在接受祂的人裏面,使他們也因祂活著。保羅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他也說,『因為在我,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約翰六章的話相當深,也相當高。我們的領會和對主的經歷,都必須搆得上這話的標準。我們該經歷這位主,祂在十字架上流血,替我們受了死的審判,解決我們在神面前的罪,救我們免去死亡;也該在聖靈裏經歷祂的復活,讓祂活在我們裏面,使我們可以天天因祂活著。到這時候,我們纔實際的經歷祂作我們的生命。然而,我們怎樣能摸著祂,接受祂,並讓祂活在我們裏面,在前面經節裏,主的話對這幾點說得不彀清楚,所以必須再進一步的解說。

賜人生命的乃是靈

第六,賜人生命的乃是靈。主說,『賜人生命的乃是靈,肉是無益的。』(63上。)在這裏主的話轉到靈了。約翰福音非常注重靈。三章說,『從那靈生的,就是靈。』(6。)四章說,『神是靈;敬拜祂的,必須在靈和真實裏敬拜。』(24。)六章說,『賜人生命的乃是靈。』(63上。)主在五十七節說的話,意思不是要把祂肉身的肉作為食物給我們喫,那是無益的。主乃是要聖靈,就是祂的化身,能進到我們裏面;惟有這靈纔能賜生命給我們並讓我們活著。說到這裏,主啟示了喫祂的路。我們能在靈裏摸著主,因為復活的主乃是在靈裏。

主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第七,主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主的話雖然彀清楚了,但人還是覺得抽象,難免要問,『靈是甚麼?靈在那裏?』所以主加以說明,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63下。)主的靈就在主的話裏,祂的話就是生命。到此,主的話相當具體了。甚麼時候我們摸著主的話,我們就摸著主的靈,也就得著主的生命。聖靈雖然抽象,人不容易摸著,但現在藉著聖經的話,祂就具體化了。

我們讀聖經時,不僅要用眼睛看,憑頭腦想,也需要運用靈來接觸神的靈,並讓神的靈通過我們,這樣聖經裏的話就變活了,就發光了。我們就得以在話裏摸著那位經過成為肉體,死而復活,在聖靈裏作生命的主。當我們讀經時,我們越操練靈與聖靈有交通,就越摸著隱藏在聖經裏活的話,我們也就越摸著主自己。這樣,我們所摸著的話,對我們就成為生命的糧。實際上,我們所喫聖經的話和所喝的聖靈,就是主自己。我們若天天這樣喫喝主,祂就天天活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營養。我們也就藉著祂並因著祂,活在神面前。這就是主來作我們生命的糧。我們的經歷證實,當我們天天這樣喫祂、喝祂、享受祂,並在聖經的話裏接受祂作生命的供應,我們就能得著飽足。

得著生命之糧的路
藉著信入祂

以上就是主來作我們生命之糧的七個步驟。得著這糧的惟一方法,就是信入祂。在約翰六章裏,主四次說到信入祂。第一次主說,『信入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29。)第二次祂說,『信入我的,必永遠不渴。』(35下。)第三次祂說,『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看見子而信入祂的人,得著永遠的生命。』(40。)第四次祂說,『信的人有永遠的生命。』(47。)主要我們信入祂。信入祂就是接受祂,正如喫喝就是接受食物一樣。我們信入祂就是喫祂的肉,喝祂的血,而與祂聯結。

藉著靈與話

人無法接觸神,因為神是住在不能靠近的光中。(提前六16。)有一天,祂從天上降下,成為肉體,顯在人前。後來祂被掛在十字架上,肋旁裂開,流出血和水來。祂的血贖了我們在神面前的罪,祂的水表徵祂的生命從祂裏面釋放出來。祂死後第三天復活,在祂的復活裏,祂把祂死而復活所成就的一切,都釋放到那靈裏,好給我們接受。最後祂把祂的靈擺在祂的話裏。現在我們可以非常具體的摸著祂,並享受祂了。

神第一次化身,乃是藉著話成為肉體,成了為人的耶穌。第二次化身乃是藉著耶穌的死與復活,成為那靈。我們不說聖經是神第三次化身,但我們可以說,聖靈是化身在聖經裏。神是在祂兒子裏,祂兒子是在聖靈裏,聖靈又是在聖經裏。我們若要接觸神,摸著神,喫喝神,就需要學習運用我們的靈來接觸聖經。我們無論讀那一卷書,都能碰著靈,摸著生命。這是我們接觸主,碰著主最具體的路。

我們每次來讀聖經時,都需要從環境轉回到我們的靈裏。我們可以先禱告幾句話,求主使我們安靜,用血潔淨我們,除去我們和主之間的間隔,好使我們裏面的靈和聖靈是交通無礙的。然後我們再打開聖經來讀。每當我們這樣來接受聖經時,就會發現聖經裏的話滿了光,滿了靈,也滿了生命。這就是我們信入主的意義,也就是喫喝享受主自己。

神的吸引與恩賜

末了主又說,我們能就近祂,不是憑著我們的聰明或能幹,乃完全是出於神的吸引和恩賜。主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人能到我這裏來。』又說,『若不是蒙父所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裏來。』(約六44,65。)主這兩句話意思是,凡父所吸引來的,都是蒙父所賜的人。神差主耶穌來,為要祂來作人的食糧,可惜亞當的子孫都被魔鬼擄去,無人肯來喫這生命的糧。所以,神就來吸引我們,恩賜我們,使我們能來享受主作食糧。

猶大棄絕主

猶大天天跟隨主耶穌,也聽主講道,但他卻沒有信。主在約翰六章末了所說的話,證明神沒有吸引他,他不是神所揀選的。人不該以為自己曾在基督教學校裏讀過書,還有許多基督徒朋友,就是信主的。若不是神的吸引,一個人就是天天坐在主耶穌旁邊,還是不會信祂。賣主的猶大就是最明顯的例子。他是一個被魔鬼擄去,跟隨魔鬼的人。

人這面也要負相當的責任。猶大不信是因他看那三十塊銀幣比主耶穌更寶貴。換句話說,他看重必壞的食物過於永活的主。今天許多人就像猶大。許多人只要錢,只要喫飯,卻不要主。何等可憐!

今天不僅有『外邦的猶大』,也有『基督徒的猶大』,他們雖是得救的,卻沒有正確的享受主。反之,他們貪愛錢財,追求宴樂,走了賣主的猶大所走的道路。在原則上,猶大走的道路和舊約的以掃一樣。以掃為了一碗紅豆湯,賣了他長子的名分。許多人因著貪戀物質的享受、屬世的錢財、和肉體的滿足,就輕看主耶穌作生命。他們既不渴慕主,也不追求祂,這就等於以掃賣了他長子的名分,也等於猶大賣了主耶穌。這樣的人,他們的人生不得飽足,將來的結局也是悲慘的。

不僅猶大走了這條棄絕主的路,主的門徒中,也『有許多退去的』。(66。)他們因著不明白主的話,就厭煩、跌倒並退去了。主耶穌問其餘的門徒說,『你們也想離去麼?』(67。)彼得回答祂說,『主阿,你有永遠生命的話,我們還歸從誰?』(68。)彼得的意思是,『主阿,我們要你的話,我們要你自己;我們不要物質的東西,我們只要你作我們生命的糧。』

所有像彼得這樣得著啟示、認識主,而來接受主、親近主、享受主的人,都是蒙父神吸引和父所賜給子的人。我們需要因猶大的例子而受警惕和鑑戒,也需要因彼得的例子而受激勵和鼓舞,輕看物質的享受,而天天來就近主,為要喫祂、喝祂並享受祂。這就是把主這生命的糧接受到裏面的路。願主恩待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