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十二章十二至二十六節。
人在地上要達到神的心意,有生命的問題,就是要像神;也有工作的問題,就是要為神掌權。上一篇信息說過生命的問題。我們要像神,就需要在神聖的生命裏長大;為此,我們需要經歷十字架的死,將我們己的生命治死,使神的生命得以在我們裏面長大。這是一個定律。在本篇信息我們要來看工作的這一面,也就是我們的事奉。
從舊約的創世記到出埃及記末了,我們看見神呼召亞伯拉罕,並拯救他的後裔以色列人出埃及,乃是要使他們作祭司的國度,專一的事奉神。(出八1,十九6。)但在出埃及記中,以色列人被神拯救出來之後,仍沒有明確並正式的事奉。直到利未記開始,纔給我們看見蒙救贖的人該如何與神交通,事奉神。接著,民數記記載以色列人的行程與爭戰。但不論是敬拜神、事奉神、跟隨神、或為神爭戰,都必須先經過利未記一章燔祭的奉獻。利未記裏其他的祭都是為解決人在神面前的問題,惟獨燔祭是完全獻給神,使神滿足的祭物。
人要事奉神,絕不能憑自己的力量,想要為神作甚麼。他必須把自己和自己的一切都擺在一邊,像被殺的祭牲擺在祭壇上,讓神的火來燒,這樣纔能事奉神。
在約翰十二章,當主耶穌進耶路撒冷城時,受到大批群眾的歡迎,那可說是主在地上最光榮的一天。許多人因著主所行的神蹟要來看祂,甚至法利賽人也嫉妒祂。(12~13,17~21。)但在這時,主卻告訴祂的門徒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23~24。)然後,又說,『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那裏,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裏。』(26。)主在這裏說到麥子落在地裏死了,乃是指祂要上十字架受死。然而,主在這裏所說的死,完全不是為著罪的問題,乃是為著釋放祂裏面神聖的生命。主的死雖然有贖罪的一面,但主要的乃是要把祂神聖的生命從祂人性的體殼中釋放出來。祂本是完全聖別無罪的,卻仍然需要經過死,纔能把祂裏面神聖的生命釋放出來。照樣,我們要事奉神,把生命供應給人,也需要經過死。若不經過死,我們裏面神聖的生命就不能釋放出來。主說若有人服事祂,就當跟從祂。主在地上服事的終結乃是上十字架,也就是走到死地,所以服事祂的人也需要走十字架的路,走到死地。
在舊約我們看見,凡要進會幕事奉神的,都必須經過燔祭壇。無論人有罪或沒有罪,都必須經過燔祭壇的死。沒有一個憑自己天然的人能來事奉神。在召會中最攔阻、最破壞主工作的,就是人的肉體。人的肉體若是還存在,神的聖靈就只好退去,不會與其相爭。(創六3。)所以,我們如果要事奉神,就必須經過祭壇。祭壇就是祭牲被宰殺、剝皮、切塊並洗淨的地方。經過這四個步驟之後,就有火把祭物焚燒成灰,產生馨香之氣升到神面前,讓神得著滿足。我們惟有如此經過燔祭壇的燒,纔能有讓神滿足的事奉。
講於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