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亞伯拉罕的經歷—認識恩典(二)恩典的絕對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恩典的絕對。

恩典全數是神自己

我們要認識恩典,首先必須認識在完成神旨意的事上,不需要人自己所有的。從創世記十五章開始,神帶領亞伯拉罕學一個更深的功課,經過一個更深的經歷,就是要成全神在他身上的目的,並不需要用他所有的,也不必憑他所作的,更不靠他所能的,乃完全是由神自己完成的;這就是恩典。

信心生活是說到一個蒙召為神活著的人,他的生活,諸如住房、喫飯、穿衣、以及孩子受教育等事,都不是靠他自己手腕得來的。否則,他就不像一個蒙召的人,因為他還沒有學習信心的功課。一個學過信心生活的人,知道在一切需要上,神看顧他,負他一切的責任。或許有人蒙神呼召,去向人傳福音,或是幫助聖徒。然而,神要他認識,在這蒙召的目的上,不需要用他所有的,也不需要憑他所作的,更不需要靠他所能的,乃需要神臨到他,充滿在他裏面,纔能完成神呼召他的目的。為著完成這目的,神就臨到他,並且充滿他,藉著他成全神的旨意和目的;這就是恩典。環境中的一切事,可說是神的手作的。神只要稍微動一動祂的小手指,我們就會有豐裕的生活和順利的環境;然而,這不過是神的手在環境中作了一點事,算不得恩典。可惜我們這些蒙神眷顧的人,以為這是神所給莫大、奇妙的恩典。主耶穌在馬太六章說,『不要憂慮,說,我們要喫甚麼?喝甚麼?披戴甚麼?因為這一切都是外邦人所急切尋求的,你們的天父原知道你們需要這一切。』(31~32。)所以,神在我們物質需求上的供給,都算不得恩典。

到底甚麼纔算作恩典?我們知道,神在地上要完成祂永遠的計畫,通行祂的旨意,必須在地上得著人。因此,若有人蒙召去傳福音,拯救罪人,乃是一件大事,正如亞伯拉罕生兒子一樣重要。神應許亞伯拉罕,地上萬族必因他和他的後裔得福。(創十二2~3,十八18,二二18。)亞伯拉罕生兒子,豫表聖徒出去傳揚福音,拯救罪人;因為亞伯拉罕生兒子,就是要把基督帶進來,意即要把基督分出去。這與我們傳福音是同樣的原則。在這一個偉大的使命上,神雖然呼召我們與祂同工,卻沒有用我們所有的,憑我們所作的,靠我們所能的,來完成這個使命;神絕對不要這些。神乃是要親自臨到我們,進到我們裏面來完成這事;這就叫作恩典。在林前十五章保羅說,『然而因著神的恩,我成了我今天這個人,並且神的恩臨到我,不是徒然的;反而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但這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10。)保羅不是說,他蒙了神的恩,以致衣食富足。他乃是說,他所以能成為一個服事神的使徒,在地上為成功神的旨意勞苦,為著神的國度奔跑,並且比眾使徒格外勞苦,乃是因為神的恩典與他同在。惟有神的同在纔是真恩典。

現在,相信我們都能分辨甚麼是信心生活,甚麼是認識恩典。然而,就我們的經歷說,恐怕大多數人僅僅有信心生活的經歷,卻沒有學好認識恩典的功課。不錯,我們蒙召的人該認識神會負責我們的生活,神的手會替我們作事。在生活上,不需要我們耍手腕,更不需要像亞伯拉罕一樣,遭遇饑荒,下到埃及,竟叫妻子撒謊。(創十二10~13。)那些使用手腕並撒謊的結果,定規叫我們蒙羞。我們不需耍手腕,只要相信神的手;即使是遇見饑荒,也不必著急,因為神必定負責。這是每一個蒙召事奉神的人,必須學習的第一個功課。

我們所事奉的神不只是真神,並且是活神;祂會負我們的責任並看顧我們。然而,蒙召的人不該在信心生活的功課裏停滯不前。就得救的年日說,許多聖徒早該從信心生活的功課上畢業,進入認識恩典的課程;然而,這二者在他們的觀念裏仍是混淆不清。多年前,當我被主興起時,並沒有人將這樣的亮光告訴我,因此有一段時間,我也把信心生活和認識恩典混為一談,分辨不清。或許有人反駁說,聖經為何教導人『凡事謝恩』?(帖前五18。)其實這節經文按原文直譯是『凡事感謝』,其中不包含『恩典』一辭。這是指神在環境中眷顧我們,我們要為此感謝。

不需要人自己所有的
不要以利以謝

恩典乃是神自己充滿我們,是祂自己作了我們的生命,作了我們的能力。因此認識恩典的頭一步,就是認識在完成神旨意的事上,不需要我們所有的。在創世記十五章,神在異象中對亞伯拉罕說,『我是你的盾牌,是你極大的賞賜。』(1。)然而,亞伯拉罕說,『主耶和華阿,我快要去世了還沒有兒子,你還賜我甚麼呢?那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2。)從亞伯拉罕的回答,我們可以得知他當時的心情。當初,神在哈蘭呼召亞伯拉罕時,就應許他要成為大國,並且要使他的名為大。(十二2。)可是,亞伯拉罕到了迦南,住了好幾年,卻一直沒有生兒子,他自己卻越來越老了,所以他就盤算,要把以利以謝立作兒子。(十五3。)但神對亞伯拉罕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將要生的,纔是你的後嗣。』(4。)神似乎是對亞伯拉罕說,『以利以謝是你所有的,這個不能用。乃是到一個時候,我要使你親自生一個兒子,那一個是我給你的,是我作的,是我成全的;那一個纔算是你的後嗣。以利以謝是你所有的,這一個不能算作你的後嗣。』

因此在十五章神給亞伯拉罕所學的功課,啟示出我們原有的不能代替神的恩典,來成就神的應許。我們所有的智慧、聰明、幹才、學問、地位等,都不能代替神的恩典。在成功神旨意的事上,這些都沒有地位。神的旨意、神的應許、神的目的,要在我們身上達到,不需要我們所有的,完全是神在我們身上作;這就是恩典。恩典就是神的生命,神的能力。換句話說,恩典就是神自己來負人一切的責任,以完成神的旨意。

神呼召亞伯拉罕,要他成為大國,這完全是神自己成全的,也就是神的恩典成全的,一點不需要亞伯拉罕用自己的所有來成全。亞伯拉罕原來有以利以謝,他想要把這一個立作他的後裔,用這一個成就神的應許,達到神的目的。但神對亞伯拉罕的回答,意思是說,『不行,你原有的不行,惟有恩典作的纔可以。以利以謝是你原有的,不是恩典作的,不是出於恩典;他必不成為你的後嗣。』

以利以謝是大馬色人。(2。)從亞伯拉罕的經歷,我們看見他出吾珥,往迦南走時,是拖泥帶水的。當他經過大馬色,把大馬色的『泥水』,就是以利以謝帶來;這就是以利以謝的來歷。等到亞伯拉罕下了埃及,再從埃及出來,又把埃及的『泥水』,就是使女夏甲帶來。換句話說,亞伯拉罕經過大馬色時,帶來一個大馬色人以利以謝;當他經過埃及時,又帶來一個埃及人夏甲。

試問,我們有沒有以利以謝呢?也許我們所受的高等教育就成了我們的以利以謝。我們以為有了這些,就能成功神的旨意、神的目的。然而請記得,我們在世界所得著的,在半路上所揀起來的,在作人的歷史中所帶來的,若不是以利以謝,就是夏甲。許多人蒙召時,要事奉神,都是憑著那些東西。然而有一天,神要給我們看見,神的應許是祂自己來成就,神的目的是祂自己來達到。不錯,神的旨意和目的雖是在我們身上,並要經過我們達到,但神一點不用我們的東西。不管是我們從大馬色帶來的以利以謝,或是從埃及帶來的夏甲,這一切神一概不用;凡我們所有的,神都不用。惟有神叫我們生出的以撒,纔算得數。

人所有的都擺在死地

在創世記十五章,神對亞伯拉罕說到後裔的問題之後,(4,)接著就應許要將地賜給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7。)亞伯拉罕對耶和華說,『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8。)因著亞伯拉罕存疑,神就給他一個憑據。神吩咐亞伯拉罕將一隻三歲的母牛、一隻三歲的母山羊、一隻三歲的公綿羊、一隻斑鳩和一隻雛鴿取來,每樣從中剖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的擺列,只有鳥沒有剖開。(9~10。)神似乎是對亞伯拉罕說,『亞伯拉罕,你要與你所獻的聯合為一。你和你所有的都要擺在死地。你不能用你所有的成就我的旨意。你若向我要憑據,憑據就在這裏,你要被擺在死地。』

在十一至十七節,我們看見在剖開的祭物中間,有兩件事發生。一件是有鷙鳥下來,落在死畜的肉上。(11。)這裏的鳥表徵撒但,(太十三4,19,)指明撒但要來干涉這事,破壞這事。因著撒但來了,就有一個驚人的大黑暗臨到;(創十五12;)這意思是要經過一段黑暗的時期,就是經過一個試煉。(13。)另一件是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17。)火把是為著光照,是神帶來的,為要消除黑暗。爐是為著煉淨,因此冒煙的爐表徵有試煉在其中。當亞伯拉罕肯把他所有的都擺在神面前,獻給神的時候,神就要把那些祭物剖開,擺在死地,然後神要從其中經過。神一經過,神的應許就能成全。

這向我們啟示,人從大馬色得來的,就是人的聰明、頭腦和幹才,在人看是有用的,但在成功神旨意的事上,是毫無用處。許多弟兄姊妹事奉主,都是倚靠自己在世上所得著的。如果要辦事業,作世界的事情,人的長處、學問和幹才,有其用處;然而,若是要成功神的旨意,要事奉神,叫神永遠的目的在我們身上達到,那些沒有多少用處。反而,神要求把那些剖開,擺在死地,讓神從其中經過。

總括的說,創世記十五章啟示,神要在蒙召者身上成全祂自己的目的。人的以利以謝,就是人所有的一切,不能成全神在人身上的目的。凡人所有的都得剖開,擺在死地,並讓神從其中經過。人所有的很容易招來撒但,帶進黑暗。然而,人甚麼時候讓神從其中經過,亮光就來了。神不用以利以謝,就是我們半途帶進來的東西。如果神用以利以謝,就表示不需要神的恩典,不需要神的生命和能力。

我們都要問問自己:『到底我今天事奉神,是讓神作?還是我作?是靠神的生命和能力,還是靠我所有的,靠我從世界得來的?』我們都需要在神的光中,看見我們原有的都不能代替恩典。如果我們看見恩典,就知道不需要我們所有的。凡我們所有的,都要剖開,擺在死地,讓神經過。如果我們肯這樣作,就會有一個憑據和把握,知道並相信神定規成全祂的旨意,神的恩典定規進來替我們作。

神眷臨,以撒生出

創世記十八章記載神應許撒拉生以撒的事例是很特別的。在亞伯拉罕的帳棚裏,神對亞伯拉罕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裏;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10。)請想想看,神何必這樣囉嗦呢?神只要簡單扼要的說,『到明年這時候,撒拉必生一個兒子。』然而神不是這樣說。在神與亞伯拉罕簡短的對話裏,神兩次說,『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裏。』(10,14。)這清楚指明,神來了纔有以撒。神的意思似乎是對亞伯拉罕說,『我來了,就是以撒;我來了,就是恩典。』

我們絕不能將神在生活中物質的供給,譬如找著房子,找到職業,領會作是神來了;那不過是神在環境中的眷顧。然而以撒的出生,不是神在環境中動手作工,乃是祂自己來了。以撒的出生實在是一件奇妙的事。每逢讀到這事例,我就感覺甜美。雖然我們不能說以撒是神成為肉體,但按聖經,以撒豫表拿撒勒人耶穌,是神來成為人,並且就是神自己。

到底撒拉生以撒那一天,耶和華有沒有來呢?創世記二十一章一節上半說,『耶和華按先前的話眷顧撒拉。』這裏的眷顧,也可以繙作『眷臨』,有『臨到』的意思。該節下半接著說,『便照祂所應許的給撒拉成就。』這明顯給我們看見,撒拉生出以撒,乃是耶和華按著祂先前的應許,臨到撒拉的結果。耶和華臨到撒拉,以撒就生出來了。這是聖經一個很特別的說法,為要給我們看見,亞伯拉罕能成功神的旨意,達到神的目的,不是用他所有的,乃是神自己來作;這就是神的恩典。

不需要人自己所作的

我們要來看認識恩典的第二步,就是不需要人自己所作的。這是我們在創世記十六章所看見的。十五章說到,神不需要亞伯拉罕自己所有的,這是以利以謝的故事所描繪的。神要亞伯拉罕有後裔,但亞伯拉罕沒有兒子,就想把以利以謝當作自己的後嗣。簡單的說,亞伯拉罕想藉著以利以謝,完成神的旨意。以利以謝是亞伯拉罕所有的,是他經過大馬色時,在半路上撿來的。換句話說,就是我們在世界中經過時所得著的一切。現在神為著祂的旨意選召了我們,我們就想用自己所有的來完成神的目的。

凡我們自己所有的,都是我們的以利以謝。有人身上的以利以謝,就是他的學問或經驗。在召會中常有些飽嘗世故的弟兄,深諳世事,很有閱歷,以為他們的老以利以謝很有用,覺得有經驗就能把召會治理好。凡是有這樣觀念的人,就是十五章的亞伯拉罕,想要用他在世界拖泥帶水所拖來的,在大馬色半路所撿來的,完成神選召他的目的。有些人傳福音是靠學問、地位或名聲,以為自己的聲望能叫人信主。這些都是變相的以利以謝。請記得,這些不能叫人得救,不能產生屬靈的後裔,不能讓神的旨意通行在地上,不能完成神呼召人的目的;既不能叫神得著彰顯,也不能讓神的權柄達到人身上。

我們必須把我們的以利以謝擺在一邊;無論是我們的學問、地位、幹才、老練、名聲、或是各種各樣從大馬色帶來的東西,統統必須擺在一邊。我們要對神說,『神阿,你榮耀的目的是你自己來完成的。你所有的後裔,只有你自己來了,纔能得著。你來了,以撒就生出來了,因為你所要的後裔就是你自己。』若是我們要傳福音,產生後代,就必須清楚,傳福音的能力是神自己。神要我們傳福音,但是能叫福音傳出去的,乃是神自己,神自己就是恩典。同樣原則,治理召會不能憑在社會裏學來的手腕。在社會裏辦事可以用手腕,但治理召會不能用手腕。所有的手腕都是以利以謝,都是大馬色的東西,不是天上來的,也不是神自己。我們需要學習不用人的手腕來治理召會,召會中所有的治理都該是神自己。

召會治理不好,缺少主的同在,沒有復興的光景,不是因為我們沒有手腕,乃是因為缺少神。神來了,召會就復興了。神來了,召會就上軌道了。召會所以治理不好,是因為我們倚靠我們的以利以謝。在十八章十節,神告訴亞伯拉罕:『到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裏;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這說出神來了,就是成功目的的那一位來了。目的是神,成功目的的也是神。呼召我們的是神,成功呼召目的的仍然是神。神永遠不需要我們所有、所作和所能的。神只要人作祂經過的通道,不需要人為祂作甚麼。神只需要人讓祂作,凡讓祂經過的人就有福了。可惜今天許多人一直要為神作,卻不讓神經過,不讓神來作,這是最可憐的。神的工作只有神自己能作,此外沒有一個人能作。所以我們要把所有的都擺在腳底下,要對神說,『神阿,這是你的工作,你自己來作罷!雖然你呼召我來作,但我知道你實在不是要我作,你乃是要經過我來作,所以我在這裏讓你作。』

在十五章神告訴亞伯拉罕:『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將要生的,纔是你的後嗣。』(4。)『這人』是指以利以謝,表明蒙召的人要完成神的旨意,不需要他自己所有的。這一點亞伯拉罕明白了,撒拉也懂了,所以撒拉抓住神所說『你本身將要生的,纔是你的後嗣』這話,向亞伯拉罕題議娶夏甲。(十六2。)撒拉就像許多姊妹,很能講解聖經,實在是把神的話抓牢了。她知道要亞伯拉罕本身所生的纔算,而她自己已經年老,於是把使女夏甲給亞伯拉罕,或者她可以因夏甲得孩子。這話聽來似乎有理,難怪亞伯拉罕聽從了撒拉的話。(2~3。)

在此我們要注意,頭一個受造的人墮落,是因聽了妻子的話。現在這頭一個蒙召的人,犯了一件大錯,也是因為聽了妻子的話。亞伯拉罕因著娶了夏甲,生出以實瑪利,十三年之久沒有神的顯現。(16,十七1。)亞伯拉罕娶夏甲可說是闖了一個大禍,而禍根的開端是他聽從了妻子的題議。幾乎每一次妻子題議,丈夫聽從,結果都是可怕的,因為是女人出頭。人頭一次墮落就是女人出頭;女人出頭的原則就是人出頭。亞伯拉罕娶夏甲,一點不差就是人出頭。神根本沒有出來,完全是人出頭。難怪到了十八章,這位立法的神就清楚的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裏。』(10。)這是告訴亞伯拉罕不能再憑著自己。在此,我們就懂得,為甚麼神兩次說,『我必回到你這裏。』(10,14。)神的意思是告訴亞伯拉罕,他生以實瑪利時,不是神來,那是亞伯拉罕自己作的;不是神作頭,乃是人出頭。

無論是受造的人,或是蒙召的人,墮落的原則都是人出頭。甚麼時候我們越過了神,我們就會有一個厲害的墮落。撒拉一出頭,亞伯拉罕就娶了夏甲,憑著自己的能力生下以實瑪利。以實瑪利的原則,就是人憑自己的力量作事,來完成神的旨意;意即人用自己的力量作事,為要達到神的目的。今天有些人傳福音就像是娶夏甲,結果產生了以實瑪利的果子。同樣,有人在召會的治理、事奉上,也是娶夏甲生下以實瑪利。我們要永遠記得,神的旨意和目的的成就,並不需要我們作甚麼。我們所作的不是恩典,不過是肉體的能力,結果產生肉體的果子。

使徒保羅在加拉太四章告訴我們,夏甲象徵律法,(24,)撒拉象徵恩典。(23,26,參羅六14。)所以,亞伯拉罕娶夏甲,乃是象徵人倚靠律法。結果生了以實瑪利,那就是人倚靠律法作事的結果。人倚靠律法定規要用自己的力量。甚麼時候人要守律法、行律法,定規是人的肉體在努力,人的自己在掙扎。這就是羅馬七章所說的,肉體和律法是不能分開的。亞伯拉罕娶夏甲,就是肉體和律法結了婚。他以為這樣能成就神的旨意,達到神的目的,結果卻生了以實瑪利。我擔心弟兄們在各處傳揚福音,幫助聖徒,治理召會,有時也是憑著自己的力量,來成就神的目的,結果卻產生了以實瑪利。

亞伯拉罕娶夏甲並不是要去犯罪,他乃是要完成神的旨意。他不是要作一件事來破壞神的旨意,乃是要作一件事來成全神的旨意。請記得,神今天不僅要問我們,是作好事,還是作壞事?是成全神旨意的事,還是破壞神旨意的事?神更要問我們,今天要成全神的旨意,作神的工作,到底是憑著自己作,還是讓神經過我們作?是我們出頭,還是神作頭?今天,神在我們這些蒙召之人身上所注意的,不僅是我們作甚麼,還要問是誰來作?不僅問那件事的性質,還要問那件事的源頭。源頭是出於人,還是出於神?可惜,今天基督教裏許多聖工、善事,都有娶夏甲的原則,都是人在那裏發起,人在那裏出頭,要用自己的力量成全神的旨意,達到神的目的,結果就生出一個個以實瑪利。到了創世記二十一章,就看見以實瑪利成了以撒的對頭。(9~10。)所以人憑自己所作許多所謂的聖工、善事,常常是神旨意的對頭。人以為作這些是為了成全神的旨意,豈知這些正好頂撞神的旨意。

這一次亞伯拉罕因著自己出頭,越過了神,要用自己的方法完成神的應許,結果反而使他厲害的得罪神。我們通常以為他下埃及是犯了大罪。希奇的是雖然他下了埃及,卻沒有失去神的同在。乃是這一次他憑著自己的力量,要完成神的旨意,神竟然十三年之久不和他來往。他憑肉體遵行神的旨意,不只不能討神的喜悅,反而頂撞神,結果十三年之久得不著神的顯現。因為他還有肉體的力量,所以神不能向他顯現。因為他自己還能作,所以神就不能再作甚麼。過了十三年之後,亞伯拉罕對於自己的估價,是已經年紀老邁,撒拉生育的能力也已經斷絕。他們兩人都沒有生育的能力,象徵肉體的能力已經死絕。正如羅馬四章十九節所說,亞伯拉罕『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也已斷絕』。

乃是在這時候,耶和華纔向亞伯拉罕顯現,要他行割禮。(創十七1,10~13。)甚麼是割禮呢?歌羅西二章告訴我們,割禮乃是把肉體割掉,(11,)而肉體就是我們人的能力。亞伯拉罕生以實瑪利,是憑著他肉體的能力。現在他肉體能力衰老,死絕了,神進來作一件事,割去他肉體的能力。這時,神對亞伯拉罕說,『我必賜福給她〔撒拉〕,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創十七16。)但是亞伯拉罕卻對神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18。)在十五章裏,亞伯拉罕看重以利以謝,(2~3,)倚靠他所有的。到了十七章,他還倚靠他所作的,就是憑他肉體能力所生的以實瑪利。但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必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我已賜福給他。』(19~20。)這一次神特別點出,亞伯拉罕從夏甲生的不算,必須從撒拉生的纔可以。在成功神旨意的事上,非從撒拉生的不可。在此,我們清楚看見,成功神旨意,不需要亞伯拉罕所有的,也不需要亞伯拉罕所作的。

不需要人自己所能的

認識恩典的第三步,是要看見不需要自己所能的。十七章說,神要亞伯拉罕和他家裏一切的男丁都行割禮,(10~14,)意思是在成功神的目的和旨意上,不需要人的能力,不需要人自己所能的。我們在十五章看見,亞伯拉罕有一個以利以謝,這是他所有的。到了十六章,他生了一個以實瑪利,這是他所作的。十七章說他有一個肉體的能力,這是他所能的。在成功神呼召的旨意和目的上,人所有、所作、和所能的,這三者神一概不要。

我們的一切就是這三面,所有的、所作的、和所能的。一個人不是拿出自己所有的,就是拿出自己所作的,或者拿出自己所能的。因此,聖經給我們看見,神當初對付亞伯拉罕,就是對付這三件。你有以利以謝麼?祂不要。你有以實瑪利麼?祂不要。你有肉體的能力麼?要割去。在成功神旨意的事上,這些都不需要,只需要從撒拉生的,就是神自己來了,纔能成功神的旨意。神來了,就是恩典。人自己有的,人自己作的,人自己所能的,都不是恩典。神自己來了,祂到我們這裏來,進到我們裏面,經過我們,從我們裏面生出以撒。神自己來成功祂的旨意,這纔是恩典。

恩典不是外面的環境,外面的事物,或外面生活的能力,恩典完全是神自己。(約一17。)認識恩典,就是認識這位進到我們裏面的神。亞伯拉罕在經歷蒙召、過信心生活之後,接著所學的功課,就是認識恩典。我們今天事奉主,作主的工作,要一直學習把一切從世界中得來的東西擺在一邊,把那些憑自己所作的趕走,而自己的能力也要受對付、被割去。要學習倚靠那一位對亞伯拉罕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裏;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的。(創十八10。)感謝讚美神,祂已經在我們裏面,祂已經來了。祂來了,纔是以撒。祂來了,纔是神所要的後裔。祂來了,纔能完成神的旨意。祂來了,神在地上纔有出路。這就是恩典。

要除去人自己所作的

認識恩典的第四步,就是要除去人自己所作的。這一點很深。亞伯拉罕經過了前面三步,知道自己所有的、所作的、和所能的算不得甚麼。現在有一個最大的難處,就是要把自己所作的趕走。許多人在面對這問題時,心裏都會想:『我這工作不是已經作了很久麼?我豈不是設立了召會?我不是作主的工麼?我傳福音豈不是很有果效麼?』然而,恐怕那些不過是以實瑪利。要知道,成全神的計畫,不需要我們所有的、所作的、以及所能的。至於從前所作的怎麼辦?可以繼續留著麼?要以撒就不能容讓以實瑪利留著,就得把他趕走。創世記二十一章說到以撒剛斷奶時,就受到以實瑪利的戲笑。(8~9。)這意思是說,憑自己所作的,輕看憑恩典所作的。你若認識恩典,總得把以實瑪利趕出去。(10。)不只不需要他,還要把他除掉,這就是趕走以實瑪利。所以第四步,就是要除去自己所作的。

在好些人身上一直帶著以實瑪利,一直帶著自己所作的。神不只說不要人自己所作的,並且已經作出來的,還得除去,還要趕走。所有人工作的成績,工作的果效,都是恩典的對頭。以撒所以不能長得太大,就因為有以實瑪利。神的恩典所以不能彰顯得豐滿,就因為人捨不得趕走他的以實瑪利。

你們的以實瑪利在那裏?雖然人能不靠肉體作,已是認識恩典的證明;但是能把憑肉體所作的趕走,更是認識恩典的證明。有人學了前三步,卻沒有第四步,不肯對付那些以實瑪利。所以直到今天,在那些人身上還有一個很大的難處,使恩典在他們身上不能有彀多的彰顯。他們身上的以撒一直不能斷奶,一直受以實瑪利的氣;這就是恩典一直受肉體結果的難為,因為人一直保留肉體的結果。

等到亞伯拉罕把以實瑪利趕走以後,亞伯拉罕就相當認識恩典了。他把以實瑪利趕走時,並不快樂。十一節說,『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甚是愁煩。』許多弟兄姊妹也是這樣,當他除掉肉體的果子時,並不是快快樂樂的,而是憂憂愁愁的。然而,如果要神的恩典在我們身上長大成形,這肉體的果子非對付不可。人把以實瑪利趕走了,就不容易再有以實瑪利;把自己的工作完全摔碎,就不大容易再憑肉體了。

這就是亞伯拉罕所學四步功課的經歷;他不只在生活上認識神的手,能憑信心活在神面前,並且他在成全神旨意的事上,認識神的恩典,就是認識神的自己。他學習把自己所有的擺在一邊,把自己所作的趕走;他是一個完全讓神進來的人。願主恩待我們,帶我們認識,在成全神旨意的事上,恩典是絕對的:不用我們所有的,不憑我們所作的,也不靠我們所能的,並且除去我們所作的。只要神來了,以撒就出來了。神來了,應許就成全了,神榮耀的目的就完成了,因為祂自己就是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