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蒙神選召者對三一神的經歷。神的選召就是一個族類的轉換,而這個族類的轉換,是開始於亞伯拉罕,經過以撒,而完成於雅各。所以,我們必須把這三個人合起來看,纔能完整的知道蒙神選召者的故事。因這緣故,創世記末了一段說到神的選召,就把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三個人(雅各包括約瑟),列為一組。這三個人的故事,實在就是一個神選民的經歷。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這三個人所經歷的,就是一個神選民完整的經歷。亞伯拉罕是這經歷開始的一段,以撒是這經歷當中的一段,雅各是這經歷最終的一段。他們三個人的經歷,就含義說,並非三個獨立的人所有的三個經歷,乃是一個完整之人所有經歷的三方面。
千萬不要把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看作三個人,更不要把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看作四個人。我們要看神的選召,必須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乃是一個人。實在說,約瑟是屬於雅各,而雅各、以撒和亞伯拉罕這三者又是一個人。因此,我們可以總稱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這三個人所經歷的,為蒙神選召者的三段經歷。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這三個人的故事,就是一個人的故事,是一個人的三段落。一個蒙神選召之人頭一段的經歷,就是亞伯拉罕的經歷,第二段經歷就是以撒的經歷,第三段經歷就是雅各的經歷。
也許有人說,亞伯拉罕就是亞伯拉罕,以撒就是以撒,雅各就是雅各,怎麼能把他們三人算作一個人?然而,根據聖經的記載,確實常說到神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出三16,徒三13,七32;)神也是這樣自稱。(出三6,15,四5,太二二32,可十二26。)神是一位,但很奇妙,這位神作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這一位神不只是他們三個人的神,也是千萬人的神,為何神的名不稱作別人的神,只稱作這三個人的神?聖經從沒有說,神是約瑟的神,或者,神是摩西的神。不錯,神是千萬人的神;但神卻以人的名字來命名祂自己,就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雖是三個人,但神看他們是一個人;神是三而一的,這個人也是三而一的。
三而一的神把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當作三而一的人,來作他們的神。這位三而一的神如何不是三位,乃是三而一的一位;照樣,神在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身上作神,以及神使他們而有的經歷,也如何不是三個人的三個經歷,乃是一個三而一之人合起來的一個完整經歷。所以,他們這經歷的三方面,正好各自合乎三而一之神的三個身位。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三人其中任何一個人的經歷,都不能單獨成為一個完整的經歷。他們各自的經歷必須合起來,纔能成為一個完整的經歷。若單就亞伯拉罕說,只看見他的經歷有相當好的開始,卻看不見他有最終、最成熟的結果。他只有蒙召者的開始,沒有蒙召者的完成。他屬靈達到最高峰時,是在摩利亞山上獻以撒,以及為以撒娶妻;然而,在這以後,聖經還記載他續娶生子,(創二五1~2,)證明他的經歷並沒有最終成熟的結果。所以,蒙召者的經歷在亞伯拉罕身上並沒有結束。
以撒的經歷顯然不是完整的,只不過是中間的一段,必須以亞伯拉罕經歷的開頭為始,並且以雅各經歷的末了為終。
至於雅各的經歷,雖然有最好、最高、最成熟的終結,卻好像沒有信心生活的開始,和承受恩典的經過。從肉身一面說,有他生下來的故事;但屬靈那一面,好像是突如其來,沒有起頭的。請記得,雅各屬靈的起頭就是亞伯拉罕,他必須以亞伯拉罕信心生活的開始為起始,以以撒承受恩典的經過為經過。
關於約瑟的記載,是和雅各的記載調在一起,結束在一起;所以,約瑟的經歷是調在雅各的經歷裏,我們應當把約瑟的經歷看作雅各的一部分。按經歷說,約瑟是附屬於雅各,而包括在雅各裏面。
在蒙神選召之人屬靈的經歷裏,起頭的經歷是亞伯拉罕的經歷,之後是以撒的經歷。以撒的經歷很奇妙,好像沒有起頭,也沒有結果。然而,他起頭的經歷就是亞伯拉罕的經歷,他的結果就是雅各的經歷;因為他們三個人就是一個人。在屬靈上,雅各的經歷好像也沒有起頭,但卻有一個大的結尾。事實上,雅各起頭的經歷,就是亞伯拉罕的經歷,中間的經過,就是以撒的經歷。所以,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三個人就是一個人。
我們要看見,神的選召在創世記裏有一個完整的模型,這個模型是在一個完整的人身上。這完整的人有三段經歷,一段是亞伯拉罕的經歷,一段是以撒的經歷,還有一段是雅各的經歷。這三個人合起來代表一個人,他們三個人的經歷,就是一個蒙神選召者該有的經歷。每一個蒙神選召的人,都有頭一段亞伯拉罕的經歷、第二段以撒的經歷、以及第三段雅各的經歷。
每一個蒙恩之人頭一段的經歷,都像亞伯拉罕一樣,不僅蒙神揀選,也蒙神呼召。我們有信心,過信心的生活,也學習受神的剝奪,並活在神面前,這是亞伯拉罕的生活;雖不深,卻是蒙召者起碼的生活。慢慢的,我們看見,我們這些蒙召之人是在基督裏,並且承受了神一切的豐盛,這是以撒的經歷所陳明的。之後,我們又看見我們這人還有天然的生命,是詭詐、敗壞的,所以神來對付並破碎,這就是雅各的經歷。試想,過信心的生活經歷深呢,還是被對付的經歷深?是過信心生活的經歷高呢,還是天然生命受破碎的經歷高?如此,我們就知道,亞伯拉罕信心的經歷,不是高的經歷;雅各天然生命受破碎,纔是高的經歷。所以,這三個人乃是說出一個神選民完整的生活。
那麼約瑟是擺在那裏?很希奇,創世記記載列祖的故事,首先記載亞當,接著記載亞伯、以諾、挪亞,然後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到了約瑟,卻不是接在雅各後面。雅各的故事一直記載到創世記五十章,而在關於雅各的記載中,就包括約瑟。約瑟乃是包括在雅各裏面,約瑟就是雅各的一部分,而那部分乃是掌權的部分。當時全世界最強的國家是埃及,卻是由約瑟所代表的以色列家在那裏掌權。約瑟乃是雅各的一部分,而雅各和亞伯拉罕、以撒三者又合為一個。所以,乃是他們四個人的生活,把一個蒙召者的生活完全描繪出來。
從創世記十一章十節下半,直到創世記末了,陳明一個蒙召者從始至終的生活。他們三個人的經歷,就是一個人的經歷。有了這觀念,我們纔能把神在他們三人身上的選召看得清楚。我們若是好好看過這個三而一蒙神選召之人的經歷,就會看見一件希奇的事:亞伯拉罕身上的經歷描繪父神所作的;以撒身上的經歷描繪子神,就是基督所作的;而雅各身上的經歷描繪靈神,就是聖靈所作的。換句話說,在這三人的經歷裏,亞伯拉罕的那段,是經歷神是父;以撒的那段,是經歷神是子,就是基督;而雅各的那段,乃是經歷神是靈,就是聖靈。
出埃及記說,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三6,15。)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乃重在說到神是父神,神來作父,甚麼都是祂起頭。神是以撒的神,乃重在說到神來作子。亞伯拉罕怎樣是經歷父,以撒也怎樣是經歷子,在子裏面有承受,在基督裏有得著。而神是雅各的神,是重在說到神是靈。雅各所經歷的神是聖靈;神是靈,進到人裏面,為要把神的目的作進人裏面。
關乎神的工作,神的救贖,其發起和開頭,無論是計畫,或是定意,都是神作父所為我們作的。父在聖經裏的意思就是起頭,也就是源頭。等到神要來成全祂所定規、計畫、發起的,那就是神作子為我們成功的。換句話說,那是神在祂兒子裏面,也就是在基督裏所成功的。我們在聖經裏看見,所有神的計畫、神的工作、神的救贖,都是神在祂兒子裏成全的。即使是創造,也是神的兒子完成的;萬有都是藉著基督造的。(約一3,西一16。)發起的是父,完成的是子。不只如此,聖經還給我們看見,神一切創造和救贖的結果,都是給神的兒子承受的。(來一2。)所以,完成的是神的兒子,承受的也是神的兒子。發起的是父,計畫的是父;成功的是子,承受的也是子。然而這樣還不彀,因為神要把祂所計畫、基督所成功的,作到人身上。這個作到人身上的工作,就是神作為靈所作的。神作為聖靈,要把父所計畫、子所完成的,都作到我們身上。
比方說,神好像一個起稿的人,祂要寫一篇文章,把祂裏面的意思表達出來,分發出去。於是神就作父來起稿。父起了稿,寫了東西,就交給人排版。這排版的人就是基督,就是神的兒子。神的兒子把神所起稿的那篇文章,排出一個很完整的版。既排好版,就交給印刷的人。這個印刷的人就是聖靈。聖靈就把這篇排好的版,印到千萬張紙上,叫千萬張紙上都有這篇文章。這樣一來,起稿人的念頭、思想、定規,就完全表達、傳遞出去了。
這些印出來的紙張,就是我們蒙召的人。神是起稿者,神的兒子是排版者,聖靈是印刷者。聖靈所印的,就是神的兒子所排成的版。神的兒子所排的內容,就是神定規的。這樣一來,三而一的神就把祂的心意作出來了,作到宇宙中千千萬萬的人身上。這就是三一神的工作。
蒙召之人的頭一段經歷就是經歷父,經歷神怎樣在我們身上作父。祂在我們身上開了頭,有了計畫,那就是祂揀選我們,豫定我們,並且呼召我們。(弗一4~5,羅八29~30,彼後一3。)在亞伯拉罕的經歷中,我們沒有看見揀選和豫定;那是在雅各身上看見的。在亞伯拉罕身上,我們只看見神的呼召;但在呼召之前有豫定,在豫定之前有揀選,在揀選之前有計畫。父在我們身上作工之前,祂乃是先有計畫。以弗所書說,照著祂心中所喜悅的有一個計畫。(一9~10。)所以,神的計畫是出於祂所喜悅的。神計畫要有宇宙,要有萬有,要有人類。宇宙乃是神計畫的範圍,萬有是祂計畫的內容,而人類乃是神計畫的中心。神先有了計畫,然後祂就揀選我們。我們不知道祂怎樣揀選,但聖經告訴我們,神是按著祂的先見和豫知揀選我們。(彼前一2,羅八29。)神揀選、豫定了,然後就在時間裏呼召我們。所以,第一是計畫,第二是揀選,第三是豫定,第四是呼召。
此外,還有第五點,就是稱義。(三30,四3。)稱義包括了赦免與悅納,而赦免裏還帶著洗淨。當神稱人為義時,那個稱義包括赦免,赦免就帶著洗淨;同時神就悅納人。在這裏不題重生,因為重生是聖靈的工作,而這裏是重在父的工作。在神稱我們為義時,聖靈就來重生我們;重生和稱義並不是分開的兩個經歷。從稱義一面說,是重在父那面的工作;從重生這一面說,是重在聖靈這面的工作。
第六,是看顧。我們常常說,主看顧我們。然而更準確的說法,是父看顧我們。(太六32,十29~31。)要知道,我們得救後所過的生活,都是父在看顧我們。總括的說,神的計畫、揀選、豫定、呼召、稱義、看顧,都是父的工作,是神作父在我們身上所作的,也就是我們經歷神作父所作的一切。這就是亞伯拉罕的神。
關於神作子的這一段經歷,是重在救贖。就我們而言,是神稱我們為義。然而,一切稱義的根基和根據,都是基督作的,是基督救贖了我們。在救贖裏,包括贖罪。祂若不流血贖罪,神就無法赦免我們。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來九22。)我們所得著的救恩,就父而言是稱義,就子而言是救贖。父的稱義是根據子的救贖,父的赦免是根據子的贖罪,父的洗淨是根據子的流血。
因此,救贖包括了稱義、赦免、洗淨、悅納、重生等。我們有了這些經歷,就是得救了。神救我們是根據主救贖的工作;換言之,是神要救我們,而基督來作成這事。基督怎麼作成呢?藉著救贖。在子這裏是救贖,在父那裏是稱義;在子這裏是贖罪,在父那裏是赦罪;在子這裏是流血,在父那裏是洗淨;在子這裏是復活,在父那裏是重生;在子這裏是升天,在父那裏是悅納。因著基督的死,我們罪得赦免;因著基督的復活,我們得以重生;因著基督的升天,我們蒙神悅納。
子不僅是成功者,也是承受者。所有創造和救贖的結果,都是子來承受。在父那裏是計畫、揀選、豫定、呼召、稱義、看顧;在子這裏是創造、救贖和承受。我們在子身上所經歷的,是祂創造我們,救贖我們,並給我們承受。因此,以撒這段經歷只有一個承受的問題。以撒所經歷的就是神來作子。神來作子,意思是甚麼都是祂完成,甚麼都在祂裏面,甚麼都是祂承受。你有分於祂,就甚麼都承受了;你有分於祂,就甚麼都得著了。
當我們經歷神作父時,就是經歷一個開頭,經歷一個計畫。接著,我們就經歷神作子。父所定規的,都在子裏完成,也都賜給子了;我們只要有分於子,一切的承受我們就都有分。任何屬靈的事物,諸如聖別、愛等等,在子裏都成功了,並且也都承受,都得著了。我們只要認識子,有分於子,得著子,並聯於子,這一切的成功、一切的得著,都是我們的分。如此,我們就經歷神作子。這個神作子,也就是以撒的神。
這時,好像甚麼都完成了,都給我們得著了,但實際上,卻還沒有變作我們裏面的構成,還沒有變作我們的。以重生為例,乃是父計畫要叫人得生命,是子完成了叫人得生命的工作,但是能把生命帶給人的,乃是聖靈。因此,在神的救恩裏,開頭、發起、計畫、定規是父作的,完成那一切計畫的是子作的,而把子所完成的作到人身上,乃是聖靈作的。
在我們得救那一天,雖然父、子、靈的工作都給我們得著了。但就著我們切身的經歷說,我們得救的頭一段經歷,是重在認識父。雖然子的工作、靈的工作也已經在我們身上開始,但在我們頭一段經歷裏,我們主要是認識父怎樣看顧我們,赦免我們,接納我們這些浪子。這些是頭一段亞伯拉罕的經歷。慢慢的,我們開始認識一點恩典,看見我們得救的人是在基督裏。這時,我們就經歷神來作子。基督完成了一切,得著了一切,也承受了一切。我們在祂裏面,無論是聖別、屬靈、升天、復活、還是得勝,一切就都有分,都得著了。
然而,這一切在名義上是我們的,在地位上是我們的,在事實上是我們的,但在經歷上還不是。以名義說,所有基督完成的,所有在基督裏的,所有在基督裏所承受的,都是我們的;但在經歷上還不是。所以,就有雅各的神,就是神來作靈。神一作靈,就能進到我們裏面,把一切神所計畫、所定規,經過基督所完成、所得著的,都作到我們裏面,並且構成到我們裏面。經過神作靈這一個構成後,凡神所計畫,又藉基督所完成的,都變作我們裏面的。到這時候,這一切不光是在名義上、地位上、事實上是我們的,在經歷上也是我們的。到末了,以色列就產生出來了,完全搆得上神的目的,有神的形像,能為神掌權;這一個以色列乃是三而一的神所產生的結果。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所產生的結果就是以色列。神呼召人出來,就是要得著這一個結果。這一個結果,就是三而一的神在祂所呼召的人身上作出來的。
總而言之,一個蒙神呼召的人,在神面前共有三段歷程。一段是亞伯拉罕的經歷,一段是以撒的經歷,一段是雅各的經歷。亞伯拉罕的神,是神來作父;以撒的神,是神來作子;雅各的神,是神來作靈。按表徵說,亞伯拉罕這一面的經歷,是神身位中的父作出來的。亞伯拉罕原名亞伯蘭,以後改名為亞伯拉罕。(創十七5。)這兩個名字都含有『父』的意思。神身位中的父是源頭,是一切事的發起者。所以,父神在蒙選召者身上的工作,乃是揀選、豫定、呼召、稱義、悅納、看顧等。這些工作,除了揀選和豫定是雅各所經歷的,其他都是亞伯拉罕所經歷的,就是經歷神作父。這些就是一個蒙召的人,在第一方面經歷的。
以撒一面的經歷,是神身位中的子作出來的。以撒是一個承受的兒子。(二五5。)神身位中的子乃是出於父的,也是承受父一切的,並且是完成父所要作的。所以,子神在蒙選召者身上的工作,就是救贖而使之承受。這些就是以撒所經歷的,也就是經歷神為子。這就是蒙神選召之人,在第二方面經歷的。
雅各一面的經歷,是神身位中的靈作出來的。雅各一生的經歷,都是受神對付,由天然的生命,變為屬靈的生命。神身位中的靈是使父和子顯為實際的。靈神在蒙召者身上的工作,乃是實施父神所定規,子神所完成的,而使蒙召者得著重生,受到管治,生命長大並有變化,達到成熟而像神。這些就是雅各所經歷的,也就是經歷神作靈。這也就是一個蒙神選召之人,在第三方面經歷的。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這三方面的經歷,總括來說,是彼此銜接的。在亞伯拉罕這一段經歷中,以撒出來了。以撒一出來,亞伯拉罕就結束。而在以撒這一段經歷中,接著是雅各出來了。若仔細看,其中還有相當講究。以屬靈的眼光看,以撒一面的經歷固然是接著亞伯拉罕,但雅各一面的經歷卻不是恰恰接在以撒身上。一個基督徒並不是經歷了亞伯拉罕的經歷,也經歷了以撒的經歷,然後纔開始雅各的經歷。在雅各身上,還有一個蒙揀選的故事。
可以說,雅各是從一個蒙選召者最開頭的地方開始經歷的。雅各這一面的經歷,是從蒙神揀選開始;而亞伯拉罕那一面的經歷,是從蒙神呼召開始。從雅各蒙揀選和亞伯拉罕蒙召的經歷看,神的揀選是在蒙選召者出生之前,(創二五23,羅九11~12,)而神的呼召是在蒙選召者出生之後。(創十二1。)所以按蒙選召者的整個經歷說,雅各這一面的經歷,比亞伯拉罕那一面的還早。一個蒙選召者,一開始蒙召,就一面開始信心的生活,如亞伯拉罕;一面又開始承受並享受恩典,如以撒;另一面開始受對付、受管教,如雅各。所以,雅各的經歷,乃是一個蒙選召者從始至終的經歷。不過他這一面,不能完全代表蒙選召者整個的經歷;所以,還得配上亞伯拉罕和以撒的經歷。
一般信徒的觀念,都以為亞伯拉罕的經歷是最高的,雅各的是最低的;但按聖經的記載看,並非如此。雖然亞伯拉罕在信心的經歷上是最高的,他是我們眾人信心的父,是信心的開始者,(創十七5,羅四17,)但他在成熟的經歷上並非最高。反而我們看見,亞伯拉罕的經歷不過是初期的,以撒的經歷是進一步的,雅各的經歷纔是最高的。雖然亞伯拉罕的經歷,按品質說相當高,但是按等次說並不高。以學校受教育的過程作比方,可以說亞伯拉罕的經歷是小學課程,以撒的是中學課程,雅各的是大學課程。
試問,一個基督徒,或一個蒙召之人的第一個經歷是甚麼?相信眾人都知道,就是蒙召。那麼,以撒有沒有蒙召?雅各有沒有蒙召?他們都沒有;因為亞伯拉罕蒙召,就是以撒蒙召,也是雅各蒙召,他們三人就是一人。
再請問,一個得救的人第一個學的功課是甚麼?簡單的說,就是信心,就是相信神。亞伯拉罕是信心的始祖,他最顯著的經歷也是他的信心。那麼,在以撒和雅各身上有沒有信心問題?很希奇,在以撒和雅各身上,看不見關於信心的描述。然而,在他們身上不是沒有信心,他們的信心乃是包含在亞伯拉罕那一段裏。他們三個就是一個,並且他們三個人的經歷是一段比一段高,而雅各是最高的一段。
我們都有個不準確的印象,覺得雅各是個詭詐的人,而亞伯拉罕是崇高的父、多國的父,所以亞伯拉罕的地位崇高。當然,就雅各天然的生命說,他確實是詭詐的,但等到神把雅各作成以色列之後,他就完全改變了。我們知道亞伯拉罕和雅各都下過埃及,但亞伯拉罕下埃及的故事非常不光彩;他為求自保,將妻子送給埃及王法老。(創十二10~20。)然而,雅各下埃及的光景很不一樣,他比法老還要高。他一看見法老,就給他祝福。(四七7,10。)在那時候,法老是當代最強國家的元首,地位是頂尊貴、崇高的,但雅各看見法老,不是跪在法老面前,乃是伸手為他祝福;所以雅各比法老還要尊高。(來七7。)為甚麼雅各能這樣尊高?因為雅各給神作到一個地步,變作以色列了。以色列原文意思是神的君王。他給神作到一個地步,像神,並能替神掌權。
神那榮耀的目的,在受造族類身上達不到的,在蒙召者身上達到了。這實在令人感到跳躍。在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這蒙召三而一的人身上,神作了太榮耀的工作。從亞伯拉罕開始,經過了信心的路,信心的工作;然後到了以撒,認識在基督裏的享受;以後從雅各身上,聖靈又開始作工,藉著管治,把那個詭詐、墮落、天然的人對付出去,而叫雅各變成以色列。這個以色列就是神的君王。這真是太榮耀了!當雅各到了埃及,他這人完全成熟了,成了以色列,神的君王。他兒子約瑟是他的一部分;約瑟在埃及掌權,(創四一38~44,)就是雅各在那裏掌權。從雅各下埃及,直到他離世,他沒有失敗,沒有錯誤。那時,他在地上就像神在地上一樣。
雅各在埃及作了三件事。頭一件就是祝福,兒子來了他祝福,孫子來了他祝福,在君王面前他也祝福。(四九1~28,四八8~20,四七7,10。)在此,我們看見一個滿了神的人,他的生命熟透了,到處祝福,碰到人就祝福,並且他的祝福不是盲瞎的隨便祝福,他的祝福乃是明亮的。當約瑟帶著他兩個兒子到雅各面前時,雅各把右手放在次子身上,約瑟告訴父親說,『我父,不是這樣。這個纔是長子,求你把右手按在他的頭上。』(四八18。)雅各卻不肯,說,『我知道,我兒,我知道。』(19。)雅各這時裏面實在明亮,他這人熟透了,完全有神的同在。可以說,他到埃及,就是帶著祝福的手,到處祝福人。
凡沒有神同在、缺少神的人,都不會祝福人,而是整天向人求祝福。甚麼人認識神,甚麼人充滿神,有神同在,他這人就是一直伸手給人祝福。雅各年輕時,不只是求福,更是偷福,他用欺騙的手法到處求福。他騙他的哥哥、父親和舅父。(二五29~33,二七18~36,三十31~43。)然而,等他下埃及時,他變了,他不求,不偷,不騙了,完全是祝福。他不只一隻手祝福,乃是雙手祝福;他不僅滿了神的同在,還滿了神,所以他身上也滿了福。他碰到人就祝福,連碰到最高的君王,也是祝福。他實在太豐富了。
雅各在埃及作的第二件事,就是講說神的話。雅各並不是一個申言者,也並不特別說豫言,但他到埃及後,一開口就說神的話。他在四十九章所說的那些豫言,高過全本聖經的豫言,也幾乎包括全本聖經的豫言。他這人此時真是滿了神,是神透出來、流出來了。
第三件事就是雅各扶著杖頭敬拜神。(創四七31,來十一21。)這真是一幅美好的圖畫。扶著杖頭是表明客旅的生活,就是帳棚的見證;敬拜神,則是祭壇的見證。到末了,雅各這人已經是熟透了。到這時候,神在選召的人身上,那個榮耀的目的達到了。有一個人被神作到一個地步,有了神的形像,還有神的權柄。表面看是法老作王,實在說是以色列在掌權。他有神的形像,並有神的權柄,所以在他身上,神榮耀的目的完全達到了。
由此可見,聖靈默示創世記時,裏面有一個內在的用意,就是要用創世記末了一大段,給我們看見神榮耀的目的,在選召的人身上達到了,到此結束了。這一個結束不是羞恥的蓋棺於埃及,(五十26,)乃是榮耀的以色列。等到了永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名字都沒有了,但有以色列的名字;(啟二一12;)可以說,新耶路撒冷城就是一個以色列。神歷世歷代作工,就是要產生一個以色列,以彰顯神的榮耀,並為神掌權。所以,到了創世記末了一章,我們看見神榮耀的目的達到了。
所以,創世記中關於神在人身上的選召,神乃是把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這三個人,視為一個蒙召的人。他們三個人所經歷的,就是一個蒙選召之人所經歷的,不過是分作三個段落,並且彼此相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