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神向亞伯拉罕的顯現、呼召和應許

讀經:

創世記十一章一至九節,十二章一至七節,使徒行傳七章二至四節。

本篇信息我們要來看神向亞伯拉罕的顯現、呼召和應許。

神向亞伯拉罕的顯現

神一再的向亞伯拉罕顯現。沒有神的顯現就沒有神的呼召;神每次來呼召人,都必向那人顯現。神呼召亞伯拉罕也是這樣;神對亞伯拉罕每一步的帶領,也都是如此。神向亞伯拉罕共顯現八次,每次的顯現,都成了亞伯拉罕的轉機。

第一次的顯現

神向亞伯拉罕第一次的顯現是在迦勒底的吾珥;神向亞伯拉罕顯為榮耀的神。(徒七2~4上,參創十一31。)在行傳七章二節,司提反見證說,『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

第二次的顯現

神向亞伯拉罕第二次的顯現是在哈蘭。(創十二1~4。)亞伯拉罕隨著父親到了哈蘭;父親死後,神向他顯現,說,『你要離開本地、親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1。)亞伯蘭就是亞伯拉罕,他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4。)

第三次的顯現

亞伯拉罕到了迦南地以後,神向他顯現,應許要把那地賜給他的後裔。(7。)他就在那裏為向他顯現的神築了一座壇。

第四次的顯現

亞伯拉罕的姪兒羅得選擇了世界,與亞伯拉罕分離了。(十三11。)羅得離別他以後,神來向亞伯拉罕顯現,應許要把他向東西南北所看見的一切地,都賜給他和他的後裔,並要使他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14~17。)

第五次的顯現

亞伯拉罕九十九歲時,神向他顯現,與他立割禮之約,應許他作多國的父,並把他的名字從亞伯蘭改為亞伯拉罕,把他妻子的名字從撒萊改為撒拉;神也應許亞伯拉罕要從撒拉得一個兒子以撒。(十七1~16,19~22。)

第六次的顯現

在幔利橡樹那裏,神再次向亞伯拉罕顯現,與他交通如同朋友。(十八,代下二十7,賽四一8,雅二23。)在幔利的橡樹下,神和他來往;他們又喫又喝,像朋友一樣。這是一次大的顯現。

在舊約裏,神向人顯現,沒有一次比在創世記十八章的顯現更具體了;具體到一個地步,神來喫喝亞伯拉罕所擺上的食物,完全和朋友一樣。在新約裏,主耶穌曾到伯大尼,在祂所愛的人家裏坐席,又喫又喝。(約十二1~2。)在舊約裏,神還沒有成為肉體,但在創世記十八章,神就以人的形狀與亞伯拉罕來往交通。

第七次的顯現

以撒出生後,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向以撒戲笑,就要亞伯拉罕把夏甲和她的兒子以實瑪利都趕出去;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甚是愁煩。(二一9~11。)神就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愁煩。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要聽;因為從以撒生的,纔要稱為你的後裔。』(12~13。)

第八次的顯現

在二十二章,神要亞伯拉罕將他兒子以撒獻給神為燔祭,他通過了神的試驗;(1~18;)神在他獻祭的壇上對他說話,阻止他獻上以撒,並為他豫備一隻公羊(豫表基督—約一29)代替以撒,獻為燔祭。神應許要使他的子孫多如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他的後裔(指基督—加三16,太一1)得福。

神向亞伯拉罕的呼召
背景

亞伯拉罕蒙召的背景乃是巴別城和巴別塔。(創十一1~4。)巴別城表徵人不要神而只顧到自己的生活;巴別塔表徵一種宣告、宣示、記念,宣告人要過巴別城那種的生活。神乃是在這樣的背景和氣氛下,呼召亞伯拉罕。今天神仍不斷的在呼召人脫離巴別城和巴別塔。

過程

十二章一節說,『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親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神在迦勒底的吾珥第一次向他顯現後,(徒七2,)他並沒有立刻離開,仍在那裏停留了一段時間。直等到他兄弟哈蘭死了,在神的主宰之下,他父親他拉將家人從吾珥遷到哈蘭。(創十一28,31。)直到亞伯拉罕的父親死後,神再次向他顯現,他纔離開哈蘭,遷到迦南地。(十二1~5。)

答應呼召的力量—神的顯現和說話

亞伯拉罕能答應神的呼召,其力量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行傳七章二節下半說,榮耀的神向亞伯拉罕顯現。他是因著這顯現,就有力量脫離人所不能脫離的巴別城和巴別塔。

不要以為脫離巴別城和巴別塔是容易的,那是太深、太厲害的網羅,人深陷其中很不容易脫離。巴別城和巴別塔的氣氛完全是背叛神、背棄神、不要神的,並且那裏到處都充滿偶像。在那種背景之下,人要走另一條路,過另一種生活,幾乎是不可能的。亞伯拉罕之所以有力量勝過,乃因榮耀的神向他顯現並說話,吸引他往前去。

有呼召的人和只是跟隨的人

每一個蒙召的人都是遇見神的人,也都是有神顯現、有神說話的人。今天在神的子民當中有兩種人:一種是有神顯現,有神呼召的,就如亞伯拉罕。另一種雖然也稱為神的子民,也走神的道路,也過聖別的生活,卻沒有神的顯現和神的呼召,就如羅得。他們之所以走這條跟隨的道路,過著為神而活的生活,乃因受了人的影響,是跟隨人的。

亞伯拉罕和羅得一起到迦南地,他們所走的路,所過的生活都相同,也都敬拜神。表面看來,兩人沒有甚麼不同,但裏面有很大的分別。這分別乃在於亞伯拉罕是有神顯現、得神啟示、蒙神呼召的人,而羅得沒有。羅得沒有遇著神,只是受亞伯拉罕的影響,跟隨亞伯拉罕;亞伯拉罕怎樣舉動,他也跟著有同樣的舉動。

歷代以來,神子民當中一直有這兩種人,即使在今天的召會裏,也是如此。有少數的人是開路先鋒。他們是遇著神、看見神顯現的,因而有啟示、有呼召、有異象。他們所走的路是受神的顯現支配;這班人由亞伯拉罕所代表。還有多數的人是受別人影響,跟著別人走的。他們沒有遇見神、沒有神的顯現、神的啟示、神的呼召。

羅得的跟隨不是假的,乃是真的;亞伯拉罕走的路他也走,一點都不差,但是到末了就不同了;開頭和中途都是相同的。亞伯拉罕出吾珥,他也出吾珥;亞伯拉罕住哈蘭,他也住哈蘭;亞伯拉罕往伯特利去,他也往伯特利去;亞伯拉罕敬拜神,他也敬拜神。甚至當亞伯拉罕墮落下埃及了,他也跟著下埃及;亞伯拉罕離開埃及,他也跟著離開埃及。亞伯拉罕如何,他也如何。在召會中並非個個都是亞伯拉罕,有許多人是羅得;但是不能沒有亞伯拉罕。沒有亞伯拉罕,就沒有行路的先鋒,也沒有祭壇、帳棚、啟示、異象和神的顯現,也沒有事奉的起頭。

歷代以來,神常常在某時某地找著一、兩個人,向他們顯現,給他們啟示、異象、亮光;他們看見了,就開始走神所啟示的路。同時,有許多人受影響而跟隨他們。這樣跟隨的人,一面說是好的,另一面說是不可以的。好的一面,他們雖然沒有異象,但他們跟隨有異象的人一同事奉,一同蒙悅納,也是同樣算得數;然而,因著他們沒有神的顯現,沒有神的啟示和異象,他們起頭能跟隨別人,也能走到中途,但不能走到路終。總有一天,他們要遇見『所多瑪』,那時,有神顯現的人不會陷在其中,而他們卻會陷入其中。

不僅如此,有一天羅得與亞伯拉罕出了事。(創十三5~8。)在召會中有異象的人不會與跟隨的人出事,乃是跟隨的人會與有異象的人出事。神子民中間所發生的難處,起因大多不在於有異象的人,乃在於跟隨的人。他們跟隨到一個時候發生利益衝突,就不能跟了,就有爭執了。

有異象的人知道為甚麼走這條路,受影響而跟隨的人卻不知道,只是看這條路也不錯,就來跟隨。然而,到了緊要關頭,尤其是關係到個人私利時,就要出問題;這就是羅得墮落的原因。結果他就和亞伯拉罕分開了,不能再走同樣的道路。真正在神面前能走到路終,維持主的見證而不離開正路的,乃是亞伯拉罕。他有異象、啟示,也有神的顯現;這個顯現乃是他的動機和力量,使他能走完這條路。

我們是不是『亞伯拉罕』,自己知道;我們是不是『羅得』,自己也知道。所多瑪在我們心裏是否有力量,外在的利益能否影響我們,就證明我們是誰。在亞伯拉罕身上,所多瑪沒有力量;而在羅得身上,所多瑪有力量,乃因他沒有神的顯現。沒有人能憑自己的力量勝過所多瑪;這勝過的力量乃在於神的顯現。

沒有神顯現的人,就無法勝過巴別,也無法勝過所多瑪。有的人雖沒有這顯現,卻因受別人影響也跟著脫離巴別;但有一天碰到所多瑪時,他就不能站住。按原則說,我們必須有神的顯現和說話,纔有力量勝過巴別,也纔有力量和動機走完神所呼召我們要走的路程。

神向亞伯拉罕的應許

創世記十二章二至三節說,『我必使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使你的名為大;你也要使別人得福。那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這是神呼召亞伯拉罕時所給他的應許,這應許就是神向他所傳的福音,也就是新約的福音。

神向亞伯拉罕的應許,第一是『我必使你成為大國』,這是說到神在地上的國,包括舊約以色列國和新約的召會。第二是『我必賜福給你』,以及『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根據加拉太三章十四節,這裏所說的福,就是作為所應許之那靈的神自己。這福要藉著亞伯拉罕臨到萬國。第三是『使你的名為大』。(創十二2。)為甚麼神在呼召亞伯拉罕時,題到要使他的名為大?我們不可忘記當時的背景,在巴別那裏,人造塔為要傳揚人自己的名。(十一1~4。)在那背景下,神來呼召亞伯拉罕,似乎是對他說,『那些背叛我的人,要高舉自己的名,但我來呼召你,我要使你的名為大。那些人的名都要敗落,你的名卻要為大。』

亞伯拉罕是神的朋友

亞伯拉罕蒙召後的生活,完全是專注於神的。他過著帳棚和祭壇的生活,與神有密切的來往、交通。亞伯拉罕是人類中間第一位與神有親密交通的人。亞當是神造的,以諾雖然與神同行三百年,也被神接去了,但聖經沒有說他們是神的朋友,只有說亞伯拉罕是神的朋友。(雅二23,代下二十7,賽四一8。)

創世記十八章描繪一幅圖畫,給我們看見神與亞伯拉罕來往的光景。他在那裏接待神,與神談話,實在像親密的朋友。他們說完了話要分別時,亞伯拉罕還戀戀不捨,要再送神一程。這一章記載亞伯拉罕與神的交通,一個受造的人和造物的主作了朋友。

亞伯拉罕對世界的態度

照聖經中的豫表,世界有三方面:第一,偶像的世界,或者說是宗教的世界,以巴比倫為代表;第二,生活、勢力、享樂的世界,以埃及為代表;第三,罪惡的世界,以所多瑪為代表。第一方面是宗教信仰的問題。第二方面是生活、勢力和享樂的問題。近代人類文化主要就是為著生活、享樂,而要維持生活和享樂,就非有勢力不可。為這緣故,人與人,國與國就彼此相爭,為要佔上風,好穩固自己的權益。第三方面是罪惡的問題。世界除了拜偶像,除了生活和享樂,就是罪惡。

從亞伯拉罕的行蹤可以看出他對世界的態度。他的本地是迦勒底的吾珥,那是在巴別,示拿地,也就是巴比倫。(十10,十一2,9。)他雖未到過所多瑪,但所多瑪離他所住的幔利不遠。在亞伯拉罕的生活裏,巴比倫、埃及和所多瑪這三個地方具有代表性。他從巴比倫出來,後來雖曾墮落到埃及,但又從其中回到迦南地。他若不謹慎,不遠處就是所多瑪;他雖沒有陷進去,但與他同行的羅得卻陷進去了。

世界的三方面
巴比倫代表宗教的世界

世界的第一方面是巴比倫所代表的宗教世界。聖經一題到巴比倫,就說它與神作對,因那地滿了偶像。當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時,但以理和他三位朋友作了很強的見證,絕不沾染偶像。他們在巴比倫不喫王膳,因那是祭過偶像的。(但一8,16。)他們也不拜巴比倫王所建的大金像,以致但以理的三個朋友被扔在烈火的窯中,(三14~26,)卻蒙神拯救。所以巴比倫完全是拜偶像的,代表宗教的世界,偶像的世界。

埃及代表生活和享樂的世界

世界的第二方面是埃及所代表的生活和享樂的世界。聖經記載,神的百姓下埃及主要的乃是為著生活。亞伯拉罕下埃及是為此,(創十二10,)以後約瑟的父家全都下了埃及,也是為此。(四七1~4。)神的百姓下埃及,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為著得到保障。

神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就對付埃及的勢力,把法老一切的馬匹、戰車和馬兵,都淹沒在紅海裏。(出十四26~31。)埃及代表世界的生活、享樂和保障的一面。神的選民甚麼時候軟弱、失敗,沒有信心靠神而活,就要為生活下埃及並靠埃及的勢力以得保障。

所多瑪代表罪惡的世界

世界的第三方面是所多瑪所代表的罪惡世界。我們從創世記十九章可以看見所多瑪實在是罪惡滿盈,最終被毀滅。亞伯拉罕對世界這三方面的經歷是:第一,他從偶像世界被召出來;第二,他不謹慎、軟弱時,就落到埃及;第三,他蒙了保守,沒有落到罪惡世界,但同行的羅得卻陷落其中。

這三個地方在迦南地周圍形成三角形。亞伯拉罕住在這三角地帶之內,必須非常儆醒,以免墮落回到偶像之城,或下到屬世的享樂之地,或流蕩到罪惡之城。我們這些亞伯拉罕的子孫也必須謹慎,因為這三者就在四周圍繞著我們。

亞伯拉罕過祭壇和帳棚的生活

最終,亞伯拉罕蒙保守脫離了這三方面的世界,住在神呼召他時要他去之地,在那裏過著祭壇和帳棚的生活。

築壇獻祭的生活

創世記十二章七至八節說,『亞伯蘭就在那裏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從那裏他又遷到伯特利東邊的山,支搭帳棚;西邊是伯特利,東邊是艾;他在那裏又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並且呼求耶和華的名。』亞伯拉罕先築壇,為著敬拜神,然後纔支搭帳棚,為著自己的生活。

住帳棚的生活
在伯特利和艾的中間

亞伯拉罕住帳棚。他的帳棚支搭在兩個地方,第一個地方是在伯特利和艾的中間。(8。)伯特利是指神的家,神的殿,神的所在。所以亞伯拉罕不留在巴比倫,不下埃及,也不去所多瑪,他就住在神所在的地方;而在他對面的就是艾,意思是荒涼的亂堆。在蒙神呼召、跟隨祂的人眼中,除了伯特利,神的家之外,其他的一切都毫無價值,不過是荒涼的亂堆。

遷到希伯崙

亞伯拉罕支搭帳棚的第二個地方是在希伯崙。(十三18。)希伯崙的意思是交通、來往或友誼。伯特利是神的所在,有神的同在。希伯崙不只有神的同在,還有與神的交通、來往。一個蒙召的人不應住在巴比倫、埃及或所多瑪,乃要住在伯特利和希伯崙,在神所在的地方,與神有交通。

十八章記載,在希伯崙的幔利橡樹那裏,神向亞伯拉罕顯現,那時亞伯拉罕坐在帳棚口。(1。)等到十九章,天使去找羅得時,羅得乃是坐在所多瑪城門口。(1。)這兩者是明顯的對比。所多瑪是從巴別城延伸而來;一切不要神的生活、一切不要神的城,都源自於巴別城。羅得坐在所多瑪城門口,意思是,羅得又回頭到巴別城去了。亞伯拉罕的帳棚與巴別城相對,他已經蒙神呼召,不住在巴別城,而住在帳棚裏。但是羅得墮落,又回到城裏了。他們兩人所在的地方,說出他們的生活,也說出他們的地位。蒙召的人所在的地方是在帳棚口,而墮落的基督徒所在的地方是在城門口。

這些經歷都說出亞伯拉罕對世界的態度,他不住在巴比倫、埃及和所多瑪,乃住在伯特利和希伯崙。他坐在帳棚口,是與神同在,與神交通的人。他一直在作相反的見證,見證世界是神所棄絕,是神將要審判的。

亞伯拉罕顧念弟兄

按肉身的關係說,羅得是亞伯拉罕的姪兒,但他們在主面前,乃是弟兄。有一天,羅得墮落到所多瑪,在那裏遭遇戰爭,就被擄去了;亞伯拉罕憑信心擊敗敵人,把弟兄拯救回來。(十四11~12,14~16。)到十九章,神要用火毀滅所多瑪時,羅得住在所多瑪,亞伯拉罕就記念他,為他禱告。神的選民跟隨神,為神活著時,必須要關心弟兄,顧念弟兄。

亞伯拉罕對付仇敵

在亞伯拉罕的生活裏,也有屬靈的爭戰,但他不是憑血氣、靠己力,乃是完全憑信心、倚靠神。十四章記載四王和五王爭戰;四王戰勝,把羅得和他的財物都擄去了。亞伯拉罕憑著信心帶著壯丁三百一十八人追擊四王,結果打敗他們,並把羅得拯救回來。(1~16。)他打勝仗回來時,就有神的祭司麥基洗德來為他祝福。(18~20。)這證明亞伯拉罕那次爭戰,是蒙神喜悅的。

亞伯拉罕不只是顧念他的弟兄,他的信心已達到一個地步,能對付神的仇敵;凡損害神權益,敗壞神百姓的,他都不放過。他這一次出去打仗,不是神的命令,也不是羅得的要求,乃是完全為著神的權益。亞伯拉罕看見他的弟兄被擄,而他的弟兄是神的子民,因此就憑著信心出去爭戰。他爭戰不是為自己,乃是為弟兄,為著神的國,為著神的權益。

亞伯拉罕對付肉體

亞伯拉罕在對付肉體的事上,先失敗,後得勝。他娶夏甲生以實瑪利完全是肉體的事,他想憑肉體來成全神的應許,這是個失敗,因為神的應許,絕不能靠肉體的力量來成全。亞伯拉罕那時並不認識這事。神應許要給他一個兒子,但他等了許久,應許仍未應驗,他就聽撒拉的話,娶夏甲生子,憑肉體來成全神的應許,這完全是神所棄絕的。亞伯拉罕憑肉體得了以實瑪利,但是神不認可。(十六1~5,15~16,十七18~19。)神絕不許可人憑肉體成全祂的應許。神選召的人在神面前所過的生活,完全不能靠肉體或自己的力量。

亞伯拉罕對待他所有物的態度

亞伯拉罕沒有主權對待他的所有物。他憑肉體從夏甲生了以實瑪利,結果神說,要把母子都趕出去。後來他從撒拉生了以撒,神又來要他把以撒獻上。二十一章記載神叫他趕出以實瑪利之後,二十二章就記載要他獻上以撒;這兩件事是相關聯的。若是在十八章神要他獻以撒,那時他還有以實瑪利;但到了二十二章時,神要他獻以撒,他就完全失去兒子了。雖然如此,他卻沒有抗拒。這就是亞伯拉罕對待他所有物的態度;他沒有緊緊握住他的所有物。他知道他的一切都在神的手裏,就憑信心把主權完全讓給神。

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三6,15,四5,太二二32,可十二26,路二十37。)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這三個人合起來,纔代表一個選民對神完整的經歷。因此只有亞伯拉罕還不彀,必須還要有以撒和雅各。

以撒的經歷是一切都是承受

以撒對神經歷的特點乃是承受。亞伯拉罕的生活裏,發生許多大小的事;但以撒的生活很簡單,他的生活是單純的,只有一個特點,就是承受。他沒有信心的功課要學,沒有打過仗,也不需要顧念弟兄。他的人生很特別,在他身上凡事都是承受。

在亞伯拉罕身上我們沒有看見承受,所看見的反而是剝奪。他原本住在父家,甚麼都不缺,但有一天神來呼召他,說,『你要離開本地、親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創十二1。)他就帶了姪兒離開了本地;而後這姪兒出了事,離開了他。

亞伯拉罕身邊還有一個僕人大馬色人以利以謝,他盼望立這人作他的兒子,但神說不行。(十五2~4。)後來他娶夏甲生了以實瑪利,(十六3~4,)神說要把母子都趕出去。那就只剩下以撒,而神說要把他獻在祭壇上。神所應許的那些福分:大國、地土、後裔、萬族因他得福,都是將來的。在他有生之日全都沒有得著。

因此,亞伯拉罕獨自一人不能代表神選民全部屬靈的經歷,還需要以撒。以撒和亞伯拉罕不同。在以撒身上,我們所看見的完全是承受,完全是享受。我們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是蒙召的人,我們今天不是在巴別城,乃是在帳棚裏,所以我們都有亞伯拉罕的經歷。不僅如此,我們在神面前也有承受,有享受,所以我們也有以撒的經歷。

雅各的經歷是神的對付

雅各的經歷乃是神的對付。亞伯拉罕的經歷所代表的是信心;蒙召的人要絕對憑信心活在神前。以撒的經歷所代表的是承受;我們憑信心活在神前,就從神有所承受。這兩面是緊緊相接的,但這還不能完全代表神選民所需要的經歷。我們還需要有雅各這面受神對付的經歷,讓神在我們身上作工到一個地步,使我們的天然、老舊,完全受到對付,而在我們身上有雅各受對付成為以色列的經歷。

一個選民,首先,在他身上我們看得見信心。他對神,對世界,對弟兄,對仇敵,對自己的肉體,對他所有的一切,全是憑信心;這是亞伯拉罕的經歷所代表的。其次,在他身上滿有神的供應、承受和享受;這是以撒的經歷所代表的。但他仍是天然的人,還需要神繼續在他身上作工、對付他這天然的人,好把神的生命作到他裏面,使他成為新造;這是雅各的經歷所代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