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亞伯拉罕的經歷—信心生活(一)信心生活的能力

蒙召者是神從墮落的人中分別出來的,所以他們所經歷的,首先是蒙召。在前面的信息中,我們從亞伯拉罕蒙召的經歷,看見蒙召的動機和能力,就是神的顯現和應許。沒有一個蒙召的人是沒有碰見神的;一個被神遇見的人,纔是一個蒙召的人。蒙召的人遇見神時,自然就得著神的應許;那個應許,說出蒙召的意義和目的。換言之,每一個蒙召的人在他遇見神的時候,都得著神的話,那個話就是神所給他的應許,說出神呼召他的意義和目的。

蒙召成為過河的人

就蒙召者這面看,我們都像亞伯拉罕一樣,很難有一個人是爽爽快快、清清楚楚答應神的呼召,差不多都是分好幾步,也都有點拖泥帶水。然而,無論是一步或是兩步,清清楚楚或是拖泥帶水,總歸是蒙召了。在亞伯拉罕這一幅圖畫裏,我們清楚看見,他原是在大河那邊,在巴別那裏,現在他從大河那邊過來了。(書二四2~3。)那道水的確把他從原在的地方分開。又如同他的後裔以色列人出埃及一樣,總歸有一道紅海的水,把他們從埃及分開。亞伯拉罕現在是在另外一個地位上,在另外一個境地裏。原來他這個人是在迦勒底的吾珥,現在他是在迦南地。無論他的光景如何,他總是一個蒙召過河的人了。

回顧我們自己的光景,其實和亞伯拉罕差不多。我們開始蒙恩時,裏面也有一點遇見神,有一點神的顯現。在那時候,我們懂得一點神的話語,也知道神要我們作甚麼,以及神呼召我們的意義。我們是在那裏一次、兩次,一步、兩步的答應神的呼召。然而,無論是一步、兩步,我們總歸是蒙召了,被神從世人中分別出來,和當初所處的原在地不同了。不論我們感覺自己多軟弱,多不像一個基督徒的樣子,但有一件事是不能否認的,就是從前沒有蒙召,現在是個蒙召的人。就亞伯拉罕這人而言,好像沒有多少改變;從前在巴別怎樣,現今在迦南也差不多。然而,地位不同了,境地也不同了。從前在巴別,現今是在迦南地;從前在世界裏,現今被分別出來。儘管他仍是軟弱、敗壞,但是他腳下所踏的境地換了,他總歸經過了一個過程,從大河那邊走到大河這邊;這就是蒙召。不要以為這話僅僅是說到亞伯拉罕,這話也可以應用於我們。我們每一個人都是亞伯拉罕,蒙召而成為過河的人。

蒙召的生活就是信心的生活

有了蒙召的經歷之後,我們就道道地地、完完全全是一個蒙召的人,立刻就開始第二步的經歷,過蒙召的生活。蒙召的生活就是信心的生活。為甚麼蒙召的生活就是信心的生活?因為蒙召的人所過的生活都是憑信心,不是憑眼見。(林後五7。)亞伯拉罕跟從神,然而神是人眼看不見的,乃要憑信實化、摸著的。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也是看不見的,必須憑信心去得著。亞伯拉罕與神的交通,以及神對他的顯現,都不是憑眼見,乃是憑信心。

在巴別這地方,在世界裏,人所過的生活都是看得見的、現實的、物質的;世人所過的生活,就是一個憑眼見的生活。然而,蒙召之人所過的生活,乃是一個信心的生活,甚麼都是看不見的、憑信心的。神應許亞伯拉罕:『我必使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你也要使別人得福。』(創十二2。)這成為大國的應許,包括了神應許亞伯拉罕的迦南地,以及將來他所繁生的後裔。有了地纔能有國,有了後裔纔能有國裏的百姓。這裏的應許,在當時的亞伯拉罕看來,一樣都看不到,全數要憑信接受。亞伯拉罕所過的生活、所走的路,可說沒有一點是現實的,全數是摸不著的,乃是憑信纔能接觸的。在亞伯拉罕裏面有一個信心,那個信心摸著了眼所看不見、手所摸不著的。希伯來十一章八至九節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他因著信,在應許之地作客。』他是過著信心的生活。一節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所望的是眼所看不見的,也是手所摸不著的,但信能看得見,也能摸得著。信能實化眼睛所看不見的事實,這是一件奇妙的事。

信心生活的能力—神的顯現

然而,信心的生活是從那裏來的呢?乃是在於神的顯現。神的顯現是信心生活的發源地,也是信心生活的能力;沒有一個人在蒙召後不碰著神、得著神的顯現,而能過信心的生活。所以,我們蒙召是因著神的顯現;過信心生活,也是因著神的顯現。凡沒有在裏面遇著神的,就不能好好過信心的生活。試想一個跟隨神的人,能好好過信心的生活,那個能力從那裏來?不是從聽道來的,不是從鼓舞來的,不是從興奮來的,乃是因著裏面遇著神了,有了神的顯現,神的啟示。我們許多人都能見證,我們能過信心的生活,不只是因著神一次的顯現,乃是因著神多次的顯現。我們能一直過跟隨主的生活,惟一的能力就是神的顯現。

請記牢,沒有一個人的勸勉、鼓勵和幫助,能叫我們過信心的生活。從我的經歷,我能彀見證,沒有神的顯現,沒有一個人能過信心的生活。一個人在地上能憑信心為神活著,完全是由於神一再的顯現,多次的顯現。你遇著神時,你就無法不跟隨。在信心的路上常有苦難、缺乏,在那樣熬煉的時候,有誰能受得住?有誰能不倒下去?然而,就在你要倒下時,神的顯現就是一個能力,在你裏面頂住你,支持著你。所以,沒有一個人能效法別人走這蒙召的路,過這信心的生活。有神顯現的人,就能從吾珥走出來;他即使是停在哈蘭,最終還能彀離開哈蘭,走到神所要他去的地方。有神顯現的人,就能過信心的生活,應付一切的試煉。這就是蒙召之人的第二個經歷。

這裏所說信心的生活,並不是指你必須離開職業。乃是說,你這蒙召的人在地上,按著神的旨意走前頭的路,在地上維持神的見證;你的生活,你的人生,都是為著神。這樣的生活,這樣的人生,不是人憑自己能活出的,乃是神多次多方的顯現作了這能力。每逢有重大事情,或人生重大轉變時,這榮耀的神都在其中向你顯現;神的顯現乃是信心生活的能力。

也許你認為,神的顯現是一件太高大、太了不起的事,大概只有亞伯拉罕能有這樣的經歷,而自己得救很平常,恐怕沒有神的顯現。然而,你真沒有神的顯現麼?我敢斷定說,好些弟兄姊妹在他們得救後,都有神的顯現。

也許你要問,甚麼是神的顯現?是不是像一般人所說,一個白頭髮、白鬍鬚,身穿白袍的老人顯在人眼前?不。這裏所說神的顯現,乃是指神在靈裏的顯現。神是靈,我們能接觸神,也是在於靈。(約四24。)所以,神的顯現完全是靈裏的故事。也許有一天早晨或晚上,莫名其妙的在你深處,好像與神的關係深了;你想到神的愛,神在你身上所作的工,所施的恩,你深處覺得神的靈碰著你的靈了。就在那時,你覺得自己對不起神;同時覺得神愛你,神要得著你。你自自然然的就在神面前認你的罪,說,『神阿,直到今天,我還是這樣遠離你,我還是荒涼,沒有好好憑你活著。』這時候,你又覺得神太榮耀、太尊貴、太可愛了,就自然對祂說,『主阿,但願你得著我的全人;但願我一生一世能為你所用。』我們每一個人幾乎都有這經歷。這個故事就是神的顯現。乃是神的顯現,使我們裏面有一個動力,有一個力量推動我們,在生活裏想到神,一直願意得著神。

有時你的感覺可能比這強烈一點,覺得神在你裏面摸著你,是何等榮耀、甜美。於是你跪到神面前大聲哭號說,『神阿,我太辜負你,你是何等榮耀,你應該得著我。』無論你的感覺是弱或強,原則都是神的顯現。這個顯現摸著你,變作你裏面的動力。這不是人外面的勸勉、責備和帶領,乃是你裏面的靈和聖靈的接觸。這個接觸就叫你覺得是在神面前。你沒有想到神,神卻在裏面找你,這時候就是神向你顯現。基督徒一次一次的改變,一步一步的往前,就是出於並靠著神這樣的顯現;神的顯現乃是基督徒裏面的能力。

相信我們都曾這樣經歷神的顯現。有的人就是這樣給神碰了一下,第二天早晨起來,他這個人就變了。也許你要說,這是心理作用罷!無論是不是心理作用,總歸他這個人變了。要知道,若是沒有這樣碰一下,要變也變不來。這就是奇妙的所在。有的人好長一段時間,又冷淡又退後,既不讀經、禱告,也不聚會。到了一天晚上,莫名其妙在他要睡覺時,神來了,他裏面神的感覺來了,他就在那裏禱告起來,甚至跪下去向神禱告。他越禱告越流淚,越流淚越暢快;禱告到末了,他心裏真是平安,覺得摸著神了。第二天早晨起來,他這個人變了,他要為神活著。這就是神的顯現。

請記得,我們信徒裏面有一個特別的能力,就是神的顯現。有人說這是一種心理作用,我也不完全反對。然而,這種心理作用不是無中生有的,乃是因神加進來而起的作用。舉例而言,一杯白開水並非晃一晃就能起化學作用,乃必須加東西進去,纔能起作用。有人從前的心是愛世界,現在他的心是要尋求神,是連在神身上了。這乃是有一個成分加到他裏面,起了作用;若沒有神加進去,是連不起來,心理作用不起來,是不靈的。

人跟從神的能力在於神的顯現,跟從神的生活就是信心的生活。每一個過信心生活的人,都是過有神顯現的生活。所以,一個人若有神的顯現,給神遇著了,他就無法不題到神。我年輕時,曾有人當面責備我,說,『你一講話,頭一句就是神,末一句還是神,當中每一句都是神。好像離開神,你就不會說話了。』我承認,離開神我就不會說話了。我即使是走在馬路上,裏面也一直是神,神,神。這是很奇妙的事。這一位神,成了我們過信心生活的能力;這是外人,沒有蒙恩的人,無法懂得的。

這一種神的顯現,在亞伯拉罕蒙召的過程裏,不是一次、兩次,乃是多次又多方的。(徒七2,創十二7,十七1,十八1。)在我們的生活裏也是如此;每一個活在神面前的人,都該這樣常常碰著神,常常有神的顯現。這個顯現,就叫我們能過信心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