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六章六節,以弗所書四章二十二節,二十四節,哥林多後書四章十六節,羅馬書八章十三節下,哥林多後書四章十節,腓立比書三章十節下。
在本篇信息裏,我要幫助你們看見基督徒生活的另一面,就是模成基督的死。許多基督徒對聖經中這句話並不熟悉。但是主在已過這七十年裏,從倪弟兄開始,已經給我們看見這事。倪弟兄在一九二二年開始盡職,那時他纔十九歲。在當年的下半年,頭一個地方召會就在他的家鄉福州建立起來。大約十年後,我纔在工作上同倪弟兄在一起,開始向他學習,並在他手下操練。然後在一九四九年,我被他打發離開中國大陸到臺灣。三年之後,在一九五二年,倪弟兄被監禁,那就結束了他在我們中間個人的職事。我和他在一起的十八年中,我所講說的信息,很少不是直接從他的教訓來的。倪弟兄教導甚麼,我就教導甚麼。這在我們中間多年來是眾人皆知的。
然後我到臺灣開始工作,似乎是離開了他;因為他在中國大陸,我在臺灣島上。在頭兩三年內,我的職事留在倪弟兄所教導的範圍內;但是在一九五○年後不久,主開始給我看見更多的事。這一直繼續到今天,已經有四十多年。
在一九六二年,我來到美國,開始主在這個國家恢復的工作。已過的三十年裏,在看見神聖啟示的事上,又有了更往前的進步。在中國大陸,我們沒有強調『經綸』這辭。倪弟兄沒有用『經綸』這辭,而是用『計畫』這辭。在他的書中,他用了『神永遠的計畫』這辭;他從未用過『經綸』這辭;我來到美國之後,直到一九六四年纔得著神經綸的思想。那一年我所說的信息印成『神的經營』這本書。我乃是在那時候纔開始用英文的economy這個字(中文譯作『經營』或『經綸』)。這是希臘字oikonomia,奧依克諾米亞,的英語化。後來從一九八四年起,我開始強調神的分賜,為著完成神的經綸。在一九九○年,我很強的說到神聖的經綸與神聖的分賜。(見『關於神聖分賜更深的研讀』,『神的經綸與分賜』,和『為著神聖經綸的神聖分賜』等書。)我說這事,是要說明主如何漸進的給我們看見神聖的事。
作為信徒,我們都有我們的舊人,我們也有新人。(羅六6,弗四22,24。)我們也可以說,我們這些基督的信徒是舊人也是新人。在羅馬六章六節保羅說,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然後在以弗所四章二十二和二十四節他說,我們必須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在今天的基督教裏,沒有人透徹的教導這樣的事。但在主的恢復中,在已過的六十八年裏,這事一直供應給聖徒。在一九二四年,倪弟兄開始說到舊人和新人。在他所著『屬靈人』一書中,他把這事說得非常清楚。我們若查對自己的經歷,就會看見有些時候我們是新人,又有些時候我們是舊人。因此,我們同時是舊人,也是新人。在我們晨興之後,我們是新人。但在很短的時間之後,我們可能被人得罪而成了舊人。然後,在悔改並承認我們的失敗而得著主赦免之後,我們又成了新人。這種的經歷乃是我們基督徒生活的故事。基督徒的生活乃是一種有時候是舊人,有時候是新人的生活。
神的經綸是要我們的舊人(外面的人)銷毀,我們的新人(裏面的人)日日更新。(林後四16。)被銷毀與被殺死不同。一個人可能立即被殺死,但是我們的舊人被銷毀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許多年日。我已經在這過程裏快七十年了;但是我舊人的銷毀還沒有完成。
在召會生活裏我們每一天都在被銷毀。這銷毀就是我們被模成基督的死。(腓三10下。)在作蛋糕時,麵團被放進模子裏,壓進模型。這樣,麵團就被模成模型的形狀。如果模型的樣子是魚,壓進這模型的麵團就被模成魚的形狀。基督的死是我們的模子,我們是麵團。自從我們得救那一天起,我們就成了麵團。這麵團是由麥子製成的細麵作成的。(利二1,約十二24,林前十17。)基督是細麵,使我們成為麵團。
神已經把我們都擺在基督之死的模型裏。我們所模成的死不是亞當的死,乃是基督的死。基督的死是特別的死;在百萬甚至億萬的死中,只有基督的死是特別的死。從我們成了麵團的時候起,神就把我們擺進這死裏,(羅六4,)以這死作為模型。逐日逐年,神把我們擺在模子裏,要把我們模成這死。
一面說,我們在主的恢復裏,在召會生活裏,乃是快樂的;但另一面說,在我們的深處,我們是在這裏受苦。但我們無法逃避,每一天我們都被擺在模子裏。當我們來到餐桌前喫飯時,我們可能不喜歡為我們所豫備的食物。這是模子,就是基督之死這模子的一部分。婚姻也是這模子的一部分,婚姻經常被主用來將結婚的人模成基督的死。
按照羅馬八章十三節,我們乃是藉著靠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而模成基督的死。我們所必須治死的,不是身體的本身,乃是身體的行為。身體需要得贖,(23,)但身體的行為需要被治死。這些行為不僅包括犯罪的事,也包括我們身體離開那靈所行的一切事。
我們必須治死身體的行為,但我們必須靠著那靈來作。一面我們必須主動的治死身體的行為;那靈並不替我們作。另一面我們不該嘗試靠我們自己的努力,而沒有聖靈的能力來對付我們的身體。
這裏的治死,事實上乃是我們與住在我們裏面的那靈配合。就著裏面說,我們必須讓祂安家在我們裏面,使祂能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11。)就著外面說,我們必須治死我們身體的行為,使我們能活著。當我們主動的治死我們身體的行為時,那靈就進來將基督之死的功效應用在這些行為上,因而殺死這些行為。
我們是藉著在身體上帶著耶穌的治死,使耶穌的生命也得以顯明在我們的身體上,而模成基督的死。(林後四10。)耶穌的治死是指主耶穌所遭受、所經過之死的工作,十字架的工作。在我們的經歷中,這是為著耶穌、為著基督的身體、並為著新約的職事,所臨到我們的苦難、逼迫或對付。這不是指人類在舊造中所共受的苦難、難處,如疾病或災害;也不是指因著罪過、錯誤或未盡責任所受的處罰、改正或管教。耶穌的治死,毀壞我們天然的人、外面的人和肉體,使我們裏面的人有機會發展並更新。(16。)經歷耶穌的治死,結果叫耶穌的生命在我們的身體上顯明出來。耶穌的生命在這裏乃是復活的生命,就是主耶穌藉著十字架的工作所活並顯出的生命。
基督的死不僅是在祂釘十字架的六個小時中發生。基督的死開始於祂的出生,一直繼續到祂在十字架上最後的一口氣。所以基督的死乃是一個過程,延續了三十三年半。首先,在基督出生後,祂沒有被安置在舒適的家裏,乃是放在馬槽中。(路二7。)在很短的時間之後,希律想要殺祂。(太二7~12,16~18。)然後祂逃到埃及,在那裏成了逃亡的人。(13~15。)以後,祂的父母想要帶祂回猶太,但因為希律的兒子亞基老作了猶太王,馬利亞和約瑟就怕住在那裏,所以他們帶著耶穌到受人藐視的地區加利利,定居在受人藐視的拿撒勒城。(19~23。)主在那裏不是住在華廈裏,乃是住在木匠的小屋裏。雖然祂的母親馬利亞非常屬靈,也非常認識聖經,(路一46~55,)但甚至她有時候也難為主耶穌。(約二3~4。)藉此我們能看見,在這三十三年半中,每一天甚至每一分鐘,基督都在死。
基督的死乃是祂一切受苦的集大成。並不是只有我們被銷毀;乃是基督帶頭被銷毀。從祂出生的時候起,祂就在銷毀之下。這銷毀乃是祂的受苦,而祂受苦的總和等於祂的死。因此,基督的死乃是發生在這段三十三年半的時期中。受苦最大的死,乃是長時間的死。基督的死就是這樣受苦的死。我們這些信祂的人,乃是在同祂受苦的交通中。(腓三10下。)在同基督受苦的交通中,就是有分於基督的受苦。
基督之死的原因有二重。第一,基督來了是要實行父的旨意。(來十7~9上。)每當我們實行神的旨意時,整個世界,包括撒但、人、甚至鬼都要反對我們。(約十五18~19。)因著我們是實行神旨意的人,我們每一天都受苦。基督徒的生活不是享樂的生活;相反的,基督徒的生活乃是受苦的生活,因為我們實行神的旨意。
今天在主的恢復裏有了分裂。有一些與我們在一起親愛的人在製造分裂。因著在這些人裏面分裂的細菌是會傳染的,我們去接觸他們乃是不智慧的。按照羅馬十六章十七節和提多書三章十到十一節,我們必須避開分裂的人。這種避開就像隔離帶有傳染病的病人。因著有些聖徒非常接近分裂的人,要他們實行這種隔離對他們乃是一種受苦。約貳十節說,我們甚至不該向那些教導關於基督神聖身位的異端者請安。不僅如此,林前五章十一節告訴我們,我們甚至不該和活在罪中的弟兄一同喫飯。由於一些聖徒與恢復中分裂的人有親密的關係,他們說他們無法隔離分裂的人。然而,雖然米利暗是亞倫的姐姐,但在米利暗長痲瘋期間,亞倫還是必須隔離她。(民十二10~15。)因此,甚至操練實行正確的隔離也是一種受苦。我們受苦,因為我們不喜歡看見這些有異議的人與我們分開。但是我們若不隔離他們,我們就不是實行神的旨意,因為我們廢掉了基督身體一的見證。
基督徒的生活是受苦的生活,因為我們必須實行神的旨意。一面說,在我們與神的關係上,實行神的旨意乃是我們的食物。在約翰四章三十四節主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實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另一面說,實行神的旨意乃是受苦。
基督之死的第二個原因,乃是祂必須否認祂屬人的生命,好憑著父的生命而活。主耶穌像我們一樣有人的生命。祂在地上時,不憑著祂屬人的生命而活;反而否認了祂屬人的生命,好憑著父神聖的生命而活。第一,我們是實行神旨意的人。第二,像主耶穌一樣,我們是不憑著我們自己生命而活的人,乃是憑著神的生命而活的人。這也是真實的受苦。
在與我們日常生活有關的每一種情形中,我們必須問自己,我們是否憑神聖的生命活著,還是憑我們天然的生命活著。我們若這樣作,往往就會看見,我們乃是憑我們天然的生命活著,憑我們的己活著。這時,我們就需要來到十字架。(路九23。)來到十字架就是被模成基督的死。甚至在喫飯時,我們都需要被模成基督的死。有時候我們可能受試誘,想要抱怨別人為我們豫備之食物的種類和分量。然而,抱怨乃是憑著己而活,不是憑著神的生命而活。我們乃是蒙神揀選、呼召、並聖別的人,以實行祂的旨意。實行神的旨意對我們天然的生命完全是一種受苦。不僅如此,我們也是蒙拯救、重生、並分別出來的人,我們不憑天然的生命活著,乃憑神聖的生命活著。這不是作對或作錯的問題;那不是問題的中心。問題的中心是,我們所作的是憑甚麼生命:是憑我們天然的生命,還是憑神聖的生命?否認我們天然的生命,對我們是一種受苦。每一天,在每一件事上,我們都與別人奮鬥爭戰,要得著我們所要的。我們喜歡憑自己作事。不憑我們的生命,卻憑另一位的生命作事,乃是一種受苦。這就是基督徒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