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約翰福音—基督是神救主(三)

讀經:

約翰福音一章十四節,十六至十七節,三章一至七節,四章三至十九節。

約翰福音裏有六個大點。第一個大點就是證明基督是神的顯出,這是一至二章所特別注重的。當然,從三章直到末了,還有多處也注重這個點。我們在一章看見五個項目:話、生命、光、恩典和實際,都是指著基督說的。基督是神的話、神的生命、人的光、恩典和實際。祂是話,在祂這話裏有生命;這生命進到人裏面就有光照,其結果乃是叫人得著神;而得著神就是得著恩典。這光照也叫人認識神、看見神,而認識神、看見神就是實際。因此,頭兩章給我們看見,基督乃是神的顯出。

基督的豐滿

一章十六節說,『從祂的豐滿裏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這裏所說的『豐滿』是指著甚麼說的?甚麼叫作祂的豐滿?這豐滿的本質是甚麼?基督的豐滿是指祂的內容,而基督豐滿的本質就是神自己。祂在地上時,從外表看,祂是人,但在祂裏面卻是神。人是祂的外殼,神是祂的內容。基督是人又是神;神是祂的內容,也是祂裏面的豐滿。基督裏面的神不僅是豐滿的,也是滿溢的。但我們的主活在地上時,不輕易把祂裏面的神顯露出來;祂的神性遮藏在祂的人性裏。

從祂的豐滿裏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猶大帶著一班兵丁去捉拿祂。祂問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回答說,拿撒勒人耶穌。主說,『我是。』兵丁一聽見『我是』,就退後,倒在地上。(十八4~6。)『我是』乃是耶和華的名,因此當主一說『我是』時,那些猶太人懂得這話的意思;並且主說這話時,帶有一種權能。

主耶穌裏面滿了神的成分,祂裏面的豐滿就是神。我們只要摸著祂、接觸祂,就碰著神、感覺到神,同時也得到神的成分。因此,我們從祂的豐滿裏都領受了,所領受的就是神自己。祂的豐滿就是神自己,因此我們所接受的也就是神自己。

一章十六節下半說,『而且恩上加恩。』恩典就是神給我們得著,作我們的享受。恩上加恩就是我們一次又一次的得著神。我們接受基督以後,每當和基督接觸、交通時,祂就恩上加恩的湧流到我們裏面,如同海浪湧來,浪上加浪一樣。

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外形、外殼是人,而祂的內容、豐滿乃是神自己。當我們從祂接受了這豐滿,我們就接受了神。從那時起,神的成分就一直湧到我們裏面,恩上加恩的給我們得著神。

然而,我們怎樣從基督接受神呢?神的成分怎樣能一再持續的臨到我們呢?初蒙恩的弟兄姊妹可能覺得這是奧妙、不可捉摸的。其實恩上加恩的得著神並非渺茫難測的。我們都是蒙恩的人,都與基督接觸過,也都是重生有基督生命的人。當我們頭一次呼求主耶穌時,或許只知道祂是神的兒子,作了我們的救主,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我們若接受祂,就能蒙恩得救。那時我們可能不知道神和神的成分已進到我們裏面。但非常奇妙的,當我們悔改認罪、接受基督作救主時,裏面就覺得明亮、舒暢。從前我們裏面是黑暗無光、常感重壓,如今裏面覺得明亮、舒爽、飽足、妥貼、舒服,有一種無法形容的滿足。許多得救的人都有這樣恩上加恩的經歷。

神進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

每當我們敞開自己的心,認自己的罪,而與主有交通時,神的靈,就是神自己,就在我們裏面滋潤並供應我們。我們雖然看不見神,也可能不太知道神的事,但只要我們藉著禱告接觸神,立即就有事發生。這就如同人雖然看不見電,但觸電時就有強烈的反應。我們許多人,在接受主耶穌時沒有料到會有奇妙的事發生;但我們一認罪接受主,裏面就碰著一個東西,神進到我們裏面來了。

我們有位同工弟兄,在一九三八年時和我同在一個城市裏。他原先在法院作法官,也在我的母校兼課。有一天我受邀到母校講道。學校的學生就邀他來聽道。他是道地的不信者,也是飽覽古書的典型中國人,從未聽見過耶穌。福音傳過以後,有一點時間讓大家發問。他問說,『李先生,你所傳的神,是男的,還是女的?』我答說,『不分男,不分女。』有一個學生就幫助他,告訴他說,『孫先生,信耶穌要禱告,一禱告就能接觸到主。』他回家去想試試看,就把門關起來,跪在主耶穌跟前。他不是太真心,但也不是假意,心想:『既然他們要我求告耶穌,那就試試看。』

他想起那位學生弟兄告訴他說,『你求耶穌,要認罪。』那天晚上,他的禱告大概是這樣說:『主耶穌,我是罪人,你來救救我罷!』他這樣和耶穌接觸,當時並不覺得有甚麼事情發生,就去睡覺了。到第二天早上,他如往常一樣喫過早飯就上法庭去,但在路上,他覺得天改了樣,眼前的景色全都變了。從他家到法院的路相當長,那天早上他裏面覺得飄飄然,不知不覺很快的就到了法院;那一整天他都很喜樂。回到家時,他的妻子問說,『今天你是怎麼了?喫飯也喜樂、坐下也喜樂、走路也喜樂!』他說,『我也不知道為甚麼這麼喜樂!』當時他並不知道那就是得救、得著主的結果。以後那位學生弟兄告訴他,他是碰著耶穌了。這就是他禱告耶穌,神進到他裏面的故事。

得著神進到我們裏面,是既簡單又平常的事

我們碰著基督時,基督就帶著祂裏面神的成分,進到我們裏面;這事既簡單又奧祕,似乎令人難以置信。我們只要簡單、真誠的來到神面前,認自己的罪,接受基督作我們的救主,神就進到我們裏面。難道人聽到耶穌,回家關起門來禱告、認罪,神就進到他裏面來?這豈不太簡單,又太奧祕了!我們這些得救的人都能作見證,就是這樣簡單。神因著我們接受基督、接觸基督,就進到我們裏面來,並且我們從基督的豐滿裏都領受了。(16。)領受了甚麼?就是領受神自己。我們信耶穌時就得著神,但當時可能不清楚自己已蒙了恩典,得著神自己進到我們裏面來了。

人類中間,沒有任何宗教給人接受後,會有這樣的結果。惟獨人信了主耶穌,裏面就會有奇妙的大改變。神進到求告耶穌的人裏面,而在耶穌裏面有一個豐滿,就是神的成分。我們從祂的豐滿裏都領受了,我們所領受的就是神自己,並且這領受是恩上加恩的得著神。我們不是領受一次就了了,祂乃是持續不斷、恩上加恩的給我們得著。

許多拜佛的人也許經常燒香叩拜,但常是越拜越是愁容滿面,沒有喜樂。但那些愛主、常與主有交通的人,他們無論何時都是喜氣洋洋的,滿面放光。基督徒若是幾天不禱告,別人能看得出來,因為他的面容不是那麼喜樂;這表明他裏面沒有碰著神。我們每次禱告主、接觸主時,都恩上加恩的得著神。有時我們有重擔、為難、痛苦,甚至力不能勝,就在這時,我們進到房內,關起門來禱告,一再的對主傾訴後,裏面就舒暢、喜樂,能讚美了。真是奇妙!這就是我們經歷恩上加恩的得著神。

禱告就是享受神自己、呼吸神自己

禱告就是享受神自己、呼吸神自己。我們禱告,不是迷信的行為,不是對空氣講話,也不是履行宗教儀式,乃是在裏面碰著神,把神吸取到裏面了;這比我們早晨起來呼吸新鮮空氣更實際。我們越呼求主名,越向祂禱告,裏面就越覺舒服、明亮、有能力、有指望;因而剛強有力,能勝過外面一切的難處。這是因為我們享受了神,祂的成分加多在我們裏面。我們若嘗過這滋味,必定喜歡禱告。有一位弟兄見證說,他連走在馬路上都會停一下,向神發出一點讚美再繼續走;這樣,他裏面頓時便覺十分甘甜。我們若常與神有接觸、有交通,就從祂的豐滿裏多有領受,而且是恩上加恩的領受。

基督裏面的豐滿就是神,是我們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

基督裏面的豐滿就是神,而神是無限量的。我們今天應當盡情的享受神。詩篇八十一篇十節下半說,『你要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神是無限無量的,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我們可以天天、時時享受祂,直到永遠。祂能讓千千萬萬的人得著滿足,因為這位神乃是永遠的神,無限量的神。

約翰福音給我們看見,在耶穌基督裏面的神,乃是太初就有的神,是在時間之外,不受時間的限制。時間尚未起首,從無始的永遠裏就有了祂,祂是永遠的神。很多人能作同樣的見證,當他們一接受耶穌,向基督禱告,裏面就碰著神,因此就得著加力而照耀、喜樂,感覺輕鬆自在;裏面滿了神的同在。這是約翰一至二章給我們看見的。基督顯出來,就是神顯出來;祂裏面的成分就是神的成分。我們一摸著祂就摸著神,祂豐滿的成分能供應各種人的需要。

基督能供應各種人的需要

約翰福音頭兩章是一個段落,從三至十一章又是一個段落。頭兩章是第一個大點,證明基督是神的顯出,在祂裏面有神的豐滿,能給我們得著。三至十一章,給我們看見第二個大點,就是在基督裏的豐滿,能供應各種人的需要。這幾章裏,共說到八種人。人雖有千千萬萬,但大致可分為八種。

三章說到一個高尚的官,名叫尼哥底母;他代表第一種人—上流人。這人是猶太人的教師,有學問、人格高尚、有地位;並且他是富有人生閱歷的長者。四章題到一個撒瑪利亞婦人,她的道德敗壞,已經有過五個丈夫,現在有的並不是她的丈夫。她代表第二種人—下流人。五章說到耶路撒冷畢士大池子旁邊,躺著一個病了三十八年,極其軟弱的人,這是第三種人。六章給我們看見飢餓的群眾渴望要喫餅得飽;他們是第四種人。七章題到人在過節時是喜樂的;然而,到了節期的末日,那就是喜樂的末了,表明人生總會到『末日』,一切樂趣都會結束。那時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37。)這說明,第五種人乃是乾渴的人。八章說到一個犯姦淫的女人被帶到主耶穌面前,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問祂說,『夫子,這婦人是正在行淫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這樣,你怎麼說?』(4~5。)這女人代表第六種人,就是為罪奴役的人。九章裏有個生來就瞎眼的人;主耶穌開了他的眼睛使他得看見;這人代表第七種人—瞎眼的人。十一章給我們看見,主耶穌叫死了的拉撒路從死人中復活;拉撒路代表第八種人—死了的人。

四卷福音書乃是從四方面來看主耶穌,並且各有證明。馬太福音是從祂是君王一面來看,所記載的事例都與祂作王有關,證明祂是君王。馬可福音是從祂是奴僕一面來看,所記載的事例也都證明祂是奴僕。路加福音是從祂是人一面來看,所舉的事例足能證明祂是完全人。約翰福音是從祂是神一面來看,所記載的事例也都可證明祂是神,能充分供應各種人的需要。

路加福音中的事例,都與罪人得救有關。譬如,七章說到一個有罪的女人得了赦罪;(37~50;)十章說到好撒瑪利亞人照顧垂死的人;(33~37;)十五章說到浪子被父親接納;(11~24;)十六章說到乞丐得救;(20~22;)十八章說到有罪的稅吏到聖殿禱告,蒙了神的憐憫;(10~14;)十九章給我們看見稅吏長撒該得救;(2~9;)二十三章給我們看見與主同釘十字架的一個強盜得救了。(39~43。)這些故事和比喻,在馬太、馬可和約翰福音中都沒有記載;因為這三卷福音書都不是以人救主的眼光來看基督。所以路加福音特別說到關乎人得救的事例,以證明主耶穌是人救主。至於約翰福音,其中所記載的例證,證明主耶穌乃是生命的神,能供應各種人的需要。

無論是那一卷福音書,所舉的事例、比喻,都有其象徵意義,並非湊巧、隨意記載的。約翰福音用八種人作為代表,說出人的光景。讓我們想想自己裏面的光景如何。有時我們覺得自己不錯,是個正人君子,自命為上流人,其實真正的光景乃是下流人。當我們年歲漸長,就發現自己是軟弱的,雖然知道該孝敬父母、行善作好,卻軟弱無力。不僅如此,我們裏面也常是飢餓、乾渴、為罪奴役、瞎眼的。最終,我們發現自己是將死、必死的人,活在世上如同枯葉隨波逐流,沒有剛強的生命,無法抵擋罪惡的試誘。

總而言之,我們在得救以前,這八種人的光景全都有;甚至在得救以後,這八種人的光景也還沒有完全解除。我們雖自命是上流人,實際是下流的。我們個個都是軟弱、飢餓、乾渴、為罪奴役、犯罪、瞎眼的人,最後也是必死的。在人群社會中,總是有這八種人;從個人來說,這八種光景我們每個人都有。然而,話成肉體的基督裏面有神豐滿、大能的生命,能應付這八種人的需要。祂能應付世上各種人的需要,也能應付我們這人身上每一種光景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