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二章十二至十三節。
腓立比二章十二節說,『這樣,我親愛的,你們既是常順從的,不但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就是我如今不在的時候,更是順從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自己的救恩。』本節所說的『這樣』,指二章前面所論到『思念基督耶穌裏面所思念的』,(5,)以及藉著那靈的引導,以基督為榜樣而有的順從。我們大部分的人雖然得救了,不過是在靈裏得救,在我們的魂,就是我們的心情、心志、心思裏,還沒有讓神有足彀的地位。原因乃是我們不彀順從神。『作成你們自己的救恩』,主要的意思就是我們需要順從神,好讓神能進到我們魂的三部分,使我們能將這個救恩活出來,就是活出祂的生命和祂自己。否則,神就無法將祂的恩典分賜到我們的魂裏。我們必須順從,纔能作成我們自己的救恩。
那麼我們是順從甚麼?十三節告訴我們:『因為乃是神為著祂的美意,在你們裏面運行,使你們立志並行事。』因為神在我們裏面運行,所以我們需要順從。也就是說,我們要順從神在我們裏面的運行。本節的『在你們裏面』,包括在我們魂的三部分裏面。保羅在這裏是要我們順從神在我們裏面的運行。作為基督徒,我們不是順從道理,也不是僅僅順從聖經的教訓,乃是順從神在我們裏面的運行,讓祂在我們裏面更新我們。
神自己就是我們所得著的救恩。我們得救之後,蒙拯救多少,在於我們順從多少。我們需要絕對順從神在我們裏面的運行。神在我們裏面運行,使我們裏面立志,外面行事,以成就祂的美意。神的美意是甚麼?就是接下來十六節所說『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生命的話』乃是基督自己。(約一1。)我們享受救恩的結果,是將神活出來。按照腓立比二章十五節,神的兒女好像『發光之體』顯在世界裏。每位基督徒都像一盞明燈,(太五15~16,)神是燈內的光。(約一4。)當神在你裏面運行,你若肯順從祂的運行,就能讓光照耀出來,你也要藉著得著更新來彰顯神。
行傳十六章六至七節說,『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和加拉太地區。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試著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聖靈禁止保羅一行人講道。後來他們試著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又不許。在這裏,聖靈不是禁止人作壞事,乃是禁止人『作好事』,甚至不許人去傳道。我們可以把六至七節當作座右銘,題醒我們留意聖靈的禁止。聖靈的管治就如鐵路的兩條軌道,我們如同火車行在其上,不能偏離左右。我們乃是在聖靈的管治下,順從神的引導。
詩篇二十七篇八節:『你說,你們當尋求我的面;那時我的心向你說,耶和華阿,你的面我正要尋求。』達祕(J. N. Darby)將本節譯為:『我的心替你說,你們當尋求我的面;耶和華阿,你的面我正要尋求。』這意思是我們的心能替神說話。神的工作都是作在我們裏面。祂在我們裏面所有的故事,皆從我們靈裏發動。神的工作是從裏面開始,然後漸漸向外擴展;開始於中心,後達到圓周。這就如石頭投入湖中,波動從中心向圓周擴展,漸漸遍及全湖。基督徒所過的生活,是一個從裏面開始發生,再向外波動運行的故事。
真基督徒的故事皆是裏面運行出來的故事,而非外在的改正或作為。一個真實的基督徒,不是從外面作,乃是從裏面作。並非只是遵守聖經諸多的教訓和道理,照著召會所立的條條規矩而行;這不是神救恩的方式。神不是從外面來改變你,乃是把祂自己放到你的靈裏,在你靈裏攪動你。我們為甚麼要讀聖經?讀經能更新我們的心思,啟發我們裏面屬靈的感覺,這是我們讀聖經的主要目的。作基督徒首要的不是遵守聖經,乃是藉著心思得更新,讓活的神在我們裏面運行出故事來。
我給大家講一個關於『提摩太酒』的故事。有一位杜弟兄的父親,本身是個老教友,有時去作禮拜,有時也禱告。他喜歡打牌、喝酒,一日三餐,無酒不能喫飯。有一天,他的長子在我們中間得救,生活有了大改變,在家中有許多見證。父親剛開始相當反對兒子來我們中間,卻逐漸對兒子身上的大改變覺得好奇。因為他們全家都已成為教友,但只有長子有生命的改變。於是老人家來我們中間聽道,感動得痛哭流涕,幾乎哭倒在主面前,一禱告就流眼淚。他真正得救了,生命上有大的轉變。隨後,太太也來了,也變了;兒女也來了,也有很大的改變;全家都變了。從此在他們家中常有聚會。三年後,這位老弟兄成為當地召會的負責弟兄。
另一位正值中年的楊弟兄,比杜老弟兄更喜歡打牌、喝酒、吸煙。過去他經常和杜弟兄相約喫飯喝酒。每喫必喝,每喝必醉。有一晚他喝醉了,躺在臭水溝裏睡覺。家人到處找他,最後他太太在臭水溝裏找到了他,纔帶他回家。後來楊弟兄好奇杜老弟兄的轉變,也來我們中間看看,也摸著了主,生命上有了改變。某日,楊弟兄和杜弟兄很喜樂的一起交通,隨後一同用餐。楊弟兄曉得聖經裏說到保羅勸提摩太稍微用點酒,(提前五23,)就說,『我們來喝一點「提摩太酒」不要緊。』兩人按照往例把酒擺上,彼此舉杯。只喝了幾口,立刻感覺不舒服,喝不下去。兩人分別回到家裏,向主禱告都不喜樂。後來兩人又在一起交通,彼此有同樣的感覺,就是雖然聖經題到提摩太可以稍微用點酒,但聖靈既然在裏面禁止,兩人就不該再喝酒了。
在使徒行傳,聖靈禁止保羅和他的同工在亞西亞講道,耶穌的靈也不許他們往庇推尼去。就連『講道』這樣的好事聖靈都禁止,更何況惡事?聖靈在我們裏面,不僅叫我們厭惡罪惡,有時甚至不允許我們作好事或傳道。這就是神和基督在我們裏面的故事。我們的生活行動不需要在外面找憑據、講理由,卻需要學習聽裏面聖靈的聲音。我們的心常在我們裏面替神說話,不懂的人會說是心理作用。然而,神藉著我們的心向我們所說的一切話,我們都要聽從。
我們的神是自隱的神。(賽四五15。)許多時候,神在我們裏面很隱藏的說話,從我們裏面最深處向我們說話,給我們感覺。我們不必分析,都應該聽從。有時候事情可能看起來是錯的,但在原則上是對的。原則就是要跟隨神在我們裏面的感覺,因為神是在我們裏面引導我們。許多事沒有甚麼理由,只要神對我們說一句話,只要我們感覺裏面禁止、不許,就需要停下。如果神在我們裏面有微小柔細的聲音,(參王上十九12,)或是裏面有禁止,我們要立刻順服。
為此,我們需要操練幾件事。第一,每日早晨更新我們的奉獻。就如舊約的燔祭需要天天獻上,(利六12,民二八3,)我們每早晨也需要在主面前把自己重新奉獻給主。要學習對主說,『主阿,我更新的把自己讓給你。』第二,禱告時,不要打算禱告許多事。要學習安靜下來,將裏面的故事和感覺擺在主面前,把你的愛好、心意、擔心、懼怕等,都一一向主述說。(腓四6。)若有一件事是你感到懼怕,不肯擺在主面前的,這就表示其中有毛病。凡是在你裏面的,無論好壞,不管是甚麼樣的毛病,都要放在主面前,讓主來光照。
第三,我們必須聽從裏面細微的感覺和聲音,並將一切都化作禱告,帶到主面前。不要講理由,也不要分析,乃要順從裏面的感覺。你若覺得主給你感覺要作甚麼,就跟隨那感覺一點一點去作。一個人要身體好,必須按時喫飯睡覺。照樣,要作正確的基督徒,每天必須有一段在主面前的時間。總要照著這個原則去作,即使每次只有五至十分鐘都可以。要在主面前守住這段時間,正如我們每天都洗臉刷牙一樣。第四,要操練養成一個習慣,常常回到裏面與主有交通,敬拜祂。
我們每次無論是準備要作一件事,或去作一件事,都需要問問裏面的感覺。有人說這樣作基督徒太難,怕給人感覺像是發神經病。開頭也許有點難,但我們如果願意天天操練,就會天天蒙拯救。神的救恩需要你我的合作,順服聖靈。你若肯順從,神就要把祂自己塗抹到你全人的各部分。這拯救不是一勞永逸,乃是日日加多,天天擴展。你若如此操練,主就能從你的靈擴展到你全人。此外,你還需要讀經、禱告、聚會,並與同年齡的弟兄姊妹多有交通,相互幫助扶持。這樣,你就會成為正確的基督徒,並且要經歷神作你全人的救恩。
人如果不被破碎,就沒有光,無法看見何為召會。我們若憑自己發熱心,就要給召會帶來難處。我們經歷破碎,讓基督活出來,纔會有召會的合一。當眾人都在基督裏,與基督的性質相合,不必刻意去求合一,自然已經是合一了。一面,神在基督裏滿溢出來,滿溢到我們裏面;另一面,我們全人被變化,與基督調和,也與眾聖徒彼此調和,就在基督裏有真實的合一。因此,我們經歷神的救恩而被變化,結果就產生基督的身體,帶來召會的合一。基督的身體乃是基督經過我們,從我們裏面滿溢出來。召會的合一乃是我們與神的調和,是神在基督裏滿溢到我們裏面,再由我們滿溢而活出來。
講於八月三十日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