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篇 蒙恩者的生活(二)

讀經:

羅馬書十二章三至十六節。

在本篇信息,我們要來看羅馬書第二部分—蒙恩者的生活—裏的第二項,就是十二章三至八節所論到身體的事奉,以及第三項,就是九至十六節所論到我們該如何對待弟兄。

身體的事奉

一個奉獻給主的人,既已棄絕世界,心思得更新,將自己豫備好,就能驗證何為神那美好、可喜悅並純全的旨意。這樣察驗之後,他所要碰到的第一件事乃是召會配搭的事奉,也就是身體的事奉。這裏所說的身體,不是指我們物質的身體,乃是指召會是基督的身體說的。

所有得救的人,裏面都有同一個生命,就是主自己的生命。在主這生命裏,我們眾人成為一個身體。主是這身體的頭;我們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是這身體上的肢體。就我們每個人個別來說,我們是蒙恩的聖徒;就我們眾人合起來說,我們是主的身體,就是召會。

我們都知道肢體一旦離開身體,就毫無用處。比方,眼睛在身體上是有用的肢體;一旦被挖出來,就沒有用處。手或腳在身體上與身體全體配搭起來,就很有用,也很好看;如果被砍下來,成為單獨的肢體,就不只是可怕的,並且失去了功用。這給我們看見,一個得救的人在事奉神的事上,是不能單獨或獨立的;正如我們身上的手、腳、眼睛或耳朵不能單獨或獨立一樣。

一個人可以自己追求主,也可以單獨為主作些事,但若要有真實的事奉,就必須與眾聖徒配搭在一起;因為一個人不過是身體上的一個肢體,不是身體的全部。我們必須抓牢這個原則。

不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乃照著神所分給信心的度量,看得清明適度

三節說,『我藉著所賜給我的恩典,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乃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度量,看得清明適度。』這節所說的恩典,就是神親自供應保羅,使他能作使徒。主叫一個人作使徒,乃是一面給他恩賜,一面給他職分。然而,恩賜和職分都是外在的,其中需要有恩典作內容來充實。一個作使徒的人,不僅有使徒的地位,還要有從神來的恩典作他的內容;這樣,當他對人說話時,纔能把神的恩典供應給人,叫人也蒙神的恩典。

保羅乃是藉著這恩典來勸勉我們,『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當我們冷淡、退後時,不會想到要事奉神;然而當我們變得稍微熱心,想要事奉神時,也許就會高看自己,自命不凡,覺得自己能作得更好,甚至能作得比長老更好。許多批評的話語,就是因為人太高看自己,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甚麼時候人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就不能和神的兒女一起配搭事奉。

在身體的事奉裏,首要之事就是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乃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度量,看得清明適度。』神量給我們每一個人一分的信心,這信心是有度量的;神要我們照著那個信心的度量來看自己。神量給我們信心的度量,無論大小,我們都該承認。不要高看自己,也不要低看自己。我們若低看了,就會認為自己沒有用處,而失去信心和膽量;若高看了,就可能使我們論斷、批評別人。

我們要照著神所分給我們信心的度量,『看得清明適度。』我們如何能知道神所量給我們信心的度量有多少?我們可以這樣說:當我們將自己奉獻給主,不要世界,心思得了更新,也驗證了主的旨意,我們就在主面前把心擺平了,既不高看自己,也不低看自己。我們會對主說,我是你所要得著的人。到這時,我們就知道主量給我們信心的度量有多少;既不奢望更多,也不覺得不彀。我們裏面會知道自己的信心到了甚麼程度;這一個認知,就是神量給我們信心的度量。譬如,有位弟兄清楚他該在召會中作執事服事聖徒;他越為此禱告,就越覺得坦然,他越這樣事奉,就越覺得自然,一點也不勉強。別的弟兄姊妹也覺得他這樣的事奉恰如其分。這樣,他就是照著神所量給他信心的度量,來定規他在基督身體裏的位置。

在基督裏是一個身體,並且各個互相作肢體

四節說,『正如我們一個身體上有好些肢體,但肢體不都有一樣的功用。』這是比方的話,說到我們身體上有許多肢體,如耳朵、眼睛、鼻子、牙齒、手腳等;這許多肢體不都有一樣的功用。我們身體的每一部分都有其功用,但功用各不相同。

五節說,『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是一個身體,並且各個互相作肢體,也是如此。』這給我們看見,我們這些得救的人,在基督裏藉著基督的生命成了一個身體;在這身體裏,我們互相作肢體。我們各人是一個肢體,或是眼睛,或是手,或是腳,或是另一個肢體。我們在基督的身體上不多不少總是一個肢體,各有各的功用;你不能代替我,我也不能代替你。即使今天保羅來到我們中間,我們也可以告訴他說,『你能作的,也許我不能作;我能作的,也許你不能作;我不能代替你,你也不能代替我。』這不是驕傲,也不是謙卑。耳朵能向著手驕傲麼?手需要向著耳朵謙卑麼?當我們將自己獻給主之後,祂就會使我們清楚自己的位置,叫我們顯明自己的功用。我們清楚之後,就當站在那個地位上盡功用;這就是在身體裏的事奉。

照著所賜給我們的恩典,得了不同的恩賜

六節說,『照著所賜給我們的恩典,我們得了不同的恩賜:或申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申言。』恩賜乃指神白白給我們的屬靈本能。我們有說話的本能;就屬靈上說,這本能就是恩賜。譬如,某弟兄有講道的恩賜,這就是說他有講道的本能。另有弟兄能教導並牧養人,他就是有教導並牧養的恩賜。恩賜乃是神藉著聖靈所賜給人的,使他能服事召會,服事聖徒,並在身體上顯出功用。

這節所題的恩典是甚麼?要回答這問題,就要回到五至六章所說到的恩典。那裏給我們看見,神自己的生命進到我們裏面,就成了我們的恩典。神根據這個恩典,就給我們恩賜。這意思是,基督的生命進到人裏面作恩典供應他們,使一個人有講道的恩賜,能以講道,使另一個人有牧養的恩賜,能以牧養。這就像身體裏的血液,進到耳朵裏,就叫耳朵能聽,進到眼睛裏,就叫眼睛能看,進到腳裏,就叫腳能走路;同樣的血液進到各個不同的部分裏面,就有各樣不同的功用顯出來。照樣,基督的生命進到你我裏面,在你裏面顯出一種功用,在我裏面顯出另一種功用。神將祂的生命賜給我們,這生命在我們裏面成了恩典,神就照著這恩典給我們恩賜。

羅馬十二章的恩賜與林前十二章的恩賜不同。前者是平常的恩賜,後者是神奇的恩賜。平常的恩賜是根據裏面生命的恩典,所給我們得著的,是每一個人都有的。神奇的恩賜是因聖靈澆灌,使我們得著的。譬如,說方言、繙方言、醫病等,這些恩賜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有的。

羅馬十二章六節下半說到申言,不是說到豫言。當聖靈降在一個人身上,他也許能說到三年以後的事,那是說豫言,是神奇的恩賜。然而,這節所題的申言,乃是平常的恩賜。申言就是為神說話,包括豫言、教訓、警告和責備。一個人若有這申言的恩賜,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神的話;他的信心到了甚麼程度,就當說到甚麼地步。

七節說,『或服事,就當忠於服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忠於教導。』『服事』指對召會或對聖徒的服事。譬如,處理事務、購物、代勞等,都是服事範圍內的事。在眾弟兄姊妹中,的確有一班人有這恩賜。『作教導的』就像我們請的家庭教師,來作家庭式的教導。有的弟兄姊妹能把主的道路、主的真理教導人。當然這教導的恩賜也包括在聚會中作教師教導人。

八節說,『或作勸勉的,就當忠於勸勉;分授的,就當單純;帶領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樂意。』『作勸勉的』乃是像牧人一樣,有牧養的恩賜。有的人有這恩賜,他對犯錯的人稍微一勸勉,就能使他改正;對軟弱的人稍微一勸勉,就能使他剛強起來。七節和八節說到『忠於』;這辭的意思是說,一個人是某種肢體,有某種恩賜,就當專一顯出那個肢體的功用。你是手,就專門作手的事;你是腳,就專門作腳的事;你不該羨慕別人的恩賜,乃要忠於自己的恩賜。

『分授的』就當單純;這給我們看見,連分授都是恩賜。因此,這段落裏的恩賜不是指神奇的恩賜,乃是指平常的恩賜。譬如,有的弟兄也許不會講道、勸勉或教導,但對於周圍有些弟兄姊妹是貧窮的,是孤兒或寡婦,他有力量能彀分授以幫助這些人。這乃是神安排的環境,叫他能作分授的工作。我知道在召會中,有位弟兄不會講道,但神使他經營大事業,收入甚豐;他清楚主是要他作分授的事,就常常看望聖徒,弟兄姊妹失業或經濟上有難處時,他總是供給他們。

這裏說到分授的『就當單純』,指明我們幫助人時不該盼望回報,更不該沽名釣譽;這就是單純。我們裏面應當有這感覺:這樣的分授乃是主的事,不是我的事;這就是在分授的事上單純。

『帶領的』乃指召會中的長老,或召會中領頭的弟兄。這樣的人『就當殷勤』。在召會中作長老的弟兄要殷勤;一個不殷勤的人,沒有資格在召會中作領頭的。

『憐憫人的』與『分授的』有所不同。譬如,你有兩個饅頭,而他一無所有,你給他一個;這也許談不上分授,卻是憐憫人的行為。聖靈在這段裏所說的雖是簡單,卻相當入微。讓我舉例說明這裏所說『憐憫人的』。譬如,有位弟兄已經一個月沒有收入,家裏沒有食物了。你雖不能供給他一個月的需要,但至少可以幫助他一天的用度。這意思是,你雖不能有大分授,卻可以分施小憐憫。

我們憐憫人時,『就當甘心樂意。』這話含示,有時我們幫助人,也許並不甘心樂意,反而勉強。這樣勉強的作,甜美的味道就沒有了。憐憫人的,必須甘心樂意。我們也許沒有大的力量來分授,但總有一點憐憫人的力量,就當甘心樂意去作。

對待弟兄

接著我們要來看九至十六節所論到如何對待弟兄。九節說,『愛不可假冒,惡要厭棄,善要貼近。』對待弟兄,首要之事就是彼此相愛;我們愛人『不可假冒』。這指明有時連我們愛弟兄姊妹,都有假冒;我們的愛不是真實的,而是客套、儀文的。『惡要厭棄,善要貼近。』這裏所說的惡,不僅是指我們自己的惡,也指別人的惡。我們要愛弟兄,但要厭棄弟兄的惡;我們不可因著愛弟兄,就連他的惡也愛,這就變作屬肉體的愛了。譬如,一位姊妹有錯,而與她較親近的姊妹竟姑息其過。所以這節勸勉我們要愛人,之後立刻接著說,惡要厭棄。這意思是,我們愛弟兄時,不該善惡不分。一位弟兄有惡,就要厭棄他這惡;他身上有善,就要多貼近。這給我們看見,我們的愛需要有辨識。

十節說,『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互相爭先。』在召會生活中,我們愛弟兄要親熱,恭敬人要爭先。這意思是,我們要主動恭敬人,不要等著別人先來恭敬我們。我們看見弟兄時,要先點頭問候,先伸出手來。

十一節說,『殷勤不可懶惰,要靈裏火熱,常常服事主。』殷勤不可懶惰,這是必需的。一個基督徒不該懶惰;乃要像聖經上所勸勉的:『懶惰人哪,你去察看螞蟻的行徑,就可得智慧。』(箴六6。)有的人就是懶惰,正如另一處經文所說,『懶惰人把手放在盤子裏,就是向口撤回也不肯。』(十九24。)在身體生活裏,我們要學習殷勤不懶惰,要靈裏火熱。譬如,你借來的飯碗,用過還人之前,不僅要洗乾淨,還要擦亮。這樣的人纔能作正確的基督徒;若不是這樣,在屬靈上就沒有多少前途。

羅馬十二章十二節說,『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在禱告上要堅定持續。』我們有指望時,就要喜樂、讚美。然而,當我們遇到患難,似乎沒有指望時,仍要忍耐。此外,在禱告上要堅定持續。

十三節說,『在聖徒缺乏上要有交通,待客要追尋機會。』有的弟兄有缺乏,我們應當負擔一分,供給他,這就是在聖徒的缺乏上有交通。基督徒常有在外地作客的,我們應當追尋機會接待;就如亞伯拉罕殷勤、熱切的接待客旅一樣。(創十八1~8。)現代人大多住在都市裏,這種熱切接待的情形似乎欠缺了,這不是該有的情形;基督徒該盡量接待弟兄姊妹。

羅馬十二章十四節說,『逼迫你們的,要為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這指明我們的口不該用來咒詛人;即使人得罪我們,我們還要為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十五節說,『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我們總要與人表同情。有的人作基督徒像天使,不像人;人哀哭的時候,他不同哭,人喜樂的時候,他不同樂。這樣的人像天使,卻不像屬靈人。其實越是屬靈的人,越有感情;看見人哀哭,他也哀哭;看見人喜樂,他也喜樂。

十六節說,『要彼此思念相同的事,不要思念高傲的事,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為精明。』高傲的事,原文即高大的事。人沒有大幹才,就不能作高大的事;我們既不是有大幹才的人,就不該思想那麼高大的事。在召會裏確實有這樣的弟兄。每一次和他談事情,他都想站高一點,以顯揚他的精明。我們不該思念高傲的事,不要自以為精明,倒要俯就卑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