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再題起第二個問題來,就是甚麼叫作生命的經歷。我們看見了甚麼叫作生命,就容易知道甚麼叫作生命的經歷。
生命的經歷,就是經歷生命。我們已經看見,生命就是神自己。神自己流到我們裡面,給我們得著,給我們經歷,就是生命。所以經歷神,就是經歷生命。凡是生命的經歷,都是經歷神,摸著神的。沒有摸著神的,就不是生命的經歷。
比方有的悔改,不是由於神的光照,乃是因著人自己省察而有的,並沒有叫人摸著神,所以就不是生命的經歷。若是一個悔改,是由於神的光照,就必叫人摸著神,所以就是生命的經歷。
凡是出於人自己的行為,都算不得生命的經歷。那不過是人工,是人自己所作的,並非神經過人而有的,也不是人經過神而作的,所以就算不得生命的經歷。
那麼,甚麼纔算得生命的經歷?就是神從人裡面經過,也使人從祂裡面經過,而有的經歷。比方我們在禱告裡碰著了神,蒙了光照,看見自己的過錯,就在神面前對付。這不是我們察出自己的錯,乃是在親近神的時候,裡面給神碰著,而看見自己的錯。神是光,我們碰著神,就在神的光中看見自己的錯,所以就自然的向神承認,尋求主血的洗淨,結果就叫神從我們裡面經過,也叫我們從神經過。這樣的經歷是叫我們經歷神,所以就是生命的經歷。
生命的經歷,都是出於神的,都是神在我們裡面運行的,所以都能叫我們摸著神,經歷神。凡不是這樣的,都不是生命的經歷。因為生命就是神,而生命的經歷也就是經歷神。所以凡是這樣經歷神的,都能將生命表明出來。(腓二13~15。)
生命的經歷,誠然是經歷神,但神是在基督裡給我們經歷祂。基督是神的顯出,是神的化身,也就是神成為我們的經歷。所以我們對神所有的經歷,都是經歷基督,都是在基督裡的。因此生命的經歷,既是經歷神,也就是經歷基督。
神雖是生命,但祂若不在基督裡,若不成為基督,就不能成為我們的生命,因此也就不能給我們經歷祂。祂要給我們經歷祂,就必須作我們的生命。但是祂不能在天上,在那人所不能靠近的光裡,作我們的生命。並且祂要作我們的生命,也必須有我們人的性情,因為祂這神聖生命必須調上人性,纔能與我們這有人性的人相接合,而成為我們的生命。所以祂就從天上出來,成為肉身,與人性調和。這樣,祂就成為基督,在人性裡來作我們的生命,給我們經歷祂。所以祂從天上出來,在人性裡來作我們的生命,給我們經歷祂,就是基督。因此,我們經歷祂作我們的生命,也就是經歷基督。
我們經歷基督,簡括的說,會有以下幾面的經歷:
一,經歷基督啟示在我們裡面。(加一16。)這是我們在得救的時候,開始經歷基督,就是經歷神藉著聖靈,將基督啟示到我們裡面,給我們認識並得著祂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
二,經歷基督活在我們裡面。(加二20。)這是我們在得救以後,繼續經歷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作我們的生命,也就是經歷基督住在我們裡面,替我們活著。這是我們作聖徒,在日常的生活中,繼續不斷的經歷基督,所以是我們對基督經歷的一大部分。
三,經歷基督成形在我們裡面。(加四19。)這是我們讓基督的一切作我們裡面生命的成分,使基督在我們裡面得以長大成形。基督在我們裡面,不只要我們經歷祂作我們的生命,替我們活著,並且還要我們更多的經歷祂作我們的一切,使祂在我們的生命中長大成形,也就是使祂的生命在我們裡面得以成熟。
四,經歷基督在我們身上顯大。(腓一20~21。)這是我們讓基督的一切成為我們外面生活的表顯,叫基督在我們外面得著彰顯,並且無論是生,是死,就是無論在甚麼境遇中,總叫基督在我們身上照常顯大。這也就是說,我們活著就是基督。這當然是我們對基督相當較深的經歷,不只經歷祂在我們裡面成形,並且經歷祂在我們外面顯大。『成形,』是裡面生命的成熟,有祂的一切作我們裡面的成分;『顯大,』是外面生活的表顯,讓祂的一切成為我們外面的彰顯。所以這經歷,不只經歷基督是我們裡面生命的成分,也經歷基督是我們外面生活的彰顯。
五,經歷我們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3。)這是我們眾人,就是身體,經歷基督,經歷到滿有基督的成分,滿有基督的組織,而長得滿有基督的身量。這當然是我們對基督相當完滿的經歷。
六,是經歷我們改變得像基督。(林後三18。)我們經歷基督,會叫我們改變,而變得像祂。這是從我們經歷基督啟示在我們裡面開始,一直到我們的身體得贖。(羅八23。)我們越經歷祂,就越有改變,一直改變得連身體也改變了形狀,和祂榮耀的身體一樣,(腓三21,)那時,我們就完全模成祂的樣子,(羅八29,『效法』原文是『模成,』)而完全『像祂,』(約壹三2,)所以也就完全得以豐豐滿滿的經歷祂。
我們裡面一切生命的故事,和我們外面一切聖潔的生活,都該是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因為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也是我們的聖潔。(西三4,林前一30。)我們裡面生命的故事,該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我們外面聖潔的生活,也該是基督從我們身上活出。我們一切生命的經歷,都該是經歷基督。不要說與基督同死,同復活,同升天等等,那些大的生命經歷,就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有那些小的生命經歷,也都該是經歷基督。無論是脫離罪惡,或是勝過世界,無論是活出聖潔,屬靈,或是活出愛心,謙卑,都該是經歷基督。就是我們對人一點點的寬容,忍耐,也都該是經歷基督。
經歷基督,就是讓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並從我們身上活出。經歷基督,就是以基督為生命,而憑基督活著。經歷基督,就是我們一切的生活動作,都是基督從我們裡面活出來的,作出來的。經歷基督,就是經歷祂復活的大能,(腓三10,)就是經歷祂作生命,所以這樣的經歷,也就是生命的經歷。
主耶穌在約翰十四章,告訴我們祂是生命(6)之後,不只給我們看見,祂與神原為一,祂在神裡面,神在祂裡面,祂是生命,就是神是生命;(7~11;)也不只給我們看見,聖靈和祂,也是一個,聖靈來到我們裡面,與我們同在,也就是祂來到我們裡面活著,作我們的生命;(16~19;)並且也給我們看見,祂以聖靈的身分來到我們裡面活著,就是祂和神在聖靈裡,來到我們裡面,與我們同住,作我們的生命。(20~23。)簡要的說,主在那裡說過祂是生命之後,就給我們看見三件事:(一)神是在祂裡面作生命,(二)祂又是在聖靈裡面作生命,(三)祂們三而一的神,更是來到我們裡面作生命。所以我們經歷生命,不只就是經歷神,也不只就是經歷基督,並且也就是經歷聖靈。實在說,聖靈就是神和基督來作生命給我們經歷了,也就是神在基督裡來作生命給我們經歷了。
基督怎樣是神的化身,聖靈也怎樣是基督的化身。神作生命是在基督裡,基督作生命又是在聖靈裡。我們是在基督裡經歷神,又是在聖靈裡經歷基督。所以生命的經歷,怎樣是經歷神和基督,也怎樣是經歷聖靈。
神是生命,基督是神來作生命,而聖靈乃是神在基督裡作生命的生命之靈。(羅八2。)神在基督裡作生命的一切內容和故事,都是這生命的靈,就是聖靈,叫我們經歷的。是這位生命的聖靈,叫我們經歷基督的內住,也是這位生命的聖靈,叫我們經歷神在基督裡的復活能力。(羅八9~11。)是這位生命的聖靈,帶著我們治死身體的惡行,也是這位生命的聖靈,穿著我們禱告。(羅八13,26。)我們一切生命的經歷,無論是深的,淺的,都是這位生命的聖靈,叫我們經歷的,所以都是經歷這位生命的聖靈的。
羅馬八章九至十一節,不只給我們看見,乃是聖靈叫我們經歷基督的內住,和神復活的能力,並且給我們看見,聖靈住在我們裡面,給我們經歷生命,就是基督和神住在我們裡面,給我們經歷生命。所以神在基督裡的生命,是藉著聖靈給我們經歷的。因此,我們要經歷這生命,就必須經歷聖靈;並且我們經歷這生命,也就是經歷聖靈。
所以生命的經歷就是經歷三而一的神,就是經歷神在基督裡,基督又在聖靈裡,來作我們的生命。聖靈在我們裡面作工,帶著我們經歷基督,帶著我們在基督裡經歷神,就是生命的經歷。我們在聖靈裡經過神和基督,也讓神和基督經過,就是生命的經歷。必須這樣經歷聖靈,經歷基督,經歷神,纔是生命的經歷。凡不是這樣的,都算不得生命的經歷。你可以說那是熱心,那是宗教生活,那是敬虔修養,但不能說那是生命的經歷。生命的經歷,乃是經歷神,經歷基督,經歷聖靈。這不是我們自己作出來,修出來的,乃是神從我們裡面運行出來,基督從我們裡面活出來,並聖靈從我們裡面塗抹出來的。但願我們追求這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