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與靈是相對的,且是絕對不同的兩種東西。甚麼時候我們活在魂的心思、情感、意志裏,甚麼時候我們就不能活在靈裏。羅馬八章清楚的指出,肉體與靈相對,『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6。)林前二章給我們看見,魂與靈是相對的。十四節說,『然而屬魂的人不領受神的靈的事,因他以這些事為愚拙,並且他不能明白,因為這些事是憑靈看透的。』一個屬魂的人,對於屬靈的事,一點也不能領會,並且連羨慕也沒有,甚至還以屬靈的事為愚拙。惟有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他不僅有一個羨慕的心,並且能看透一切屬靈的事。所以,林前二章給我們一幅清楚的圖畫,看見靈與魂是絕對不同的兩種東西。
人活在靈裏,憑著靈活著,就是一個屬靈的人,能懂得、看透、明白神屬靈的事。人若是活在魂裏,憑魂活著,在人看雖是一個規矩人、一個好人,對屬靈的事卻一竅不通,連渴慕也沒有,並且會厭惡,會拒絕,會看為愚拙。所以不僅屬肉體是不屬靈,即使屬魂也是不屬靈。
羅馬八章說到肉體時,是把罪與死聯在一起;罪是根,死是果。二節說,『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羅馬八章是對付罪的問題,因為八章是接著六章;六章說到一個人如何能從罪裏得釋放,八章則給我們看見,乃是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們,叫我們脫離罪與死的律。所以六節說,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意思是,心思置於肉體,就是在那裏犯罪,其結果就是死。羅馬八章說到死,是重在與罪相聯;所以,脫離肉體,就是脫離罪。
八章是接續六章,論到如何能脫離罪,如何能不犯罪。所以,在說到心思置於肉體時,就重在肉體和罪相聯;要脫離罪,就得脫離肉體;要脫離肉體,就必須活在靈裏。活在靈裏就是心思置於靈;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5~6。)這意思是,我們若活在靈裏,靈就釋放我們,叫我們脫離罪;這是羅馬書的中心。
羅馬八章題到肉體時,重在與罪相聯,是犯罪的問題;林前二章題到魂時,沒有說到罪的問題,而是說到如何能懂得屬靈的事。羅馬八章說到一個人如何能脫離罪,所以是重在罪的問題;因著題到肉體,就重在與罪相聯。林前二章說到如何明白屬靈的事,如何明白神的事,如何事奉神,如何摸著神的事;這裏題到魂,是說到在屬靈的事、在事奉神的事上,魂乃是毫無所能,一竅不通,根本無法明白,連欣賞也不會,連願望都沒有,甚至是把屬靈的事看作愚拙的。
這給我們看見,魂不只不懂得屬靈的事,不要屬靈的事,甚且是把屬靈的事看作愚拙的。所以,屬靈的事只有靈纔能懂,只有屬靈的人能參透一切屬神的事。羅馬八章是說,不活在肉體裏而活在靈裏,就能脫離罪;林前二章是說,不憑魂活著而憑靈活著,就能明白屬靈的事。
屬魂不是犯不犯罪的問題;並非不犯罪就不屬魂。一個人也許不犯罪,在人面前規規矩矩,但他很可能百分之百是個屬魂的人。林前二章題起屬魂的問題時,一點也沒有談到罪。羅馬八章和加拉太五章,題到屬肉體時,纔說到犯罪的問題;屬肉體就是犯罪。加拉太五章所列舉的那些罪,都是肉體的果子;所以罪和肉體特別有關。一個人在那裏犯罪作惡,放縱情慾,當然是屬肉體的。但一個人不放縱情慾,不犯罪作惡,凡事按規矩而行,在人眼中被看作是無過的,並且想要事奉神,有意思要摸屬靈的事,明白屬靈的事,卻常是一竅不通;這樣的人是活在魂裏,不活在靈裏,乃是屬魂的人。
林前二章所說這樣一個屬魂的人,是一個不犯罪的人,卻也是一個不能明白屬靈事情的人。雖然他不憑肉體活著,卻也不憑靈活著;他乃是活在那個居間的地方,就是他的魂裏。他活在魂裏,雖不犯罪,卻也不明白屬靈的事;他不憑肉體活著,但也不憑靈活著;他乃是活在魂裏。
肉體與靈相對是犯罪的問題,魂與靈相對是不明白屬靈的事的問題。一個人憑肉體活著一定犯罪;一個人憑魂活著,可能不犯罪,卻定規不明白屬靈的事。一個人必須憑靈活著,纔能一面不犯罪,一面又明白屬靈的事。一個屬肉體的人是個犯罪作惡的人,一個屬魂的人可能不犯罪作惡,卻對屬靈的事一竅不通。惟有屬靈的人,纔能一面不犯罪,一面又明白屬靈的事。羅馬八章和林前二章兩處聖經,都講到屬靈這一件事;但是羅馬八章的屬靈重在脫離罪,林前二章的屬靈重在明白屬靈的事。羅馬八章的屬靈與屬肉體相對;林前二章的屬靈與屬魂相對。
一個憑魂活著的人,可能很好,很規矩,很良善,但定規不能通曉屬靈的事,甚或對屬靈的事,連渴慕也沒有。我曾碰見不少這樣的弟兄姊妹,他們行事很謹慎,為人可以說無可指摘,但對屬靈的事一竅不通,也不追求;對自己和對別人的估量,都是以道德好壞、是非對錯為標準。他們在一切事上,對任何人,都缺少神那屬靈的感覺和見地。他們可能很有思路,很理智,但靈裏不清明,感覺不敏銳。以作人來說,他們實在是好,既懂得怎樣為人,怎樣處事,又聰慧敏捷,殷勤周詳;然而,一摸到神屬靈的事,他們就莫名其妙,毫無感覺,毫無竅門。並且他們對屬靈的事常是心情冷淡,不只鈍於領會,且懶於追求。所以好的基督徒不一定是屬靈的基督徒。屬靈的基督徒不僅是作人好,並且是活在靈裏,有靈的感覺,懂屬靈的事,在裏面認識神的道路,有屬靈的竅。
好與屬靈,二者極其不同。許多聖徒好而不屬靈,好而不活在靈裏—人可以在他們身上碰著好,卻碰不著靈;看得到美德,卻聞不到神的味道。從某一面說,他們好像不是屬肉體的,但他們確實是屬魂的。他們雖然不放縱肉體,但也不活在靈裏;雖然不活在罪惡裏,卻活在自己裏;雖然不贊成罪惡的事,但也不渴慕屬靈的事;雖然不隨肉體犯罪,卻憑自己,就是憑魂活著。魂是他們生命的源頭,也是他們生活的憑藉。他們是活在魂裏、憑魂活著而屬於魂的人,所以他們不愛慕屬靈的事,並且也不能明白。
魂裏有三種不同的機關,心思是思想的機關,情感是愛好的機關,意志是主張的機關。如果我們碰著一個屬心思的人,雖然他也屬情感,不過情感在他身上成分輕,他的頭腦,他的思路,他的理智,是他最重的部分。一個屬情感的人,大部分是糊里糊塗,不懂理的,人越和他講理,他越翻騰。俗話說,『一千個理由抵不上一滴眼淚有力量。』你要他動情,只要落一滴眼淚,他的心就動了。這樣的人不講理,一味的情感用事;姊妹們大多是屬情感這一面的。再者,屬意志的人,他的主張非常堅定;他一旦定規,沒有人能更動。這樣的人剛硬到一個地步,是不講理的倔強。所以,一個倔強的人,定規是個屬意志的人。
這三種人都是屬魂的人。無論是屬心思、屬情感、或屬意志,凡屬於這三項中任何一項的,都是屬魂的人;因為魂裏的三大部分,就是心思、情感和意志。我們要學習分別靈和魂,就必須嚴格的在這些事上摸感覺。甚麼是心思裏的故事,甚麼是情感裏的故事,甚麼是意志裏的故事?我們一個行動、一個意念,甚至一個愛好,到底是從心思出來,以心思為源頭呢,還是從情感出來,以情感為源頭,或者是從意志出來,以意志為源頭?如果是這三項的任何一項,那就證明我們是屬魂的人,是活在魂裏,而不是活在靈裏。
一個憑靈活著的人纔是屬靈的人。一個屬靈的人,不以心思、情感、意志為源頭,乃是回到他的最深處,以他最深處的感覺為源頭。他的生活、行動、工作都是從他深處那個感覺出來的;他把深處的感覺,擺在一個首要的地位,以深處的感覺為首,領先作頭,來支配他的心思、情感和意志。他以靈裏的生命為生命作主體,而以他魂裏的心思、情感、意志為機關。換句話說,他是以裏面的感覺作主,心思、情感、意志不過是機關。
以情感來說,人是感情的動物,所以有些聖徒作工,是用情感的方式,聯絡、打動人的情感。比方,我們去服事一位弟兄,但這位弟兄不愛說話,對我們更是不容易開口,好像對我們沒有甚麼好感。於是我們就買一本金邊聖經送給他,恐怕這還不太能打動他,我們就加上一本精裝的荒漠甘泉,再加一本選本詩歌。這樣一來,人是感情的動物,他就被打動了,他的情感在那裏起了作用。很快的,情感就在這件事上,在他和我們之間作了主。然而,當情感在那裏作主時,我們的最深處會有一個不平安、不妥當的感覺。
從深處的感覺說,我們送人聖經、詩歌、荒漠甘泉,實在是好事,因為那三本的確是好書,但人的情感一被摸著,就會憑情感和我們交通,憑情感和我們來往,這樣交通、來往的結果,我們就都落到情感裏去了。在表面上,我們是彼此相愛,在主裏有交通;事實上,我們是墮落到情感裏去了。當我們深處有這樣的感覺時,那就是靈的感覺。好像我們只關心這位弟兄,對其他聖徒發生的難處,我們不大關心;我們說我們力量來不及,但這位弟兄一發生難處,就摸著我們的心。這就是情感問題。
當我們這樣憑情感和聖徒來往時,我們深處會有感覺,那就是靈裏的感覺;靈裏的感覺會起來反抗,題出異議,使我們不安。同時,我們自己裏面也清楚,我們這樣和聖徒來往多了,憑情感交通多了,雖然很甜美,但禱告時我們的靈癟氣,靈弱了。我們越這樣和聖徒憑情感交通,結果情感養大、壯大;我們的靈就萎縮、軟弱。這樣,我們到神面前去禱告就沒有力量,靈是癟氣的,好像皮球的氣不足,拍的時候,連聲音也不對。我們一禱告,靈裏頭的氣足不足,有一點屬靈感覺的人,差不多都能聽得出來。這就是屬情感和屬靈的分別;憑情感活著和憑靈活著的分別就在這裏。
就心思而言,這個心思的難處多半在弟兄身上,因為弟兄多半意志強,思路通達。以事情來說,往往是這樣講也通,那樣講也通;既然通,我們就容易定規去作了。然而,當我們去作時,深處會有一個感覺—不贊成。我們憑思路觀察、分析都通,但我們深處卻有一個感覺—不通。那個深處的感覺,就是靈的感覺;這時,我們應該不顧思路,只顧感覺。如果我們顧思路不顧感覺,那就是抹煞靈,而活在魂裏;但我們若只管深處的感覺,那就是活在靈裏,憑靈活著。結果,我們就是活在神裏面,而不是活在自己裏面。
這給我們看見,不管我們的情感或心思如何,都不能作主,只能作機關;惟有我們靈裏的感覺能作主,我們必須學習把靈裏的感覺擺在首位。譬如講道的人,原先已經定規好,想好要講那一篇道,並且那個條理怎樣分法,怎樣講法,都早已想好,也定規好。但當他站起來講的時候,那個裏頭的感覺不通了,裏頭感覺要他講另一個題目。這時,他必須放棄他原來的思路、定規,跟隨他靈裏的感覺。若是他忽略裏面的感覺,而跟隨思路、跟隨原來的定規,他就是否認靈而活在魂裏。
盼望我們眾人都看見,情感的、思想的、意志的,都是外面的;只有靈是裏面的。我們的情感,常常和我們深處的感覺相反;我們的意志,常常和我們深處的感覺相左;我們的心思,也常常和我們深處的感覺作對頭。所以,我們總要把這個靈裏的感覺、深處的感覺放在高位,居於首位,把魂裏的情感、心思、意志放在一邊。在日常生活中,甚至在一切行動上,都得先摸我們深處的感覺。這就是回到神面前,回到靈裏面,因為神乃是在祂的靈裏,住在我們靈裏面。
神是藉著我們靈裏的直覺,把祂的意思給我們覺得。所以,我們不僅看外面的光景,我們還要把外面的光景帶到神面前,回到靈裏面摸摸裏面神的感覺。這個回到神面前,用經歷的話說,就是回到裏面,把我們這個人從外面的觀察、外面的環境收回來,收回到深處,收回到靈裏。雖然我們有所觀感,頭腦也有了思路,情感也有些感覺,但我們還得回到靈裏;不要以情感、心思、意志為主體,乃要以靈的感覺為主體。我們務要操練這個魂與靈的分別。
生命的交通乃是在靈裏面的;因為交通是生命的,而生命又是在靈裏。得救前,我們這個人是活在魂裏的,就是活在魂的心思、情感和意志裏。我們是脫不開魂的,我們這個人就是活在魂的心思、情感和意志裏。然而,神的交通是在我們靈裏,所以我們要摸著交通,要學習交通,首先就要把我們這個人,從我們魂的心思、情感、意志裏調轉到靈裏。
我們如何能從意志裏調回到靈裏呢?譬如,有位聖徒定規週二回曼谷,這個定規是出於意志的決定。這時,雖然他已定規週二要回曼谷,但他願意把這個定規放下,不堅持。他回到深處,俯伏在神面前,安靜下來,整個人既不管曼谷怎樣,也不管自己的定規,只是簡單的從意志裏退下來,退回到靈裏,摸摸靈裏的感覺。這就是學習把他這個人,在這件事上具體的從意志裏調出來,調回到靈裏,摸靈裏的感覺。若是靈裏的感覺也覺得要他週二回曼谷,那很好;若是靈裏另有一種感覺,他就要學習放棄定規,從意志裏出來,順服裏面的感覺。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功課,卻是我們一生都得學的功課。
回到靈裏交通這件事,或者說,活在交通裏,活在靈裏這件事,並不是我們說學就能學成功的;必須有神的手在外面拆毀我們這個人,也就是必須有神的靈在外面安排環境,來拆毀、毀壞我們這個人。『毀壞』這辭出自林後四章十六節:『我們外面的人雖然在毀壞,我們裏面的人卻日日在更新。』外面的人雖然在毀壞,裏面的人卻日日在更新,長大起來。這個毀壞就是拆毀。十六節的『毀壞』,就是八至十一節神的那個對付。
使徒保羅在七節說,『我們有這寶貝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超越的能力。』我們都知道,瓦器就是指著我們這個人;我們這個人是土造的,是個瓦器。『瓦器』不僅是指我們的身體,更是指我們這個人說的;『寶貝』是指神和祂的生命,就是基督和祂的生命。我們有這寶貝放在我們這瓦器裏,意思是,我們有基督在我們這人裏面。基督在我們這人裏面,就是在我們那裏面的人裏;我們裏面的那一個人就是基督,而我們外面這個人就是我們自己。所以十六節說,我們外面的人雖然在毀壞,裏面的人卻日日在更新。這意思是,我們給神拆毀了,而基督在我們裏面建立起來。
這外面的人,以形體來說,是我們的身體;以精神來說,是我們的魂。外面的人就是我們的魂,就是我們這個人;外面的人毀壞了,就是我們這個人毀壞了,也就是我們的魂毀壞了,也就是我們的心思、情感、意志毀壞了。有位弟兄頭腦大,心思強,思路清楚,所以那位是靈的基督就在他裏頭受委屈。因此神就興起環境,對付他的頭腦,對付他的心思;神興起環境擊打他的心思,擊打他的思路,這就是拆毀。在神沒有對付他以前,他想甚麼都很靈光,他那個清楚的頭腦,怎麼想都通、都對。但現在神的手來了,神要對付他這個人,結果他所想的雖不錯,作出來的卻都一團糟;那就是神在環境中擊打他。他以為事情那樣作定規好,結果卻一塌糊塗;他想事情那樣作一定成功,結果卻完全失敗。這就是神用手來擊打他的頭腦,來拆毀他的心思。
千萬不要以為這是件簡單的事。有的人就在神手裏給神打得一塌糊塗,這個打糊塗,就是把他的頭腦拆毀到一個地步,當他再碰到事情時,他的頭腦不敢動了。好比雅各,從前他的腿很能跑,不只腿能跑,頭腦既能爭,又能奪,足智多謀,很有章程。有一天神遇見他,在他身上有一個厲害的對付,把他的腿給摸瘸了;(創三二25;)他再也跑不動了。那個就是拆毀。本來很聰明,很有頭腦,連屬靈的事都用頭腦的人,他不懂怎樣摸神的感覺,怎樣不活在心思裏,怎樣活在靈裏,凡事都是他的心思、頭腦、理智作主。有一天,神開始在他身上對付他,特別是對付他的心思、理智、頭腦,對付到一個地步,他給神打糊塗,打怕了,打得心思垮臺,心思倒下去,爬不起來了。等到他再遇到事情時,靈自自然然的就居首位。在心思上,他這個外面的人被拆毀,但他裏面的人卻得著更新。
同樣的原則,神也來擊打我們的情感,打得我們的情感不僅倒下,不敢動,甚且是爬不起來了;這時,自然是我們的靈領先,居首位了。我們的靈在情感上領頭了;意志也是如此。那些都是很痛苦的經過—經過神的擊打,經過神的拆毀。即使是使徒保羅也不例外,更何況我們。
保羅在林後四章七至十二節說,『但我們有這寶貝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超越的能力,是屬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我們四面受壓,卻不被困住;出路絕了,卻非絕無出路;遭逼迫,卻不被撇棄;打倒了,卻不至滅亡;身體上常帶著耶穌的治死,使耶穌的生命也顯明在我們的身體上。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使耶穌的生命,也在我們這必死的肉身上顯明出來。這樣,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命卻在你們身上發動。』這個寶貝就是基督,祂在我們這個瓦器裏。當神興起環境,使我們四圍受敵,被打倒時,耶穌的死卻在我們身上發動。那個死在希臘原文裏,不是個平常的『死』,而是帶有殺死的意思,是治死。我們說把一個人治死,就是在那個人身上有一種環境,一直在置他於死地;有一種環境在他身上一直在殺死他。
比方,有位老姊妹很愛她的女兒,她用情感愛女兒。如果神要這位老姊妹裏面的靈長大,神就要伸出祂的手,像刀一樣在她的情感裏,割那個愛女兒的愛;這個割就是治死、殺死。我們這個人很有頭腦,凡事不靠靈,專靠頭腦,結果神就要接二連三的興起環境,殺死我們的頭腦。這實在是真實的經歷,不僅是痛苦的,並且是長久的。然而使徒保羅說,耶穌的那個殺死在我們身上運行,耶穌的生,也就是耶穌的生命,就在我們身上顯明。
神一再的用環境擊打、破碎、對付,來拆毀我們這個人,拆毀我們的心思、情感、意志,目的是要使祂的生命,能更多加到我們裏面,顯在我們身上。若是有位弟兄身上滿了難處,家庭裏滿了苦難,連他周圍的弟兄姊妹都為難他,可以說是四面楚歌,有的人就會想,恐怕是這位弟兄犯罪,得罪神了,不然怎會受這麼多苦。我們看見人受擊打,被管教,首先想到的就是人作錯事,犯罪了。這樣的思想不一定對。
約伯受苦,非因約伯有罪。約伯沒有罪,卻為甚麼會受那麼多苦?這不僅是試煉的問題,更重要的是,神要拆毀他,拆毀那個天然的約伯。保羅這個人苦不苦?他作了使徒,那樣為主大用,那樣叫人得益處;然而從哥林多後書,我們知道他是個多苦多難的人。保羅遭受那麼多的苦難,難道保羅有罪麼?為甚麼保羅沒有罪,卻那樣受苦?所以,他能在林後四章告訴我們,他那個外面的人被神用苦難拆毀了,他裏面的人,就是裏頭的靈,就長大,就更新了。
僅僅憑我們的感覺分別魂和靈是不可靠的;我們常覺得自己不在魂裏,乃是在靈裏。等到神來拆毀我們時,我們纔看見自己大部分是在魂裏,不在靈裏。不僅平常的生活如此,即使是作屬靈的工作也是這樣。某位聖徒接受一個負擔,要到一個地方傳福音、設立召會。他實在經過禱告,實在否認自己,學習不憑自己的心思、情感、意志定規這些福音工作的事,也學習受主引導,活在靈裏。到了一個時候,他覺得自己相當在靈裏。他要去作工、傳福音、設立召會,實在是憑著靈,不是憑著魂;是出於神,不是出於自己。他就去了。有一天,他碰到打擊,遇見了難處,神四圍興起苦難來為難他、折磨他、傷他、打他;神在那裏一點一點的拆毀他。等到神把他打得差不多,拆得差不多,他纔發現原來他那個所謂福音的工作,裏頭很少成分是出乎神的,大多是出乎他自己。到那時,他纔發現原來自己大多是活在魂裏,不是活在靈裏。
要分別靈與魂,不是聽一篇道理就懂得,就會了;也不是在那裏禱告到一個時候,就會分別。要真的分別靈與魂,只有藉著神的拆毀。當神來拆毀我們這個人時,那個拆毀,就是拆毀我們這個人的成分,拆毀我們的心思、情感、意志,拆毀我們外面的人。從那時候起,我們纔看見,我們在靈裏的成分是少之又少,我們大部分是在魂裏。雖然不是在那裏犯罪,頂撞神,也不是在那裏作背叛神的人,但我們還是活在自己裏面,還不是活在神裏面。雖然我們覺得是活在神裏面,但事實上我們是活在自己裏面。沒有經過神的拆毀,就顯不出我們真實的景況。
一個人去作一件事時,起頭可能還能千真萬確,很有把握的說那件事是出乎神的,是神的旨意,一點也不是自己的意思,一點也沒有自己的選擇,沒有自己的愛好,沒有自己的傾向,完全是出乎神的。等到去作了以後,神的手中途進來,管教、擊打、拆毀,結果人病倒了,工作也作不成功;那時,整個人就落到試煉裏。然而,他深處有一個看見,原來自以為百分之百出乎神的事,經過神的擊打、拆毀,纔發現原來百分之百是出乎自己。只有拆毀能叫我們認識靈和魂的問題。
我們是墮落極深的人。因著我們墮落到自己裏面太深,僅僅用道理來定規我們不在自己裏面,是無法成功的;僅僅用一點禱告來定規我們脫離自己,是不會有用的。必須神的手進來擊打、拆毀;打到不能再打,拆到不能再拆,拆到我們毫無辦法,我們的真形本相纔會顯露出來。那時我們纔能看見,到底是出乎神,還是出乎我們。
沒有經過拆毀的人,其真實屬靈的成分定規很少。這不在於我們作甚麼,也不在於我們禱告多少。實在說,即使我們天天禁食禱告:『主阿,我不要我自己,我要你;我不要憑魂,我要活在靈裏。』這也是沒有用的。不是說不應該禱告,乃是說我們必須分別我們的靈與魂;僅僅靠禱告是不彀的,必須神的手進來拆毀。黃銅混合在黃金裏,我們怎樣區分呢?只憑我們的眼光,是分不出金或銅的,即使用摸的,也摸不出來;惟一的辦法,就是燒一燒,一燒就清楚了。要分別是銅或是金,只要用火煉一煉就知道。魂與靈的那個混合,比銅與金的混合還厲害。黃銅與黃金混合在一起,不容易分;魂與靈混合在一起是更難分。不是我們用一篇道理,就能分清楚;也不是我們禱告就能弄明白。必須等到神的手出來擊打,出來拆毀,我們纔會看見,甚至我們以為是出於靈的,也是出於魂。
為這緣故,真正愛主、追求主的人,是沒有法子避免苦難的。我們素常有個錯誤的觀念,以為我們愛主、討主喜悅,就沒有苦難,就平安順利了;實在不是這樣。一個人越追求主,越活在主裏面,好像他所受的磨難就越多。召會歷史裏有許多這樣的見證:越愛主的人,向著主越單純,越追求主,越活在主裏面的人,好像在他們身上就多有磨難。為甚麼?因為神就是要拆毀他那個外面的人,要建立他那個裏面的人;要使他的魂破碎,叫他裏面的靈能長大。
不是我們在那裏分別甚麼是出於魂的,甚麼是出於靈的,就能分別成功;沒有這件事。乃是當我們追求神、愛神的時候,當我們願意把自己交給祂的時候,神的手就進來,在我們身上作拆毀的工作,作打碎瓦器的工作。神打碎我們外面的瓦器,就是拆毀我們外面這個人,好叫我們裏面的寶貝越發得著彰顯,叫我們裏面的神,裏面的基督,裏面的靈,裏面的新人,越發長大,日日得更新。
今天在召會裏,實在缺少能供應人的人;換句話說,就是缺少被拆毀的人。不是我們講了多少道能造就人;道理不能造就人,乃是一個被神破碎、被神拆毀的人,纔能造就人,纔能把靈供應給人。這就是一個職事的工作,而不是一個恩賜的工作。乃是一個人給神打了再打,拆了再拆,破碎了再破碎,他那個人的心思、意志、情感破產了,垮臺了,爬不起來了;這樣的人纔能使裏面的基督強起來,裏面的靈新起來,裏面的人長大起來,裏面的寶貝越發彰顯出來。這時,基督就能從他裏面出來供應人,供應召會;靈就能從這人裏頭出來,使召會得著生命。這樣的人纔是個脫離魂而活在靈裏的人。林後四章完全是講外面的人被拆毀,裏面的人長大起來;那就是脫離魂而活在靈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