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四章十七至二十一節。
在本篇信息,我們要繼續來看召會在聖靈裏需要的生活與職責。以弗所四章一節至五章二十一節,可分為兩個段落:四章一至十六節是頭一段,說到我們在基督身體裏需要的生活與職責;十七節至五章二十一節是另一段,說到我們在日常行事上需要的生活;使徒保羅寫這段落的重點,其先後次序非常有意義。在一至三章他著重的說到召會是基督的身體,我們這些蒙恩的人乃是身體上的肢體;因此在四章說到我們需要的生活時,他就先說到在身體裏的生活、職責、職事和功用,再說到我們日常生活的行事為人。這樣,我們就能兩面均衡齊全,不失偏頗。我們不僅要在召會中好好的盡功用和守職責,也要在日常行事上有好的生活見證。
從十七節起的這段話裏,保羅要我們特別注意日常生活的問題;他先說到基本的原則,(17~24,)再說到生活的細節。(25~五21。)論到基督徒的生活為人,我們必須看見神藉著基督的救贖,使我們脫去了舊人,並且穿上了新人。(四22~24。)所以,基督徒生活的基本原則就是:不活在舊人裏,而活出新人。真實基督徒的生活,乃是不讓舊人從我們身上活出來,只讓新人從我們裏面活出來。每一個要在地上活出神的心意,並要在生活上蒙神稱許的人,就必須看見並注意,神在基督裏在我們身上所作的基本工作,就是叫我們脫去舊人,穿上新人。
保羅在以弗所書裏的話,意義非比尋常;世上沒有一本書的思路、思想和邏輯,像這卷書那樣深、那樣富有意義、那樣周全。現在我們要開始來看,使徒如何說到我們基督徒生活的基本原則。
四章十七節上半說,『所以我這樣說,且在主裏見證。』保羅這話的意思是,他不僅這樣勸人,不只這樣講說,並且他的行事為人、日常生活,就是這樣的見證。換句話說,他不僅是用口對我們講說,乃是用整個人向我們見證;並且他是在主裏見證。『在主裏見證』,這話包括以下的意思:第一,他是在主裏對我們說實在且鄭重的話,他不是說虛浮的話,乃是在主裏對我們見證。第二,他是一個活在主裏的人,他在主裏的生活,能向我們見證他對我們所說的話。因此,在主裏見證,意思是他的話是沉重、真實、不虛浮、不作假的;並且說這話的人乃是活在主裏的人。他在主裏的生活能向人證實,能向人見證他所說的話。
保羅向我們所要說、所要見證的,乃是我們『行事為人,不要再像外邦人』。(17中。)這裏的行事為人,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生活行動。在二章我們看見,我們從前在肉身上是外邦人,(11,)如今我們已經從外邦人中被拯救出來,與外邦人有分別。我們不再是外人和寄居的,乃是聖徒同國之民,是神家裏的親人;(19;)所以我們不要再像外邦人『在他們心思的虛妄裏行事為人』。(17下。)『心思的虛妄』,這話是保羅特別的發表。在羅馬一章保羅給我們看見,人自從離開神、不認識神之後,就墮落到心思裏。(一28。)人未墮落時,原是活在神面前,行事為人是在靈裏,受靈的支配。撒但引誘人喫善惡知識樹的果子時,他的題議乃是針對人的心思而來。
撒但引誘人的頭一步,不是直接叫人喫善惡知識樹的果子,乃是講許多理由,使人從靈裏出來,而進到心思裏。撒但對夏娃說的第一句話是一個問題,帶著一個問號;這一個問號就叫人從靈裏出來,而進到理智裏。按照聖經的記載,自從有人類以來,在宇宙中的第一個問號,乃是在撒但引誘夏娃時所問的話裏:『神豈是真說,你們不可喫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創三1。)撒但引誘人的方法之一乃是打問號。打問號的原則就是,要人研究研究,也就是叫人用心思,叫人進到心思裏。人講理由就是從那時候開始。
當亞當和夏娃還沒有受引誘、受欺騙之前,他們兩人活在神面前,不僅是無罪的,並且是沒有理智的;他們就是簡簡單單的活在生命裏。也就是說,他們是在靈裏活在神面前,他們不知道罪與義的分別,沒有善與惡的知識,也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的。他們好像中國人所說的渾渾噩噩,沒有多少理智,卻一直活在神面前,在靈裏受神的支配。那是人受造之初,在神面前原初的光景。
但是撒但的詭計乃是用問號把夏娃從這種光景裏帶出來,把她帶到理智裏。夏娃聽見他的問題之後,立刻講理由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喫;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喫,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2~3。)她講了理由,撒但就再題出一個說法,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喫的日子眼睛就開了,你們便如神知道善惡。』(4~5。)夏娃立刻又在那裏動腦筋,再看一看善惡知識樹的果子,於是她『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喫了,又給與她一起的丈夫,她丈夫也喫了。他們二人的眼睛就開了,纔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的;他們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6~7。)這段記載給我們看見,撒但引誘夏娃的作法,乃是使她動腦筋講理由;她一動心思,就已經墮落了。從那時起,人就從靈裏墮落到心思裏。這樣,墮落的人就不活在靈裏,而活在心思裏;不再受靈的支配,乃受心思的支配。
不論從小處或從大處、從家庭或從社會、從一個民族或從一個國家來看,人類的歷史就是搞心思的歷史。墮落的人心中終日所思念的盡都是惡。(六5。)今天整個人類都服在頭腦之下,受心思的支配;人不活在靈裏,乃完全活在心思裏。世界所以紛亂到這地步、背叛到這地步,就是因為墮落的人類受心思的支配,活在心思裏。『虛妄』在原文是虛空的意思。羅馬一章題到人在推想上變為『虛妄』,(21,)八章又題到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20;)這都是說到外邦人是活在他們心思的虛妄、虛空裏。
人墮落之後,他們心思所想的都不是神自己,都是無神的事物,都和神無分無關,因此盡都是虛謊、虛妄、虛空的。只有神是真的、實的,在神之外,一切都是虛假、虛妄、虛空的。外邦人的生活和行事為人,都是受他們心思的支配,因此都活在心思的虛妄、虛空之下。
羅馬一章所說,人在推想上變為虛妄,那是著重在偶像的事上。(21~23。)然而,以弗所四章所說心思的虛妄、虛空,不是僅僅指偶像。譬如說,廟裏的偶像固然是虛妄、虛假的;但人今天所看重的金錢、名利、地位、學問、科技等,甚至人所寶貝的家庭、身分、傳統、文化等,也都是虛空、虛妄的。等到事過境遷,這一切都顯出是虛空、虛假的。然而,外邦人受他們的心思支配,就活在這一切裏面。因此保羅說,我們這些蒙了神救恩的人,不要再像外邦人,活在他們心思的虛妄裏。
四章十八節起,保羅說到活在心思虛妄裏的人有甚麼樣的光景。十八節上半說,『他們在悟性上既然昏暗。』心思有一個功用、本能,就是使人有領會力。外邦人的心思既然是虛妄的,他們在悟性上就昏暗。這意思是,人的心思既然不思想神的事,只思想神之外的事,他們心思的悟性、領會力就昏暗,對於神的事就糢糊、暗淡了。
十八節下半說,『就因著那在他們裏面的無知,因著他們心裏的剛硬,與神的生命隔絕了。』人在悟性上昏暗,乃是因著他們裏面的無知。按原文,『無知』含有不要知道的意思。外邦人為甚麼無知?乃是因為他們不要知道。羅馬一章說到人的罪開始於人不要知道宇宙中有神:『自從創造世界以來,神那看不見永遠的大能,和神性的特徵,是人所洞見的,乃是藉著受造之物,給人曉得的,叫人無法推諉。』(20。)這節經文的意思是,人憑著神所造的天地萬有,就能曉得宇宙中有神;然而,人卻偏偏不要曉得。人並不是不能曉得,乃是不要曉得,因此就變作無知。人不要曉得,人不研究、探討、思想神的事;人甚至想最好沒有神,因為人想要安逸、放縱情慾、作惡。所以這無知,並不是人不能知道,乃是由於人不想要知道。
一面,無知是因著人裏面不要知道;另一面,無知也是因著人心裏的剛硬。希臘文的權威學者阿福德(Dean Alford)告訴我們說,『這剛硬就像人身上的皮經過不斷的摩擦,越來越厚,就生繭硬化,麻木無覺。』外邦人裏面的無知是因著他們不要知道,也是因著他們心裏硬化麻木,結果他們就與神的生命隔絕了。
這裏我們需要指出一點,人讀到這裏的話可能有一個危險,誤以為說,在人心裏沒有這樣剛硬麻木之先,人原來與神的生命是有關係、有關聯的;乃是後來因著墮落,心裏變剛硬,慢慢就與神的生命隔絕了。這是錯誤的解經;人墮落之前與神的生命並沒有發生關係。創世記給我們看見,神的生命乃是神自己的生命,是神永遠非受造的生命;人受造時所得著的不是神非受造的生命,而是從神口裏出來的一口氣。(二7。)人受造之後,被擺在生命樹跟前;(9;)生命樹是指神的生命。神把人擺在生命樹跟前,就證明說,人還沒有得著生命樹所表徵的生命;神是要人自己選擇接受生命樹的生命。(16~17。)至終,人沒有接受生命樹的生命,反而接受善惡知識樹的生命。(三1~6。)人接受善惡知識樹的生命之後,神就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不讓人摘生命樹的果子喫,免得人帶著惡性永遠活著。(22~24。)這證明人墮落之前,並沒有得著神的生命,也沒有接觸過神的生命。因此,以弗所四章十八節所說,與神的生命隔絕,並不是指著人與神的生命已經發生關係,因著墮落而與之隔絕了;乃是說人既墮落,因著裏面無知,心裏剛硬麻木,悟性昏暗,就無法接觸神的生命。
從這裏的話,我們要考量人怎樣纔能與神的生命接觸;或者說,甚麼是傳福音的路。我們傳福音,第一步是要人悔改,而悔改的意思乃是心思轉變。為甚麼我們傳福音時要人的心思轉變?我們仔細讀十七至十八節,就知道這兩節題到外邦人的心思、悟性和心的光景。外邦人的心思是虛妄的,不思想神的事,反而思想那些虛假、虛妄的事;他們在悟性上就昏暗,沒有光;他們裏面不要知道神的事,於是他們的心裏就剛硬麻木。這是人墮落的結果,是人墮落以後在神面前內裏的光景。這樣,人就不能與神的生命接觸,也就是說,人就與神的生命隔絕。
比方說,鐵和電本來能經過接觸而使電通過,但是當我們用木頭把鐵包起來,鐵和電就絕緣了。人墮落到心思的虛妄裏,悟性變為昏暗,裏面不要知道神,無知的心變得剛硬麻木;這就像鐵塊包在木頭裏而與電絕緣。鐵塊要重新與電接觸而過電,就得除去外面包著的木頭。照樣,人要與神有接觸,就要從不思想神、不要知道神的光景中轉出來。所以我們傳福音的路,首先是要使人的心思轉變,就是悔改;第二是要使人心裏傷痛,就是認罪。一個人若是心思不轉變,心裏不傷痛,就不可能接觸神的生命。我們帶人得救,僅僅使人聽懂福音的道還不行,人答對每條受浸的問話也還不行;最關鍵的是到底人在思想上有沒有轉向神,到底人的心在神面前有沒有憂傷痛悔。若是沒有這些,人就無法接受神的生命。
墮落的人因著裏面的光景,就與神絕緣,與神的生命不能『通電』。傳福音的目的乃是要叫人與神的生命接觸,叫人得著神的生命。因此,傳福音首要的工作,乃是使人的心思轉變,使人的心憂傷痛悔,不再剛硬麻木,使人感覺自己是何等邪惡、敗壞、得罪神。人的心一這樣憂傷痛悔,感覺就柔細,就能與神接觸,而不再與神隔絕;這樣,他就成為能接受神生命的人。
十八節下半說到人心裏剛硬,十九節上半就接著說,『他們感覺既然喪盡。』人心裏剛硬,他們的感覺就喪盡了。人的裏面有許多種感覺,包括愛、公義、良善、道德,以及中國人所說的惻隱之心;外邦人把這些感覺都拋棄了,所以他們的心變得剛硬麻木。他們感覺既然喪盡,『就任憑自己放蕩,以致貪行種種的污穢。』(19下。)感覺是一個約束,拯救我們不放蕩。人一旦把感覺放棄,就會任憑自己放蕩。任憑有兩面:這裏所說的是第一面,是人自己任憑;羅馬一章說到任憑的第二面,是神任憑人。(24,26,28。)『貪行』指明貪而不饜。人任憑自己放蕩,就貪而不饜的行各種污穢的事。
保羅在這裏的描寫真是透徹。我們需要比較以弗所二章和四章,兩處對外邦人光景的描繪。二章開頭描繪外邦人的光景,說他們『死在過犯並罪之中,…隨著這世界的世代,順著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在…肉體的私慾裏,行事為人,行肉體和思念所意欲的,生來就是可怒的兒女』。(1~3。)我們也許以為保羅在二章已經把外邦人生活的光景說絕了,但在四章他又說到外邦人生活的光景。(17~19。)這兩處所描繪的有何分別?表面上,二章與四章對外邦人光景的說法很相似。在二章的描繪裏,末了說到行肉體和思念所意欲的;在四章的描繪裏,末了說到任憑自己放蕩,以致貪行種種的污穢。這二處結束的話很相近,指明二章和四章描繪外邦人的結論是一樣的:人墮落的結果都是放縱自己。然而,這兩處所說的有一點是不同的,就是外邦人墮落之光景的起因或源頭。我們可以說,二章是從生活一面來說,四章是從心理一面來說;二章是從生活的源頭說起,四章是從心理的源頭說起。
我們可以用以下的例子說明二章裏對外邦人的描寫:一條狗在水裏淹死了,我們可以說這條狗死在水裏;死在水裏的狗就隨著水流漂去。墮落的人死在過犯並罪之中,意思就是,他們『淹死』在過犯並罪中了。正如一條狗死在水裏,怎樣隨著水流漂去;照樣,一個人死在過犯並罪中,也就怎樣隨著這世界的世代,就是隨著今世的時髦飄蕩。不僅如此,還有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像風一樣來推動他。因此,人死在罪中,就不由自主的飄蕩;結果,就放縱情慾,行肉體和思念所意欲的。所以二章描述墮落之人生活的景況,乃是人死在『水』裏,被這世界的『潮流』帶走,也被空中邪靈的『風』吹走。
四章雖然也是說到墮落之人外面的行事為人,卻是從人的心說起。墮落的人,心思不要神,裏面不要知道關於神的事,心是剛硬麻木的;這些都是心的問題、心裏的作用。我們傳福音,其實就是要人在心裏起作用—使人心思轉變,並且心裏柔軟。我們傳福音時,必須轉換人的心,使人的心思轉變,好使神生命的『電』能傳到人裏面。
就著心的光景來說,人作外邦人的時候,心思從神轉離,不要神了;對於神的事,他們的悟性昏暗;他們裏面故意不要知道神,所以他們是無知的。此外,他們的心不柔細,乃是剛硬麻木的。不僅如此,他們把裏面所有的感覺都拋棄了,所以就不受約束。一面他們與神的生命是隔絕的,無法有接觸;另一面他們拋棄了所有的感覺,斬斷了一切的約束,就如放縱的野馬、野獸一樣,野性完全釋放出來。因此,我們看見四章完全是從心的一面,說到墮落之人的光景。
不僅如此,二章是從人的生命來說,四章是從人的心思來說。二章是從人死在過犯並罪中說起—那是人生命的光景,而不僅是人生活的光景;就著人原有的生命來說,人是死在過犯並罪中。四章是從人在心思的虛妄裏行事為人說起。二章是摸著人生命的問題,四章是摸著人心思的問題。二章是從人死了的生命說起,四章是從人墮落的心思說起。兩處的結論都是說到人放縱肉體,行各種的污穢。這就是外邦人的光景。保羅在四章十七節說,我們不要再像外邦人。為此,我們需要牢記以弗所書所描述外邦人的光景。
四章二十節之前是說到我們不該有的情形,二十節起開始說到我們該有的情形。二十至二十一節說,『但你們並不是這樣學了基督;如果你們真是聽過祂,並在祂裏面,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受過教導。』我們所該有的情形,頭一點乃是『真是聽過祂』。沒有一個真正聽見福音的人,是沒有聽過基督的。每一個相信福音,也就是相信主的人,都是聽過福音的,當然也都是聽過基督的;因為福音就是論到基督。如果我們真是聽過祂,就『在祂裏面,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受過教導』。
『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或作『那在耶穌身上的真理』)是甚麼意思?要回答這問題,我們先要明白為甚麼這段話裏先說到聽過基督,再說到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在這裏,耶穌是指成為肉體活在地上的那一位,有神在祂這人裏面;基督是指耶穌死而復活之後,進到神裏面的那一位。我們今天傳福音到底是要人信耶穌,還是要人信基督?嚴格的說,我們乃是要人信那死而復活的基督。在希臘原文裏,有時在相信的後面加了介系詞『入』,指明我們相信主,乃是『信入』祂裏面。主還是拿撒勒人耶穌時,祂在巴勒斯坦的加利利,我們在臺灣的人或是那些在英國的人,都無法信入祂。乃是等到祂從死裏復活,進入榮耀,被立為主為基督,並且進到那靈裏(不僅是那靈在祂裏,乃是祂進到那靈裏);這樣,無論何時何地,人都能接觸祂,都能信靠祂、信入祂。這樣在那靈裏的一位,無論何時何地,人一信入祂,祂就進到人裏面,人也進到祂裏面。
主耶穌還在地上為人時,神在祂裏面還沒有釋放出來,這時人無法進入祂裏面;等到祂從死裏復活,進入榮耀,被立為主為基督,並且把自己擺在那靈裏;這時祂好像電釋放出來,人無論在甚麼地方,只要相信祂,就能接觸祂這『電波』。因此,聖經不是要人信耶穌,乃是要人信基督、(加二16,腓三9、)信耶穌基督、(徒八37,羅三22,加二16,三22、)信耶穌是基督、(約二十31、)或信基督耶穌。(加三26,提後三15。)(註:羅馬三章二十六節之『信耶穌』,按原文直譯為:耶穌的信,或,在耶穌裏的信。)以弗所四章二十一節說到聽過祂—基督,乃是指我們得救之初,人將死而復活的那一位基督傳給我們,我們聽過祂,也信入祂,就蒙恩得救了。
另一面,這節裏的『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乃是指那位成為肉體,在地上的拿撒勒人耶穌,祂身上所活出來的;這也就是四福音所記載關於祂的一切。約翰福音說,恩典和實際都是藉著耶穌基督來的,(一17,)主耶穌自己說,祂就是實際。(十四6。)恩典乃是神給人得著;因為神給人得著是白白的。實際(真理)乃是神給人看見;乃是人看見宇宙的真實。神是太寶貝了,但是祂分文不要就給我們得著;因此神給人得著乃是恩典。在宇宙中,神之外的一切都是虛假、虛空的,惟有神是真的、實的;因此當我們看見神自己,摸著神自己,就摸著真的、實的。所以神給人摸著了,神給人看見了,就是實際。
我們還要來看,實際(真理)深一層的意思。舉例而言,聖經題到我們要孝敬父母,(弗六2,)作丈夫的要愛妻子,(五25,)作妻子的要服從丈夫,(22,)作父親的要養育兒女,(六4,)並且人人都當愛鄰舍如同自己。(太十九19。)這些是不是真理?如果我們只告訴人說,要孝敬父母、愛妻子、服從丈夫等,卻沒有讓人知道孝敬父母、愛妻子、服從丈夫,與神有甚麼關係,也沒有帶人在這些事上聯於神;人即使作了這些事,卻是和神脫節的,這些事就不是真理,就沒有實際。
宇宙的中心就是神;因此,宇宙中的一切都與神有關聯,都是以神為中心。在我們人生一切的關係上,神也必須是中心;而神就是實際。如果人孝敬父母,丈夫愛妻子,妻子服從丈夫;其中卻沒有神,這些就是虛的、假的。外邦人也許說那些是真實的,但是我們蒙了光照的人就知道,這些裏面若沒有神,就是虛的、假的。再譬如說,人的謙卑中若沒有神,沒有以神為內容,這謙卑也就不是真實的。我們人生中的任何一件事,都應當有神作中心,那件事纔是真實的,這就是實際(真理)。
我們生存在宇宙中,與宇宙中其他許多方面都發生關係。這些關係正確時,就是實際(真理);不正確時,就不是實際(真理)。實際乃是神;神自己就是真理。神進到我們整個生活裏,使我們整個生活成為正確的。真理不僅是指神給我們看見了、給我們摸著了,更是指我們所看見、所摸著的神,進到我們整個人裏面,來調整我們生活裏與人事物的一切關係,使這些關係都成為正確的,好使我們的生活也成為正確的。這就是實際。
一個人沒有看見神、不認識神的時候,他和人事物的關係裏沒有神,他要愛兒子就愛兒子,要時髦就時髦,要古板就古板。在他的生活中,他和人事物一切的關係裏,沒有神的成分,沒有聯於神這萬有的中心,所以就是不正當的、不正確的。萬有沒有神,就失去調整;然而,當神進到萬有裏,神就作了萬有的調整。照樣,我們整個人生也應如此。如今神已經顯明出來,給我們看見了、摸著了,並且進到我們生活裏,成為我們生活的中心,在我們與父母、與兒女、與妻子、與丈夫的關係上,調整我們、平衡我們。祂也在我們與弟兄姊妹彼此的交通上、在傳福音的事上,調整我們、平衡我們;此外,祂甚至在我們用錢的事上,調整我們、平衡我們。這樣,神就調在我們整個生活裏,並調整我們生活各方面的關係,使我們的生活都成為正確的。
使徒保羅要信徒不要再像外邦人;外邦人在他們整個生活裏是沒有神的,不活在真實裏,而活在虛謊、虛妄裏。在羅馬一章,虛妄重在指偶像、假神;在以弗所四章,虛妄重在指沒有神。一個沒有得救的人活在虛妄裏,指明他整個生活裏沒有神,他在為人生活的一切關係上也沒有神。因此,在他身上,這一切都是虛妄的。如今他蒙恩得救了,就該照著耶穌身上所顯出來的生活而活,這意思是說,他需要讓神活在他的生活裏,使他的生活裏有神。
六章一節上半說,『作兒女的,要在主裏順從你們的父母。』這就是實際(真理)。如果單單說,要順從你們的父母,這還不彀是實際(真理);我們要『在主裏』順從父母,這纔是實際(真理)。實際(真理)乃是神來平衡我們的作人,也就是神進到我們的生活裏,來調整我們和各方面的關係。一個人在作人上與各方面的關係不正確,就是他身上缺少實際;我們也可以說,他的生活不合真理。一個人愛妻子太過,不合真理,他愛妻子不彀,也不合真理;他太死板,不合真理,他太時髦,也不合真理;他太吝嗇,不合真理,他太慷慨,也不合真理。當神進到我們生活的各方面,以及各種的關係裏,來平衡一切的人事物,使其中都有神,這樣我們生活的各方面就都正常了。這就是實際。
除了拿撒勒人耶穌以外,世上沒有一個人的生活是合理的、正確的。四福音給我們看見,這位拿撒勒人耶穌,祂的生活真是正確又合理;祂愛神(約十四31)又孝敬父母。(路二51。)一面祂能說,『我必須以我父的事為念;』(49;)一面祂又服從祂肉身的父母。(51。)一面祂能對祂母親說,『婦人,我與你何干?』(約二4;)一面祂即將斷氣時,又囑咐祂心愛的門徒要照應祂的母親。(十九27。)四福音記載,主耶穌在祂的為人生活裏,對任何人都沒有過與不及,祂每一面都是正確的。這乃是神調在拿撒勒人耶穌的生活裏,並從祂身上顯出來;這顯出來的神,就是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
以弗所四章二十一節說,『如果你們真是聽過祂,並在祂裏面,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受過教導。』如果我們真是聽過基督,並在基督裏面,就是與祂聯合,照著祂在地上時所活出來的光景—怎樣對待神、對待人事物,也就是照著那在祂身上顯出來的真理(那是實際者),受過教導。如果我們真是這樣學了基督,我們就『並不是』像外邦人那樣了。(20。)這段話清楚陳明一個對比:一面是我們作外邦人時,活在死亡裏,沒有神,並且在基督之外;另一面是我們聽到基督而得救後,讓神活在我們的生活裏。我們若是聽過基督,在祂裏面與祂聯合,照著當日在祂身上顯出來的生活,受過教導,我們就不是像外邦人—我們『並不是這樣學了基督』。
按照二十和二十一節的話,簡單的說,我們這些聽過基督,在基督裏『學了基督』的人,我們的生活乃是要讓成為肉體的那一位,從我們裏面再活出來。神成為肉體,就是耶穌;當祂在地上時,祂過一種生活,將神顯出來,給人看見神,更給人看見一個有神在裏面作實際的人,在各方面的關係上該如何。這就是福音書所陳明的。為人的耶穌過了完美的為人生活,經過了死而復活,成為基督。現今藉著福音我們聽見了這樣的一位。我們就信入祂而聯於祂。今天我們照著祂當日在地上所活出來的光景,受過教導,也就是照著祂從前所活出來的生活,這就使祂從我們裏面活出來。我們得救的人所需要的生活和行事為人,就是負責讓那位成為肉體,曾在地上活過,如今稱為基督的,再從我們裏面活出祂的生活來。
因此,那在耶穌身上的真理,或說,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包括祂的成為肉體以及祂在地上所過的生活。我們聽過基督,乃是聽過祂這已經復活、升天、被立為主為基督的一位。我們聽過祂,信入祂,並且在祂裏面與祂聯結;如今我們在與這樣一位的聯結裏,受過教導,為要使祂在地上所活過的生活,從我們裏面再活出來。祂死而復活、升天,我們聽過祂,信入祂,祂就進入我們裏面。如今,在我們這一面,我們要照著祂從前在地上的生活來學祂,好讓祂再從我們裏面活出來。這就是『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學了基督』。這樣,我們就是活在成為肉體、死而復活的那位真實、實際者裏面,而不是活在虛妄裏面;這也不僅是活在神裏面,更是活在神與人的調和裏面。這種神與人的調和,乃是我們得救的人該有的生活。
講於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