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五章十節,十七節,二十一節,六章四節,八章二節,十節,六章二十二節,八章二十九節,十二章一至五節。
許多信徒都知道,羅馬書在聖經裏佔有特別的地位。從路德馬丁(Martin Luther)的時代以來,羅馬書就被視為一卷講因信稱義的書,論到神的義藉著在耶穌基督裏的信賜給了我們。我年輕時就有深刻的印象:羅馬書給人看見,罪人被公義的神稱義的路,乃是藉著在基督裏的信和基督的流血。雖然這沒有錯,但我們需要看見進一步的事。我們需要看見,從五個世紀以前路德馬丁的時代以來,主一直在繼續往前,開啟祂在聖經裏神聖的啟示。關於羅馬書裏的許多項目,主已賜給召會進一步的亮光。
羅馬五章十節說,『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裏得救了。』與神和好,雖然好,卻不彀;我們需要進一步往前,在基督的生命裏得救。我還是個年幼的基督徒時,聽過許多篇道,講到人藉著基督的死而得救。人告訴我,我們是墮落的罪人,耶穌為著我們的罪死於十字架。所以我們需要信祂,使我們的罪得赦免。這就是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得救。然而,我從未聽過一篇道是講在基督的生命裏得救。
羅馬五章十節這一節題到的,不僅有基督的死,也有基督的生命。藉著基督的死,我們這些神的仇敵得與神和好。我們與神之間的仇恨,已被基督的死除去並對付了。(西一21~22。)我們讚美主,在這宇宙中有基督的死這樣一件美妙的事。為著我們的已往,我們需要基督的死使我們與神和好;為著我們的將來,我們需要基督的生命拯救我們。
五個世紀以前,主向祂的召會啟示關於基督之死的事,但沒有太多啟示到基督的生命。在十八世紀衛斯理約翰(John Wesley)的時代,甚至在十九世紀弟兄會的時代,對基督的生命也沒有清楚的啟示。弟兄會當中有些人成了聖經大教師,但他們對於基督的生命所看見的,不像主今天向召會所啟示的那樣清楚。
羅馬五章十節說,我們更要在基督的生命裏得救。十七節說,『那些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恩賜的,就更要藉著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了。』『作王』原文指作王掌權。我們所接受的生命不是僅僅拯救我們脫離一些事而已,乃是要我們登寶座,作王掌管萬有。這比在生命裏得救高得多。我們客觀的接受了義,但我們還需要繼續接受洋溢之恩,使我們能主觀的在生命中作王。我們在其中作王的生命,乃是基督的生命。
二十一節說,『使罪怎樣在死中作王,恩典也照樣藉著義作王,叫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遠的生命。』罪在死中作王。因此,罪在那裏,死也在那裏。罪藉著死的權柄作王,並藉其作王帶進死。因此,罪人必須死。(六23。)然而,我們不在罪之下,乃在恩典之下。(14。)恩典掌權作王,叫人得永遠的生命。我們若享受神的恩典,結果會帶進生命。正如死是罪的結果,照樣生命也是恩典的結果。恩典在那裏,生命也在那裏。
六章四節說,『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我們生活行動不但需要在生命中,也需要在生命的新樣中。
八章二節說,『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生命之靈這辭啟示,生命是那靈的事,並且生命與那靈是一。我們無法將生命與那靈分開,因為那靈是生命的素質。那靈在那裏,生命也在那裏。十節說,『基督若在你們裏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本節所題的靈必是人重生的靈,因為這裏是將身體與靈作對比。不但如此,惟有在『基督在我們裏面』的條件下,這節裏的靈纔是生命。因為罪在我們的身體裏,(七23,)我們的身體就是死的。同樣,既然基督在我們裏面,(林後十三5,)我們的靈就是生命。基督作生命和恩典,乃是在我們的靈裏。(提後四22,腓四23。)
羅馬六章二十二節說,『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聖別的果子,結局就是永遠的生命。』照著八章二節,生命之靈的律已經釋放了我們,使我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現今我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以至於聖別,或是說,結果是聖別。聖別是在我們得釋放脫離罪之後,並且與生命有關,因為其結局乃是永遠的生命。
十二章二節說,『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我們不該僅僅從我們的罪得潔淨,也該被變化。八章二十九節說,神豫定我們『模成祂兒子的形像』。我們不但需要被變化,也需要模成神兒子的形像。然後十二章五節說,『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是一個身體。』這指明我們需要同被建造,並配搭成為一個身體。這些經文都與在基督的生命裏得救有關。
雖然羅馬書的確講到因信稱義的事,但十二章告訴我們,得稱義的人成為這一個身體上的肢體。神的心意不是要得著許多得稱義的個人;祂的心意是要為祂的兒子得著一個身體。至終,神要得著的不是許多得稱義的個人,乃是宇宙中的一個身體。
羅馬一章一節至三章二十節說到在神定罪之下的罪人。然後三章二十一節至十二章說到稱義、和好、聖別、變化、模成基督的形像,至終說到身體。十二章五節不是說,『我們這許多人,是得稱義的罪人;』乃是說,『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是一個身體。』
起初,我們是罪人,甚至是神的仇敵,但基督的死對付了我們與神之間的仇恨。因此,我們藉著基督的死得與神和好。然而,即使我們不再是神的仇敵,我們也可能在罪律之下受轄制,並且仍是凡俗的,沒有分別歸神。因此,我們不但需要得釋放脫離罪的律,也需要被聖別。
發脾氣是罪的律作工的一方面。即使我們可能恨惡脾氣,卻常常無法勝過脾氣。我們的脾氣是需要被對付的小臭蟲,但對付起來很困難。這例子證明,我們需要得釋放脫離罪的律。我們得釋放脫離罪,就能被聖別。
被聖別就是被分別歸神,並且照著神的聖別性情成為聖別。當我們在聖別的過程中,也就藉著裏面新陳代謝的過程被變化,在我們外面的彰顯上有改變;神在這過程中作工,將祂神聖的生命和性情擴展到我們全人的每一部分,特別是我們的魂。這樣的過程將基督和祂的豐富帶進我們這人裏面,作我們的新元素,並使我們老舊、天然的元素逐漸被排除。
我們能以醜陋毛蟲變成美麗蝴蝶的過程為例,來說明變化。藉著裏面新陳代謝的變化過程,我們就被變化成為復活得榮之基督的形像。(林後三18。)不但如此,我們要被模成神兒子的形像,至終作為基督一個身體的肢體同被建造。因此,藉著神在生命裏的救恩,我們就得釋放脫離罪的律,被聖別、變化、模成,並且同被建造。
我們藉著基督的死,得與神和好了,但我們仍處於『在基督的生命裏得救』的過程中。祂的生命釋放我們脫離罪的律,聖別我們,變化我們,將我們模成祂的形像,並將我們一同建造成為一個身體。神的心意是要藉著釋放罪人脫離罪,並聖別、變化、模成、建造他們,使罪人成為神的兒子,並將他們一同建造成為一個身體。這就是羅馬書裏的啟示。
羅馬五章十節說到在基督的生命裏得救;八章二節說到藉著生命之靈的律,得釋放脫離罪的律;六章二十二節說到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以至於聖別。然後十二章二節說到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八章二十九節說到模成神兒子的形像;而十二章一至五節說到同被建造成為一個身體。我們經過這一切步驟,並且同被建造成為一個身體,神的目標就會達到。今天我們在實行召會生活,我們正在過程中,在基督的生命裏得救。
為著召會生活的實行,惟一需要的項目乃是生命。傳統基督教有錯誤的觀念。有些基督徒以為,要實行召會生活就需要許多道理,另有些人以為需要神奇恩賜的顯明。但我們若留意羅馬書,就會看見這卷書裏主要關切的乃是生命,而不是道理或神奇的恩賜。召會生活不在於道理或神奇的恩賜,乃在於生命。羅馬書沒有題起說方言或神醫這類神奇的恩賜。反而,這卷書題起在生命裏屬靈的恩賜,就是藉著我們經歷基督的恩典所產生的恩賜。(十二6~8。)這卷書也說到藉著神聖生命在我們裏面所產生的美德,就如接待、愛弟兄沒有假冒。(9~12。)比起接待,施行神醫是容易的。我們若接待三位客人到我們家裏,這三位客人會將我們裏面的光景暴露到極點。
彼此相愛沒有假冒是困難的。兩位弟兄之間有一點摩擦,就會立刻彼此不滿。神醫和說方言是與生命無關的神奇恩賜,但彼此相愛是生命的事。(約壹三14。)林前十三章一節說,『我若能說人和天使的方言,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鳴鑼響鈸能發出聲音而沒有生命。認為我們需要神奇的恩賜纔能實行召會生活,乃是錯誤的。事實上,在生命以外運用神奇的恩賜會導致分裂。我們該確信,為著召會生活,我們所需要的不是道理或恩賜,乃是生命。
一個地方召會也許存在不到二年,卻已經有一些『皺紋』。(參弗五27。)皺紋是老舊的結果。召會生活中的皺紋,就是聖徒當中的摩擦和抱怨等小事。因此,我們需要為著召會生活,在基督的生命裏得救。我們若在生命裏得救,無論受到弟兄們怎樣的對待,都會依然喜樂。基督的生命會拯救我們脫離任何一種怨言或抱怨。(腓二14,西三13。)
我們在享受基督生命裏的救恩時,不會被在弟兄之家與我們同住之弟兄們的行為所困擾。反之,我們會愛他們,不是憑我們的己,乃是憑基督作王的生命。那就是說,我們會憑著愛人的基督來愛他們。我們用天然的愛來愛人時,很容易愛可愛的人,卻不可能愛不可愛的人。倘若我們對弟兄們的愛不是源於我們的己,乃是源於基督作我們的生命,我們就會愛弟兄之家所有的弟兄,無論他們可愛或不可愛。這是真實沒有假冒的愛。在這樣的愛裏沒有怨言、抱怨或批評,只有基督作生命。
有一次,我應邀到弟兄之家;我一走進去,就聽見一位住在那裏的年輕弟兄吼叫:『每個人都走了!誰該收拾盤子?』然後我走進廚房,看見在水槽中弟兄們堆積如山的盤子。那位年輕弟兄面對水槽中的盤子所起的反應,說出他需要在生命裏得救。這位弟兄若享受在基督生命裏的救恩,他非但不會那樣吼叫,反而會開始洗盤子。
為著召會生活,我們需要藉著得釋放脫離纏累我們的罪,就如怨言、抱怨、批評、發脾氣,並脫離許多其他的罪,而在生命裏得救。我們需要藉著基督的生命得釋放脫離罪。然後我們需要被聖別。我們即使已得稱義,仍可能因為凡俗,就是屬世,讓別人難以分辨我們與不信者之間的不同。我們不該像不信者一樣凡俗,乃要照著神的聖別被分別。
不但如此,因為我們仍是天然的,我們就需要被變化。外面的改變,就如我們的髮型從長髮變成短髮,也許不代表在生命裏的改變,只是外面樣子改變。反之,變化是裏面新陳代謝的改變—生命、性情、和性格上的改變—結果帶進形狀或彰顯上的外在改變。舉例說,面色蒼白的人可以上一點妝,為要看起來健康。這僅僅是外面的改變,不是裏面新陳代謝的結果。然而,這人若開始喫營養的食物,他的面色會漸漸改變,從蒼白的面色變成比較健康的面色。這樣的改變不僅僅是外面的,乃是裏面新陳代謝過程的結果。我們享受基督拯救的生命時,就會新陳代謝的變化,並且蒙拯救脫離天然。
除了凡俗、屬世、和天然以外,我們有己的樣式。我們還未模成神兒子的形像,反倒帶著自己的形像,自立又單獨。我們喜歡與別人分開,與所有的聖徒都沒有配搭,沒有正確的關係。換句話說,我們缺少生命,並且建造不來。因此,日復一日,我們需要在基督的生命裏得救,藉著生命之靈的律脫離罪的律,藉著被聖別脫離凡俗和屬世,藉著被變化脫離天然,藉著模成神兒子的形像脫離己的樣式,並且藉著被建造而在美好的配搭裏彼此聯結,脫離自立和單獨。惟有這樣,主纔會得著祂的身體。這是在生命裏得救的結果。
生命就是基督自己作為賜生命的靈。(約十一25,十四6。)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說,基督這位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這位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我們若對祂認真,就要禱告:『主,我不再以自己作我的生命。我以你作我的生命。』基督作生命對我們不該是道理。反之,我們需要實行在凡事上以基督作我們的生命。
關於在基督的生命裏得救這件事,我關切所有的召會。一面,我喜樂看見聖徒在聚會中藉著呼喊和讚美來釋放他們的靈。但另一面,我們需要核對這是不是真的。我們在聚會中釋放靈並呼喊主名是好的;但這些實行必須帶進我們在生命裏得救。我們若宣稱我們在呼求主名並釋放我們的靈,卻經年累月沒有聖別、變化、模成或建造,我們就需要思想,我們的呼求並釋放靈是不是真的。倘若我們的呼求並釋放靈是真的,主就會進到我們裏面作生命,藉著聖別、變化、模成、並建造我們而拯救我們。我們需要問,我們蒙拯救脫離纏累我們的罪,並脫離屬世、凡俗、天然、己的樣式和單獨,到底有多少。換句話說,我們需要思想,我們被聖別、變化、模成、並建造了多少。通常,我們的呼求主並釋放靈,該作成我們的聖別、變化、模成和建造。我們操練並釋放靈是不是真的,在於我們是否在基督的生命裏得救。
我們若給基督的生命一條通暢的路,在我們裏面運行,這生命會在我們裏面作出許多積極的事,因此在召會生活中,就不需要任何道理或形式。反之,基督拯救的生命會在我們裏面作工,聖別、變化、模成、並建造我們,使我們成為一個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