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神照著祂的公義、藉著祂的聖別、並為著祂的榮耀之分賜

讀經:

羅馬書一章十六至十七節,六章十九節,二十二節,八章十七至十九節,三十節,九章二十三節,以弗所書五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希伯來書二章十至十一節。

在主的恢復裏,我們使用了『分賜』與『調和』這些辭。羅馬八章是說到分賜與調和。聖經清楚啟示,我們已經從神而生。(約一12~13,三6。)因著這事實,我們可以說,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是神,但我們絕不會有神格,也絕不會成為受人敬拜的對象。惟獨神有神格,並且祂是惟一當得我們敬拜的一位。(太四10。)

基督的死了結一切不義的事,以表明神的義。(羅六6,加六14,來二14,羅三21~22。)基督死而復活,使祂能作我們的生命。(林前十五45,西三4。)這生命使我們有新生的起頭,生出或說生育我們,並聖別我們,也就是將神的神聖性情分授或供應到我們這人裏面。

此外,基督在祂的復活裏得榮耀,(路二四26,徒三13上,15上,)我們也在基督的復活裏,藉著神聖生命的聖別而得榮耀。(來二10~11,弗五26~27。)神在我們裏面聖化和榮化的工作不斷進行。聖別和得榮就像兩隻腳。我們走路時,很難說是那隻腳先走。聖別和得榮成為一個循環。在個別基督徒生活和團體召會生活裏,主會繼續這聖化和榮化的工作,直到祂回來。改變形狀(腓三20~21)將是榮化最終的經歷,就是神的眾子顯示出來。(羅八19。)這是基督與神終極的得榮耀。(約十七1,22~24,帖後一9,啟二一11。)聖別是為著得榮。

羅馬書的結構是公義、聖別和榮耀。在我們的基督徒生活和召會生活裏,我們看見稱義、聖別、變化、模成、改變形狀和標出的過程。(三24,帖前五23,林後三18,羅八29,腓三21,羅一3~4。)

神的分賜是照著祂的公義、藉著祂的聖別、為著祂的榮耀、且憑著祂的生命得成就。神將祂自己作生命分賜到我們裏面。這生命首先分賜到我們的中心,就是我們的靈裏;然後分賜到我們的魂裏,我們的心思是其主要部分;(八10,6;)然後達到我們的身體。(11。)藉著神聖的分賜,神聖的生命浸透我們,至終使我們改變形狀。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乃是我們這人模成神長子基督之形像最終的結果。(29~30。)照著聖經的啟示,神聖的三一乃是為著將祂自己作生命分賜到我們全人—靈、魂、體—裏面,使我們成為祂團體的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