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信入主,就和主有了生命的聯結,這生命也就帶給我們這生命的交通,我們就要活在這生命的交通裏,與神交通,分享祂一切的豐富。這也是我們一得救,立刻就應當知道、注意並實行的。
(一)『我們…將…那永遠的生命傳與你們;…使你們也可以與我們有交通;而且我們的交通,又是與父並與祂兒子耶穌基督所有的。』(約壹一2~3)
那永遠的生命傳與我們,我們一信主接受,就帶給我們牠生命的交通,就是牠生命的交流,叫我們與神之間有交通,有交流,將神自己和祂一切的豐富,流通到我們裏面,給我們分享、有分。
(一)與使徒們並他們所代表的召會有交通—『將…那永遠的生命傳與你們;…使你們也可以與我們(使徒們)有交通。』(約壹一2~3)
神永遠的生命進到我們裏面,叫我們所有的交通有兩方面。一方面是與使徒和他們所代表的召會,(林前十二28,)就是一切有神生命的人有交通;一方面是與神和主有交通。與一切有神生命之人交通的一面,稱為使徒的交通,(徒二41~42,)是一切信入主,有神生命的人都有分的。主的生命是藉著使徒們傳給信入主的人,使他們成功召會,就是主的身體,而使徒們又是主的生命所成功之召會的代表,所以召會中的生命交通,就稱為使徒的交通。我們得與使徒們有交通,也就是得與召會有交通。
(二)與神並與主耶穌有交通—『使你們也可以與我們有交通;而且我們的交通,又是與父並與祂兒子耶穌基督所有的。』(約壹一3)
我們在主的生命裏,所有交通的另一面,是與父並祂兒子主耶穌有交通。這生命的交通所屬於的生命,是神的生命,這生命又是神兒子主耶穌自己,所以這生命的交通就使我們不但與和我們共有神生命的人有交通,也使我們和神並主耶穌有交通。在這生命的交通裏,我們和神並主耶穌,以及所有的信徒,都互相交通、交流,共同有分於三一神,和作祂生機體的召會,而互相分享。
(一)『聖靈的交通。』(林後十三14)
主的生命是在聖靈裏的,並且是藉著聖靈進到我們裏面,而在我們裏面的。所以我們在主生命裏的交通,是憑藉聖靈的。因此這交通也稱為聖靈的交通。我們在主的生命裏,無論與神和主的交通,或是與召會,或聖徒的交通,都是在聖靈裏,藉著聖靈的。
(一)『你們要按這膏油塗抹所教導你們的,住在祂(主)裏面。』—『你們要住在我(主)裏面,…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約壹二27,約十五4~5)
我們作主樹上的枝子,要住在主裏面,不可與主分離。這樣住在主裏面,就是與主交通,而實行主生命的交通,吸取主一切的豐富,如枝子吸取樹的供應一樣。
(一)要堅定持續—『都堅定持續在…交通裏。』(徒二42)
我們一得著主的生命,就進到主生命的交通裏。從此,就該堅定持續在這生命的交通裏。
(二)要順服膏油塗抹的教導—『你們要按這膏油塗抹所教導你們的,住在祂(主)裏面。』(約壹二27)
我們要堅定持續在生命的交通裏,就必須按著膏油塗抹的教導,住在主裏面,就必須順服膏油塗抹的教導。
(三)要行在光中—『我們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約壹一7)
主生命的交通,能帶我們進入神的光中。我們必須在這光中行,纔能與神和主,並與眾聖徒有交通,纔能維持主生命的交通。
(四)要認罪—『我們若在光中…彼此有交通,祂(神)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必要赦免…洗淨…』(約壹一7~9)
我們若活在主生命的交通裏,主這生命的光,在祂生命的交通裏,要在我們裏面給我們看見自己的罪,我們就感覺自己的罪,而向神承認,神就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使我們更深的活在主生命的交通裏。
以上四項都是我們對生命的交通,當負的責任。
(一)得著神的光—『神就是光,…我們若說我們與神有交通,…我們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約壹一5~7)
這話給我們看見,我們與是光的神有交通,就必得著神的光,而行在其中,使我們能不斷的彼此有交通。
(二)得著主血的洗淨—『我們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
我們在這生命的交通裏,蒙了主生命之光的照亮,看見自己的罪,而向神承認,就得著主血的洗淨。
(三)得著主住在裏面—『住在我裏面的,我也住在他裏面。』(約十五5)
我們住在主裏面,與主交通,就得著主住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生命的享受。
(四)多結果子榮耀神—『住在我裏面的,我也住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約十五5,8)
我們作主樹上的枝子,住在祂裏面,和祂不斷有交流,得著祂這樹肥汁的供應,就多結果子,叫神得榮耀。
以上四項,都是我們活在主生命交通裏的成果。
(一)信徒和神生命的關係永不會斷—『他們必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約十28~29)信徒和神生命的關係,永遠不會斷,因為他們從神所得著的,是永遠的生命,使他們永不滅亡。並且神的手是大能的,沒有甚麼能從神的手裏,把他們奪去。
(二)信徒和神生命的交通是會斷的—『我們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約壹一7)這經文中的『若』字,表明我們和神生命的交通,是會斷的。我們若活在神的光中,就活在神生命的交通裏。但我們常不活在神的光中,常不順服而犯罪,所以就常失去神生命的交通,而使其中斷。
(一)藉著認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7)感謝神,我們和祂生命的交通會中斷,也能恢復。我們若肯照著神的光照向神認罪,神必按著祂的信實,照著祂的話,並按著祂的公義,因著主的血,赦免並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和祂生命的交通,得以恢復。
(一)在我們裏面主的生命,不只有交通,也有感覺。這生命的感覺,是為著生命交通的。生命的交通,是維持在生命的感覺裏。我們一不顧到生命的感覺,生命的交通就會中斷而失去,生命的感覺也就變為遲鈍。
(二)我們若肯再顧到而順服這遲鈍的生命感覺,生命的交通就得以恢復,更加深厚,生命的感覺也就越加敏銳。此二者互為因果,循環不已,使信徒在生命裏長大。
(一)會失去生命的供應和功用,而受虧損—『凡在我(主)裏面不結果子的枝子,祂(神)就剪去。』—『人若不住在我裏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了,人收集起來,扔在火裏燒了。』(約十五2,6)一個得救作主樹上枝子的人,若不結果子,就要被剪去。不結果子的原因,是因不住在主裏面,就是不活在主生命的交通裏,所以就被剪去,丟在外面枯乾了,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我們不住在主裏面,不活在主生命的交通裏,是冒極大的危險,就是從主身上被砍去,失掉供應和功用,而受到虧損。但這不是滅亡,乃是受虧損,受懲治,(參看林前三15,)因為主在這裏不是說到得救的條件,乃是說到結果子的條件。
(二)會恐懼蒙羞—『你們要住在主裏面;這樣,祂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祂來臨的時候,也不至於蒙羞離開祂。』(約壹二28)
我們現在若住在主裏面,與主交通,當然就行在主的面前,活在主的心意裏,會使我們在主來的時候坦然無懼,不至於蒙羞。否則,就會使我們見主的時候,恐懼蒙羞,離開祂的面。這也該叫我們受警惕,而活在主生命的交通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