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生活之路—認識四件寶貴的東西

讀經:

約翰一書一章一至九節。

約壹一章一至九節這段聖經,特別說到四件寶貴的東西:第一件是生命,第二件是交通,第三件是光,第四件是血。這四件寶貴的東西,若不是神自己,若不是主自己,就是屬於神自己的東西,就是屬於主自己的東西。沒有一件是屬世的、屬地的、或屬人的。然而這四件寶貴的東西,卻都是和一個得救的人發生切身關係的,都是他應該得著的,也都是他應該經歷的。一個得救的人,是從這四件東西開始的,也是從這四件東西經過的。他屬靈的情形如何,也是要看他和這四件東西發生的關係如何。這四件東西說出一個人得救以後,在生命裏長進的途徑,也測驗一個人得救以後,在生命裏長進的情形。說這四件東西是信徒在生命裏長進的一條路也可以,說這四件東西是信徒在生命裏長進的四個步驟也可以。你無論怎樣稱它們都可以;但是,你必須認識它們,你必須經歷它們。除非你不得救,除非你得救之後不在生命裏長進;不然,你就不能逃過它們,你就必須經過這一條路,你就必須有這些步驟。這四件東西是有一定次序的,也是按著次序的,並且是相聯的。它們像四個金環所聯成的一條金鏈,第一個鏈環是生命。

生命
『從起初』原有

約壹一章一節說,『論到那從起初原有的…。』這『生命』是『從起初』原有的。在時間尚未起首,一切事物尚未被造出來之先,在那人所不能領會的『起初』裏,這個『生命』就已經有了。所以這個生命是『永遠的』。

是『永遠的』

這生命是無始無終,從永遠到永遠的;是超過時間,是越過時間,是不在時間裏受時間限制的。

『原與父同在』

這生命不只是『從起初』就有的,不只是『永遠的』,並且是『原與父同在』的。(2。)『父』是神作源頭的一個專稱。『父』就是作源頭的神。所以這『生命』『與父同在』,就是與作源頭的神同在。神是從起初就有的,這生命也是從起初就有的。神是自有永有,從永遠到永遠的,這生命也是自有永有,從永遠到永遠的。神是超過時間,不受時間限制的,這生命也是超過時間,不受時間限制的。

在『話』裏

這生命不只是『與父同在』的,也是在『話』裏的。(約一1~4。)因為這生命是在『話』裏面,所以在約壹一章就稱『話』作『生命之話』。(1。)萬物都是藉著這生命所在裏面的『話』而成的,(約一3~4,)所以都是受造的。惟獨這生命是在造物者的裏頭的,所以是非受造的。

是非受造的

宇宙中無論高的生命或是低的生命,無論動物的生命或是植物的生命,無論人的生命或是天使的生命,都是受造的生命,因為都是神所創造的。惟有這生命是非受造的生命,是自有而有的,因為是神的生命。

是神的生命

這生命所在裏頭的『話』,就是神。(約一1。)所以這生命在『話』裏頭,就是在神裏頭。這乃是神自己的生命。神如何,這生命也如何。神是聖別、公義的,這生命也是聖別、公義的。神是光明、良善的,這生命也是光明、良善的。在這生命裏面如何沒有罪惡和黑影,在這生命裏面也如何沒有罪惡和黑影。在神裏面如何充滿了愛,在這生命裏面也如何充滿了愛。神是如何有恩典,這生命也是如何有恩典。神是如何剛強有力,這生命也是如何剛強有力。神的性情如何,這生命的性情也如何;並且這生命也就是神的性情,因為這是神的生命。

是獨一的

這生命也是獨一的。所以約壹一章二節稱之為『那永遠的生命』。神如何是獨一無二的,這生命也如何是獨一無二的。除神之外,如何再沒有神,除了這生命之外,也如何再沒有生命。在神之外,一切稱為神的,如何都不是神,在這生命之外一切稱為生命的,也如何都不是生命。惟有神是神,也惟有這生命是生命。

在時間裏『顯現出來』

這生命雖然是『從起初』就有的,是『永遠的』,卻在時間裏『顯現出來』了。(約壹一2。)這生命原是在時間之外的,卻來到時間裏頭;原是超過時間的,卻置身於時間之內,受時間的約束,(參約七6,)好給人接受。這生命如果自居於『永遠』裏,就那一個在『時間』裏的人能接近而接受呢?在『時間』裏的人,雖然不能進到『永遠』裏去接近這生命,這生命卻能從『永遠』裏進入『時間』裏來就近人,叫人能在『時間』裏得著這『永遠』的生命,使人能從『時間』裏進到『永遠』裏。

向人顯現

這生命所以從『永遠』裏來到『時間』裏,是因為神要向人顯現。這生命雖然是『與父同在』的,卻『顯現與我們』,來『與我們同在』。(約壹一2,太一23。)這生命原是與神同在的,卻在耶穌基督裏來到人中間,與人相處,與人同在,好給人接受。這生命如果一直與那『住在不能靠近的光中』的神(提前六16)同在,就那一個住在黑暗裏的人敢就近,或是能就近呢?住在黑暗裏的人,雖然不能到住在光裏的神那裏去就近祂,祂卻能從祂光明的住處來到黑暗裏就近人,叫人能在黑暗裏得著祂那光明的生命,使人能脫離黑暗而進入光明。(約八12,西一12~13,彼前二9。)

進入人裏面

這生命向人顯現出來的時候,乃是進入人裏面。這生命雖然是在神裏面的,卻藉著『話成了肉體』,(約一14,)而進入人裏面。這生命原是神的生命,在神裏面,但藉著話成了肉體,就來到人裏面,而生活於人裏面。這生命在時間裏來向人顯現的時候,乃是進入拿撒勒人耶穌裏面,而生活於祂裏面,為著要人能接受這在神裏面的生命。神是奧妙的,是人難以領會,難以接觸的。如果這生命只是在神裏面,就人怎能領會、接觸而接受呢?雖然人不能進到神裏面去接觸這生命,這生命卻能在『話』裏而來到人裏面。『話』本是神的說明,能將神發揮出來的,而『話』又成了肉體,在肉體裏來說明神,來發揮神。所以人就能在人的裏面來看見,來接觸這位話成了肉體的神,而接受那在神裏面的生命。當人用信心接受耶穌的時候,生命就藉著聖靈進入人裏面。當初生命如何藉著聖靈,生在拿撒勒人耶穌的裏面,今天這生命也如何藉著聖靈,生在每一個用信心接受耶穌的人裏面。

進入許多人裏面

這生命雖然是一個,卻能藉著聖靈進入許多人裏面,作他們的生命。所以約壹一章二節說,『這生命…顯現與我們…傳與你們。』這裏的『我們』和『你們』,包括著千萬的人。雖是千萬的人,但都是得著同一個生命。這一個生命雖然是進到千萬的人裏面,卻仍是一個生命。祂是那『一粒麥子』裏面的生命,雖然進入『許多子粒』裏面,(約十二24,)但仍舊是一個生命。這生命在神裏面如何是不分的,進到人裏面也如何是不分的—雖然是進入千萬的人裏面。這生命在神裏面如何是一個,在人裏面也如何是一個—雖然是在千萬的人裏面。

所以這一個生命是在起初,在永遠裏面的,又來到時間裏面;是與神同在的,又來到人中間;是神的生命,在神裏面的,又來到人裏面,作人的生命;是非受造的,卻進入受造者的裏面;是獨一的,卻住在許多人的裏面。

是使徒們所經歷的

就是這一個生命,是使徒們所經歷的。當初使徒們『所聽見過的,…親眼所看見過的,…所注視過,…手也摸過的』,(約壹一1,)就是這生命。使徒們所以能『聽見』生命,是因為話已經從永遠裏出來,進到時間裏來了。他們所以能『看見』並『注視』生命,是因為這生命已經藉著話來到人中間,而『顯現出來』了。(2。)他們所以能親手『摸過』生命,是因為奧妙的話已經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人中間。(約一14。)使徒們所碰到的、經歷的,不再只是一個在永遠裏面、在神裏面奧妙的生命,乃更是一個在時間裏面、在人裏面,能看得見、能摸得著的生命。這生命不再是人所不能接觸的,不再是人所不能經歷的;乃是已經從永遠裏出來,已經從神裏面出來了,已經從奧妙裏出來了!這生命雖然還帶著永遠,還帶著神,還帶著奧妙,卻來到了時間裏面,來到了人裏面,來到了人能看得見、人能摸得著的顯明裏面。

是何等驚天動地的

這該是何等驚天動地的一件事!就是那在永遠裏面的生命,進到時間裏面來了!那在神裏面的生命,進到人裏面來了!那在造物者裏面的生命,進到受造者裏面來了!那在奧妙裏面的生命,進到明顯裏面來了!看哪!在這裏有一個生命,是永遠的,又在時間裏;是神自己的,又在人裏面;是奧妙的,又是明顯的。看哪!這是神的生命來作人的生命;並且也就是神來作了人!使徒們看見過祂,摸著過祂,也經歷過祂。祂是何等的奧妙,又是何等的真實;祂是何等的高大,又是何等的親近。

是使徒們所傳的

這永遠的生命不只是使徒們所經歷的,也是使徒們所傳的。使徒們所見證的,所傳的,就是這一個『原與父同在』,又『顯現出來』的『永遠的生命』。(約壹一2。)他們所傳的,不只是一位救主,更是一個生命。他們不只是見證神來作了人的救主,更是見證神來作了人的生命。他們乃是將一個生命,一個『永遠的生命』,傳給人。他們不是傳一個空洞的道,他們乃是傳一個實在的生命。雖然他們所傳的也是道,但他們所傳的,不僅是一個道,更是一個『生命之話』。人相信他們所傳的,接受他們所傳的,不是相信一個空洞的道,不是接受一個虛空的理,乃是用信心接受一個實在的生命,就是『那永遠的生命』。

生命的交通

人一接受這生命,這生命就將一個東西帶進人的裏面。這個東西就是這條金鏈的第二個鏈環,就是生命的交通。使徒約翰說,『我們〔使徒們〕將所看見並聽見的,也傳與你們〔信徒們〕,使你們也可以與我們有交通;而且我們的交通,又是與父並與祂兒子耶穌基督所有的。』(3。)他說,他們—使徒們—將所看見並聽見的,傳給我們—信徒們—是使我們可以『有交通』。

是生命的一個結果

使徒們所看見並聽見,而傳給我們的,就是在前面所說的『那永遠的生命』。他們將『那永遠的生命』傳給我們,是使我們『有交通』。所以交通乃是生命的一個結果。使徒們將『生命』傳給我們,是有一個目的,也是有一個結果的。那個目的,是叫我們可以『有交通』;那個結果,也是叫我們『有交通』。神把祂的生命賜給我們的目的,就是叫我們和祂有交通。並且神賜給我們生命的結果,也就是叫我們和神有交通。

約翰一書的信息,是繼續約翰福音的。約翰福音是說主從神那裏出來,叫人得著神的生命。約翰一書就說,人得著神的生命,神的生命就將人帶回到神那裏去和神有交通。神的生命一進入我們裏面,就把我們帶進『交通』。

在神的生命裏面

這個『交通』乃是在神的生命裏面的一個聯屬,一個交契。我們一有神的生命,我們就在神的生命裏面,和神並一切有神的生命的人,有了聯屬,有了交契,有了交通。好像一盞電燈,裏面一有了電,它就在那個電的流裏面,和發電所並一切有那電的電燈,有了聯屬,有了交通一樣。

出於生命的自然

因為這個交通是在神的生命裏面的,所以這個交通是生命的,不是行為的,是出於生命的自然的,不是出於造作的,不是出於勉強的。神的生命一進入我們裏面,就叫我們裏面有一個喜好,喜好有這個交通。神的生命也叫我們裏面有一個本能,能以有這個交通。我們裏面有了神的生命之後,我們有這個交通,我們裏面就很愉快,就很舒服;沒有這個交通,就不愉快,就感覺悶。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我們有這個交通,是自然的;要我們沒有這個交通,纔是勉強的。我們有了神的生命,就頂自然的喜歡,並且也能和神並神的兒女有交通。我們和神一有交通,就很痛快,很甜美;我們和神的兒女一有交通,就很暢樂,很舒服。所以約翰說這個生命的交通,會叫我們的『喜樂得以滿足』。(約壹一4。)許多神的兒女今天沒有喜樂,就是因為他們沒有自然的活在這個生命的交通裏。我們若順著神生命的自然,而活在祂的交通裏,我們就必充滿喜樂;否則我們就必感覺不自然,不舒服,因為交通乃是生命的一個要求。

是生命的一個要求

交通不只是生命的結果,也是生命的一個要求。沒有一個生命,是不要求交通的。人的生命,要求人與人相交。其他動物的生命,也都要求有那生命者與牠的同類相交。神的生命更是如此。我們裏面一有神的生命,神的生命就在我們裏面要求我們和神並一切有神生命的人相交。

生命是不能關起來單獨生長的。生命是需要交通的,也是要求交通的。並且生命越豐盛,越活潑,就越需要交通,就越要求交通。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越有地位,就越要求我們和神有交通。我們在神的生命裏越活潑,我們就越感覺需要和神的兒女有交通。

是生命的出入

交通是生命的要求,交通也是生命的出入。在我們得救之後,神的生命進入我們裏面,或從我們裏面出去,都是藉著交通。不只我們和神交通,能叫神的生命更多的進入我們裏面,就是我們和神的兒女交通,也能叫神的生命更多的來供應我們。不只我們和神的兒女交通,能叫神的生命從我們裏面出去,就是我們和神交通,也能叫神的生命從我們裏面出去。這一個生命的出入,猶如人身體的呼吸,是不可停止的。

不可停止的

我們不要以為這個生命的交通,是專指著基督徒平常所說的那種藉著禱告和神的相交。這個生命的交通,固然包括那種在一定的時間,在一定的地方,藉著禱告和神的相交,但這個生命的交通,更是重在不分時間、不分境地,在靈裏與神的相交相通。在這個交通裏面,人的靈與神相交,好像人的身體呼吸空氣一樣。人的身體如何不可停止呼吸,人的靈也如何不可停止這個生命的交通。身體停止呼吸就是死,靈停止交通也是死。甚麼時候我們和神的交通停止了,甚麼時候我們的靈也就死沉了。(當然這樣死沉的靈,還會因著寶血的洗淨,而復興起來。)甚麼時候我們和神的交通斷了,甚麼時候我們屬靈生命的命脈也就停在那裏了。所以若要我們的靈在神的生命裏新鮮活潑,我們就必須顧到神的生命的要求,保持我們和神之間生命的交通。一切能叫我和神之間的交通斷了的事,我們都該棄絕,都該不作。雖然有的事,理由是講得通的,但和神卻是交不通的,我們就得不作;否則,我們和神的交通,就必要斷了。但是這個交通是不可斷的。

屬於使徒們的

這個生命的交通,不只是在神的生命裏面,而屬於神的,並且是屬於使徒們的。約壹一章三節說,『使你們…與我們有交通;而且我們的交通,又是與父並與祂兒子耶穌基督所有的。』約翰在這裏所說的『我們』,是指著使徒們。所以他說『與我們有交通』,就是與使徒們有交通;他說『我們的交通』,就是使徒們的交通。使徒們是代表召會的,(林前十二28,)也就是代表基督身體的。所以使徒們的交通,就是基督的身體—召會—的交通;與使徒們有交通,也就是與基督的身體—召會—有交通。

行傳二章四十二節說,五旬節的時候,那些得救的人『都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和交通裏』。他們在使徒們的交通裏,就是在基督身體—召會—的交通裏。他們不只是『在』這個交通裏,並且是『堅定持續在』這個交通裏。

一個人一得救,一有了神的生命,他就定規是在這個交通裏。在這個交通裏,他不只與神有交通,並且也與使徒們所代表的召會—基督的身體—有交通。而且許多時候,他和神的交通,是藉著召會的,是經過基督的身體的。約壹一章說,神的生命是叫我們有分於使徒們所代表的召會的交通,而使徒們所代表的召會的交通,乃是與神並與祂兒子主耶穌相交的交通。這好像告訴我們,我們必須有分於使徒們所代表的召會的交通,纔能有分於神並祂兒子主耶穌的交通。自然從另一方面說,我們必須有分於神並祂兒子主耶穌的交通,纔能有分於使徒們所代表的召會的交通;但是從這一方面說,我們必須有分於召會的交通,纔能有分於神並主耶穌的交通。並且聖經和我們的經歷都證明,這一方面是更重於另一方面的。我們和召會(使徒們所代表的召會,也就是在使徒們的交通裏的召會,下同)有交通,我們和神就有交通。我們和神的交通最好的時候,就是我們和召會的交通最好的時候。甚麼時候,我們和召會的交通斷了,甚麼時候,我們和神的交通也就斷了。一個人在得救以後,他屬靈的情形如果是正常的,他定規是『堅定持續在』這個使徒們所代表的召會的交通裏。如果他是堅定持續在這個交通裏的,他定規是與神有交通的。如果他是與神有交通的,他定規是在光中的。

約壹一章五至七節說,『神就是光,在祂裏面毫無黑暗;…我們若說我們與神有交通,卻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但我們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這裏的意思就是說,神乃是光,我們若是與神有交通,我們就必定在光中,我們就必在神的光中得見光。(詩三六9。)神既是光,就我們和神相交,就是和光相交。我們既是和光相交,就我們斷不會不在光中,而在黑暗裏。

是交通的一個結果

所以我們得在光中,乃是交通的一個結果。交通如何是生命的結果,光也如何是交通的結果。生命如何帶進交通,交通也如何帶進光。交通如何是一個金鏈環接在生命上,光也如何是一個金鏈環接在交通上。生命如何叫人有交通,交通也如何叫人看見光。並且也惟有交通,能叫人在生命裏看見光。光既是神,就人非在生命裏與神交通,與神接觸,就不能看見光。但是人一與神有生命的交通,人就必定立刻看見光。人一在交通裏看見光,交通在人裏面就能貫徹。

是交通的貫徹

所以交通如何是生命的出入,光也如何是交通的貫徹。生命如何藉著交通纔能出入,交通也如何藉著光纔能貫徹。我們的身上和我們的心裏,有許多東西是生命的交通的障礙。這些障礙若不除去,生命的交通就不能貫徹;生命的交通不能貫徹,生命就不能出入。

除去一切障礙

若要神的生命能通行於我們,就必須讓神生命的交通,能在我們身上和我們心裏得以貫徹。若要神生命的交通能貫徹於我們,就必須從我們身上並從我們心裏除去一切障礙。這個除去的工作,就是光所要作的。當我們在生命的交通裏,被帶到光中的時候,光就將我們裏面和我們外面一切生命交通的障礙都顯明出來。光所以將這些障礙顯明出來,目的是要除去這些障礙。光從我們身上除去這些障礙的方法,就是顯明,就是光照。

先照出我們一切的罪

光在我們裏面,先照出我們一切的罪。在我們身上最攔阻神的生命通行的,就是罪;在我們裏面最阻礙神生命交通的,也是罪。所以神的光從我們身上,並從我們裏面,第一要除去的,就是罪。因此在神生命的交通裏,神的光光照我們的時候,先照出我們的罪,先顯明我們一切的罪。凡是邪惡的、污穢的、不義的,凡是神所定罪的,在神生命的交通裏,神的光都要逐漸的給我們照出來。神的光不能容讓任何一件神所定罪的事。除非我們不在神生命的交通裏蒙光照;只要我們是在神生命的交通裏,神的光定規將我們的罪不留下一件的,都給我們照出來。無論我們在話語上有錯,或是在態度上不對;無論我們在思想裏有污穢,或是在行動上有不潔;無論我們對人有不義,或是對神有不忠;無論我們在財物上有不義,或是在事情上有不法;無論我們有明顯的過犯,或是有隱藏的罪孽;無論我們有早作的孽,或是有近犯的罪;無論我們有大的罪愆,或是有小的過犯;無論我們有我們所感覺重的罪,或是我們以為輕的錯;只要我們在神生命的交通裏,神的光都要給我們照出來。雖然不一定是一次都給我們照出來,但早晚必定都給我們照出來。所以信徒,凡是在神生命的交通裏,被神光照的,沒有一個說自己沒有罪。(約壹一8。)只有那些和神斷了交通,在黑暗裏的,纔說自己沒有罪。

再照出我們一切與神不合的事

在神生命的交通裏,神的光不只照出我們一切的罪,還要再照出我們一切與神不合的事。在我們裏面和我們外面,一切與神不合的事,也都是攔阻神的生命通行於我們的,也都是阻礙神生命的交通貫徹於我們的。所以神的光也必須將這些事都給我們除去。在神生命的交通裏,神的光逐漸的、一件一件的,把這些事都給我們照出來。在神生命的交通裏,神的光是越照越明的,因此祂所照出的事,是越照越深,越照越細的。祂先從淺的地方照起,將我們那些粗魯的罪照出來;然後再照到深的地方,甚至將我們那些與神合不起來的細微的事都照出來。無論我們在服裝上、在打扮上、在家中的裝修和陳設上、在積財上、在用錢上、在購置上、在看書閱報上、在與人的交際上、在婚姻上、在學業和職業上、在對父母、兒女、妻子或丈夫、兄弟或姊妹、以及一切親人的對待上、或是在其他任何大小的事情上,一切與神的性情,與神的聖別合不起來的地方,在神生命的交通裏,神的光都要給我們照出來。

就是神自己

在神生命的交通裏,神的光的要求,是非常深的,是非常嚴格的。神是多嚴格,神的光也是多嚴格,因為神的光就是神自己。我們在生命的交通裏所碰到的光,就是神自己。約壹一章五節說,『神就是光。』我們乃是與這位就是光的神相交。(5~6。)所以,凡神所定罪的,交通裏的光也必要定罪;凡神所不許的,交通裏的光也必要不許。凡神所要求的,交通裏的光也必要要求;凡不合於神的,也必不合於交通裏的光。我們必須達到一個地步,完全與神相合,交通裏的光纔能完全稱許我們,我們在交通裏的光中,纔能無可責備。

在神的生命裏

這個交通裏的光,是在神的生命裏。不只我們和神的交通是在神的生命裏,就是我們在交通裏所碰到的光,也是在神的生命裏。並且可以說,神的生命就是這個光。(約一4,八12。)我們是在神生命的源頭裏得見光。(詩三六9。)我們在生命的交通裏碰著神的時候,神的生命就在我們裏面發出光來光照我們。所以這個光,乃是我們裏面的生命所感覺的。

是我們裏面的生命所感覺的

這個光不是我們外面的眼睛所看見的。凡外面的眼睛所看見的,都不是『生命的光』;只有裏面的生命所感覺的,纔是『生命的光』。(約八12。)當我們在神生命的交通裏,凡我們裏面所感覺的,都是神生命的光在我們裏面光照我們。在神生命的交通裏,若我們裏面感覺我們有某一件事是神所不喜悅的,是神所定罪的,或有某一件事是與神不合的,是神要我們除去的,或有某一件事是神要我們順服的,是神要我們作的,這都是神的光在我們裏面光照我們。我們如果肯順從我們裏面在生命交通裏的這些感覺,我們就是順從神的光,也就是順從神自己。我們裏面所感覺的,就是我們裏面所看見的。我們裏面如果有感覺,那就是證明我們裏面有神的光照。我們裏面如果沒有感覺,那就是證明我們的裏面是在黑暗裏。當我們這樣在神生命的交通裏被神光照,看見自己的罪的時候,我們就自然感覺需要主耶穌的血。

約壹一章七節說,『我們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在光中行,我們就需要主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光一把我們的罪顯出來,就叫我們感覺血的需要。所以血又是一個金鏈環,緊掛在光的上面。交通叫人看見光,光叫人需要血。光是交通所帶進的,血是光所要求的。

是光所要求的

光將我們的罪顯出來,光就要求血來洗淨。我們的罪被光光照出來,沒有第二個方法能除去,只有主的血能洗除。並且也只有我們的罪被神的光光照出來的時候,我們纔感覺需要主的血來洗淨。我們若不碰著光,若不被光照,我們就不會感覺血的需要。當我們在神生命的交通裏,遇到神的光,看見自己的罪,我們就深深感覺需要主的血來洗淨。越在光中的人,就越看見自己的罪,所以就越感覺血的需要。只有那些在黑暗裏的人,纔不感覺血的需要,因為他們看不見自己的罪。

人一被光照,人就要求血來洗淨。並且血也只在人被光照以後,纔來洗淨人。血是只洗淨被光照的罪。凡未被光照出來的罪,人既不感覺需要血的洗淨,血也就不來洗淨。但是當人一被光照,感覺有罪,需要血的洗淨,要求血的洗淨,血就立刻來洗淨人的罪。所以血是光所要求的,也是跟著光的。

是跟著光的

那裏有光的光照,那裏就有血的洗淨。光的光照,就是為著血的洗淨。神用光將我們的罪照出來,目的就是要除去我們的罪。但是只有光,並不能除去我們的罪,還必須有血,纔能除去我們的罪。光只能照出我們的罪,並不能除去我們的罪,乃是血能洗除我們的罪。但是沒有光的光照,血也不能洗除。所以光的光照需要血的洗除,血的洗除也需要光的光照。這二者合作來除去我們的罪。光先來光照,血就跟著來洗淨。感謝神,祂有光,祂也豫備血;祂是光,祂也流了血。血既能洗除我們的罪,所以血也是恢復交通的。

是恢復交通的

我們和神之間生命的交通,是會因著我們的罪而中斷的,並且是常常因著我們的罪而中斷的。生命的交通,既是因著罪而中斷的,就要恢復這生命的交通,必須將罪除去纔可以。能將罪除去的就是血,所以血能恢復交通。無論甚麼時候,我們感覺自己有罪,和神生命的交通斷了,若肯求主的血洗淨我們的罪,我們和神斷了的交通,就必立刻恢復了。

是繼續不斷洗淨的

主的血不是一次洗淨我們的罪,就不再洗了,乃是繼續不斷的洗淨。約壹一章七節說,『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這裏的『洗淨』,在希臘文的時態,是繼續而永久的現在式,也就是繼續不斷的洗淨。無論甚麼時候,我們感覺自己有罪,尋求主的血洗淨,主的血總是立刻洗淨的。沒有一時是不洗淨的。但是需要我們在交通的光中。

需要我們在交通的光中

七節說,『我們若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主的血的洗淨,是根據我們在光中的交通。只要我們在交通的光中,主的血就必洗淨我們的罪。並且也只有我們在交通的光中,主的血纔來洗淨我們的罪。不然,就是主的血要來洗淨我們的罪,我們也是不會感覺需要的。

需要我們認自己的罪

要主的血洗淨我們的罪,也需要我們認自己的罪。九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主的血雖然能洗淨我們的罪,但必須我們在交通的光中,承認自己的罪,主血的洗淨纔能臨到我們身上。在交通裏,主的血洗淨我們的罪,不只根據神的光照,也根據我們的認罪。只要我們在交通的光中,肯承認自己的罪,神就必用主的血洗淨我們。在得救的時候,我們的罪是因信得蒙赦免,(徒二六18,)但是在交通裏,我們的罪是因承認得著赦免。在交通裏,我們的認罪越徹底越好。我們要得著一個完全的赦免,一個完全的洗淨,就必須有一個完全的認罪。

主血的洗淨是我們能知道的

主血的洗淨是我們能知道的。當我們在交通的光中看見自己的罪的時候,我們裏面是感覺難過的,是感覺責備的。但是當我們靠著主的血承認我們的罪之後,我們裏面就感覺清爽鬆快,就感覺舒服平安。這是證明主的血已經洗淨我們了。即使有的時候,我們徹底認過罪以後仍感覺不安,我們還該憑著神的話,有把握的知道,主的血已經洗淨我們了。因為只要我們是在交通的光中,承認自己的罪,神說,祂『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這四件東西是相聯的

我們看見生命、交通、光與血這四件東西是相聯的。生命要求交通,也帶進交通;交通就帶進光;光就要求血。

是一串的

這四件東西是一串的。一個人只要有了生命,就必定要求交通;有了交通,就必定看見光;看見了光,就必定尋求血。

是互為因果的

這四件東西是一串的,又是互為因果的。生命叫我們有交通,交通叫我們更多的得著生命。交通叫我們看見光,光叫我們更深的有交通。正如約壹一章五至六節說,交通將我們帶進光中,七節就說,在光中叫我們有交通。光叫我們尋求血的洗淨,血的洗淨叫我們更清楚的看見光。

是循環不已的

不但如此,這四件東西也是循環不已的。生命叫我們有交通,交通就叫我們看見光,光就叫我們得著血的洗淨。血一洗淨,就叫我們更多的得著生命;更多的得著生命,就叫我們更多的有交通;更多的有交通,就叫我們更多的看見光;更多的看見光,就叫我們更多的得著血的洗淨。這四件東西是一直這樣循環下去的。這個循環叫我們在生命裏前進。

叫我們在生命裏前進

一輛車的走路,是一輪一輪的往前輥。這四件東西的循環,恰似一個車輪的輥轉。它們循環了一周,就帶我們在生命裏往前走了一段。它們再循環一周,就帶我們在生命裏再往前走了一段。我們若一直讓它們一周一周的往前轉,我們就要在神的生命裏,一直前進不已。甚麼時候我們不讓它們轉,甚麼時候我們在神的生命裏,就要停止不前了。但願神憐憫我們!

(刊於一九四八年十月一日『道路報』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