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奉主和傳福音是相聯的。一個人一得救,就得傳福音,也就得事奉主。沒有一個正常的基督徒,不是傳福音並事奉主的。並且基督徒越蒙恩,越受主的帶領和對付,就必越樂意事奉主,越好好的事奉主。
m,(一)『我愛我的主人…,不願意自由出去。』(出二一5。)
一個蒙恩的人事奉主,不是由於人在外面的鼓動或強迫,也不是因著人在旁邊的勸勉或帶領,乃是出於裏面的一個動機。這個動機就是他對主的愛。他對主的愛在他裏面催迫他事奉主,推動他事奉主。他裏面對主的愛,叫他不能不事奉主。他愛主,所以他必須事奉主。這是舊約所論那愛主人的奴僕,所比方、所豫表的。那樣的奴僕雖然可以自由,不須作奴僕,但因愛他的主人,就不願意自由出去,而甘願作奴僕,服事他所愛的主人。我們事奉主的動機也是如此。我們也是因著愛主,而甘心樂意作主的奴僕事奉主。我們事奉主,乃是出於我們裏面對主的愛。
m,(二)『我藉著神的憐恤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是…合理的事奉。』(羅十二1。)
我們所以愛主,是因為主愛我們。主的愛感動我們,激勵我們愛祂。主對我們的愛,在我們裏面產生出我們對祂的愛,叫我們不能不愛祂。所以是主的愛叫我們愛祂,也是主的愛叫我們事奉祂。就是因這緣故,使徒纔藉著神的憐恤勸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以事奉神。神的憐恤,神的愛,激勵我們愛祂,叫我們事奉祂。我們事奉祂,是為祂的愛所激勵,是由於祂的愛在我們裏面所激出的愛。這愛是我們事奉祂的動機,叫我們沒法不事奉祂。
m,(一)『作…神的奴僕,』—『基督的奴僕。』(羅六22,林前七22。)
事奉主,就是作主的奴僕。『奴僕』這個名稱,普通用在人身上,是不大好聽的,是叫人有自卑感的,但用在我們事奉主的人身上是頂痛快的,是叫我們感覺榮幸的。哦,一個人能作主的奴僕,是何等榮幸的一件事!這是我們事奉主的人所有的身分。這身分說出我們事奉主的意義。我們事奉主,不是作甚麼偉大的工作,乃是作主的奴僕服事主;不是在人面前作甚麼偉大的事業,乃是在主面前像一個奴僕,作服事主的事。
m,(二)『向主活。』(羅十四6~9。)
事奉主,既是作主的奴僕,也就是向主活。一個真正事奉主的人,他的一切都是向著主,他整個的生活,整個的人生,都是向著主。所以這不光是指著作傳道,乃是指著整個的生活。我們不光是在為主作傳道的工夫上,能以事奉主,就是在任何『正經事業』(多三8,14)上,如果有主的引導,也都可以—並且也都應該—事奉主。歌羅西三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給我們看見,就是給人作奴僕,若作得合乎主的意思,也是事奉主。所以我們不論在甚麼職業或事業上,只要合乎主的意思,都可以事奉主。主沒有意思叫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離開職業,放下事業,來專作傳道的工夫。主的意思是叫我們每一個都事奉祂。事奉祂,不一定是作傳道,乃是在凡事上都向祂而活。今天有許多人,雖然作傳道,但不一定是向主活。反而有好些愛主的信徒,雖然帶職業,或作事業,倒是向主活。他們表面雖然不是作傳道,實際卻是向主活,所以他們是真實事奉主的人。
照聖經看,基督徒不應當以專作傳道為職業,卻應當以事奉主為正業。我們基督徒所有的職業或事業,都是副業;惟有事奉主是我們的正業。在我們,所有的職業或事業都是第二,惟有事奉主乃是第一。我們在世上活著的目的,乃是事奉主。我們該以事奉主為我們生活的中心和目的。我們所以作職業或事業,不過是帶手而作,藉以維持我們的生活,並供給主工作的需要。同時藉著我們所作的職業或事業,與人接觸,以便將主的福音傳給人。所以我們不該將任何的職業或事業當作正業,看為首要,而把事奉主傳福音看為次要。我們無論是以何事為業,都該是帶手而作的。我們的目的,該是為著事奉主傳福音。我們無論作醫生或作教員,無論經商或作工,無論作任何職業或事業,都該是為著事奉主傳福音。作醫生的,該藉著行醫,事奉主傳福音。作教員的,也該藉著教書,事奉主傳福音。作任何事業或職業的,都該藉著所作的,事奉主傳福音。我們個個都該以事奉主傳福音為正業,以我們的職業或事業為副業。我們若要作正常的基督徒,就必須這樣。只有這樣,纔是向主活,纔是事奉主。
m,(一)『若有人服事我〔主耶穌〕,就當跟從我;我在那裏,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裏。』(約十二26。)
事奉主,必須跟從主。主當日在地上所走的路,我們事奉祂的人今日在地上也必須走。祂走甚麼路,我們也必須走甚麼路。祂在那裏,我們也必須在那裏。祂怎樣揀選十字架,向著自己和一切而死,甘心走十字架的路,我們也必須這樣。祂怎樣拒絕自己的意思,而活在神的旨意裏,我們也必須如此。我們必須跟從祂,與祂同在,纔能事奉祂。
m,(二)『大衛在神的旨意中,服事了他那一代的人。』(徒十三36,參來十7。)
我們事奉主,當然是要服事我們同一代的人。但這必須是『在神的旨意中』而作的,像大衛當初所作的一樣。我們若不在神的旨意中服事人,就不過是服事人,不能算是事奉主。惟有在神的旨意中作的,纔能算是事奉主。
m,(三)『他的主人就要…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出二一6,參賽五十4。)
事奉主,既是作主的奴僕服事主,就需要照主的意思而行,不可照自己的心意行事。所以事奉主就需要能聽主的話。因為能聽主的話,纔能曉得主的意思。一個事奉主的人,必須能好好聽主的話,纔能得知主的意思,而事奉得合乎主的心意,討主的喜悅。就是為這緣故,神在舊約的豫表裏,要人穿通那要永遠服事主人之奴僕的耳朵。我們必須有能聽的耳朵,必須有被主對付過、被主穿通的耳朵,能聽主的話,纔能事奉主。
m,(四)『他們必親近我,事奉我,並且侍立在我面前。』(結四四15。)
我們有了能聽的耳朵,還必須親近主,事奉主,侍立在主面前,纔能知道主要我們作甚麼,並要我們怎樣作。惟有這樣,也必須這樣,我們所作的,纔是照著主的意思事奉主,纔能搆得上主的心意,而蒙主悅納。
m,(五)『禁食祈求,晝夜事奉神。』—『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路二37,徒十三2。)
我們事奉主,不只需要親近主,時常侍立在主面前,並且需要禁食禱告,以尋求主。禁食是表示我們甘願捨棄合法的享受,而刻苦自己,以尋求主的心意,並成全主的旨意。禱告是祈求主顯明祂的心意,並成全祂的旨意。在我們對主的事奉裏,禁食和禱告都是不可少的。一個對主剛強的事奉,必定有禱告,也必定有禁食。
m,(六)『忠信又精明的奴僕。』(太二四45。)
我們事奉主,也得忠信又精明。光忠信不彀,還得精明。忠信而不精明,就會把我們事奉主的事,弄得一塌糊塗,結果與我們事奉主的心願正好相反。忠信加上精明,纔會叫我們事奉主的心願得著成全。
m,(七)『你們腰間要束上帶,燈也要點著,…等候…主人…回來。』(路十二35~36。)
主在這裏告訴我們,事奉祂,也得束腰、點燈,並等候祂回來。束腰是不鬆懈,點燈是活在光中,等候主是儆醒。這些都是我們事奉主所必須具備的條件。
m,(八)『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徒二十24。)
事奉主,也得忠信到底,不可有始無終,半途而廢。我們在對主的事奉上,不可輕舉妄動,必須清楚主所分派給我們的職事,知道主所要我們行的路程。一旦清楚了、知道了,就要忠信堅忍,行完當行的路程,成就從主所領受的職事。
m,(一)『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同一位。』(林前十二5。)
我們蒙恩事奉主的人,雖然各有各的職事,但我們眾人是事奉同一位主。我們眾人的職事雖然有分別,但所事奉的卻是同一位主。我們所作的,雖然是各方面事奉主的事,但我們卻是共同事奉一位主。所以在事奉主的事上,我們就需要有配搭。我們不能各自單獨的事奉主,必須配搭著事奉纔可以。
m,(二)『身體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倘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於身體,它不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倘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於身體,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若全身是眼,聽覺在那裏?若全身是聽覺,嗅覺在那裏?但如今神照著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置在身體上了。若都是一個肢體,身體在那裏?但如今肢體是多的,身體卻是一個。眼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似乎較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體我們以為比較不體面的,就給它加上更豐盈的體面;我們不俊美的肢體,就得著更豐盈的俊美;至於我們俊美的肢體,就不需要了。但神將這身體調和在一起,把更豐盈的體面加給那有缺欠的肢體。』(林前十二14~24。)
召會是基督的身體。我們每一個得救有分於召會的人,都是基督身體上的一個肢體。我們這許多肢體,合起來就是基督的身體。我們每一個肢體都有一分功用。這些功用都是屬於基督身體—召會—的,也都是為著基督身體—召會—的。所以我們要盡我們作肢體的功用,就必須在基督的身體—召會—中來盡,也必須為基督的身體—召會—來盡。這就需要我們在召會中,與同作肢體的眾聖徒配搭著事奉。這種眾聖徒配搭的事奉,就是召會團體的事奉,是主特別喜悅,特別要得著的,也是特別有功效,能帶進主祝福的。
要在召會中與眾聖徒配搭著事奉,就得對付我們在屬靈事上的個人主義,對付我們在事奉上的單獨行動。也得對付我們的血氣、肉體、脾氣、個性、自己和天然。這些若不受對付,若不被十字架破碎,我們就沒有在召會中與眾聖徒配搭著事奉的可能,就沒有叫主在召會中得著祂身體團體事奉的可能。聖靈的對付,十字架的破碎,是我們要有召會配搭的事奉所必須經過的。我們的血氣、肉體、個性、自己,和我們的個人主義、單獨行動,必須讓聖靈用十字架殺死、除掉,我們纔能與眾聖徒合得來、配得來,纔能在召會中顯出基督身體的事奉。
我們既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我們所有的功用既是屬於基督身體,並為著基督身體的,就按定律和原則說,我們必須活在基督的身體—召會—裏,纔能顯出我們作肢體的功用,否則我們的功用就有問題。我們身體上任何肢體,聯於身體而活,就有功用,就能盡它的功用;但它一與身體脫節,就變作死的肢體,而失去功用。並且我們身體上任何肢體,聯於身體而活的時候,不只是活而有功用的,並且是美麗可愛的;它一旦與身體脫節,不只變作死而無用的,並且也變作難看可怕的。你的手聯在你身上的時候,是活而有用的,也是美麗可愛的,人看見,就要拉一拉、握一握;若是從你身上脫落下來,想想看將有甚麼結局?不只要變成死而無用的,並且要變成可怕的。有的信徒今天在主面前的光景,就是這樣與召會脫節,不只失去了他作肢體的功用,並且變作可怕的。但願主憐憫這樣的弟兄或姊妹!也憐憫我們!
在召會的配搭事奉裏,任何的弟兄姊妹,任何的肢體,都是不可少的。就是頂小的一個,也是不可少的。在我們的身體上,沒有一個肢體是小得沒有功用,而可以缺少的。每一個肢體,不管是多小,都有功用,所以都是不可缺少的。你若真的看見甚麼是基督身體的事奉,若真的認識甚麼是召會配搭的事奉,你就必定感覺,沒有一個弟兄或姊妹是可以缺少的。弟兄姊妹不能缺少你,你也不能缺少任何一個弟兄或姊妹。必須大家都各盡功用,纔能有召會配搭的事奉。
m,(三)『神在召會中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申言者,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的,治理的,說各種方言的。』(林前十二28。)
神為著叫我們有召會配搭的事奉,就在召會中設立各種不同功用的人。這些人,無論是使徒,是申言者,是教師,是行異能的,是得恩賜醫病的,是幫助的,是治理的,或是說各種方言的,都是召會配搭事奉裏的一分,都是不可少的;沒有一個能頂替另一個事奉,更沒有一個能代替召會事奉。召會的事奉,是基督身體配搭的事奉,需要每一個有功用的肢體都有分。
m,(四)『本於祂,全身藉著每一豐富供應的節,並藉著每一部分依其度量而有的功用,得以聯絡在一起,並結合在一起,便叫身體漸漸長大,以致在愛裏把自己建造起來。』(弗四16。)
召會是基督的身體,基督是召會的頭。我們從祂所得著的生命,叫我們成為祂的身體。所以祂的生命在我們裏面,乃是身體的生命,是我們大家共同有的。我們若活在這生命裏,不只能住在祂裏面與祂相聯相交,並且能本於祂而與眾聖徒聯絡在一起,並結合在一起,使祂的身體,藉著每一豐富供應的節,並藉著每一部分依其度量而有的功用,互相供應,叫祂的身體漸漸長大,在愛裏把自己建造起來,就是叫祂的身體自己,因著眾肢體的配搭事奉,各盡功用,而得以長大,並得著建造。
一個真正活在基督生命裏的人,定規是一個在基督的身體—召會—裏,與眾肢體聯絡並結合在一起,配搭事奉的人。因為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是祂身體的生命,叫我們成為祂的身體。所以,我們如果在對主的事奉上,還有單獨的行動、個人的主張,那必是證明我們還活在自己裏面。我們若活在基督的生命裏,我們對主的事奉就單獨不來。基督的生命,要求我們在祂的身體—召會—裏,與眾聖徒配搭事奉。
m,(五)『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將這恩賜彼此供應,作神諸般恩典的好管家。若有人講論,要講神的諭言;若有人服事,要按著神所供應的力量服事,叫神可以在凡事上…得榮耀。』(彼前四10~11。)
我們每一個人,都要照著所得的恩賜彼此供應;都要好好使用所得的恩賜,作神諸般恩典的好管家。不要覺得自己所得的恩賜小就不用它,就不有分於召會的事奉。不管你的恩賜是多小,在召會配搭的事奉裏都有用處,都能用得上。召會的事奉,有許多的事,有各樣的事要作,需要大的恩賜,也需要小的恩賜。但願我們不管自己的恩賜大小,都能忠信使用,叫神得榮耀。
m,(一)『若有人服事我〔主耶穌〕,我父〔神〕必尊重他。』(約十二26。)
事奉主是有賞賜的。第一種賞賜,就是得著神的尊重。這是一件大事,該叫我們追求事奉主。
m,(二)『主人來了,看見奴僕儆醒,那些奴僕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必自己束上帶,叫他們坐席,進前服事他們。』(路十二37。)
今天作主的奴僕事奉主,會叫我們在主來的時候得著『坐席』,蒙主『服事』的福分。那福分當然是我們事奉主的賞賜。
m,(三)『良善又忠信的奴僕,…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二五21,參二四47,路十九17。)
我們今天作主良善忠信的奴僕,將來必蒙主賞賜,叫我們管理許多的事,並享受祂的快樂。
m,(一)『奴僕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豫備,或是不照著他的意思行,那奴僕必多受鞭打。』(路十二47。)
一個得救的人,應該事奉主。若事奉主,就要得賞賜;若不事奉主,就必受責罰。我們既知道主的意思要我們事奉祂,若不照著祂的意思行,就怎能不受祂的責罰呢?這該叫我們受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