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眾召會需要相同

一 主向一個召會所說的話,就是那靈向眾召會所說的話—啟二1,7。(二至三章中共七次。)
二 在耶路撒冷的決議,乃是給所有召會遵守的規條—徒十五1~2,13,19~23,25~31,十六4~5。
三 使徒給歌羅西人的書信,囑咐老底嘉人要念;給老底嘉人的書信,歌羅西人也要念—西四16。
四 外邦眾召會效法猶太地眾召會—帖前二14上。

以上列舉的點不是我的教訓,乃是聖經在新約裏的教訓,神新約經綸的教訓。我和你們眾人的交通由四件事構成:(一)畢生對聖經六十一年多的研讀;(二)畢生對主歷代所興起屬靈偉人之傳記的研讀;(三)召會的歷史,包括不同公會的興起和創始人,包括希臘正教、天主教、更正教—國教、私立的會、和自由團體;(四)我對主恢復裏情況的觀察,我在其中已經五十四年多了。

我最後要和你們交通四件事,這些事長久以來一直在我心上:家中聚會,全時間者,真理課程,以及以獨一、和諧的作法廣傳福音。(見長老訓練第八冊。)然而,若是沒有本書中的交通為基礎,我不願有人採用我對這四件事的交通。我對這些事的交通,是基於我在本書中的交通。我不願人不照著這交通而來效法。你若不贊同這交通的任何一點,請停止模倣我在臺灣所作和將作的任何事情。

我要看到真實、正確、最新、最合乎聖經的恢復。我為此奉獻了我的一生。我覺得受主囑咐,要在祂的恢復裏造出晴朗的光景。主現今的恢復多多少少受到已過十五年中不同意見和不同實行的污染,這些不同的意見和實行,我們從起頭就不贊同。我們惟一所作的就是容忍和忍耐,盼望且期待那些有不同實行的人會有些改進。我們不是照著弟兄會的作法,將人革除。那不是我們的路。我們不會革除任何人,但我們有完全的權利和地位說到我們的實行。你若不願百分之百接受我所實行的,請不要模倣。

當我進入主的恢復,並且受主恢復裏的領頭人倪弟兄的邀請加入工作時,曾花許多時間考慮該不該加入工作。至終我清楚這是出於主,所以我進入主的恢復,並有分於為著這恢復的工作。從那天直到如今,我沒有任何改變,我也不會有任何改變。從三十七年多前我離開中國大陸,至今我從未改變我的腔調。我在教訓上一點也沒有改變,即使我經過了許多試煉。你們許多人多年在我的職事之下能見證,沒有甚麼事曾改變過我的態度、我的立場、我的實行、我的道路、和我的教訓。

讓我們眾人彼此忠信。因著主的憐憫和恩典,我有地位讓你們知道我的立場。你若覺得這就是路,請誠實的與我們在一起。我不願在主的恢復裏看見重演墮落基督教的光景。我覺得非常有負擔,主必須有新的起頭。我在多方考慮之下,緊急召聚一九八四、一九八五年的長老訓練。我召開這些聚集,實在說來,不是為著你們眾人,乃是為著你們中間的一些人。在那兩次長老訓練中,每篇信息都是為你們釋放的。我也為著一些我非常關切的親愛弟兄們召開了這次長老訓練。因著你們的異議,你們會破壞你們的前途,並且破壞主的恢復。一九五九年,我在臺灣曾警告一些有異議的人,他們有自由走他們的路,但他們那樣作要破壞他們的前途,並且導致無止境的分裂。我對他們所說的,已經成了歷史。他們破壞了他們屬靈的前途,破壞了許多別的人,並且導致不斷的分裂。

我們贊同只有一位神、一位靈、一位主、一個召會、一個恢復、和一個見證。倘若這是主的恢復,這就是獨一的。無論我們是誰,我們若不願走這條路,就沒有別的路可以往前。那些異議的人離開了主的恢復以後,他們到處流浪。請客觀的想想看,他們有甚麼別的路可走。召會有一個以上麼?主的見證有一個以上麼?神有一位以上麼?那靈有一位以上麼?主有一位以上麼?有些人離開主的恢復,因為他們覺得他們不能走這條路,並且表明他們要走別的路。他們是紳士,我尊敬他們和他們的道德。但甚至這些有紳士風度,離開主恢復的親愛聖徒,也破壞了他們屬靈的前途。多年來,這件事沒有例外。

一旦結了婚的女子離婚,她的整個人生就受了破壞。在美國有些人也許結過四、五次婚,但我們知道在神眼中,甚至在有道德的人眼中,離婚不是人生正確的路。女子一旦結婚,就是委託終身。她若與丈夫離婚,她的人生就受到破壞。她沒有別的路可走。照樣,你若離開主的恢復,沒有人咒詛你,但你會破壞自己屬靈生命的路。你會沒有路照著神新約的經綸往前。在神的命定裏,女人只該有一個丈夫。主就是我們的丈夫,祂的路就是我們丈夫的路。女人若不走丈夫的路,她就使自己人生的路複雜了。這是我愛心、勸勉和警告的話。

在上篇信息中,我們從聖言裏看見,眾召會在教訓、實行、思想、說話、素質、外表和彰顯上都該是一。在這些點上沒有漏洞可爭辯,除非你不相信聖經。說到這些點的經文都指明,這不是我的觀點、教訓或意見,這不過是我在引用神聖的話。我要用我的誠實尊重你,從神的聖言,照著神將真理告訴你。聖經是我們共同的立場,我的負擔是要向你陳明神聖話語的點。

主向一個召會所說的話,就是那靈向眾召會所說的話

主向一個召會所說的話,就是那靈向眾召會所說的話。(啟二1,7。)這裏主的話乃是祂在啟示錄二至三章所說的話。主在給每個召會的書信開頭,都告訴我們祂的身分。祂宣告祂的所是之後就說話;而在祂說話的末了,聖經說,『那靈向眾召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二7,11,17,29,三6,13,22。)這話重複了七次。主向一個召會所說的話,就是那靈所說的話,這事實不僅指明祂與那靈是一,也指明祂向一個召會所說的話,就是那靈向眾召會所說的話。

假定主向在以弗所的召會說一件事,但在老底嘉的召會覺得他們的光景與以弗所不同。他們覺得該禱告尋求主的引導,看看是否該完全接受給以弗所的交通,或者只是部分接受,以適合他們的光景。當然,啟示錄二至三章沒有這樣的事,但在今天的恢復裏,我聽說在我們中間有這樣的事。這是有美好藉口的異議。有些人說,『我們接受職事,但我們要考慮並且禱告看看,主要引導我們接受這職事多少,以及這職事會適合我們當地的光景多少。』

如果作妻子的對丈夫說,『我愛你,我接受你作我的丈夫,但你所說的,我必須帶到主面前,看看是否真是祂給我的引導。我需要禱告,好知道我該完全接受你的話,還是部分接受,以及你的話是否適合我的光景。』如果作妻子的有這種態度,丈夫會覺得如何?她的態度是一種狡詐的異議,丈夫不能永遠容忍。然而已過的十五年,我一直容忍一些人這樣的態度,但我的容忍結束了。

我再說,我們必須看見,主向一個召會所說的話,就是那靈向眾召會所說的話。最好的召會是非拉鐵非,但甚至非拉鐵非也沒有認為她必須禱告尋求主的引導,看看她該完全或部分接受主向其他召會所說的話,以及這話是否適合她當地的光景。沒有這樣的事。我們都需要站在鏡子前看看我們的臉面。我們注視的時候,可能也會看見基督教的東西。主的恢復能這樣麼?墮落基督教的可憐歷史能在主的恢復裏重演麼?我們眾人不該向任何一種狡詐的離異投擲石頭麼?

在耶路撒冷的決議,乃是給眾召會遵守的規條

在耶路撒冷的決議,乃是給眾召會遵守的規條。(徒十五1~2,13,19~21,22~23,25~31,十六4~5。)『規條』是很強的辭。行傳十六章四節的經文使用『規條』一辭。規條比決議、指示、教訓、或指引更重。十五章一至二節給我們看見,猶太教割禮的實行有很大的問題,很大的攪擾。這激起眾召會之間的難處,尤其是外邦世界眾召會和猶太地眾召會之間的難處。即使使徒保羅這樣注重關於外邦人的真理,他仍認為問題不該在安提阿解決,乃該與在耶路撒冷的召會一同解決。他沒有定意忘掉耶路撒冷,或者為著外邦眾召會,將猶太教的實行撇在一旁,不管在耶路撒冷召會的感覺如何。保羅若這樣實行,就是分門別類。這就是說,他在地上實行兩個基督的身體—一個身體在外邦世界,另一個身體在猶太地,是他所不關心的。然而,保羅知道這不是正確的路,所以他、巴拿巴、和其他幾個人到耶路撒冷去。保羅、巴拿巴、和其他幾個人到耶路撒冷去,不是因為耶路撒冷是神行動的總部,也不是因為在耶路撒冷的召會是總會,控制其他的召會,乃是因為耶路撒冷是割禮這異端教訓的源頭。

在耶路撒冷所舉行的會議,不僅僅是使徒和長老的會議。二十二節說,『那時,使徒和長老同全召會,都認為…。』不但使徒和長老在那裏,全召會也在那裏。這不是所謂高層人士的會議,乃是『同全召會』的會議。保羅實行身體的原則。這問題不是某一地區的事,乃是整個基督身體的事。因此,保羅到耶路撒冷去,同有關各方—使徒、長老以及在耶路撒冷的召會—舉行會議。保羅在實行身體的原則。他不是分門別類,說外邦世界的眾召會與猶太地的眾召會無關。他沒有說,『讓他們走他們的路,我們走我們的路。』他到耶路撒冷去,遵守身體的原則,然後作成決議。

在使徒行傳生命讀經裏我曾指出,這項決議保羅並不滿意,但為了遵守身體的原則,他接受了。我說這項決議不完全令人滿意,根據是十五章十九至二十一節裏雅各結語的內容—『所以我判斷,不可難為那轉向神的外邦人。只要寫信,叫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淫亂,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因為自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裏誦讀。』在雅各的結語裏,他顧到猶太教三個主要的項目—摩西的律法、會堂與安息日。藉著十五章這些經節,我們能領會為甚麼雅各在行傳二十一章與猶太教妥協。(18~26。)保羅領悟,在新人裏不能有猶太人、希利尼人或任何天然人的地位,但雅各所下的結論包括了一點,是完全違反新人原則的。(十五20。)保羅容忍了這斷案,這種容忍多多少少帶進行傳二十一章的光景。那時主不願再容忍了。就在保羅和其他四人要還拿細耳人願的時候,神許可一場暴動抵擋他,他們想要完成的事就告吹了。(27。)

行傳十五章的斷案被寫成規條,囑咐眾召會要接受。平心而論,我願與一切有異議的人舉行這樣的會議。我們都需要有保羅、巴拿巴與耶路撒冷人那樣的會議。然後我們必須下斷案,寫給全球眾召會,讓眾召會都遵守我們的規條。這規條是在於聖徒們照著神所說的而有所辨識。去年在一個地方有人的確說了些甚麼,使人看見今天在主的恢復裏有了兩條線,因而使他們非常關切這事。

我已經說過,我不喜歡將任何人革除。我的職事是要服事人,向人供應基督,向你們供應話語。你們許多人知道,我對你們存著多少的愛心和忍耐,要幫助你們,保守你們,並將你們導向正確的路。我所聽見消極的事,使我召聚一九八四年二月和一九八五年九月的長老訓練,也使我召聚這第三次的長老訓練。雖然我覺得我的容忍必須終止,但我要在身體的原則裏作這事。讓我們達成決議,將決議傳到全球眾召會。

在主的恢復裏不可有不同的實行,不可有不同的路線來給聖徒們往前,這是完全不正確的。在主的恢復裏若有兩條線,聖徒們該跟從那一條線?你若把一個女兒嫁給兩個丈夫,女兒就很難過她為人的生活。你也許用兩條線訓練你所在地的聖徒,但你確信他們會永遠留在你所在之地麼?他們若到其他的地方去,就會成為難處的因素。在美國和臺灣的眾召會不喜歡有兩條線,也無法接受兩條線。

保羅和巴拿巴到耶路撒冷去,與弟兄們舉行美好的會議,然後雅各下了結論。那些熱中猶太教者提倡割禮的作法,雅各同意那是不正確的。那必須終止。在這點上雅各是正確的,但在他的斷案裏,他顧到摩西、會堂與安息日。這是妥協,不過難處的主要因素是解決了。這規條傳到眾召會以後,行傳十六章五節說,『於是眾召會在信仰上得堅固,人數天天加增。』那些召會在信仰上得堅固。我們該領悟並看見,不同種類的實行的確使聖徒們軟弱。但在這樣的規條以後,信徒在信仰上得了堅固。割禮的實行使信徒在基督裏的信仰軟弱。他們可能疑惑不定,究竟是割禮正確呢,還是在基督裏的信仰正確?他們該不該相信兩件事—摩西的律法和基督的救恩?在得到這規條以後,聖徒們就得了堅固。

十五章三十一節告訴我們,在安提阿的召會念了規條,『因得鼓勵,就喜樂了。』在安提阿的聖徒,因著在主召會中這種不同的實行受到攪擾。他們失去了喜樂,並且受苦,所以有『鼓勵』和『喜樂』二辭。我要那些涉及另一路線、另一實行之難處的弟兄們知道,有些聖徒已經受了攪擾,感到困擾,並且非常關切人會困惑自己該採取那一條路線。我們需要下斷案,作決議,傳給眾召會。要讓聖徒們得堅固,受鼓勵。要讓他們喜樂。我無法容忍那一直在蔓衍,使身體軟弱的疾病。我們需要對這問題作成決議。

那些涉及問題的人,是我愛到極點的,他們知道我已盡了我所能的。主在起一個新的起頭,我不願看見有任何不同的實行被帶進新的起頭裏。這就是為甚麼我這麼重的說,你若不贊同本書中的交通,請不要模倣我所要作的任何事情。

使徒給歌羅西人的書信,老底嘉人要念;給老底嘉人的書信,歌羅西人也要念

使徒給歌羅西人的書信,囑咐老底嘉人要念;給老底嘉人的書信,歌羅西人也要念。(西四16。)這兩個地方的光景和情況在有些方面也許不同。但使徒說,歌羅西人需要將給他們的書信傳給老底嘉人,給老底嘉人的書信歌羅西人也需要念。老底嘉人也許對保羅說,給歌羅西人的書信適於歌羅西的情況和光景,但不適於他們的情況。他們也許覺得不需要讀保羅給歌羅西的書信,但樂於接到保羅給他們的書信。歌羅西人也許說同樣的話,就是珍賞保羅寫給他們的信,但不認為他寫給老底嘉人的信會適合他們當地的光景和情況。

說我們不喜歡拒絕職事,但我們必須禱告,看看主如何引導我們,這話聽起來非常屬靈,但這是遮掩狡詐異議的最好藉口。然而,保羅對歌羅西和老底嘉的囑咐,沒有附加條件。保羅所寫的,不僅是為著某一個召會,或為著兩個召會,乃是為著所有的召會。我們無法再容忍與這原則相對的任何事情。

外邦眾召會效法猶太地眾召會

外邦眾召會效法猶太地眾召會。(帖前二14上。)說你所在的召會該與其他的召會不同,就是異議。跟從猶太召會,在新約裏不是一種榮耀的說法。成為猶太的,並不是一種榮耀,但保羅很喜樂,並且鼓勵在帖撒羅尼迦的召會率先效法猶太地的眾召會。假定在巴西的眾召會要效法並跟從在美國的眾召會,有些人也許覺得這是錯誤的。他們也許覺得在巴西的眾召會仍該與在美國的眾召會不同。在今天受蒙蔽的光景裏,他們也許以為這就是屬靈,並認為每個地方召會都自由的接受那靈的引導;這聽起來非常美好,事實上卻是狡詐的異議和真正的毒素。

我必須宣告,在主的恢復裏,我知道我所作和所教導的。我不後悔,我也從不改變我的腔調。我惟一實行的,就是容忍加容忍,忍耐加忍耐。從我們在本篇信息所包括的一切經節看,聖經中沒有留下一點暗示,人能找出來稱義這錯謬的教訓,就是眾地方召會能彼此不同。這種教訓和實行是狡詐的,在新約裏毫無根據。今天在主恢復裏的需要,乃是眾召會都成為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