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七盞燒著的火燈為著神的行動

讀經:

出埃及記二十五章三十七節,二十七章二十至二十一節,三十章七至八節,啟示錄四章五節,一章四節,詩篇七十三篇十七節。

我們曾看過金燈臺的許多因素。在其中我們看見三而一的神,看見神和人的關係,也看見羔羊的救贖,還看見基督作神建造的材料,最後就是神自己。我相信你們大家都看見了這些。若是我們對這些還不彀認識,我們對召會永遠不會看得透亮。若是我們對召會要有徹底的認識,我們就必須了解,在召會的身上掛著三而一的神,掛著神和人的關係,掛著基督的救贖,也掛著神的建造。最終一切的一切就是神自己。

歷代神的兒女對召會的認識,都是片面的,星星點點,沒有像今天神給召會的光是這樣完整,就是召會完全在於金燈臺。已過到現在好些基督徒、神學家、聖經教師,他們對金燈臺的認識只到基督。他們只知道金燈臺是基督。他們沒有往前進一步到撒迦利亞書去看,金燈臺也是指著聖靈;他們更沒有進到啟示錄裏來看,金燈臺最後的終點乃是召會。

認真說,金燈臺就是神在宇宙中的一個見證,這個見證開始於基督,經過聖靈,達到召會。其中講究相當多,並且都是重大的:三而一的神、神與人的關係(就是『耶和華』這一個名字)、基督的救贖和神的建造,都在這一個見證裏;最終就是神自己。神是一切的一切,神就是祂自己的見證,神的見證也就是神自己。你們永遠不該忘記先是金燈臺,再是耶和華,再是羔羊,再是石頭,再是神自己。

燈臺的七燈就是神寶座前的七燈

現在我們來看七燈。七燈是金燈臺一個重要的點。金燈臺的重點就在於發光,而發光是在於七燈。這件事不簡單。你若是單看出埃及二十五章,看不出多少;只看見那裏記載在一個燈臺上面有七個燈盞,這七個燈盞互相對照;它的榦在當中,兩面杈出六個枝子,一面有三個。這兩面的枝子是彼此對照的。這是在出埃及記裏所看見的。

到了啟示錄四章,我們可以看見這七個燈盞乃是在神寶座前點著的七盞火燈。啟示錄一開頭,在一章四節就說,『從那今是昔是以後永是的,從祂寶座前的七靈。』一開頭就把神的寶座擺出來。為甚麼?我們都知道,神的寶座就是神的行政中心。在宇宙中,神有一個行政中心,神的行政中心就是神的寶座。

聖經的話是非常經濟的,沒有廢話。『祂寶座前的七靈』,就是『七盞火燈在寶座前點著』。並且到了啟示錄四章五節,在說到七盞火燈在神寶座前點著之先,先說有閃電、聲音、雷轟從寶座中發出。這是一個表徵、象徵,象徵神在那裏行政。閃電、聲音、雷轟,表示神在那裏有行動,神在那裏執行祂永遠的政策。寶座是神行政的中心,祂在寶座上執行祂永遠的行政、永遠的旨意。在這裏神有祂的行動,神有祂的行政,神有祂的管理,神有祂的經綸,神有祂永遠的作為。大家都要看清楚這點:金燈臺上面的七盞燈就是神寶座前的七盞火燈。這表明七盞燈對於神的行政、對於神的經綸、對於神的行動,有絕對的關係。神的行動就是靠著這七盞燈。

在帳幕裏只有燈臺的光

我必須在這裏稍微花一點工夫。我們要知道燈臺當初是放在帳幕裏。帳幕沒有門、沒有窗,換句話說,帳幕上下左右前後都沒有洞、沒有口。外面的日光、月光一點都透不進去,裏頭是暗的。不錯,帳幕有門洞,但帳幕的門洞完全被門簾遮蔽了。今天任何人造房子若沒有窗戶,那是個大笑話。但是很奇妙,神造一個居所,就是祂的帳幕,沒有窗,也沒有門,門洞上又掛了門簾。門簾就是幔子,把光遮住了。所以在帳幕裏是暗洞洞的,沒有日光,也沒有月光。但是在聖所裏卻有一個金燈臺。這金燈臺不只有一盞燈,乃是七盞燈在那裏發光照耀。

日光、月光是天然的光,叫人對大自然有認識,叫人認識山、水、花、草、樹木,獅子、老虎;但天然的光不能叫人認識神的行政、神的經綸、神永遠的旨意。你要認識神的行政,你要認識神的經綸,就必須有金燈臺的光。你進到神同在的範圍內,若是沒有金燈臺就沒有光。在神同在的範圍以外,你有日光、月光,你能有大自然的眼光,但是你絕對沒有神經綸、神行政的眼光。

譬如一個大學教授,得過三個博士學位,在大學教書已經三十年;講起科學、文學、哲學,他都懂;因為他得了三個博士學位,所以一講這些,他的月亮越變越大,他的太陽也一直放明。但是他的光都是日光、月光、自然的光。他能認識科學、文學、哲學。可是等到他來到神同在的範圍裏,就兩眼墨黑;他對神的行政一點也不懂,對神的經綸一點也不懂;這些對他而言完全是外國話。

但你們有的青年人年紀不大,在召會裏只過了二年、三年,你們卻曉得神永遠的經綸;換句話說,你們懂得神的經濟學。這不是一件小事。大學教授只懂得他研究室範圍裏的東西,到了神同在的範圍內就完全兩眼墨黑。我們卻懂得神的經綸,懂得神的行政,懂得神行政裏頭的時代。

不要忘記,在神同在的範圍內,那個光不是日光、月光,乃是金燈臺的光。金燈臺的光是神行政的光。帳幕雖小,裏面卻有一個地方叫施恩座,那個座就是神的寶座。神的寶座在帳幕裏,神的寶座前有七盞點著的明燈。你進到帳幕裏,若沒有這七盞明燈,甚麼也不能幹,因為你甚麼也看不到。一個祭司進到帳幕裏去,他的行動都是靠著這七盞明燈的照耀。這七盞明燈的光支配祭司在帳幕裏一切的行動,那就是神的行政、神的管理、神的經綸。

燈臺的光叫人明白神的行政與經綸

我必須把這件事深刻的印在你們裏頭。金燈臺到末了是召會,帳幕到末了也是召會。這就是說,召會的光照在召會中。在召會以外有日、月的光,沒有金燈臺的光;在召會以外有天然的眼光,沒有神燈光照出來那個啟示的光。就是為這緣故,今天在地上,不要說非基督徒,連好些基督徒也不知道甚麼是神的經綸、神的行政;因為他們不在神的聖所裏,不在神的寶座前,不在這七盞燈光的照耀之下。這七盞燈光的照耀乃是在聖所裏。我再說,金燈臺是召會,帳幕是召會;這就是說,燈臺的光乃是在召會中。你在召會之外有日光、月光,你在召會之外沒有燈臺的光;你在召會之外有天然的眼光,你在召會之外沒有神啟示的光,看不見神的行政、神的經綸。

我稍微作一點見證。我得救是在老基督教裏,那時我只懂得我是罪人,我信主能上天堂。後來我被帶到弟兄會去聽聖經,聖經知識懂得很多,但是對神的經綸、神的行政一點不懂。他們沒有這個光。有的時候我也聽見說,你們凡事要遵行神的旨意。但那個意思是:假使你是作兒女的,你要好好尋求神的心意,叫你知道該如何聽從父母。當你要讀中學時,你也需要尋求神的心意。因為你這城裏有十三個中學,你要禱告,照著神的意思來讀一個中學。慢慢你到了結婚的年齡,你要禱告:『主阿,求你叫我清楚你所給我的對象是那一個。是李家的?張家的?還是王家的?劉家的?』他們還教導我說,連我去買鞋都得禱告:『主阿,你是要我買布鞋呢?還是買皮鞋?你的旨意是要我穿甚麼鞋?』那個時候我覺得這樣很好,很有意思。讀書禱告,買鞋禱告,擇配更要禱告,都得問問神的心意是甚麼。

但感謝主,以後主把我帶到召會裏;我告訴你,我頭一天到召會,就看見了光。不是日光、月光,我真是看見了金燈臺的七盞燈光。在那一天我看見了。我不是看見皮鞋、布鞋;我不是看見了李家、張家、王家、劉家。我乃是看見了神永遠的旨意。我看見了神永遠的行政、神的經綸。這件事實在了不起。從我看見這個之後,我懂得皮鞋也可穿,布鞋也可穿,穿甚麼合式就穿甚麼。問題不在布鞋、皮鞋,問題乃在神的經綸、神的行政。

弟兄姊妹,你若不信我的話,你今天離開主恢復中的召會,到一個公會去聚會,試試看你有沒有本領在那裏待半年。我可以擔保,在那個情形中,你禮拜作得越多,你的帕子越厚,頭腦越昏漲,你絕沒有一點光。但是好些人都能作這個見證,當他們的腳一踏到召會的聚會中,光就照耀在那裏,他們明亮了,曉得了;不是曉得穿布鞋、皮鞋,乃是曉得神的行政,曉得神的經綸,曉得寶座就在這裏,在寶座前有七盞火燈點著。這是甚麼光?這不是天空的光,這是聖所的光。

在召會裏有聖所的光

我盼望你們學習用這個字眼:『聖所的光。』哦,金燈臺的光是聖所的光,不是天空的光,不是日光、月光、天然的光。聖所的光乃是金燈臺橄欖油點出來的光。這一個叫作聖所的光。今天的聖所就是召會。召會是燈臺,召會也是聖所;燈臺在聖所裏,就是指著召會在召會中。這是個很特別的說法,但你從經歷中能證實這個說法是對的。

詩篇七十三篇,寫詩的人看見一種光景,很納悶、很難解,越看越不明瞭,越分析越不通,越看越糊塗。但他說,『等我進了神的聖所,我纔看清他們的結局。你實在…。』(17~18。)這表明等他進了聖所,他就明白了。照樣,我們中間好多人都能作這個見證:『等我進了召會,我就明白。』很多時候我們遇見問題,百思不得其解,但是等我們一到聚會中,立刻明白。你們有沒有這個經歷?我有。我能作千遍的見證,很多時候,我難為了,我糊塗了,我莫知所從,我也不了解;但是等我一進到聚會中,我就完全明白。為甚麼?因為在聖所這裏有七盞燈照耀。

今天在有些地方,特別是美國,有些人聽見我們說我們是召會,感覺很不愉快。在安那翰我們是召會,在洛杉磯我們是召會,在舊金山我們是召會。這個聲浪實在扎公會的耳朵,他們說,『難道我們不敬拜神麼?難道我們不信主耶穌麼?難道我們沒有聖經麼?難道我們不禱告麼?難道我們不靠寶血麼?為甚麼你們是召會,我們就不是呢?』這個很難爭。是與不是,不是爭的問題。

譬如說,我是李常受,你說,『你是李常受,難道我不是李常受麼?』你爭,你氣,結果我還是李常受,你不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爭也沒用。同樣,公會說他們是召會,但人一到公會就糊塗。即或你外面掛一個牌子寫著:『我們是召會』,但人一進來暗洞洞,沒有光。可是在安那翰的召會、在洛杉磯的召會,會所外面並沒有牌子寫著:『我們是召會』,但成百、成千的人一進到召會中就說,『我明白了。』人一來到召會就看見光。是召會不是召會,關鍵點就在這裏—人進到裏頭有沒有光?有沒有燈臺在那裏?不是誰說他們是召會就是召會;而是人進去碰得到碰不到光。

有的地方,講道先生天生口才高明,聲音宏亮,口齒清晰,講得頭頭是道,又引經據典,都是能吸引人的,既好聽又悅耳,像音樂一樣。你聽了很受感動,可是沒有光,兩眼墨黑。但是你到召會聚會中來,可能有一個弟兄說起話來有點結巴,講得不太清楚,你的耳朵聽得不太順,但是光蠻明亮,光在這裏。你看見沒有?口才是一件事,亮光又是一件事。

我信你們好多人都有這個經歷,到召會聚會來,聖經還沒有讀,就是在那裏一坐,明亮了!清楚了!不光穿皮鞋、布鞋清楚了,我一生的路也清楚了。所以是召會不是召會,不在口才,不在高言大智,不在講論,不在學問,乃在七盞燈照在這裏。這個不是人為的,這個不是日光,也不是月光;這個乃是聖所裏金燈臺七盞燈的光。今天不要說是一般基督徒,就是好多牧師、傳道人、神學教授,也不知道人生的究竟,他們對於神的行政、神的經綸更是外行。可是我敢擔保,你只要來到召會,你只要進到召會圈內,你只要坐在聚會中,一次過一次,你的裏頭就明亮了,你對於人生能彀看得透切,你對於神的旨意能彀瞭然,你對於神的經綸以及今天是甚麼時代,都能彀清清楚楚。這是甚麼?這就是聖所裏的光。

哦,我喜歡用這字眼:『聖所裏的光。』我思索怎能明白這事,眼看實係為難。等我進了神的聖所,我就明白。一到聖所,我就明白。因為在聖所這裏有寶座;在聖所這裏有坐寶座的,就是神;在聖所這裏有神的同在;在聖所這裏,在神的寶座前有七盞火燈點著照耀。我一到這個範圍內,我馬上清楚,我懂得神永遠的旨意,我懂得神的心意,我懂得神的經綸,我懂得我應該在那一條路上走我前頭的路程。這就是聖所的光。

燈臺的光根據祭司事奉的強弱

但原諒我說,有的時候,在有的地方召會裏,燈光不明。不是沒有光,而是只有一點點的光。你記得撒上三章記載,當撒母耳還是童子的時候,他在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當那些日子,『神的燈還沒有熄滅;撒母耳睡臥在耶和華的殿中,那裏有神的約櫃。』(3。)意思是就要滅了。為甚麼呢?因為祭司老以利太弱。

出埃及記說,聖所的燈是祭司來點的。祭司早晨收拾燈、黃昏點燈的時候都要燒香。你們都知道,燒香是禱告。一個地方召會的燈明亮不明亮,和祭司在神面前的燒香有絕對的關係。燈所以不明亮,原因就在於那個事奉、那個祭司體系、那個燒香沒有了。一點都不錯,是真的聖所,是真的燈臺,但是祭司的職事弱,像老以利一樣。今天在有的地方召會中,那個聖所的光,就是不明的光景,這是因為祭司太弱。所以燈光的明與不明,和祭司體系的事奉有絕對的關係。

弟兄們,你們來自各地召會,我實在希望你們不要管自己是不是負責弟兄;無論你是從那裏來的一位弟兄,你身上就有責任,你回去非燒香不可,非點燈不可。一定要使地方召會裏的燈光明亮起來,叫人一來到召會就覺得滿了光,要隱藏一點都不可能。在亮光之下無處隱形,沒有法子隱藏。每一個地方召會,都應該明亮到這一個地步,人一進來,一切的光景全都暴露,叫他們不能不說,『神真在你們中間了,因為我的隱情都在你們燈光之下照耀得透徹。這個光比任何透視的光還能透視。』這就是召會。

召會是聖所,召會是燈臺,召會是燈臺在聖所中。不僅如此,召會裏還有祭司體系,有燒香的人。千萬不要以為說,『哦,祭司體系!?李弟兄的意思恐怕是指著長老說的。』不!祭司體系,每一個人都有分。我們都是君王,我們都是祭司,個個都要學習盡職燒香。點燈的時候就要燒香。你們要所在的地方召會燈光明亮麼?你們就要燒香。燒香作甚麼?燒香點燈。晚上點燈要燒香,早晨收拾燈要燒香;這就是說,晚上要禱告,早晨要禱告,叫神的燈光在你們中間明亮,明亮到一個地步,這個燈光就變作神的行動。燈光的照明變作了神的行動,變作了神的行政,變作了神在宇宙中的管理,變作了神今天在地上的經綸。這不是一件小事。

若是今天我們在這裏的特會,不過就是基督教中一班人的大召集,這就是極大的失敗。我們必須看見,也必須清楚並且了解,今天這個特會乃是大光照耀,這個照耀就是神的行動,就是神的行政。這是神今天在地上的一個經綸。若是在這個聚會中,你看見自己已過的錯誤、失敗,這個很好。我感謝神,這是神眷顧你,叫你看見。但如果只是這麼多,這個大會就失敗了。我所盼望的,就是你們年幼的、年長的,無論那一位,都能在這裏說,『在這個聚會中我是在大光照耀之下,在這個聚會中我了解了人生,我了解了神永遠的旨意,我對召會認識了,我知道召會就是神的經綸。』這是應有的結果。這樣一個大會的結果就是大家都被帶到聖所來,在聖所裏就都在燈臺的光照之下,在這個光的底下你知道神的路在那裏。

今天許多傳道人雖然在那裏傳道,卻不知道神的經綸在那裏。我確實知道這事。好些西教士在國外天天佈道,然而裏頭還是很納悶,到底神的路在那裏?到底我應該怎樣走纔是走神的路?可是也有許多人作見證,等到他們一轉到召會中,馬上就看見神的光在這裏,他們就了解神的經綸,認識神的道路。

燈臺是在召會所在之處

現在我要題起一個難解的問題來,請你們準備。啟示錄一章說,約翰在靈中聽見有大聲音說,『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寄給那七個召會:給以弗所、給士每拿、給別迦摩、給推雅推喇、給撒狄、給非拉鐵非、給老底嘉。』(11。)他聽見聲音之後,接著說,『我轉過身來,…就看見七個金燈臺;燈臺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12~13。)問題在這裏,請你們大家想想看,那七個金燈臺是在天上呢,還是在地上?歷代的聖經學者分兩大派,一派主張在天上,一派主張在地上。說天上的有天的理,說地上的有地的道。今天早上我就問你們,請你們舉手表示。你們大多數說是在地上,少數人說是在天上。但是對不起弟兄們,我要告訴你們,這七個金燈臺既不在天上,也不在地上,乃是在召會所在的地方。召會是不分天不分地的。你若沒有得救,你纔有天有地;你得救了就沒天沒地。這個說法不大好聽,但確實是如此。真正活在召會中的人是沒天沒地的。

召會在那裏,那裏就是神的居所;並且召會在那裏,燈臺就在那裏;召會在那裏,帳幕就在那裏。因為召會就是帳幕,就是燈臺,並不在於所在的地方。所以我們讀啟示錄一章時,不要費那麼多的思想去研究這七個金燈臺是在地上呢,還是在天上?這七個金燈臺就是召會。召會在那裏,主耶穌就在那裏;召會在那裏,神的居所就在那裏;召會在那裏,燈臺就在那裏;召會在那裏,那裏就是神的聖所!不在天,不在地;也在天,也在地。那裏都在。不是天的問題,也不是地的問題,乃是召會的問題。

我們都愛仁愛路新建成的會所,但是請記得,那個不是召會;召會乃是我們這班人。若是我們這班人不在仁愛路那個會所裏,那裏就沒有光,也沒有燈臺。那裏只有鋼筋水泥房子,沒有帳幕。但現在我們這班人來到這個球場,我們在這裏,這就是帳幕;我們在這裏,這就是燈臺;我們在這裏,這就是神的居所。假使有一天我們都能上到半空,那麼半空也就是神的居所、神的金燈臺了。不在乎天,不在乎地,乃在乎召會。召會在那裏,那裏就是神的居所。

七盞火燈是為神的行動

現在我們要來看這七盞燈的照耀。這時候我裏頭有一種衝擊力,盼望把你們個個都衝到半空去。你聽,這七盞燈是寶座前點著的火燈;不是微弱的一點光,乃是點著的火燈。在這裏我知道你們多半領會成兩個意思:一是照耀你,二是把你點著。你們很可能這樣領會:『七盞火燈把我們照亮了,我們裏面甚麼光景都不能隱藏,真的假的都得擺出來。在妻子或丈夫跟前我們可以裝假,在眾人面前也可以裝假,就是在這個火燈跟前沒法裝假,完全照亮了。』我承認有這一面的意思。

或者你們還有人以為這個火燈是點著的,意思是說我們靈裏發燒。那個發燒就是點著。我們靈裏點著,我們個個都點著了。這也是對的。但是請記得,照著啟示錄四章來看,七盞點著的火燈不重在照亮,也不重在發燒。

你們聽見這話,也許會說,『李弟兄,你在六、七年前回來時,告訴我們說,火燈是為點著、照亮我們,叫我們發燒。你怎麼這次回來又把前面的話打掉了?』這就好像一個人的頭,從後面看一個洞孔也沒有,從前面看有七個洞孔,從旁邊看有一個洞孔,三個說法都對。同樣,任何的道也都有幾面的講法。

譬如有一位弟兄寫信問我:『李弟兄,在羅馬書生命讀經裏你曾說,律法是神完全的見證,把神完全見證出來;但你又說應該把律法丟在一邊,你這樣不是打自己的嘴巴麼?』在這裏我要說,律法對神的功用是一個見證,但律法在神對人的對待上,在舊約時代固然有用,到新約時代就沒有用了。這叫作律法的原則。律法的原則在新約時代已經廢棄了,但律法的道德不廢棄,反而主耶穌在馬太五章裏將之加高。因此律法有幾方面,不是把律法兩個字拿來就是一切了。從它的功用來說,它的確為神作見證;但是從它的原則來說,今天律法不能用在我們身上,一用就要殺死我們。今天的原則是信心的原則。但律法的道德要提高;而另一面,律法的禮儀也廢棄了。

所以我們知道,任何的道都有幾面的講法。不錯,七盞火燈有照亮的一面,也有點著、發燒的一面。不過還有一面你要知道,這個七盞火燈點著,是來推動神的行政。這是神的行動。這不光是一個照亮,不光是一個焚燒點著,這乃是一個行動。

若是這次大會過去了,臺北的青年弟兄姊妹回家了,個個說,『這十多天累死了,現在可以大睡一場了。』或者南洋來的弟兄們回去說,『唉呀!這次去臺北被李弟兄罵了一場,算了,我們還是睡覺罷!』也可能還有一種稍微好的光景,弟兄們回去了,說,『感謝主!大會真好,我真得幫助阿!我從前罵太太都沒感覺,現在回來再也不敢罵了。因為李弟兄說有七倍的光,所以我不敢罵了。從今天起我要作好丈夫了,因為我經不起光照阿!』

你們看見沒有?這不是寶座前的七盞火燈點著。七盞火燈點著應該是甚麼呢?應該是經過這次大會之後,青年人就有了行動,到臺灣各鄉鎮去建立召會,到大城市裏各學校去得人。

我十年前回來的時候,曾經講得很清楚,我說,『你們眼睛要開啟,不要在外面忙碌太多,要作青年、作初中、作高中,還要作兒童。你們要把兒童作到最少一萬。每一週最少有一萬兒童在這兒受教導。假使他們現在是六歲或七歲,再過十年就是高中生了。你們若是肯作,你們絕對能作到。』因為那時弟兄們告訴我,臺北召會在情況表上有姓有名的有兩萬三千名,大約最少有八千個家。如果一戶有一個半兒童,合起來就是一萬二千個兒童。弟兄們就說,『那麼兒童聚會的地方怎麼辦?』我說,『不必到會所,也不一定在主日,週六也可以,晚上也可以。就在弟兄姊妹家裏作。從八千戶選出三百個家作兒童聚會的地方,一個家容納三十幾個兒童,一直作,看能作多少!』從一九六六、六七年我就談這件事,盼望召會實行,因為你們的確有這個基本力量,絕對實行得來。

若是從那時候作到今天一九七七年,這一萬兒童都已是十六、七歲的高中生了,立刻在各高中的學校裏就有一萬個種子。我那個時候還說,你們也要作國中、高中以及大學,各得幾千。這樣兒童加青年,最少兩、三萬。並且兒童是一直生生不息的,這一萬升入中學,後邊一萬又補上來了。可惜你們卻沒有實行。

感謝主,在臺北這裏有那麼多在職的青年弟兄姊妹,但是還不彀。臺北召會已經有二十八年了,你們許多弟兄姊妹都在召會裏受了多年的栽培,你們每一個都能作。親愛的弟兄姊妹,我盼望神的火燈在這裏照,叫你們眼睛明亮。你們知不知道這是甚麼時代?主就在面前了。你看世界的局勢、以色列的情形、中東的光景,主耶穌就在面前了。現在就是火燈來照的時候,火燈來催的時候,火燈要把我們都照動,我們都要起來有行動,統統起來有行動。上個主日擘餅的時候,足足一萬人以上;假使這一萬人裏頭都給火燈照得動起來了,福音馬上傳遍全島,這個見證馬上帶到東南亞各地。

不顧一切,接受火燈推動

火燈的點著不光是為著照耀和焚燒,乃是為著推動。閃電、聲音、雷轟從寶座中發出,就在這個寶座前七盞火燈點著,推動你。你也許說,『李弟兄阿,我不會作。』你越不作就越不會作。這是聖經上的一個原則:凡有的,還要給他;沒有的(不用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從他奪去。(太二五29。)就是因為你不作,所以你纔不會作。我會作是因為我作得多。我越作得多,我越會作。

親愛的弟兄姊妹,今天在召會中,七盞火燈在這裏點著,不光照亮我們、焚燒我們,更是推動我們。今天在這裏若遭了大火焚燒,你跑不跑?你不會還坐在這裏欣賞火的。火一燒,大家都動。七盞火燈在地方召會中點著,你們各地召會動不動?動!我們今天不光在聖所裏,乃是在寶座前,而寶座是神行政的中心。寶座是神的行動,是神的經綸。七盞火燈在這裏點著,推動我們。

據我觀察,臺北召會最少有五千位活動分子。你們這五千人,如果每一百人負責一個全時間的,最少有五十個人可以全時間。也不要去管彀不彀資格;主就要來了,讓我們全時間事奉。

我年輕的時候,有一個很好的職業,每個月的收入五個家都用不完。有一天,主臨到了我,呼召我,逼著我離開職業作工去。我說,『主阿,怎麼生活?』主說,『我負責。』主說祂負責,我雖信,但又信不來。但是主要我,我也沒有辦法,所以就對主說,『主阿,好了,我就這樣跟隨你了,我決定去喫樹根、喝山水,為你傳福音去。』於是我辭了職業。我的岳父聽了就搖頭說,『沒有你這麼一個糊塗人,你白天去作事,晚上和主日講道不可以麼?而且你賺了錢還可以幫助需要的人,現在你把職業丟了,你這一家喫甚麼呢?』我心裏就說,『反正我是要喫樹根、喝山水的。』但是感謝主,這麼多年來我樹根也沒有喫過,山水也不需要喝。阿利路亞!主是活的。

當我被工作打發到臺灣來時,工作並沒有安排一塊錢給我。我一家十二個人,身邊只有三百多美金;但是在這個島上主要的幾個召會會所,都是我這裏職事的錢買的基地。你們問我說,『李弟兄,你的錢從那兒來的?』總有個地方;是從天上降下來的。主知道我是準備喫樹根、喝山水的,但是感謝主,祂把我們所沒有要的都給了我們,超過我們所求所想。

我的點在這裏,弟兄姊妹們,我們的神是可靠的神,祂是又真又活的。青年人,不必計算你的前途,最榮耀的前途就是事奉祂。沒有一個前途比這個再光榮。不要看眼前,眼前你說沒有職業怎麼辦?我告訴你,地無辦法,天有辦法;人無辦法,神有辦法。我鼓勵你們要認識時代,時日已經不多了。寶座就在召會中,寶座前的七燈在這裏點著,不光照耀你、焚燒你,更是要推動你!推動你!

我何等快樂,看見許多青年人起來作接棒的人。我不願意鼓動你們,但我盼望在我們中間實在是七盞火燈點著;主在這裏,主在這裏說話。不必太顧慮你的前途,也不必太顧慮你的環境,環境在祂手中。我們感謝主賜福與臺灣,我們相信主還要祝福臺灣;抓住時機盡力傳福音,盡力把召會的見證帶到各城、各鄉、各村去,這是我們的責任。因為今天在聖所中,在寶座前有七盞火燈點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