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馬太福音—服神權柄的結果

讀經:

馬太福音五章三節,十節,十六章十八至十九節,十八章十八至二十節,二十五章十四至三十節,二十八章十八至二十節。

本篇信息,我們要來看服神權柄的結果。服神權柄看起來簡單,實行起來並不簡單。恐怕有的弟兄姊妹聽見這話,會覺得這事和自己漠不相關,或覺得這代價太大。但我們必須知道,主把祂的生命賜給我們,最高目標就是要我們能彀像祂,有祂的形像;這不是一個理想或假設的事,乃是要我們在實際的生活中彰顯祂自己。

主的生命在我們裏面作供應,使我們服神權柄

主對我們有個基本要求,就是要我們服神的權柄;雖然這需要出代價,但主的生命乃是供應和能力。我們要實際享受神這生命的能力和供應,就必須服在神的權下。有些弟兄姊妹長久不能有分於這享受,原因乃在於他們沒有服神的權柄。我們受神管治時,會感覺到有許多的約束和要求,是我們無力服從且無法達成的。但是當我們願意服在神的權下時,主的生命就在我們裏面作能力供應我們。

把神的權柄擺在一邊,就無法經歷神生命的供應和能力

我們若隨便過生活,把神的權柄擺在一邊,就無法經歷神生命的供應和能力;乃要等到我們服在神的權下受管治和約束,願意把自己擺在神的手下時,纔能清楚的經歷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作能力和供應。這就是活在諸天之國的實際裏。諸天之國的實際,就是屬天權柄實際的掌權。

活在諸天之國的實際裏

我們若把自己擺在神的權下,神的生命就在我們裏面作供應和能力,我們就能活出讓神掌權的光景,這就是在諸天之國的實際裏。雖然人從外表看不出來,因為諸天之國的實現還未來臨,但人現今就可以活在這實際裏。主在馬太五章兩次說到『諸天的國是他們的』。(3,10。)一次是說到靈裏貧窮的人,另一次是說到為義受逼迫的人。這兩次所題諸天的國,都是指現在,不是指將來,因為諸天的國現今就是他們的,不必等到將來。

活在神權下的人—靈裏貧窮,為義受逼迫

一個靈裏貧窮,倒空自己而要神的人,自然就活在諸天之國的範圍裏,把自己擺在神的權下,受神的管治。諸天的掌權就在他身上,他乃是在諸天之國的實際裏。靈裏貧窮,為義受逼迫,意思就是不為著自己的便利、益處或愛好而尋求變通,委曲求全。人肯為著神的緣故持守公義,甘願受為難、虧損、逼迫;這就是為義受逼迫。這樣的人不只對人沒有不義,並且也可能因著持守這義,而引起人對他的逼迫。

譬如,有位弟兄在學校裏作教員,上面有校長和教務主任,周圍還有同事。他們要他一同貪污舞弊,但他不肯同流合污,就告訴同事,他是基督徒,這樣作心裏不平安,所以不能有分於這事。這位弟兄這樣持守公義的結果,當然會遭同事逼迫,但他仍不動搖。他能不顧到自己的利益、地位,而持守公義,乃因他憑神的生命而活,且服在神生命的管治之下,也就是服在神的權下。這樣的人乃是活在諸天之國的實際裏,諸天的國就是他的。

另有一例是有位姊妹,她的丈夫有了外遇,就逼她離婚。這位姊妹裏面知道不該答應他,且認為他要為此負責,便不肯離婚。儘管她是受害者,可以到法庭去告他,但她是正派的,且有兒女,所以不願控訴自己的丈夫。此外,身為基督徒,她寧願自己受虧負。雖然神沒有感動她丈夫,他的良心毫不起作用,依舊憑情慾而行,她仍一直在主裏忍受。簽字離婚,那不是她能作主的,因她裏面有一位活的主,她不能憑自己作甚麼而得罪主。

有時我們出外傳福音也會遭逼迫。馬太五章十一節說,『人若因我的緣故,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按原則說,我們若真是活在諸天的管治之下,照著屬天的原則行事為人,就會遭辱罵、逼迫和毀謗。

今天人群社會中滿了不義,少有人持守公義。當你與人同流合污時,若仍感覺自在,那你必定不在神的權下。反之,當你受神管治時,有許多事你就不能苟且,此時你若站住地位,自然會受到為難;但同時在你身上就會有神的掌權,你乃是在諸天之國的實際裏,諸天的國就是你的。所以,人若服神的權柄,在他身上就有諸天掌權的實際。

召會有捆綁並釋放的權柄

馬太十六章和十八章也給我們看見,當人受神管治,活在神的權下時,他就能服諸天的權柄,也能為諸天掌權。在這兩章裏,主兩次題到召會,都題到諸天的掌權。在十六章祂對彼得說,『我要把我的召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門不能勝過她。』(18下。)接著又說,『我要把諸天之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捆綁的,必是在諸天之上已經捆綁的;凡你在地上釋放的,必是在諸天之上已經釋放的。』(19。)天主教錯誤的解釋這節經文,以為主把諸天的權柄交給了彼得和繼承彼得的天主教教皇,所以教皇能捆綁並釋放諸天之上所已經捆綁並釋放的。這是天主教錯誤的教訓。

這諸天之國的權柄,主不是僅僅賜給彼得。在十八章,主再次題到召會時,說,『凡你們在地上捆綁的,必是在諸天之上已經捆綁的。』(18。)十六章是說『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十八章是說『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你』是指彼得,『你們』乃是指召會中所有服神權柄的人。

在召會裏的人都該服神的權柄

按原則說,在召會裏的人都該服在神的權下。但召會荒涼了,大多數信徒都沒有服在神的權下;因此,諸天之國的權柄就不在他們身上。彼得和歷代受神管治的人,在他們身上都有諸天之國的權柄。同樣的,在召會裏每一個得救的人,都該服神的權柄,也都該有神的權柄,能替神掌權。可惜今天不是所有的信徒都能如此。好些信徒雖然得救了,卻沒有服在神的權下,所以神的權柄在他們身上就不得彰顯。只有少部分的人,因著他們愛主、追求主、與主有交通,並住在主裏面,讓主在他們身上掌權,所以主的權柄就在他們身上。你碰著他們時,總感覺在他們身上有個東西,是你不能頂撞的;你若頂撞,就會感覺是得罪了神。

主的同在就是權柄

今天在龐大的基督教國裏(包括天主教),人感覺不到神的權柄。如果你能在一班基督徒中間碰著神的權柄,那麼在他們中間,必定有些人是服神權柄的,因而神的權柄就在他們中間。我們在上海聚會時,有位弟兄曾來對我說,『李弟兄,我看我們的聚會有很多缺點,你說該怎麼辦?』我回答他說,『請你去找一個沒有缺點的地方,再來告訴我,我也願意與你同去。』我又問他:『弟兄,你能找得到這樣一個沒有缺點的地方麼?』,他說,『當然找不到。』我說,『既然找不到,而你又看見這裏有缺點,為甚麼還要來?』他說,『我感覺這裏有主的同在。』甚麼叫主的同在?主的同在就是神的權柄。

馬太福音講諸天的掌權,也講主的同在。十八章二十節說,『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我的名裏,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我們不可把這句話視為平常,以為只要有兩三個信徒聚在一起,就有主的同在了;沒有這回事。這節經文是接續前幾節說到諸天權柄的經文。我們這兩三個人,若天天活在諸天的管治之下,沒有肉體、成見、和世界的追求,並且實在讓主在我們中間掌權;這樣,我們聚在一起禱告時,主必定在我們中間;主的這個同在就是權柄。這時,若有別人來到這兩三個人中間,立刻就會碰著主的同在,也就是碰著主的權柄。

有主的同在纔能施行權柄

當我們有主的同在時,纔能施行權柄。在十八章裏,聚集禱告的那兩三個人不僅有主的同在,也有主的權柄,能捆綁天上所捆綁的,釋放天上所釋放的。那裏所說的釋放是指赦罪,捆綁是指定罪。假使有一班基督徒,他們在神面前受神約束並管治,且是服神權柄的,在他們身上就有諸天掌權的實際。若有人來到他們中間,經過交通後,他們認定這罪人實在是信主得救了,就可以施行權柄,對那人說,『感謝讚美主,你的罪已經蒙赦免了。』他們這樣說,就叫那人得著釋放,裏面感到平安、喜樂,這就證明在諸天之上已經釋放了他。

反之,這班基督徒若知道一個人根本沒有悔改,沒有得救;或者這人雖得救了,卻仍然憑肉體而行,他們在這人身上就不能施行權柄,叫他得著赦罪的釋放。他們雖然不能定那人的罪,但他們裏面知道這人在神面前真實的光景,因此感覺不能釋放這人。他們的不釋放,就證明在諸天之上也沒有釋放。

權柄不是出於我們自己

兩三個人可以在主的名裏聚集並禱告,但是否有主的同在,乃在於屬天權柄是否在他們身上,並在他們中間。我們在這裏聚會,特別是負責的弟兄或長老,必須在主面前鄭重的問自己,我們的聚會是否真有主的同在作為權柄顯在我們中間。不是人自認是長老或負責人,就能有權柄。主的權柄不是出於我們自己,乃是因有神的同在而顯出來的。

摩西是服神權柄的人,神的權柄就顯在他身上。當以色列人背叛神時,摩西沒有話語,只俯伏在神面前。(申九18。)那些背叛的以色列人,有的倒斃了,有的被地的裂口吞沒了。一個服神權柄,有神權柄在他身上的人,你不可以隨便碰他,因為在他身上那個權柄是你不可碰的。基督徒若是服神的權柄,在他們身上或在他們中間,就有神的權柄。從外面看,他們和普通人沒有甚麼特別差異,但那在他們身上的權柄,你不可隨便碰觸。

服神權柄的人身上有神的權柄

那些活在神的權下,服神權柄的人,在他們身上有神的權柄,是人不能輕易碰的。十多年前,在青島有些弟兄隨意批評召會,一直說召會不對,召會的負責人也不對。後來那些批評者屬靈的生命逐漸退後,他們變得冷淡、不愛主了,有些甚至落到世界去了。

有一天有位弟兄來問我說,『李弟兄,你對那些批評召會的弟兄姊妹怎麼看?』我就問他:『他們這樣批評召會,結果是更愛主、更屬靈、更為主活、更帶人得救、更帶人親近主麼?實際上,他們屬靈的光景落下去了。』那位弟兄聽了這話就清楚了。那些批評召會和負責弟兄的人若是有主的同在,批評得對,他們必定更愛主,更屬靈,更帶人得救,更帶人蒙恩,更帶人親近主,更帶人有長進。反之,若連自己都跌倒、冷淡了,那就證明,他們是碰觸了神的權柄,得罪了神。

在召會中不可隨意碰觸神的權柄

我們需要看見一個基本原則,我們若隨意批評路人,那不一定會影響我們屬靈的光景;但若隨意批評召會和負責弟兄,結果極有可能叫你屬靈的光景落下去。我們越批評召會,就越冷淡;我們越批評負責弟兄,就越不能禱告。因此,我們需要謹慎,因為我們所碰觸的,乃是神的權柄。我們需要受警戒,我們若觸犯了神的權柄,就會失去主的同在。我們需要學習向主存敬畏的心,這樣就會有主的同在。

我們也需要學習認識主的同在就是神的權柄,而這權柄乃是顯在那些讓主掌權的人身上。沒有一個作主工,或擔負召會責任的人,能自居這權柄。惟有那些服在主權柄之下的人,能為神掌權。這不是道理,乃是我們實在該有的經歷。

召會中的權柄乃在乎靈,在乎主

不要以為在召會中,只有負責的人有權柄。召會中的權柄乃在乎靈,在乎主。人若服在主的權下,活在靈裏,屬天的權柄就在他身上。比方說,一個少年人最近纔得救,受浸後他立刻將自己擺在神的權下,和主有交通,活在靈裏,受聖靈的管治。雖然他纔得救不久,但他裏面是活的,滿有聖靈的同在。他乃是在諸天的掌權之下,罪在他身上沒有地位。當他碰到一個人,他立刻會知道這人是否得救了,也會知道這人是否愛世界,是否愛主。他對人能有如此敏銳的感覺,乃因他活在神的權下,有神的同在。

相對的,有些基督徒得救多年,卻不活在神的權下,還自以為老練,就批評這位少年弟兄,認為他膽子很大,剛得救竟敢斷定別人是否得救,是否愛世界。其實這些老基督徒不敢像那少年人那樣說話,並非謙卑,乃是退後。他們對人的態度是模稜兩可、不冷不熱的。這種模稜兩可的態度,證明他們退後了,他們向著主的心也是不冷不熱的。今天在基督教裏,這樣不冷不熱、模稜兩可的人太多了。他們向著主的心不絕對,既不冷也不熱,乃是溫的、模稜兩可的。

服在神的權下,讓神掌權的人,有釋放或捆綁的權柄

一個人在必要時,若沒有釋放或捆綁的權柄,就證明他沒有服在神的權下。反之,一個人若在神的權下受神管治,在他身上就有權柄;他碰著人時,裏面自然會清楚知道所遇見之人真實的光景,他立即就有釋放或捆綁的權柄。這證明他是服在神的權下。當然,隨意批評或論斷人是不對的;但是當人來到你面前,你若沒有任何感覺,也是不對的。

你若是活在神的權下,你對那些來到你跟前的人都會有屬靈的感覺,知道他在神面前的光景以及神對他的感覺。你能如此,就說明你是服在神權下的人。這種捆綁或釋放的權柄,不是僅僅賜給彼得,也不是操在教皇或召會負責弟兄以及主工人的手裏;而是賜與所有服在神權下,讓神掌權,真正活在召會實際裏的人。他們一碰著人就能知道,那人在神面前真實的光景。

在這事上我們都需要操練。許多時候,我們裏面的感覺不彀準確、模稜兩可、糢糊不清,是因我們裏面不絕對服神的權柄。馬太十六、十八章所說捆綁或釋放的權柄,不是操在我們手裏。當我們活在神的權下時,我們不必特意要去得權柄,那權柄就自然的在我們身上。當人來到我們面前,我們立即會知道他在神面前真實的光景,因而知道這人是該被定罪還是被釋放。我們不必在外面批評、論斷,但我們裏面是清楚的。這光景就證明,我們是活在諸天之國的實際裏,我們能為諸天掌權。

服在神權下,讓神掌權的人,纔能真正作主工

當我們活在諸天的權下時,纔能真正傳福音並陳明真理。二十八章告訴我們,主已經得著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所以祂囑咐我們要去傳福音,教導別人。這就告訴我們,真正能傳揚福音、陳明真理的人,乃是服在主權下的人。他是帶著主的權柄出去傳揚福音,並教導人,所以他的傳揚和教導是有權能的。

我們傳揚福音、教導真理時沒有能力,常以為是因禱告不彀,但基本原因乃是我們沒有絕對的讓主掌權。假使我們不讓主掌權,即使整天禱告,還是沒有能力。我們的能力乃在於我們讓主掌權有多少;當主在我們身上得著了應得的地位,我們傳福音就不僅有能力,且更有權柄。

基督已經得著了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

馬太二十八章十八至二十節給我們看見,要出去傳福音、教導別人的,都必須是服神權柄的人。我們所信、所跟隨、所敬拜、所事奉的主,已經被高舉,得著了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我們該問自己,我們裏面的權柄給祂了麼?我們的主權和地位給祂了麼?諸天之上有祂的寶座,但我們裏面有沒有祂的寶座?神的右邊有祂的寶座,但在我們身上和我們的生活裏,有沒有祂的寶座?神把一切的權柄都交在祂手中了,但我們的權柄讓給祂了沒有?如果祂在我們身上沒有寶座,在我們裏面沒有地位;如果我們的主權還握在自己手中,沒有讓給祂,那就難怪我們傳福音沒有能力,釋放信息沒有權柄。惟有當我們把裏面的地位都讓給祂,把我們身上一切的主權都交給祂,這時我們再傳福音、探望人、教導人,就能帶著權柄。

真實的權柄就是主自己,當我們讓祂掌權時,祂的權柄就顯在我們身上。有時你碰到某些弟兄姊妹,會令你敬畏而緘默,因為他們是活在神的權下,神的權柄就在他們身上。盼望我們事奉主的人要一直看見,我們不能自居地位,或自己操權。

所有事奉的問題,都在於我們是否活在神的權下。我們若活在神的權下,會自然而然的盡功用,為主說話;當我們傳主的信息時,祂的能力和權柄也會充滿在話語裏。人可以反對我們,但是主藉著我們所說的話,他們卻碰不得。他們會覺得這個話的背後,這個話的裏面,有諸天的掌權,一碰就覺得自己是頂撞神、背叛神。這就是馬太二十八章十八至二十節的真義。所有出去教導人的,都必須是服在神權下的人。

今天活在諸天之國的實際裏,將來活在諸天之國的實現裏

服神的權柄還有一個結果,就是叫我們今天能活在諸天之國的實際裏,將來就彀資格活在諸天之國的實現裏。諸天之國的實際,就是主今天在我們身上並在我們心中掌權。諸天之國的實現,乃是將來主耶穌再來時,祂要管治這世界,那就是諸天之國正式顯出來的時候。那時得勝的基督徒要和主一同作王,一同掌權,一同享受快樂。那些得勝者就是今天服諸天權柄的人。換句話說,今天我們若活在諸天之國的實際裏,將來就能顯在諸天之國的實現裏。所以諸天的國不是等到將來纔得以進入,乃是今天就可活在其中。

在馬太二十五章對主忠信的比喻裏有三等的奴僕,有的領五他連得的銀子,有的領二他連得,有的領一他連得,這些銀子都象徵屬靈的恩賜。忠信的奴僕要與主同享快樂,懶惰的就不能與主一同掌權,反要受主懲罰。願主憐憫我們,叫我們不輕看主的恩賜;我們不必等到將來纔進入諸天的國,今天就可豫嘗其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