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著新約的啟示,我們清楚看見,神的目的是要我們對祂有主觀的經歷。為著叫我們對祂有主觀的經歷,祂就成為賜生命的靈。賜生命的靈這個辭,就把靈和生命聯在一起。神把生命聯於靈,為要叫我們對祂有主觀的經歷。祂是賜生命的靈,我們可以接受祂,也可以享受祂,結果就產生召會。所以主觀的經歷是在於靈和生命,結果就是產生召會。
在本篇信息中,我要和你們交通一件事,這件事在新約裏是清楚、徹底的啟示出來的,可是在傳統基督教裏卻完全被人抹煞。換句話說,在新約聖經裏有一個基本的啟示,是傳統基督教沒有看見的。這個啟示是甚麼?為著說到這個,我不得不用已往基督教裏從來沒有用過的說法。
我們都知道,在主耶穌成為肉體以前,神就是神,祂是永遠的神、完全的神。那時,神只是神而已,在祂裏頭沒有人性,只有神性。祂沒有經過死。神自己不需要經過死,也沒有經過死,更沒有經過復活。這是三件大事:神裏頭沒有人性,神沒有經過死,神也沒有從死裏復活。祂就是永遠而完全的神。
但是有一天,這一位在永遠裏的神,來到時間裏,成了一個人,把人性穿上。祂是神,卻穿上了一個人。祂是神,卻進入人的裏頭。祂是神,是永遠的神、完全的神,卻與人聯合,與人調和成為一個。從那一天起,在宇宙間,在地上,有一位不光是神,也是人;有一位不光是人,也是神。神和人在這一位身上成為一。在這一位身上,神在那裏,人也在那裏。你說祂是神,完全對;你說祂是人,也完全對。你可以說祂就是神而人,也是人而神。到這時候,神就不再光是神了,神也成為人了。祂是神人,在祂身上有了人的成分、人的性情。在祂裏頭不光有神性,還有人性。
不僅如此,祂在人性裏活了三十三年半,有一天祂甘心走到死亡裏。從表面看,這位神而人者,耶穌基督,是被人殺死,被人釘在十字架上;但事實卻是祂自己甘心走到死亡裏去。祂絕對有權柄拒絕死亡。全世界的人,死去都是不得已的。沒有一個人樂意死,都是因為作了死的俘虜。人死了就是被死亡俘擄去。獨有這一位神而人者耶穌基督死了,並不是死亡把祂擄去,乃是祂甘心走到死亡裏去。祂進入死亡,經過死亡,把死亡看透了,把死亡勝過了,把死亡征服了,然後又從死亡裏走出來。這就是復活。
祂成為肉體的時候,是把人的肉體、人性穿到祂身上。祂進到死亡裏去,又從死亡裏出來,祂所穿上的人性就有了一個『經過』,這一個『經過』就叫人性被提高,叫人性有了變化。所以祂從死裏復活以後,雖然還帶著人的身體,還有人性,但是祂的身體和復活以前不同了。復活以前的身體是一個卑賤的身體,復活以後的身體卻是一個榮耀的身體;復活以前的身體會受限制,復活以後的身體則不受限制。
你知道當主耶穌復活以前,祂在加利利,就不能在耶路撒冷,祂的身體是受限制的。可是復活以後,祂有一個身體,是人無法了解的;祂不受限制,祂能同時在耶路撒冷,也在加利利。這一個身體實在是榮耀的、無限制的身體。我們也都知道約翰二十章裏的記載。主復活的那一天晚上,門徒正聚集,門都關了,主忽然帶著復活的身體站在他們中間。這實在是一個奧祕,我們不能明白,但我們相信。
主耶穌復活了,祂帶著一個復活的身體,是物質的,卻是不受限制的。這一個身體不受物質的限制,不受空間的限制,也不受時間的限制。祂現在是這樣一位靈。這靈是賜生命的靈,是神成為肉體的靈,是在地上經過人生的靈,是在十字架上替我們罪人死過的靈。這個靈帶著人的肉體在十字架上流了寶血,贖了我們的罪;這個靈也在十字架上藉著祂的死,把人的死廢掉。這個靈更在十字架上藉著死毀壞了那掌死權的魔鬼。祂解決了罪,解決了死,也解決了撒但。祂在十字架上的死,把宇宙間一切消極的東西都了結了。
祂把這一切完成之後,就進到墳墓裏,也就是進到陰間去,休息了三天。祂在那裏並沒有腐化、毀壞,祂只是休息了三天。休息過後,祂從其中走出來,勝過死亡,勝過陰間,勝過黑暗的權勢,勝過墳墓。到這時候,我們這一位神就是『經過過程』的神。現在祂是一位經過過程的神。神學家會說他們沒有聽過這個辭;但不論你們聽過與否,我要問你們,按事實來說,現在這位賜生命的靈有沒有經過過程?有!經過成為肉體,進入死,埋葬,再從墳墓、陰間裏出來,你們看這是不是經過過程呢?在成為肉體以前,祂就是神,但是沒有經過過程。乃是成為肉體,死而復活以後,祂纔經過了過程。
或者我們用豫表來說明一下。我們知道,以色列人過逾越節的時候,要喫逾越節的羊羔。這個羊羔先要被殺流血,血抹在門框上作他們的遮護,他們纔有平安。但這逾越節的羊羔只是殺了還不彀,還必須把牠切成塊子,用火烤了喫。殺了,切成塊子,火烤了,再擺在桌子上,這羊羔就經過了『庖製』。他們不是喫生的羊羔,他們是喫庖製過的。他們是喫殺過的、切過的、烤過的。不僅如此,等到他們喫的時候,又要經過一番過程。
比方我們去菜場買菜回來,不是擺在桌上就生喫起來,那是野蠻喫法。我們把菜買回來,都要洗過、切過、煮過、烹過,這就是『庖製』。庖製過後擺在桌子上,等到要喫的時候,又有一番過程。不是狼吞虎嚥,乃是放在口裏咀嚼吞下,然後菜的營養纔能被我們吸收。
主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約六48。)我問你們,若沒有經過庖製,能不能成為糧?逾越節的羊羔就是豫表主耶穌。神說逾越節的羊羔不可喫生的,也不可喫水煮的,要喫火烤的。這就是說,主耶穌要成為我們生命的糧,祂必須經過一番的庖製。祂不是一隻生羊,祂是經過庖製的羊。當我們喫祂的時候,祂還要經過我們的庖製。
這個啟示和宗教觀念完全相反。宗教思想認為神是偉大的、尊嚴的,我們要將祂高舉到高處,然後五體投地的向祂下拜。當你想到敬拜神時,你的頭一個觀念是不是這樣?我二十歲左右悔改,頭一次敬拜神,我把自己上下都整理得好好的,然後慢慢下跪,向主禱告:『哦,神阿!我敬拜你。』你們頭一次敬拜神是不是這樣?我信沒有一個例外。
一九五八年我到耶路撒冷去,那裏有全世界第二大的回教寺。我在那裏看到阿拉伯人敬拜阿拉,先要沐浴潔身,然後穿上整潔的衣服。當他們在那裏拜的時候,從外面看,實在是存敬畏的心。但這是宗教的敬拜。搞宗教的人一點都沒有想到,有一天主成了羔羊。約翰一章二十九節:『看哪,神的羔羊,』那就是逾越節的羊羔。作為逾越節的羊羔,祂不光是被殺、流血、贖我們的罪,祂還要被切成塊子,烤一烤,給祂的子民喫下去。這種『庖製』、喫下去的觀念,在宗教思想裏找不到。一直到今天,有些神學家還反對這個說法。他們認為把神喫下去,那簡直是褻瀆神;但是我們知道,在約翰六章五十五、五十七節,主明明說,『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那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我永遠不會忘記,一九五八年的春天,我第一次講主是可喫的,那時候是在仁愛路會所。有一天我講完了,一位當大學教授的弟兄來對我說,『李弟兄,你今天講的道真好,但是你說主是可喫的,這句話太野蠻了。你可不可以換一個說法?』我說,『弟兄,這不是我的發明,這是主耶穌在約翰六章裏說的。這不是我野蠻。主耶穌都把祂自己擺給我們喫了,為甚麼我們還不敢喫?你若要文明、好聽,你就沒法享受主了。』要好聽就無法享受主,要享受主就不必管好聽不好聽,喫就是了。
從前一般基督徒,都把喫主當作喫聖經。他們說,『聖經是嗎哪,我們要喫嗎哪就得來讀聖經,並且要默想聖經。』他們認為默想聖經就是喫聖經。我從前也是跟他們一樣想法,並且也是這樣教人喫聖經。但是沒有一個人喫得著。默想不是喫。比方這裏有一條魚,你默想兩個鐘頭關於這條魚的事,你沒有喫到牠;但是來了一個糊塗孩子,他不默想,他就在你默想的時候把這條魚喫光了。你默想成空,他卻喫個飽。聖經沒有告訴我們默想聖經就是喫主。
在約翰六章,當主耶穌說過祂是可喫的之後,猶太宗教家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60。)於是一個一個退去了。主耶穌就對十二個門徒說,『你們也想離去麼?』(67。)並且說,『賜人生命的乃是靈,肉是無益的。』(63。)主的意思是:『我是可喫的,這個我就是靈。靈是可喫的。喫我的人就是用靈接受我的人。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字句、不是道理,乃是靈,乃是生命,你們要用靈來接觸我。』
我們主的意思就是要把祂自己給我們喫。年長姊妹們,你們要改你們的觀念。你們有沒有一次到主面前去說,『主阿,謝謝你,你就是要把自己給我喫』?我是常常這樣感謝,在早晨我常到主面前說,『主阿,現在我又來享受你,喫你;你是我生命的糧食。』
但是我的重點是在這裏:主耶穌在成為肉體以前,祂是永遠裏完全的神。那時候祂不可喫,因為那時候祂沒有成為肉體,沒有死而復活,沒有經過過程。但是等祂成了肉體,死而復活之後,祂就可喫了。用聖經的話來說,這位可喫的主,成了賜生命的靈。這賜生命的靈就是舊約裏的聖膏油所豫表的。聖膏油不光是油,乃是膏油。膏油裏的成分很多。主耶穌從死裏復活以後,祂就成了聖膏油,祂裏頭的成分很多,有神的成分、人的成分、死的成分、復活的成分,還有死的功能、復活的大能。祂是膏油。
大家要知道,到主耶穌成為肉體、死而復活以後,神與人完全調和成功。祂的死作成了,把罪解決了,把死廢去了,也把撒但毀壞了,一切消極的祂都除去了。祂又把人性提高,進入復活中,祂就成了這一位包羅萬有的靈。在這一位靈裏有三而一的神,有人性被提高的人,有包羅萬有的死和死的功能,也有復活和復活的大能。一切的一切都在這一個靈裏,這一個靈就是膏油的靈,就是賜生命的靈。當這一切都完成了,在馬太二十八章記載,主在復活裏來到門徒這裏,告訴他們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19。)
可憐的基督教把受浸這件事弄成一個儀式,他們說『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人施洗』。我也受過那種洗。當我作禮拜久了,牧師決定為我施洗;有一天,到了禮拜堂,我們要受洗的人就到前面去站著,牧師端著一個小盆,到我面前說,『我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你施洗。』然後在我頭上點了幾滴水。我受了洗,我就是教友了。可憐的基督教把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講成這一套。
等我受洗半年後真得救了。得救後我開始禱告、讀經,讀到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就覺得不順,不明白這到底是甚麼意思。於是我就參考希臘文、英文對照本聖經,讀出來原來這一節不是『奉父、子、聖靈的名』,乃是『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那個『奉』字在希臘文裏是一個介系詞,相當於英文的 into,所以這一節應該繙作『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
『浸入』我懂了,但是父、子、聖靈的『名』,對於這個『名』我還不懂。我找書看找不出甚麼,按著自己的經歷也很難講通。有一天,我接到一本書:『新約原文字義查讀』,是文生(M. R. Vincent)寫的。當我看到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的字義,我發現其中所講的和我的經歷完全相符。他說,『父、子、聖靈的名,這個「名」就是指著實際說的。一個人的名字不是空洞的,乃是指著那個人的實際。』當我喊一位弟兄的名字時,就是喊這一位弟兄。若是光有名,而沒有這個人,名就是空洞的。所以父、子、靈的名不是一個空洞的名,這一個名乃是父、子、靈的實際。父、子、靈就是這個名的實際。
而後文生又說,『這裏的介系詞是 into—到裏頭去,這是指著受浸者和三而一的神有了一種神聖的聯結。』這件事太大了。那一天我的眼睛開啟了,我懂得受浸不是一個入教禮,不是一個宗教儀式;受浸乃是把你這個原來在神之外的人,浸到神裏頭。『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浸到名裏就是浸到那個人裏,浸到名裏就是浸到那個實際裏。從那一天起,我清楚受浸不是一個儀式,乃是一個實際的舉動。你悔改了、相信了,我就把你浸到三而一的神裏面。
然而為甚麼要用『名』呢?因為三而一的神—父、子、靈,是太奧妙了,你眼看不見、手摸不著,若不用『名』來指明就很難。我若說,『把你浸到父、子、靈裏面,』你會問我,『父、子、靈在那裏?』所以在這裏必須用『名』來指明。聖經中有這個原則。在約翰一章十二節說,『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你若光說『凡接受祂的』,有人就不懂了。這個『祂』看不見、摸不著,我怎樣接受呢?『祂』在那裏呢?但是這節聖經說,『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雖然是你看不見、摸不著、也找不到的,但是祂的名在這裏。你能說『主耶穌』。你看不見、摸不著耶穌,但你能呼喊『耶穌』這個名。你能說,『耶穌,耶穌,可愛的耶穌,我信你,耶穌。』當你這樣說時,我告訴你,你摸著耶穌了。
所以『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就是浸到父、子、靈三而一的神裏頭去。而這一位三而一的神今天就是包羅萬有的靈,就是賜生命的靈。賜生命的靈如同新鮮的空氣一樣;我們今天在這裏聚會,就是在祂裏頭聚會。若是正在這時候,有一個人受感動來對我說,『我悔改了,我相信了。』我就要對祂說,『你既悔改相信了,我就要把你浸到父、子、聖靈的名裏去。』這不是儀式,這是一個實際。
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是說,『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到了行傳十九章五節就說,『浸入主耶穌的名裏。』這告訴我們,主耶穌的名就等於父、子、聖靈的名。不僅如此,再往前到了書信裏,就看見說,『你們凡浸入基督的,』(加三27,)這告訴我們,基督就等於主耶穌的名。所以,把人浸到父、子、聖靈的名裏,就是把人浸到主耶穌的名裏,也就是把人浸到基督裏。
還不僅如此,把人浸到基督裏,也就是把人浸到祂的死裏,更是把人浸到祂的身體裏。『我們…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林前十二13。)所以受浸實在不是一件小事。我從前不清楚,現在清楚了。當一個人悔改相信、受浸,這一浸就把他浸入三一神裏,浸入主耶穌的名裏,浸入基督裏,浸入祂的死裏,也浸入祂的身體裏。這實在是太美妙了。
我實在盼望從今天起,每一次召會施浸的時候,都要把這五個點點出來:三一神的名、主耶穌的名、基督、祂的死、祂的身體。我們施浸不是僅僅在外表上把人浸到水裏。水乃是一個象徵,象徵三而一的神,象徵基督自己,也象徵祂的死,也象徵祂的身體。我們把人浸到水裏,就是把人浸到三而一的神裏,浸到基督裏,浸到基督的死裏,浸到基督的身體裏。
因著主給我這樣的看見,我就不得不說,基督教真是可憐,可憐到一個地步連施浸的水也只有幾滴。滴過以後,我也沒有浸入三一神裏,也沒有浸入基督裏,也沒有浸入祂的死裏,更沒有浸入祂的身體裏;我甚麼也沒有浸入。回到家裏,我還是和沒受洗時一樣生活、一樣行動。這是我可憐的受洗,這也是基督教可憐的光景。但是今後我們各地召會給人施浸,不能再這樣可憐。我們要有許多的水,象徵豐富的神、榮耀的基督、祂包羅萬有的死、和祂宇宙的身體。我們今天就是把悔改的罪人浸到這一切裏頭。要這樣施浸。施浸的人要禱告:『主,給我聖靈的能力,給我權柄,給我信心。凡是今天被我放到水裏去的人,都是浸到三而一的神裏,浸到基督裏,浸到祂的死裏,浸到祂的身體裏。』不僅施浸的人需要信心,受浸的人更需要信心。若是兩方面的信心加在一起,我告訴你,人從水裏出來,他會跳躍、會讚美,會宣告說,『阿利路亞!我今天在三一神裏,我今天在基督裏,我今天在祂包羅萬有的死裏,我今天在祂榮耀的身體裏!罪惡沒有了,世界埋葬了,死廢掉了,撒但毀壞了,我自己也埋葬了。我今天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我今天在榮耀的召會裏!』這是召會豐富而榮耀的受浸,這是我們今天該有的光景。
每一次召會要為人施浸,你若沒有這個把握,沒有這個信心,就不要去給人施浸。你們必須有這樣活的權能、活的信心、活的把握:『我是代表萬有之神,把你這悔改的罪人浸到祂裏頭,浸到基督裏,浸到祂的死裏,浸到祂榮耀的身體裏!』你們看榮耀不榮耀?這一浸就從黑暗浸到光明,從死亡浸到生命,從撒但的國浸到神的國度。我們需要這一種的受浸。
很多這樣受浸的人都能作見證:這一浸,罪惡、嗜好沒有了;這一浸,裏頭的痛苦沒有了。因為他浸到三一神那賜生命的靈裏頭。這就是主觀的經歷。我們主觀的經歷是從這裏開始的。我確實知道很多人一受浸,回家去就完全成了另一個人;因為他浸入了賜生命的靈裏。
那麼受浸之後該如何呢?林前十二章十三節說,『我們…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在這一節裏有兩個重要的字:『浸』和『喝』。『浸』是你到水裏去,『喝』是水到你裏頭來。在一個榮耀的『浸』之後,還得接著來『喝』。你需要常常喝。浸了之後乃是喝。你一『浸』,就得以『喝』。『浸』是把你放在一個地位上,叫你有資格、有地位、有權利來『喝』。『浸』的水也就是『喝』的水,是同一個水。這一個賜生命的靈是『浸』的靈,也是『喝』的靈。『浸』了之後,你需要『喝』。
那麼怎樣喝法呢?在三節就告訴我們:『若不是在聖靈裏,也沒有人能說,主,耶穌!』換句話說,凡能說耶穌是主的,都是在靈裏。所以每一次你說『主阿』,你就在聖靈裏;每一次你說『主阿』,你就喝了一口靈。
和受恩教士曾寫過一首詩,就是我們的詩歌六十五首。那首詩的第二節說,『可頌耶穌、大能救主,我所需要在你名;只要呼吸耶穌這名,就是飲於你生命。』這證明這一位姊妹的確有『喝』的經歷。我們只要呼吸耶穌這名,也就是呼喊主耶穌:『主耶穌!主耶穌!主耶穌!』就是飲於祂這生命。這個呼喊不一定要太大聲。為著不吵到別人,有時可以小聲的喊:『哦,主耶穌!哦,主耶穌!』總而言之,我們必須喝。當我們輕輕的喊:『哦,主耶穌!』我們的裏面先是得著解渴,接著還有光照。再喊幾分鐘,裏頭的光更明亮,就去對付罪了。這真是奇妙!我們一定要這樣喝。
最後,我要題到羅馬八章、九章和十章。表面看這三章互不相聯,實際上它們完全是相聯的。八章是說到活水就在我們裏頭。九至十節給我們看到,神的靈住在我們裏頭,就是基督的靈在我們裏頭,也就是基督在我們裏頭。這是指著活水說的。到了九章就說,我們這些喝活水的人都是器皿。好比水在杯裏,杯就是器皿。我們是器皿,把活水裝進來。怎麼裝法呢?在十章十二節就說,『祂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你是一個器皿,要享受主的豐富麼?只有一條路,就是呼求主名。聽道雖好,對你有幫助,但你必須親自呼喊主名。你一呼喊,祂的豐富就變作你的飲料,變作你的供應;你這器皿裏就裝滿了萬有之主的豐富。乃是這樣,我們對祂纔有主觀的經歷。
阿利路亞!祂這一位神已經經過過程,是可喝的水,就在這裏;我們只要呼喊祂的名,祂這靈就進入我們裏面,我們就得享祂的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