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藉著呼求主而喫祂

讀經:

出埃及記十二章六至十一節,路加福音十五章十一至三十節,啟示錄二十二章一至二節,哥林多前書一章一至二節,十二章三節,十五章四十五節,耶利米哀歌三章五十五至五十六節,以賽亞書十二章三至四節,五十五章一節,六節,六十四章七節。

聖經是一本講喫的書

聖經是一本講喫的書。神創造亞當和夏娃,沒有囑咐亞當要愛他的妻子,也沒有囑咐夏娃要服從她的丈夫。神沒有要求他們循規蹈矩,或善待彼此。神乃是囑咐他們要注意他們的喫。(創二8~9,16~17。)這與宗教觀念相反。

我們思想創世記二章的記載,就領悟神的心意乃是要人喫生命樹。這生命樹一點不差就是神在基督裏以食物的形態作人的生命,使人藉著喫祂,將祂接受進來。這是聖經頭二章裏所啟示的第一件事。在聖經末了一卷書,我們看見洗淨乃是為著喫。啟示錄二十二章十四節說,『那些洗淨自己袍子的有福了,可得權柄到生命樹那裏。』這裏的袍子象徵信徒的行為。(賽六四6,亞三3。)洗淨自己的袍子,就是藉著神的羔羊基督之血的洗滌,保守自己的行為潔淨。(約壹一7,啟七13~14。)很遺憾,許多基督徒僅止於蒙血洗淨而沒有再往前去,因為他們相信洗淨是為著上天堂。然而,照著聖經,血的洗淨是為著喫生命樹。

隨著喫還有喝。就某種意義說,我們無法喫而不喝。我們喫的時候也喝。因此,聖經中末了的呼召,乃是喝的呼召。啟示錄二十二章十七節說,『那靈和新婦說,來!聽見的人也該說,來!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生命樹長在生命水中。(1~2。)因此,我們喝生命水,也就喫生命樹。聖經從頭到尾都不是宗教的書,乃是關於喫的書。

舊約裏的喫

在創世記頭二章,人是在絕佳的情形裏;人按著神的形像被造,並且被命定要喫神作生命樹。但人沒有喫生命樹,到創世記末了,我們看見一個死人放在棺材裏,停在埃及。(五十26。)在創世記開頭絕佳的人,到末了變成可憐的人。然而,在創世記之後有出埃及記,在這卷書裏有神子民的出來,他們離開埃及、棺材和死的情況。藉著逾越節的羊羔,就使這個出來成為可能的。在創世記我們看見生命樹,在出埃及記我們看見羊羔。生命樹沒有血,因為在園子裏沒有罪的問題,不需要救贖之血。但在人墮落以後,就是在人有分於善惡知識樹以後,(創三1~6,)罪進來了。(羅五12。)因此,為使罪得赦免,就需要血。(來九22。)

逾越節的羊羔有兩方面:血和肉。血是為著救贖,而肉是為著滋養。在創世記,生命樹是為著滋養;在出埃及記,羊羔的肉也是為著滋養。然而,在出埃及記有洗淨和潔淨之血的需要,因為人已經與罪有了牽連。主血的洗淨為我們開路,使我們能喫祂。出埃及十二章清楚顯示,血塗在以色列人房屋的門框和門楣上,乃是為著喫羊羔的肉。(7~8。)

基督教裏釋放了許多關於逾越節羊羔的信息,但這些信息多半只強調羊羔的血。單單強調血,乃是偏離目標。血的本身不是目的;血的洗淨乃是為著喫羊羔。照著出埃及記裏的圖畫,血能洗除罪,卻不能給人力量離開埃及。摩西若在以色列人把血塗在他們房屋的門框和門楣上以後,立刻吩咐他們離開埃及,他們許多人可能會抱怨,他們沒有力量出埃及。以色列人把血塗在他們的房屋上以後,就進入屋內喫羊羔。喫羊羔的肉,成了他們力量的源頭,使他們能大步走出去並完全離開埃及。以色列人不但滿有力量的走出埃及,也走過紅海。行走的力量來自羊羔的加力,這羊羔如今在他們裏面。不錯,主耶穌死於十字架,並為我們的罪流出祂的血,使我們得蒙救贖。(林前十五3,彼前一18~19。)然而,這不是全部;主受死以後,復活並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45。)祂作為那靈是便利的,讓我們從祂得餧養,使我們得力量,離開埃及所表徵的世界。

新約裏的喫

喫主耶穌的觀念在全本聖經中是一貫的。譬如,路加十五章裏浪子的比喻與喫有關。即使許多人說到這比喻時強調悔改,這比喻所強調的主要卻不是悔改,乃是喫。浪子從他父親得著他的一分財富,生活放蕩揮霍,以後就窮乏起來,無以為食。(11~14。)至終,他投靠異地的一個居民,為他放豬,他恨不得拿豬所喫的同樣東西充飢,因為沒有人給他任何東西喫。(15~16。)浪子醒悟過來時,他的思想主要與喫有關。他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麼?』(17。)他是因著缺少食物,纔考慮回到父家並且悔改。

浪子歸回時,我信他可能一直在想,要如何走近他父親。相離還遠,可能他還在盤算的時候,他父親看見他,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熱切的與他親嘴。(20。)浪子立刻發表他所計畫並想好的宗教講辭。他說,『父親,我犯罪得罪了天,並得罪了你。我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他還在說的時候,父親轉向僕人說,『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腳上。』(21~22。)雖然袍子、戒指和鞋子,都比兒子的破爛衣衫好得多,但兒子仍沒有東西喫。倘若父親只是給他兒子衣服穿,歸回的浪子就會告訴他父親,他仍然很餓。

傳統基督教多半著重悔改和袍子,(袍子表徵基督作我們客觀的義,遮蓋我們,使我們在神面前蒙悅納,)卻很少想到挨餓的兒子。這比喻不是結束於歸回的浪子得著袍子,而是結束於父親與兒子享用肥牛犢。(23~24。)肥牛犢表徵豐富的基督,(弗三8,)祂在十字架上被殺,給信徒享受。享用肥牛犢表徵享受基督。在這比喻的末了,兒子和父親得著滿足並且歡樂。

喫不像研讀,因為我們能從學校畢業,卻絕不能從喫畢業。無論我們年紀多大,都需要喫。聖經給我們看見,我們要一直喫到永世。(啟二二1~2。)

喫耶穌並背負耶穌的見證

以色列的歷史是喫的歷史。以色列人要得著加力離開埃及,就必須喫羊羔。他們離開埃及以後,仍需要喫。因此,神提供嗎哪給他們繼續喫。(出十六13~15。)藉著喫羊羔,他們被領出埃及;藉著喫嗎哪,他們能經過曠野。逾越節的羊羔是基督的豫表,嗎哪也是基督的豫表。(約一29,六31~33。)從以色列的歷史中這兩個例子,我們能看見,主的兒女得著屬靈的帶領,是來自他們的喫。神的贖民在曠野裏只作兩件事—喫嗎哪,並扛抬帳幕作神的見證。(出三八21。)這啟示今天我們這些新約的信徒不該作甚麼,只該喫耶穌並背負耶穌的見證。

為著敬拜神和信徒的一,有四類的喫

舊約是一本喫的書。第一類的喫是喫生命樹;第二,喫逾越節的羊羔;第三,喫嗎哪;第四,喫美地的出產。以色列人的喫是開始於喫羊羔,繼之以喫嗎哪,完成於喫那地的出產。(書五12。)他們不但喫美地的豐富出產,也受囑咐要在主所選擇立祂名的地方,就是祂的居所,在祂面前喫他們出產拔尖的分。(申十二5~7,10~12。)他們在神面前團體的喫,乃是使他們成為一個民族的聯結因素。(參王上十二26~33。)這表明喫不是小事。對以色列人,喫乃是他們的歷史、生活、一、敬拜、和對神的事奉。

以色列人將他們的供物帶來獻給神時,沒有受囑咐要進行任何一種外面的儀式,卻受囑咐要在祂面前坐席。美地是包羅萬有之基督的豫表,(西一12,)而那地的出產豫表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弗三8。)這指明對神正確的敬拜,乃是享受主耶穌作筵席。用老宗教的方法事奉主,乃是要穿著像樣,安靜的坐在椅子上,參加正式的聚會。但神的作法乃是要我們到祂這裏來,並且在耶穌面前,藉著呼求祂的名而享受祂作筵席。

藉著喫與歡樂而敬拜

在申命記裏敬拜的圖畫,乃是喫與歡樂的圖畫。我們需要來在一起喫基督,並在神面前歡樂。歡樂與快樂或喜樂不同。歡樂是藉著歡呼或向神獻上大聲的讚美,將我們裏面的快樂或喜樂彰顯在外。詩篇至少七次說,我們該歡呼。(八一1,八九12,15,九五1~2,九八4,6,一○○1。)

有些人也許爭論說,向主歡呼是將我們帶回已結束的舊約時代。然而,大聲歡呼的思想,在啟示錄這卷聖經完成的書裏也有題到。十九章一節說,『我聽見天上彷彿有大批的群眾,大聲說,阿利路亞!救恩、榮耀、能力,都屬於我們的神。』不但如此,說歡呼會將我們帶進舊的時代,這乃是在道理上的爭辯。我們要留意保羅在林後三章六節裏的話,這節說,『那字句殺死人,那靈卻叫人活。』我們若留在聖經的字句裏,在屬靈上就會被殺死。我們要離開殺死人之道理的範圍,進入賜生命之靈的範圍。

聖經不是講道理的書,乃是講到喫與享受的書。歡樂隨著享受而來;最好的喫就是喜樂的喫,歡樂的喫。如我們早先題起的,舊約是講喫的書,說到四類的喫。然而,到舊約結束時,當主耶穌來了,猶太教已把舊約弄成一部宗教規條的書。在那種情況當中,主耶穌不理任何一種宗教,只將祂自己給人作為可喫的生命之糧。(約六35,48。)一面,主耶穌遠離宗教;另一面,在好幾個場合,祂將自己當作食糧給人喫。在馬太十五章,一個迦南婦人到主這裏來,祂指出祂自己是餅,是要給表徵猶太人的兒女,不是給表徵外邦人的小狗。然而,這婦人至終領悟到主也是桌子下的碎渣,是給狗喫的分。這顯示甚至我們外邦狗也有一分耶穌可喫。(21~28。)

主在馬太二十六章設立祂的筵席時,拿起餅來,祝福了,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喫,這是我的身體。』(26。)主設立祂的筵席,叫我們藉著喫祂而記念祂。(林前十一24~25。)我們記念主的方式,不是僅僅藉著思想祂,乃是藉著喫祂。每當我們有分於主的筵席,我們需要喫主耶穌。主筵席的實際在於我們喫主。

藉著呼求主名而守節期

許多真信徒,包括弟兄會的教師,認為哥林多前書是講婚姻、蒙頭、主的筵席、基督徒應當如何聚會、復活、和其他事項之道理的書。弟兄會的教師寫了許多書解釋哥林多前書,這些書都是以各種不同的道理為中心。後來,靈恩運動對待哥林多前書,是將其視為一卷主要為著提倡說方言、神醫、和神奇的恩賜等實行的書。然而,我們來讀這卷書,需要看見哥林多前書既不是道理的書,也不是恩賜的書,乃是關於享受基督的書。

哥林多前書以特別的方式開頭。一章二節說,『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召會,就是給在基督耶穌裏被聖別,蒙召的聖徒,同著所有在各處呼求我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祂是他們的,也是我們的。』祂是他們的,也是我們的,這句話指基督,意即基督是神所分給我們的分,給我們享受。我們要享受祂。基督是我們的分給我們享受,這事實在五章七至八節得著證實,這兩節說,『我們的逾越節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純誠真實的無酵餅。』這裏的節指除酵節,是逾越節的延續。(出十二15~20。)這節期持續七日,即一段完全的期間,表徵我們基督徒生活的整個期間,從悔改之日到被提之日。這是很長的節期,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性情的罪,就是舊酵,乃要用無酵餅,就是新性情的基督,作我們的滋養和享受。今天我們正在守這節。

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使我們飲於祂

林前十五章啟示,在復活裏的基督不是道理或靈恩的恩賜,乃是賜生命的靈。四十五節說,『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在全本新約裏,只有一節說到基督這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章是講復活的真理;照著這章的上下文,基督這末後的亞當,乃是在祂的復活裏,(4,)成了賜生命的靈。

要看見基督成為賜生命之靈的目的,我們需要回到十二章。十三節說,『我們…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本節裏的一位靈,與十五章裏賜生命的靈沒有不同。因此,喝一位靈無疑就是喝賜生命的靈,這靈就是復活並得榮的耶穌。(約七37~39。)這些經文顯示,基督這位末後的亞當作我們的救贖主,在祂的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使我們藉著喝祂,將祂接受進來。

我們不但在那靈裏受浸,也得以喝那靈。在那靈裏受浸,就是浸沒在由受浸的水所表徵的那靈裏面,並且消失在祂裏面;喝那靈就是將那靈接受進來,並且使我們這人被祂浸透。雖然許多基督徒留意浸,卻很少人留意喝。在那靈裏受浸是一次就成的,但喝那靈是持續、永遠的。我們只需要受浸一次,但我們需要不斷的喝。喝是我們的日常生活,而藉著基督的死與復活,我們得以喝,就是有地位喝。我們有這地位以後,就能藉著呼求主而喝。林前十二章三節說,『若不是在聖靈裏,也沒有人能說,主,耶穌!』每當我們開口說,『哦,主耶穌,』我們就喝那靈。

詩歌六十五首是和受恩姊妹(M. E. Barber)所寫的,第二節說:

可頌耶穌、大能救主,我所需要在你名;

只要呼吸耶穌這名,就是飲於你生命。

照著這首詩歌,呼吸耶穌的名,事實上就是飲於生命。呼吸耶穌之名的路,就是呼求耶穌的名。和受恩姊妹給了倪弟兄許多的幫助,她根據自己的經歷寫出這首富有詩意的詩歌。她領悟呼吸耶穌的名就是飲於生命。真實的呼吸,就是呼吸耶穌的名,乃是呼求:『哦,主耶穌。』

藉著呼求主而喫喝呼吸祂

哀歌三章五十五至五十六節說,『耶和華阿,我從極深的坑裏呼求你的名。你曾聽見我的聲音;求你不要掩耳不聽我的呼吸,我的呼籲。』這些經文指明,呼求主名就是屬靈的呼吸。不但如此,我們藉著呼求主而呼吸,也就是我們的喝。以賽亞十二章三至四節說,『所以你們必從救恩之泉歡然取水,在那日,你們要說,當稱謝耶和華,呼求祂的名!』我們歡樂的帶著讚美呼求主的名,就從救恩之泉取水。因此,呼求主不但是呼吸祂,也是喝祂。

五十五章一節說,『喂!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你們都來,買了喫;不用銀錢,不用價值,也來買酒和奶。』本節給我們看見,我們就近水來喝,也就是在買食物喫。這顯示喝包含喫。呼求主就是呼吸祂並喝祂,而喝包含喫。我們短暫呼求主,是呼吸;呼求久一點,呼吸就成了喝;再呼求多一點,喝就成了喫。這符合啟示錄二十二章裏生命樹沿著生命水河的流生長的事實。(1~2。)我們喝的時候,也是在喫並呼吸。喫、呼吸與喝,都包含在我們的呼求主裏面。因此,呼求主不是小事。

呼求主名與僅僅禱告不同。新約裏的『呼求』,在原文是由『在…上』和『(按名)呼叫』所組成,因此是以聽得見的聲音呼叫,甚至像司提反在行傳七章五十九至六十節一樣大聲呼喊。二章二十一節說,『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呼求主名不是新約的新作法,乃是開始於人類的第三代以挪士。(創四26。)詩篇一百四十五篇十八節說,『凡呼求耶和華的,就是真實呼求祂的,耶和華便與他們相近。』既然主是又活又真的,每當我們呼求祂,祂就作為賜生命的靈而來。耶穌是主的名字,那靈是祂的人位。我們呼求『主耶穌』,就得著那靈。我們若只有名而沒有人,我們所呼求的名就是虛假的,或者我們所呼求的人離我們很遠。然而,主既真實又便利。每當我們光景低落或覺得憂傷,我們不需要長篇禱告,向主解釋我們的情況何等令人憂傷;我們所要作的,就是呼求主數分鐘。我們呼求主,憂傷就消失了,我們就被喜樂充滿,並且全然得著安慰。呼求主名就像服藥。當我們服藥,體內造成難處的病菌就被消殺。我們不需要向藥物解釋我們的疾病,或指示藥物該如何作用。這是浪費時間。同樣,我們要服用主耶穌作屬靈的藥,只要藉著呼求祂的名將祂接受進來。

照著行傳二章裏關於五旬節的記載,神已將祂的靈澆灌在一切屬肉體的人身上,而我們回應祂澆灌的路,就是呼求主名。十七至二十一節引用約珥書二章二十八至三十二節,說,『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在一切屬肉體的人身上;…那時,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我們呼求主,就得著神所澆灌的。司提反將被石頭打死時,沒有禱告求主憐憫他;反而他呼求主說,『主耶穌,求你接收我的靈!』(徒七59。)

在行傳九章大數的掃羅得著權柄,要在大馬色捆綁這道路上的人,並把他們帶到耶路撒冷。(2。)在往大馬色的路上,他被大光的照耀擊倒。(3。)他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他回答說,『主阿,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4~5。)然後掃羅問:『主阿,我當作甚麼?』(二二10。)然而,主沒有告訴他要作甚麼;主乃是帶領他認識身體。主說,『起來,進城去,你所當作的事,必有人告訴你。』(九6。)然後主在異象中向一個門徒亞拿尼亞顯現,叫他往掃羅那裏去。(10~12。)亞拿尼亞起初猶豫,並告訴主,掃羅在大馬色有從祭司長得來的權柄,要捆綁一切呼求祂名的人。(13~14。)但主吩咐亞拿尼亞去,他就去了。亞拿尼亞來到掃羅那裏,按手在他身上,叫他能看見時,亞拿尼亞對掃羅說,『你為甚麼耽延?起來,呼求著祂的名受浸,洗去你的罪。』(17~18,二二13~16。)

多年來我無法領會,掃羅,也就是保羅,如何能洗去他自己的罪。照著二十二章十六節的文法結構,掃羅必須作兩件事;他必須受浸,並且必須洗去他的罪。『起來』是為著掃羅受浸,而『呼求著祂的名』是為著洗去掃羅逼迫呼求主名之人的罪。這裏的呼求主名是一個憑藉,洗去掃羅在捉拿許多呼求主名的信徒時所犯的罪。所有的信徒都知道,保羅認為呼求主名是他所要捉拿之人的記號。(九14,21。)掃羅歸向主以後,為了在神面前,並在所有信徒面前,洗去他過去逼迫並捉拿呼求主名之人的罪,亞拿尼亞囑咐他在受浸,公開承認他從前所逼迫的主時,要呼求著他從前所憎惡的這名,一反他已往所作的。

逼迫者掃羅成了呼求者保羅。因此,他寫信給羅馬人說,『眾人同有一位主,祂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羅十12。)保羅能這樣說,因為他藉著呼求主名,享受並有分於主的豐富。然後保羅在他末了一卷書裏,囑咐他屬靈的兒子提摩太,『要逃避青年人的私慾,同那清心呼求主的人,竭力追求公義、信、愛、和平。』(提後二22。)

藉著呼求主而享受主

我們許多人在基督教裏多年,並且認識主耶穌的許多方面。但我們仍可能不知道如何享受祂的一切方面。以賽亞九章六節說,主是奇妙的策士,但我們也許不知道如何享受祂作我們的策士。我們要享受主作我們的策士,就需要呼求祂。主也是河流在乾旱之地。(三二2。)每當我們裏面枯乾,或者感覺我們在乾旱之地,就需要呼求主,使我們享受祂作河流。今天喝主作河流獨一的路,就是呼求:『哦,主耶穌。』(約四14,七37~39。)

基督是照耀在暗處的大光。(賽九2。)每當我們裏面感覺黑暗,或在黑暗的情況裏,我們就需要呼求主,使我們能享受祂作照耀的光。我們開始呼求時,祂的照耀也許只像小火花那樣亮,但我們越呼求,祂在我們裏面的照耀將越明亮。至終,我們藉著呼求祂的名,將會在祂的照耀下,被光充滿。

以賽亞六十四章七節說,『無人呼求你的名,無人奮起抓住你。』這指明奮起抓住主最好的路,就是呼求祂的名。我們都需要呼求主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