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 在宗教以外享受基督(一)

讀經:

馬太福音九章十四至十七節,路加福音五章三十三至三十九節。

施浸者約翰脫去舊宗教,他的門徒卻形成新宗教

我們在前面的信息中,說到施浸者約翰反宗教、文化,叫人活在靈裏。在人宗教的觀念裏,施浸者約翰應該住在聖殿,穿祭司袍,喫祭司食物,作祭司的工作。但施浸者約翰卻一反宗教,住在曠野,身穿駱駝毛的衣服,喫的是蝗蟲野蜜。(太三1~6。)他完全是反宗教,在宗教的範圍和氣氛之外。不僅如此,當人去到他那裏,他不是教導人甚麼聖經道理,他乃是把人浸在水裏,把人從宗教、文化裏埋葬並了結。他說,『我是將你們浸在水裏,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祂要將你們浸在聖靈…裏。』(11。)人被埋葬,完全脫開宗教之後,基督就得以被引進。基督來了,乃是要把人浸到聖靈裏,使人在靈中活過來。

施浸者約翰是這樣反對宗教、文化,在宗教之外開始他的職事。可是過了不久,他的門徒卻形成一個新的宗教,有了新的儀文、規條。施浸者約翰來是要領人悔改,叫人為著罪惡憂傷,因此他沒有胃口喫喝。(十一18。)約翰的門徒跟著他不喫不喝,結果卻出來一個禁食的規條。他們有一天看見主耶穌和祂的門徒,與稅吏並罪人一同坐席,又喫又喝。他們實在是看不慣,於是到耶穌跟前來,問祂說,『為甚麼我們和法利賽人常常禁食,你的門徒倒不禁食?』(九14。)主和門徒們又喫又喝,觸犯了他們禁食的規條,因此他們前來質問主。不過,他們因著尊敬主,不敢直接問主:『為甚麼你不禁食?』只敢問:『為甚麼你的門徒倒不禁食?』表面看,他們是問為甚麼主的門徒不禁食;事實上,他們是問為甚麼主不禁食。這給我們看見,雖然老宗教埋葬了,新宗教卻出來了。宗教的產生與形成,並不需要很長的時間,可能在很短的時間裏,新宗教就產生了。就如這個事例所指明的,施浸者約翰放棄了宗教的東西,可是他下監後不到三年,他的門徒就形成了一個新的宗教。

一面,施浸者約翰拋棄舊宗教,脫去舊宗教裏的一切儀文、規條;但另一面,他的門徒卻形成新的宗教,產生新的規條、辦法。然而,不論是舊辦法或是新辦法,其中若沒有主的同在,那就是宗教。宗教的意思,就是有合乎聖經的事物,卻沒有主的同在。這個原則也可以用在我們今天的實行上。今天,我們實行禱讀的確是好,若是有一天禱讀變成了一種規條、辦法,其中沒有主的同在,那麼禱讀也就變成了宗教的儀式。

不在於規條,乃在於主作新郎的同在

論到禁食或不禁食的問題,主沒有在道理上跟約翰的門徒爭辯,祂乃是用一個人位回答他們。祂說,『新郎和伴友同在的時候,伴友豈能哀慟?』(15。)主在這裏向約翰的門徒啟示,祂自己乃是新郎。有些基督徒聽道聽了幾十年,按所聽過的道,也許都可以拿博士學位了;然而,他們可能沒有看見並經歷主是一位可愛的主,是可愛的新郎。最令人喜悅的人,就是新郎。不僅新郎自己喜樂,他的伴友喜樂,只要是見到新郎的,也都會一同喜樂。其實,施浸者約翰也曾經告訴他的門徒說,基督乃是娶新婦的新郎。約翰三章二十九節說,『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著聽祂,因著新郎的聲音就歡喜快樂;所以我這喜樂滿足了。』約翰不僅說到基督是羔羊,(一29,)也說到基督是新郎。因著祂是令人喜悅的新郎,與祂的門徒同在,所以他們不應當哀慟而禁食。反之,他們必須喜樂的享受。

所以,不是禁不禁食的問題,乃是主同在的問題。若是主的同在要我們喫,那我們就與主同喫;若是主的同在要我們禁食,那我們就怎樣都不喫。我們一點不要宗教,不要儀文和規條,我們乃要主的同在。今天我們實行禱讀也是同樣的原則。禱讀乃是使我們摸著主,享受主的同在。禱讀不是一種外面的作法,乃是要來摸著主的同在。曾有人問我,基督徒可不可以看電影?聖經並沒有說,基督徒可不可以看電影。這個問題的答案沒有別的,乃在於有沒有主的同在。我們不該由任何道理來規範並指引,我們只該由主自己和祂的同在來規範並指引。主的同在乃是一切問題的答案。

舉例來說,為甚麼弟兄們總把頭髮剪得短短的?我們的答案不應該是:『這樣比較方便。』不,我們應該回答:『因為這麼作有主的同在。是主的同在讓我這麼作。』又比方,某位弟兄總是打某一條領帶,也許他的理由是:我用慣了這條領帶。然而,你若問我這個問題,我就要告訴你:『我之所以打這條領帶,因為有主的同在。』再比方,有位弟兄生來個性急躁,常發脾氣。有一天,他在某件事上勝過了脾氣。他之所以不發脾氣,可能是因為修養或涵養,但更好的是因為主的同在。因著主要他不發脾氣,所以他就不發脾氣。我們一點不要規條,若說有,惟一的規條和律法就是主的同在。所以,禁不禁食的答案也就在於主的同在。主的門徒既有祂這位新郎的同在,何須禁食?約翰的門徒要守規條,但是主的門徒不必守規條,因為他們有主的同在。

現今的世代乃是背叛的世代,人都喜歡說,『不!』對老師說,『不!』對僱主說,『不!』對父母說,『不!』然而,在召會中,弟兄姊妹卻是非常順服。這是因為我們有主的同在,主的同在叫我們不能不順服。我們不是勉強順服,而是喜樂的順服,因為我們有主的同在。新郎基督的同在乃是我們生活的吸引、能力和鼓舞。我們今天無須禁食,因為我們有這位新郎基督的同在。這位新郎的同在,最叫人感到喜樂、甜美。祂的同在對我們乃是一切。基督徒的生活不在於律法、規條,乃在於主的同在。

新布、新衣、新酒、新皮袋

在馬太九章,主啟示自己是新郎之後,又繼續說,『再者,沒有人用未漂過的布作補帄,補在舊衣服上,因為所補上的,會扯破那衣服,裂縫就更大了。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裏;不然,皮袋脹裂,酒瀉出來,皮袋也就壞了。人乃是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裏,兩樣就都得保全。』(16~17。)未漂過的布,乃是未處理過的布,象徵從成為肉體到釘十字架之前的基督。成肉體的基督,在還沒有經過十字架的對付、處理之前,就像一塊未處理過、未作成衣服的新布。與本段經文相對應的乃是路加五章三十六至三十七節。那裏沒有題到新布,卻說到新衣服:『沒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塊作補帄,補在舊衣服上;不然,就把新的撕破了,並且那從新的撕下來的補帄,和舊的也不相稱。』(36。)這裏的新衣服,象徵基督經過了釘十字架的處理,成了一件新衣服。基督先是未漂過的布,然後藉著祂的死與復活,就被作成為一件新衣服,在神面前作我們的義,遮蓋我們。

因此,我們看見四樣新的東西。第一,新布;第二,新衣服;第三,新酒;第四,新皮袋。以上這幾樣,都是基督的象徵。祂不僅是新郎,也是新布、新衣服、新酒和新皮袋。祂是新衣服,讓我們穿在外面,作我們的遮蓋;祂是新酒,讓我們喝到裏面,使我們得滿足。

主給我們的新衣服,乃是祂的自己。加拉太三章二十七節說,『你們凡浸入基督的,都已經穿上了基督。』我們穿上基督作我們的新衣服,遮蓋我們,使我們能得神稱義,蒙神悅納。這就使我們配得上這位新郎基督的同在。然而,光是欣賞祂的同在還不彀,我們還需要享受祂作為新酒,使我們裏面得滿足。基督作為新衣服,應付了我們外面的需要;基督作為新酒,纔使我們裏面的乾渴得著滿足。

基督不僅是我們的新郎、新布、新衣服、新酒,祂還是新皮袋。新酒需要新皮袋來盛裝,沒有皮袋就不能保存酒。因此新皮袋象徵盛裝基督這新酒的容器。林前十二章十二節說,『就如身體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身體上一切的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這節給我們看見,基督的身體不僅是眾肢體在一起所組成的,事實上這身體就是基督。基督不僅是頭,祂也是身體。然而,基督怎麼是身體呢?乃是因為基督的身體是由被基督所充滿的肢體組成的,所以基督的身體就是基督。因此,這身體乃是團體的基督,是基督的擴大。這也就是新皮袋。這新皮袋就是召會生活。

甚麼是舊皮袋?舊皮袋象徵宗教的作法,就如舊宗教的法利賽人,以及新宗教的約翰門徒,所持守的禁食。一切的宗教都是舊皮袋。新酒象徵基督是新生命,滿有活力,激人振奮。新酒就是基督激勵人的生命。新酒不能裝在舊皮袋裏,因為新酒滿了發酵的力量,會將舊皮袋脹裂。換言之,人若把基督這使人振奮的生命,放在宗教的舊作法裏,這生命的新酒會將宗教的作法脹裂,酒也就瀉漏出來。新酒需要裝在新皮袋裏,而召會生活就是盛裝這新酒的新皮袋。

有的人對我說,他不喜歡召會生活,他對於召會的聚會感到不滿意。然而,他若到基督教各團體的聚會去試試看,至終他會感到灰心。他去了那裏,也許想去幫助他們,但他這樣的幫助,就像是把新酒裝到舊皮袋裏,至終會將舊皮袋脹裂。我們要享受基督作為新酒,就必須在召會生活中。我們乃是在召會生活中,纔經歷基督作新酒。

關於以上所題這四樣新東西,在希臘原文裏用了三個不同的字來描述。在中文裏,只有一個『新』字,在希臘文裏,卻用了三個不同的字,有三個不同的意思。在希臘原文裏,新布的『新』是指『未處理過的』、『未作成的』,因此是新的;新酒的『新』是指在時間上是新的、新近的、新有的;新衣服與新皮袋的『新』是指在性質、品質和樣式上的新。

我們還要多說一點關於新布和新衣服的事。在馬太九章,主耶穌把自己比喻為一塊未漂過的布。這是指祂在成為肉體和釘十字架之間的所是。在這段期間裏,祂乃是一塊未漂過的布,未經過處理的新布。然後,祂在十字架上受了處理,受了神和人的對付。在這之後,祂從死裏復活。藉著死而復活,祂這塊新布就被作成一件新衣服。

十六節告訴我們:『沒有人用未漂過的布作補帄,補在舊衣服上,因為所補上的,會扯破那衣服,裂縫就更大了。』在聖經裏,衣服象徵我們的生活和行事為人。而這裏的『舊衣服』就表徵人靠著天然的舊生命而有的好舉止、好行為。『用未漂過的布作補帄,補在舊衣服上』意思是,把主耶穌在地上的為人生活當作模型、榜樣來效法,卻不相信主耶穌的死與復活。這種人嘗試效法主耶穌的為人,以改良自己的行為,卻不相信釘十字架的耶穌是他們的救贖主;也不相信復活的基督是他們的義,使他們可以得神稱義、蒙神悅納。

事實上,主的心意不是要把祂自己當作一塊未漂過的布賜給我們,乃是要把祂自己當作一件完整、作成的衣服賜給我們,使我們穿上,作我們的義,好叫我們在神面前得稱義,使我們能配得上祂這位新郎的同在。因此,祂不僅是新郎,也是我們的新衣服。但這還不彀,祂也是我們的新酒。新酒表徵基督在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是我們可以飲入的。不只如此,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在我們眾人裏面,還使我們成為祂的擴大,就是召會,是盛裝祂這新酒的新皮袋。

從這四種新東西的角度來看,所謂的基督徒也有四種。第一種,是接受基督作新布,卻不相信祂的死與復活。這種基督徒可以說是掛名的基督徒,因為他們不相信基督的死與復活。在所謂的基督徒中間,的確有一班人,如摩登派,只接受基督作模範。他們承認基督的人格高尚,因此效法基督,服務人群。但他們不相信基督替他們死,為他們成功救贖,也不相信基督已經復活,使他們在神面前得稱義。

第二種,是接受基督作新衣服。大多數的基督徒都屬這一類。他們相信基督死了,又復活了。這些人蒙了救贖,是真正的基督徒。第三種,不僅接受基督作新衣服,還享受基督作新酒。這類基督徒不僅接受主耶穌作救贖主,還接受主耶穌作生命。他們不僅在外面穿上基督作新衣,也在裏面享受基督作新酒。這是更進一步的基督徒。第四種,是既穿新衣,又喝新酒,還有新皮袋來裝新酒。換句話說,這類基督徒不僅蒙神稱義,也不僅享受基督作生命,他們還有召會生活,作為團體的容器來盛裝基督。今天我們都要作第四種基督徒,我們不僅穿新衣,喝新酒,我們也有新皮袋。這不是宗教,也不是規條,這乃是被基督充滿的召會生活。

一九七○年十一月十二日講於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