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人第一次的墮落(三)—神應付的救法

在上一篇信息中,我們看過人第一次墮落的過程與結果。人墮落的結果,雖然既悲慘又無法自救,但故事沒有停在這裏。在人走投無路絕望的時候,神來了;神一來就有出路。因著神向人的愛,神對於人的墮落,自有祂應付的救法。

尋找人

神應付人墮落的頭一步,乃是尋找人。人墮落了,就感覺羞恥,害怕見神,於是藏在伊甸園裏的樹木中,躲避神的面。(創三8。)然而,神來尋找人。人墮落之後,神對亞當的頭一句話乃是:『你在那裏?』(9。)這是何等大的福音!人墮落以後,神對人說的第一句話就是福音。『你在那裏?』你在罪惡之下,在敗壞之中,或在死亡裏?神來問人:『你在那裏?』這一個問題,就是神來尋找人。

審判蛇

神應付人墮落的第二步,乃是立即審判蛇,咒詛蛇。(14上。)這個咒詛裏包括兩件事;首先,要蛇用肚子行走。(14中。)這意思是限制蛇活動的範圍,定規牠只能在地上爬行。根據這裏的記載,蛇原不是用肚子行走的,是受了神的咒詛,纔用肚子在地上爬行。這件事很有屬靈的象徵和意義。從人被撒但引誘墮落之後,神就咒詛撒但,審判撒但,定規他活動的範圍只能在地上。懂一點屬靈爭戰的人都知道,甚麼時候我們落到地上,屬地、屬世界了,甚麼時候我們就脫不開撒但工作的範圍。甚麼時候我們的靈是高升、超脫的,是在屬天境界裏的,甚麼時候撒但就影響不到我們。

神咒詛蛇的第二件事,乃是終身喫土。(14下。)這也是一個限制,就是限制蛇吞喫的範圍。彼前五章八節說,撒但『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喫的人』。甚麼樣的人是撒但可吞喫的對象呢?就是屬土的人。凡出於亞當的,都是屬土的,(林前十五47,)這些人就是撒但吞喫的對象。撒但受咒詛之後,神限制他只能喫土。從屬靈的象徵來說,當我們憑著舊造的生命,憑著血氣、肉體、天然的生命活著時,我們就是屬土的人,也就是撒但吞喫的食物。甚麼時候我們屬靈、屬天了,甚麼時候我們就脫離撒但吞喫的範圍。

這兩件事雖然是對撒但的限制,但也是給人的一種應付。因為人已經墮落了,完全屬地、屬土了,撒但能任意在人裏面作工,並吞喫人。然而,神來拯救人,應付人的墮落,就給撒但一個限制,叫他只能在地上活動,只能以土作食物。若是一個人蒙恩得救,脫離地而屬天,脫離土而屬靈,就能脫離撒但的範圍。所以神給撒但的審判,也是對於人墮落的一種應付。   

關於女人後裔的應許

神在審判蛇的時候,同時題到一個應許,就是創世記三章十五節:『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這是聖經裏非常重大的經節,說到四個重點:第一,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第二,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第三,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第四,你要傷他的腳跟。這四點很有講究,我們應當記住其中的對比:『你』對『女人』,『你的後裔』對『女人的後裔』,『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對『你要傷他的腳跟』。

那一天,亞當和夏娃受了蛇的害,看見了自己的羞恥。請想想,當神來找他們時,他們是甚麼光景?第一,他們恨蛇陷害他們;第二,害怕神懲罰他們。他們知道喫了善惡樹的果子,必定死。所以,他們既喫了這果子,就必恐懼戰兢,等候神的處分。這就是當時神給他們應許的背景。但是神來了,卻是先咒詛蛇,審判蛇。在審判裏,神帶來對人的應許和恩典。

神對蛇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這話夏娃聽了,實在悅耳。當初神告訴亞當和夏娃,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他們不可喫,因為他們喫的日子必定死。(二17。)他們既喫了善惡樹的果子,定規必要死。正當他們害怕的時候,神說,蛇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要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這句話,帶著生命的亮光,帶著生命的福音。女人若死了,還有甚麼後裔呢?若是女人有後裔,就表示女人還不至於死。夏娃若懂得這話,就要讚美神,說,『我不至於死,我還要有後裔!』

神又對蛇說,『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這時,夏娃應該清楚,她恨蛇,但她沒有法子對付蛇,然而她會有一個後裔,要傷蛇的頭。蛇的要害乃是頭,傷了蛇的頭就是要了牠的命。所以到這地步,這女人定規喜樂,有一位要來傷蛇的頭。然而,蛇要傷女人後裔的腳跟;這個傷雖然痛苦,卻不致命。這四點合起來,乃是神給人的應許;這個應許是在神審判蛇的話裏帶出來的。

創世記三章十五節的話,乃是聖經裏的第一個應許。這應許的內容相當豐富,也相當重要;可以說把撒但歷代所作的工,和他歷代與神子民中間的光景,以及主耶穌要怎樣廢除撒但的工作都說出來了。尤其重要的,這乃是聖經第一次明言應許主耶穌作為女人的後裔,要來傷蛇的頭。換句話說,在全本聖經裏,頭一次明言說到主耶穌,以及祂十字架工作的,就是創世記三章十五節這個應許。所以,這個應許在聖經裏,佔了一個特別重要的地位。這是歷代解經的人都承認的。

要解說這一個應許,需要認識全本聖經的記載,因為這個應許裏所說的故事,乃是包括從創世記三章起,一直到啟示錄末了,所有一切的故事。

應許裏的四個人物

我們要來看創世記三章十五節這個應許裏的四個人物,是指著誰說的。第一,這節的『你』,乃是指撒但說的。雖然神當時是指著蛇說,但蛇裏面有撒但,蛇是撒但的化身,所以那條蛇就是撒但。

女 人

第二,這節經文所說的『女人』,是指著誰說的?我們要找出關於這女人的幾層意思。第一層,在當時,女人乃指夏娃,這是很清楚的。然而從整本聖經看,這女人不光指夏娃說的,這女人的講究太大。有的人意會說,這女人是指馬利亞說的,因為主耶穌就是女人的後裔,並且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打傷了蛇的頭;所以這女人,就是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我們也承認,這女人是指馬利亞說的;但不只如此。這個女人是個大的女人,是個奧祕的女人。

這女人不只包括夏娃、馬利亞;事實上,凡是神所造屬神的人,都包括在這女人裏面。聖經給我們看見,宇宙中惟一的男子乃是神,神是宇宙中惟一的男子,而一切神所造,屬乎神的人,從亞伯開始,一直到新天新地的新耶路撒冷,所有蒙神救贖的人,都是女人。所以,舊約稱神所拯救的以色列人為神的妻子,(賽五四5,耶三1,何二19,)他們在神面前是女人。新約又稱所有蒙恩的人,都是許配給基督的童女。(林後十一2。)將來,全體蒙恩的人所組成的召會,將是新耶路撒冷,羔羊的妻子。(啟二一9。)

這些都清楚給我們看見,聖經從始至終,把神所造和神所救贖的人,都擺在女人的地位上。簡單的說,神歷代所救贖的人集其大成,就是這女人。所以在創世記三章十五節,神對蛇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意思是,撒但要和神所救贖的人彼此為仇。歷代的記載,都是撒但和神所救贖的人彼此為仇的故事。幾千年的歷史證明這事。歷史告訴我們,只要有人歸向神,蒙了神的救贖,撒但立刻就和他為仇。在啟示錄十二章的異象裏,說到那蛇稱作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9,)也就是創世記三章的那條蛇。那古蛇站在一個婦人面前,(啟十二4,)要與這婦人為仇,作她的對頭,反對她。   

事實上,啟示錄十二章的婦人,和創世記三章的女人,並沒有分別。創世記三章十五節的話,乃是到了啟示錄十二章纔完全得著應驗。所以創世記三章的女人,就是啟示錄十二章所顯出來的那婦人。那婦人不是單個的女人,乃是宇宙的女人。因為她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的冠冕;(1;)這個婦人實在是個大的女人,是個宇宙的女人。這個婦人所有的,都是屬天的光景。日頭、月亮、十二星都是天上的光景,並且都是發光體,是光明的,一點都不黑暗。她實在不平凡,宇宙中的光體都在她身上,都和她發生關係。

這宇宙的婦人到底是指誰呢?整本聖經只有兩處說到日、月、十二星。一處是啟示錄十二章,一處是創世記三十七章。我們必須用創世記三十七章,來解釋啟示錄十二章所說的日、月、十二星。創世記三十七章九節說,約瑟作了一個夢,夢見太陽、月亮和十一顆星。那些光體合起來,乃指神所救贖的以色列全家。從前後經文,我們清楚看見,太陽是指約瑟的父親雅各,月亮指約瑟的母親,而十一顆星是指約瑟的兄弟們,加上約瑟就是十二顆星。這是蒙救贖的雅各全家。日、月、十二星擺在一起的原則,乃指一切蒙神救贖之人全體說的。所以,這個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的宇宙婦人,乃指歷代神所救贖之人全體說的。

到了啟示錄二十一章,聖城新耶路撒冷被比作妝飾整齊的新婦,由神那裏從天而降;(2;)那座城包括古今中外所有得救之人。古今所有得救之人集其大成,在神面前就是一個女人,並且這個女人是屬天的,不是屬地的;是光明的,不是黑暗的。毫無疑問,十二章的婦人就是二十一章新婦的前身。十二章的婦人到了日期滿足,顯出來就是二十一章的新婦。所以,十二章的宇宙婦人,乃指古今中外所有蒙神救贖之人全體說的。

此外,十二章那個宇宙婦人身上所披戴的,雖然都是發光體,卻是有分別的。日頭是白天的,十二星和月亮是黑夜的。從聖經看,白天和黑夜就象徵新約和舊約兩個時代。當基督到地上來時,路加福音告訴我們,祂就是清晨的日光顯出來。(一78。)所以,主耶穌的降生是白天來到的時候,就是新約時代開始了。新約既然是白天的時代,舊約自然是黑夜的時代。所以,這婦人身上所披戴的日頭,乃指新約時代裏所有蒙恩的人。她腳所踏的月亮,以及所頂著的十二星,乃指舊約時代蒙恩的人說的。

舊約時代蒙恩的人分為兩類。一類是星,是散的;一類是月亮,是集體的。我們對照舊約的故事,剛剛好是這樣。舊約頭一個時期是列祖時期;從亞伯拉罕到約瑟,都是一個一個的星。十二是一個完全的數字。在神看,列祖都是黑夜的星,在那裏親近神,所以是在前,在頭上。等到列祖時期過去,接著以色列國出來了。這國是集體的,所以是月亮。

為甚麼啟示錄十二章裏的婦人把星頂在頭上,把月亮踏在腳下呢?頂在頭上是高舉的意思,踏在腳下是貶低的意思。十二星所指明的先祖,乃是活在恩典的原則裏。他們雖然是舊約時期的人,但他們都活在神的恩典裏,在神面前以恩典為原則。恩典的原則乃是最高的原則,所以這些列祖受到高舉。到了新約的時候,也完全是恩典的原則,這是日頭所指明的,所以是披在身上。

以色列人成了一個集體,是從西乃山頒佈律法的時候開始。律法一賜下,以色列人就不在恩典之下,乃在律法之下。(出十九~二十。)啟示錄十二章裏的婦人把月亮踏在腳下,意思是,律法不該被高舉。十二星是指頭一班蒙恩的人,就是歷代的列祖,他們是活在恩典之下。日頭是指新約蒙恩的人;新約蒙恩的人是這婦人的大體。這婦人大部分都是新約蒙恩的人。根據這些亮光,我們能很自然的解釋啟示錄十二章的異象。這個異象裏的婦人,就是創世記三章十五節,神這一個應許裏的女人,而撒但就是和這女人為仇。

蛇的後裔

三章十五節題到的第三個人物是『你的後裔』,就是蛇的後裔,撒但的後裔。這撒但的後裔是指誰呢?在馬太三章,施浸者約翰告訴那些法利賽人,說,『毒蛇之種,誰指示你們逃避要來的忿怒?』(7。)這毒蛇之種,乃指毒蛇的後裔。主耶穌明明的對那些猶太人說,『你們是出於那父魔鬼。』(約八44。)約翰也說,『犯罪的是出於魔鬼。』(約壹三8。)可見,所有頂撞神,不要神,犯罪作惡的,他們裏面滿了魔鬼的性情和邪惡,都是魔鬼的後裔。

女人的後裔

創世記三章十五節所說的第四個人物,是『女人的後裔』。這女人的後裔最少指三班人。第一,最廣泛的說法,乃指古今一切蒙恩之人中,一班剛強的得勝者。在一切蒙救贖的人中,雖然有好些是不彀剛強的,但還有一部分人,他們不僅是得救了,並且是剛強的,能站在神這一邊,對付神的仇敵。像舊約的亞伯、亞伯拉罕、大衛、但以理、以賽亞,這些歷代的得勝者,他們都是向神忠心的。他們不僅是神所救贖的子民,更是神子民當中的佼佼者。這些人就是女人的後裔。

啟示錄十二章給我們看見一個原則,就是宇宙婦人將要生的是男孩子,不是女孩子,這是很奇妙的。所有蒙恩的人都是女的,但她生出一個男孩子。男孩子象徵剛強的得勝者。在男孩子生出來以前,那男孩子就在女人裏面,是那女人的一部分。這是特別指著神子民中那些剛強的,勝過世界、撒但、情慾,能為神作見證的。這些人在神看,就是這女人的後裔。他們一面是女人的後裔,一面是女人的一部分。

第二,這女人的後裔是指主耶穌說的。認真說,在宇宙中只有主耶穌是女人的後裔。以賽亞豫言:『必有童女懷孕生子,她要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賽七14,)就是指主耶穌說的。然而,祂不只在豫表上是女人的後裔,祂也實在是在十字架上傷了蛇的頭,是個真正的得勝者。所以,只有祂是真正女人的後裔。這是狹義的說法。

第三,半廣義的說法,乃是指啟示錄十二章五節所豫言的男孩子,就是將來在召會中要產生的一班得勝者。

女人的後裔有這三個說法,表明這女人的後裔,就是指這三班人。這三班人總其成來說,就是神的得勝者,是神救贖的子民當中,那些站在神這邊,剛強有力,為神站住的一班人。

應許的四個重點
蛇和女人彼此為仇

我們把這四種人物找出來,就能領會創世記三章十五節,神這第一個應許的意思。第一個重點是:『你和女人彼此為仇。』這個『你』是指當日引誘人的那條蛇,也就是害了、騙了人類的那條蛇。那條蛇就是撒但的化身,所以也就是指撒但說的。換言之,撒但要和女人彼此為仇。這是第一面的意思。第二,就屬靈的意思說,是指撒但和歷代神所救贖、屬神的人為仇。

蛇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彼此為仇

第二個重點是:『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撒但是有後裔的,並且他的後裔非常多,是一群一群的。地上共有兩班人,一班是魔鬼的後裔,一班是女人的後裔,他們彼此為仇。關於這個重點也有兩面的意思。第一面,歷代所有跟從撒但,屬乎撒但的人,反對屬神之人中那班得勝者,並且與他們為仇。凡作惡的人,總是和神的得勝者,和那些起來為神作見證的人為仇。這為仇是從創世記四章開始的;該隱是撒但頭一個後裔。因為新約明明告訴我們,該隱是出於那惡者。(約壹三12。)亞伯是第一個女人的後裔。亞伯不僅僅是女人,還是女人的後裔,他是女人中的佼佼者,是蒙救贖的人當中剛強的一個。

歷代以來,從亞伯開始,不知有多少人,他們不僅是蒙了救贖,不只是女人,他們更是得勝的男孩子。他們在極大的試煉和試探中,還能站立得住;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自己的魂生命。(啟十二11。)無論甚麼逼迫、殺害,他們都不顧。他們為神作見證,站在神這一邊,羞辱仇敵;這就是得勝者。我們今天蒙恩,也要問問自己,是軟弱的女人,還是剛強站住的男孩子?

第二面,『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這話更要用在主耶穌身上。祂一生下來,那些屬乎魔鬼的,立刻就要殺害祂;(太二13~16;)最終還把主釘在十字架上。(二七20~26。)

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

第三個重點是:『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這個『你』是撒但,意即女人的後裔要傷撒但的頭。這話也是專專用在主耶穌身上的。主在十字架上,就是藉著死廢除了那掌死權的魔鬼,(來二14,)把他置於死地。

蛇要傷女人後裔的腳跟

第四個重點是:『你要傷他的腳跟。』這個『他』就是女人的後裔,意即撒但要傷女人後裔的腳跟。在豫表的應驗裏,這裏的『他』乃是指主耶穌說的。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廢除魔鬼時,魔鬼也同時傷了主的腳跟。腳跟受傷是痛苦的,但並不是致命的。

在神的應許裏,我們可以看見最中心的一點,就是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這是指基督要來毀滅撒但,是神對『蛇』—撒但的審判最厲害的一點。神在對撒但的審判裏,說出基督要來成為人,以毀滅撒但,並拯救人脫離撒但。所以,這是全部聖經中極重大且最中心的應許。這是神在聖經中,頭一次關於基督和祂拯救的應許,也是聖經頭一次用明言,豫言主耶穌和祂的工作。

應許的應驗

這應許的各點,歷代以來都逐漸應驗了。第一,這應許應驗在一切屬神的人身上。的的確確,從這應許的時候起,撒但就和屬神的人為仇,並且歷代都是如此。這種情形要一直持續到主再來,(啟十二4,13~17,)即使到了千年國之後,撒但在這事上還要作最後的掙扎。(二十7~10。)

第二,這應許應驗在得勝者身上。從亞伯起,一切跟從撒但的人,就和屬神之人中的剛強者為仇。歷代都是如此,並且要持續到這世代的末了,得勝者被提的時候。(十二5。)

第三,這應許應驗在主耶穌身上。當主耶穌一降生,像希律那班屬撒但的人,就和主耶穌為仇,想要除滅祂。(太二13~16。)四福音書也給我們看見,當主耶穌在地上行走的時候,一切屬撒但的人,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也都與祂為仇,逼迫苦害祂,直到把祂殺害了。

主的釘十字架,應驗了這應許的後半部。一面是祂藉著死廢除了撒但,就是打傷了『蛇』的頭,致他死命。(來二14,約壹三8。)另一面,在十字架上,撒但也傷害了主耶穌,叫祂經歷死亡的痛苦。(詩二二12~17。)凡這些都是應驗了神當日的應許。  

當初神審判蛇所說的這番話,不僅是應許,也是豫言。這個應許雖然只有幾句話,但所包括的內容非常廣。因為它說出:第一,撒但歷代所要作的事;第二,跟從撒但的人,要如何與為神作見證的人為仇;第三,甚麼人能彀並且要對付撒但;第四,主耶穌要如何成為肉身,並完成祂十字架的工作。可以說,從創世記三章起直到啟示錄末了,聖經所說一切神與撒但在人身上爭執的事,都包括在這話裏面了。

當日亞當、夏娃聽了神的應許,必定感到相當的喜樂;因為神的話使他們知道,他們所怕、所恨的蛇,神要對付牠,致牠死命。所以亞當、夏娃聽見這話時,就有了活的盼望。原來他們知道自己犯了罪,是必死的,他們恐懼戰兢,等候死亡。然而在這情形下,他們聽見夏娃要生後裔,並且這後裔要把害他們的蛇打傷,置牠於死地。這話對他們二人真是何等喜樂的福音,他們有了活的盼望。這就是神對人類的第一個應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