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釋放人的律

讀經:

希伯來書八章十至十一節,羅馬書六章十四節,哥林多前書九章二十一至二十二節,雅各書一章二十五節,二章十二節,提摩太後書一章七節,四章二十二節。

關於主恢復中健康教訓的交通

在前一篇信息中,我們學得了『神的經綸』和『敬虔』這兩個辭的定義。我們不只在召會聚會中需要回顧這兩個辭的定義,在平時短暫的交通中,甚至是在家裏的談話中也需要這樣。這種自然的交通會成為我們極大的幫助。我們不該以為,一篇信息聽一次或讀一遍就彀了,我們首先需要研讀信息的內容,接著那靈會帶我們進入對信息的經歷。在主的恢復裏,祂給我們許多新的亮光。因為主恢復中的教訓並非尋常膚淺的基督徒教訓,所以我們需要全神貫注於這些教訓,為要完全明白並經歷這些教訓。我們需要使主恢復裏的辭彙和健康的教訓成為我們日常的話題,藉此沉浸在其中。我們不該談論低淺、無價值的事,反該彼此講說我們在生命讀經和其他職事書報裏所讀到的信息。這會使我們的基督徒生活豐富,拔高我們中間主見證的標準。

本書第三章的標題是『主的恢復乃是恢復基督』。在主的恢復裏,我們沒有各式各樣的路、活動、組織,沒有異議、分裂的教訓和道理;反之,我們只有基督。要明白、重複這些話可能很容易,但我們需要能彀闡明:『主的恢復不是別的,只是基督,』這在實際上是甚麼意思。我們需要花時間進入這些事物。

第二章論及話和靈的內容。神在聖經中的話和那靈這二者,其內容都是基督、祂的死、和祂的復活。我們應該能彀解釋,聖經中一切的話不是以基督的死除去我們,就是以祂的復活點活我們。因此,這話是我們屬靈的食物,包含所有殺死我們體內病菌的必需元素,供應我們生命和力量。每一次我們將聖經的話取用進來,就得著基督、祂的死和祂的復活。然後這話就在我們裏面作工,殺死我們並加強我們。

我們都需要交通到這一切的事。儘管這些信息話語淺顯,其實它們相當深奧、豐富。當我們交通這些事時,聖靈會作工,將我們帶進這些真理的深處。然後,這些真理就會逐漸的作到我們全人裏面。這些真理是豐富的食物。每一次我們讀這些信息,都會得著嶄新、新鮮、令人復甦的東西,因為這些信息包含神話語中深處的真理。因此,我們需要交通這些事,直到我們完全進入,直到這些事被作到我們全人裏面。

恩典不是叫我們不法

羅馬六章十四節說,『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這節的意思不是說,我們完全得釋放,就可以為所欲為;恩典不是叫我們不法。這節裏的律法是指舊約的律法,就是藉摩西所賜的律法。雖然我們今天確實不在那律法之下,但這並不代表神沒有給我們律法。神並非不法的神。在新約,神已將祂的律法賜在我們心裏。(來十16。)在舊約的時候,人還可能不理會寫在石版上的十誡,但今天神的律法已經寫在我們的心上;(八10~11;)我們無法不理會在我們裏面這主觀的律法。此外,新約的律法比摩西的律法更嚴格。凡神所作的,總是一直往前且拔高。羅馬六章十四節的意思不是說,今天我們不在任何律法之下了;它的意思乃是我們不在舊約的律法之下,不在那寫在石版上的客觀律法之下。今天我們是在一種對我們更嚴格、更主觀的律法之下;這律法寫在我們的心上。

舊約的律法是轄制人的律法

舊約的律法—藉摩西所賜的律法,是轄制人的律法。(加五1。)因為我們無法遵守舊約的律法,所以我們受它轄制。律法說,『不可貪愛…。』(出二十17上。)有一次,一位在中國的傳教士向他的廚子傳福音說,所有的人都是罪人,需要救恩。然而,廚子拒絕,宣稱自己是個好人,從未犯過罪。傳教士很有智慧,不跟廚子爭辯,卻開始談到他所擁有的一匹好馬。這廚子立刻開始想要這匹馬,並想他如何纔能得到牠。隔天傳教士又和廚子說到人人都需要救恩;廚子又宣稱自己是個好人,從未犯過罪。傳教士就問他,在前一日的談話之後,廚子在想甚麼?廚子承認他在想要如何得到那匹馬。傳教士就指出,這是貪心,是罪;廚子就知罪了。

新約的律法是釋放人的律法(律)

因為沒有人能守舊約的律法,所以它是轄制人的律法。而新約的律法,就是寫在我們心上的律法,能釋放我們,所以它是釋放人的律。羅馬八章二節上半說,『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已經釋放了我。』今天我們是在釋放人的律之下,不在轄制人的律法之下。釋放人的律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我們的心上。許多聖徒見證說,當他們要去不敬虔的地方時,儘管外面宣稱自己是得釋放,但裏面有個東西困擾他們。這個裏面的感覺、知覺,就是寫在我們心上之律法的功能。這說明我們的確在一種律法之下。不論我們信徒如何宣告我們已得釋放,但裏面總有一個活的律。每次我們作了得罪神的事,裏面這活的律就責備我們。雖然我們一直在內裏的律之下,但只要我們順從這律,它就立刻釋放我們。

許多人在電影的轄制之下。一位青年弟兄可能向母親撒謊說,他要去圖書館,其實他要去電影院。回家後,他母親問他讀了甚麼,他可能又撒一個謊。他所撒的這兩個謊,都為神所審判;我們藉此看見這位青年弟兄是在電影的轄制之下。然而,寫在我們心上的律法能彀釋放我們脫離這樣的轄制。這律是藉著困擾我們而釋放我們。在得救之前,一個年輕人這樣欺騙他的母親以後,可能還覺得很好,甚至感到驕傲。然而在他得救之後,裏面有個東西會因為他去看電影並且向母親撒謊而攪擾他。因此,釋放人的律在裏面攪擾我們、困擾我們。這律很有耐心。我們若不理會裏面的攪擾,這律就會一直繼續的攪擾我們。遲早我們會被征服,因為有一個攪擾的元素已被寫在我們的心上了。

表面來看,作基督徒有安息。然而實際上,我們成為基督徒之後,並非一直有安息。我們常常被裏面的那一位所攪擾。這攪擾人的一位不會停止祂的攪擾。祂可能持續攪擾我們好幾年。我們絕不可能說服祂讓我們作某些事。祂會耐心的、溫柔的繼續攪擾我們,直到祂征服我們。當祂征服我們,裏面的律就成為釋放人的律。因此,釋放人的律能釋放我們脫離電影或任何其他事物的轄制。

我們不該以為我們今天不在任何律法之下。基督徒是在最嚴格的律法之下;甚至在小事上,它也捆綁我們。在每一位信徒裏面的這律法,不只要求我們說真話,還要求字字都得準確。我們越愛主,這律就越運行,困擾我們。我們得救以前是不法的,但我們得救之後,成了守法的子民。神的律法寫在我們的心上。保羅在林前九章二十一節說,『對神,我不是在律法之外,反而對基督,我是在律法之內。』對基督,我們是在律法之下。新約有新律法,釋放人的律法,也稱作基督的律法。(加六2。)我們是在釋放人的律法、基督的律法之下。每一個基督徒都是守法的人,都是在律法之下的人。這律法比舊律法更嚴、更細。我們裏面若有一點驕傲,儘管沒有人察覺,裏面的律卻會定罪我們的驕傲。我們都需要領悟:我們在這律法之下。

新約的誡命

那些誤用羅馬六章十四節來稱義自己不法生活的人說,我們身為新約的信徒,不該在任何誡命之下。然而,新約的誡命遠多過十條誡命。新約的第一條誡命是『你們要悔改,相信…』;(可一15;)第二條是『受浸』。(徒二38。)新約其他的誡命還有『彼此相愛』,(約十三34,)『不住的禱告』,(帖前五17,)和『常常喜樂』。(16。)我們若不喜樂,就違背了神的誡命。

新約的另一條誡命說,『應當一無罣慮。』(腓四6。)罣慮就是擔憂。作父母的都知道,孩子越多,罣慮就越多。我母親常常擔心她的二女兒,我的姐姐,她在離家幾百哩之外的另一省教書。有一天早晨,我母親幾乎要哭了,並且好像對我生氣。我問說,『母親,發生了甚麼事?』她說,『從我們上次收到你姐姐的來信,到現在已經四週了,而你甚麼也沒說。昨晚我夢見她生了重病。你根本不關心你的姐姐。』我說,『母親,這只是個夢。放心罷!』然而,這使她更生氣。我沒有領會到,她其實是要我去發一封電報,看看我姐姐是否安好。她不說出來,卻責備我,希望我會懂她的心。我說了許多話安慰她,但都沒有用。最後,她說,『你怎麼這麼遲鈍?你不知道你該發一封電報麼?』我立刻跑去發電報,當天下午姐姐就回覆了,說一切安好。當我們為任何事罣慮時,我們就是犯罪,因為新約說,『應當一無罣慮。』

羅馬十二章二節上半說,『不要模倣這世代,反要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十一節說,『殷勤不可懶惰,要靈裏火熱,常常服事主。』這些也是誡命。我們的靈裏若不火熱,就違背了誡命。因此,我們不能說我們不在任何誡命之下。新約滿了誡命,這些誡命甚至比舊約的律法更細。

提後二章二十二節說,『你要逃避青年人的私慾,同那清心呼求主的人,竭力追求公義、信、愛、和平。』這是對青年人的誡命。青年人不該認定他們無法勝過肉體,所以該任憑肉體去為所欲為。這種不法是可怕的。青年信徒應當留心這條誡命,要逃避青年人的私慾。

結論

基督徒並非不法之人;我們是地上最守法的子民。我們的飲食、穿著、和居住都是合法的。我們的一切事都在新約的誡命之下,這誡命就是新律法、基督的律法、和釋放人的律法。我們越持守新約的新律法,我們就越得著真正的釋放。真正、真實的自由不是不法,而是新律法,釋放我們脫離各種過犯和罪惡的轄制。當我們得釋放,脫離各種錯誤和罪惡時,我們纔有完全的自由。這就是基督徒的生活。

在本書中,我們看了幾件緊要的事。首先,我們需要每天花時間在主的話上,因為聖經中的話將神、基督、靈、和生命具體化。話和靈都是由基督、祂了結的死、和祂點活人的復活所組成。聖經的每一部分,若不是十字架的話,就是生命的話。我們也需要看見,主的恢復就是恢復基督自己作我們的一切。我們若看見這事,就會放下所有的觀念、道路、活動和組織,在一切事上只堅守基督。此外,我們需要領悟,神的經綸是神來進入我們裏面,而敬虔是神從我們流出。我們若看見並實行這些事,就會活在釋放人的律法之下。我們需要溫習、交通、並實行這一切事,直到這些事被作到我們全人裏面。如此,召會就要被拔高、得豐富、長大達到成熟。

問答

問:釋放人的律法為何要不斷攪擾我們?

答:釋放人的律法就是生命之律。(羅八2。)嬰兒不知道『苦』和『甜』這兩個字,但他總是喫下甜的,吐出苦的。這解釋了生命之律的功能。嬰兒是活的,在他的生命裏有一種律在規律他,使他喫下甜的、吐出苦的。每種生命都有一個律。因為我們已經從神而生,我們接受了神的生命。這神聖的生命有神聖的律。在得救之前,如果我們去看電影,一點也不感覺苦;反之,我們還覺得快樂。得救之後,如果我們仍去看電影,裏面就有個東西叫我們覺得不好受。然而,少有基督徒願意立刻順從這個內裏的感覺。因此,這個內裏的感覺會一再的困擾我們,甚至好幾年,直到我們最終被征服。所以,我們越快順從越好。我們快一點順從,就拯救自己脫離受苦,也免得浪費時間。

問:我們如何纔能持守新約的律法?

答:提後一章七節說到我們人的靈,四章二十二節說到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與我們的靈同在。基督徒生活的真實經歷,完全關乎這二靈—我們的靈和基督這賜生命的靈。持守新約律法的惟一道路,乃是一直留在我們的靈裏。一旦我們發現自己不在靈中,就需要立刻轉回到我們的靈裏。在基督裏行事為人、在靈裏行事為人、和持守新約的律法,都是同一件事。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內住在我們的靈裏,這是在基督徒生活中每一個經歷的基本原則。我們不該在意推理、爭論、情感、定意、或我們裏面任何其他的東西。我們只需要注意留在我們的靈裏,隨從我們的靈,並且一直轉回到靈裏。這樣操練,是過基督徒生活的惟一道路。

問:保羅在林前九章二十一至二十二節說,『向律法之外的人,我就作律法之外的人,(對神,我不是在律法之外,反而對基督,我是在律法之內,)為要得律法之外的人。向軟弱的人,我就成為軟弱的,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眾人,我成了眾人所是的;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根據這段經文,有人說我們可以參與世俗的活動,為要傳揚福音。這樣正確麼?

答:二十一至二十二節的意思,並不是說我們必須和我們所要救的人一樣。這意思不是說,為了要救一個搶匪,我們必須成為搶匪。我們總要根據上下文來領會一段聖經。這二節的上下文指明,保羅的話所指的是猶太人和外邦人所持守的不同飲食方式和實行。保羅和猶太人在一起時,他有一種行為舉止,不去違反猶太人的律法,特別是關於飲食的律法;但當他和外邦人在一起時,他的行為舉止並不照著猶太人的實行。保羅說他成了『眾人所是的』,是與不同的飲食和生活方式有關,而非指世俗、玷污人的活動。

問:我的兒女得救了,但我總是無法說服他們來聚會。關心他們最好的方式是甚麼?

答:父母難為。關於如何作父母的教導,不論多少,仍嫌不足。一對夫婦還沒有孩子時,他們會禱告,像撒母耳的母親哈拿一樣,求一個兒子。(撒上一10~11。)主可能會聽他們的禱告,給他們一個孩子;但這個孩子可能成為一個大麻煩。儘管作父母的沒有絕對萬無一失的辦法,但我們還是可以學些功課。

首先,為要培養我們的兒女愛主,並正常參加召會聚會,我們必須是正確的人。我們必須在主面前有一個正確的生活。除了主以外,最知道我們是過何種生活的人,就是我們的兒女。我們是何種人,也許能瞞過別人,但絕對瞞不過兒女。因此,我們需要真。如果我們教導兒女不可撒謊,但我們自己卻向配偶撒謊,他們會看見。這是非常嚴肅的,因為只要我們向配偶撒一次謊,兒女們可能一生都記得。我們的行為、生活方式對別人的影響,遠不及對我們兒女的影響來得大。這是普遍的屬靈原則。因此,作父母並不容易。我們若不正直,兒女定規受消極的影響,但這不是說,我們若正直,兒女就一定好。如果一位正直的母親有四個小孩,也許兩位好,另兩位不好。然而,她若不正直,她所有的兒女都可能更糟。很難豫測孩子將來會怎樣;這取決於許多因素。

父母除了要正確為人之外,還需要運用智慧。大部分的父母在這方面都有缺欠。父母很容易有愛,但不容易有智慧。父母必須運用智慧,明辨該不該囑咐他們的兒女來參加召會的聚會。問父母該不該囑咐兒女來聚會,就像問我們外出該不該帶傘一樣。在某些情況中,我們需要運用智慧,明辨情況。我們可以照著我們的辨別來鼓勵兒女。然而,有些父母太火熱而沒有智慧,以致他們的熱切冒犯了兒女。他們越囑咐兒女來聚會,就越得罪他們,使兒女們產生一種強烈的反感。這件事不容易。父母需要正確的為人,並且運用智慧。囑咐兒女來聚會是對的,但我們需要明辨,照著孩子們的情形,在正確的時候,以正確的方式囑咐他們。如果我們的兒女在某種情形中,可能不要囑咐他們來聚會還比較好,直到他們的情形改善。

最後,父母需要信靠主的憐憫。羅馬九章十六節說,『這不在於那定意的,也不在於那奔跑的,只在於那施憐憫的神。』我看過許多屬靈的父母,他們的兒女並不好。我也見過世俗、退後、無心的父母,對兒女的屬靈完全漠不關心,但他們的兒女又好又屬靈。因此,我們必須下結論說,我們兒女的結果如何,在於主的憐憫。十八節上半說,『神願意向誰施憐憫,就向誰施憐憫。』身為父母,我們的責任是正確為人,運用智慧,來明辨該何時、以何種方式對兒女說話。我們需要盡責,但不該信靠我們所作的任何事。若沒有主的憐憫,我們所作的一切都無用。我們必須信靠主的憐憫,禱告說,『主,全在於你的憐憫。我盡了身為父母的責任,正確為人,作好榜樣,不絆跌我的兒女,並運用智慧,知道該何時、以何種方式對他們說話。然而,主,我信靠你。』我們都需要學這功課。父母絕不該驕傲,以為他們的能力可以產生最好的兒女。要產生一個好孩子,有許多不同的因素,但終究是在於主的憐憫。

問:我該如何在看電視和看電影的事上規範我的孩子?

答:因著這世代的潮流,父母很難禁止兒女看電視和電影。因此,父母需要運用智慧,限制他們只能看某些電視節目或電影。我們也需要教導兒女,為甚麼有這些限制,使他們在長大的時候,能明白我們的決定。我們需要照著他們的年紀,給他們合式的解釋,不要過早。在他們的年紀還不明白的事,我們不該告訴他們。我們的訓練必須照著他們的年紀。

養育孩子不容易,也不簡單,這需要我們花時間陪他們。我們花越多時間陪孩子越好。每天晚上,我們至少該花兩小時,不作別的,只陪他們,和他們說話,或有一些教導。這會使他們快樂,給他們訓練。如果我們沒有花時間陪兒女,就該料想到他們會出問題。儘管我們無法一直付出那麼多時間陪他們,但原則是我們需要盡可能的花時間陪他們,照著他們的年紀,給他們正確的教育。

問:有些青年弟兄姊妹們離家求學,結果與不信者住在宿舍裏。照顧這些青年人最好的方式是甚麼?

答:要把我們的兒女留在家裏,還是送他們去其他城市上學,那一個比較好,很難知道。這件事很複雜,有許多因素牽連其中。然而,有一件事我知道,若要照顧好兒女,總需要提早豫備他們。要合式的照顧一位十五歲的青少年,我們需要花十四年教育他。在合式的年紀所給與每一點正確的教育,都是豫防注射。如果我們對兒女有充分的教育和豫防注射,他們就能離家去讀書,不會有任何問題。假如我們沒有給兒女充分的教育和豫防注射,就是他們讀書時住在家裏,也不會有太大差別。一個十五歲青少年的屬靈健康,在於他的頭十四年得著多少教育和豫防注射。父母若沒有正確的豫備他們的兒女,突然要考慮他們該去那所學校,並沒有太大幫助。這對所有的父母都是個警告。我們斷不能忽略養育我們的兒女。神若給我們兒女,我們必須花充分的時間,正確的養育他們。每一個人都喜歡有選擇,但是當我們有兒女時,就失去了所有的選擇。除了花在聚會的時間之外,我們需要將每一分鐘花在我們的兒女身上。否則,我們不該期待會有好兒女。要有好的兒女,惟一的路就是將我們全部的時間拿來陪他們,運用智慧,豫先給他們正確的教育和充分的豫防注射。然而,在這一切之外,我們還必須信靠神的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