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在召會生活中照顧我們的兒童,使他們成為常存的果子,上好的路是甚麼?
答:一般說來,兒童要在召會生活中得到充分的照顧,就需要每一個家都在家裏照顧他們。同時也需要有其他聖徒的孩子,因為兒童和青少年喜歡有同樣年齡和性別的同伴。作父母的很難照顧沒有同伴的孩子,青少年經常是聽他們的同伴過於聽他們的父母。在召會生活中,若有一些家彼此住得相近,乃是好事,因為這會讓孩子有同伴。父母該為著讓孩子有好同伴的緣故,試著給孩子進好學校;但最好的同伴是其他聖徒的孩子,因為我們不熟悉學校裏其他的孩子。孩子們很容易學壞並影響同儕。所以,關鍵在於鼓勵我們的孩子多花時間與其他聖徒的孩子相處。
要正確的照顧孩子,也需要召會至少每週有一次彀水準的兒童聚會。這需要許多勞苦,卻是值得的。我們若在這班聖徒的孩子身上勞苦,在他們小學六年中照顧他們,到他們十二歲的時候,他們就會清楚救恩並受浸。經過六年的照顧,我們會得著相當數量的青少年成為初信者。這樣的勞苦是有收穫的。倘若每個家庭都照顧他們自己的孩子,孩子在召會生活中又有同伴,加上召會有足彀的兒童聚會,我們大多數的孩子就會成為常存的果子,並在主的恢復中對祂有用。
在召會生活中,父母需要領頭尋求主,並在家中為孩子建立美好的榜樣。我們也需要為我們的孩子禱告。然而,每個孩子最終的結果全然出於主的憐憫。我們無法確定,是否只要我們妥善的照顧孩子,他們就會變得屬靈,並對主有用。主大用的僕人有些來自貧窮的家庭環境。根據慕勒喬治(George Muller)的自傳,他年輕時習慣說謊、偷竊、賭博並喝酒;然而當他二十歲時,在一次小型的家聚會中厲害的得救了。他變得十分敬虔,並在主手中有用,雖然他年幼時很窮困。他並不是生長於敬虔的家庭,卻成為敬虔的聖徒。
我們作父母的,必須盡本分照顧我們的孩子;有照顧就會不一樣。在召會生活中培育青年人牽涉到許多因素。然而,沒有人能知道自己的孩子長大成人時會不會聖別又屬靈。我見過一些在照顧孩子上非常用心的父母,但他們的孩子後來的情形並不令人感到鼓舞。另有些父母隨性、鬆散,似乎允許他們的孩子為所欲為,但他們的孩子當中有些變得非常屬靈。我們無法知道我們的孩子將來結果如何,或確信憑我們良好的照顧,就能產生優秀的孩子。然而,這意思並非我們不需要竭力照顧我們的孩子。我們必須履行我們的責任,但結果在於主的憐憫。
我們該先顧到主的權益,然後再顧到我們的孩子。他們至終會變得如何,在於主的憐憫。很難知道每個孩子會變得如何,其中牽涉許多因素。我們無法控制或豫期結果是甚麼。有些孩子會在一年內忽然改變。不但如此,規條不管用。我們對待孩子需要有彈性,我們不該以恪守律法的方式規律他們。然而,鬆散也不行。我們作父母的不該鬆散,對小孩子尤其需要嚴格。我們在這事上有許多需要學習,但我們不該憂慮,因為憂慮沒有助益;我們只需要盡我們的本分,信靠主,平靜安息。
問:我們該如何與初中生和高中生聚會?
答:很難知道跟青少年聚會最好的路是甚麼,因為有許多不同的情況。我們可以試著將青少年帶進例常聚會。這事若作不成,我們也許需要陪同他們另外聚會。我們若太早帶青少年進入召會例常的聚會,他們不會有任何得著,並且可能被破壞。所以,我們必須試著找出有那一種聚會的方式對他們比較有益處。我們必須嘗試不同的方式,直到找著管用的。對一班青少年來說,達到十三歲時就帶他們進入召會聚會也許是好的;但對另一班孩子來說也許行不通。每個人情況都不同,並有許多因素牽涉其中。青少年在十來歲時不再是兒童,但他們還不成熟。我們必須藉著經歷來學習如何照顧青少年。倘若一種方法不很管用,我們就需要有所改變。我們必須找到照顧他們的路。
照顧兒童就像照顧聖徒,二者都需要我們竭力;但無論我們多勞苦,我們並不知道每個人結果會如何。在一處貧乏的召會裏,幾乎沒有屬靈的照顧,但有些聖徒也許會在屬靈上變得相當扎實。所以,我們至終必須歸功於主的憐憫。我們甚至無法控制所有與我們自身有關的因素。有時某種小事發生,卻帶給我們很重大的影響。在兒童身上更是如此。譬如,學校教師可能對孩子有積極或消極的影響。
培育孩子不簡單。活物是複雜的,生命中有許多因素。我們需要盡本分並信靠主;我們不知道至終結果會如何,所以必須將未來交在祂手中。這原則適用於我們生活的一切方面。我們必須竭力,但至終結果會如何是在於主的憐憫。然而,我們若只靠祂的憐憫,而不作任何事盡我們的責任,就是迷信且不切實際。我們必須務實盡本分,但至終的結果在於主的憐憫。
問:兒童工作影響召會生活有多少?
答:兒童工作對於召會生活和我們的家庭生活意義深遠;這是個重大的因素。所以,投入時間和精力在召會生活中照顧兒童,完全是值得的。從他們入學開始,經過我們六年勞苦之後,就可以得著一些人,準備好在十二、三歲時受浸。我們若好好培育他們,他們就能變得相當有用。他們受浸以後,將是學校裏面福音的種子,並將他們的同伴帶進召會生活。他們一路經過初中、高中和大學,都會如此成為有用的人。藉著青年人的工作,我們就能從校園裏得著許多青年人。
青少年向同學傳福音,是為召會得擴增有效的路。我們得著的許多學生,接下來會得著他們的父母和親戚。因此,兒童和青少年能對召會生活有許多影響。我們單單藉著照顧兒童,就能得著很好的擴增。一處大的地方召會有許多家,藉著在兒童和青少年身上勞苦所得的增長,也許比出外向人傳福音所得的更多。反過來說,我們若在其他人身上作工,而忽略自己的兒童,就會遭受很大的虧損。我們需要研究如何照顧我們的兒童。兒童是主賜給我們重大的資產,我們必須在他們身上作工以得著他們。這事我們若作得充分,他們對主就會成為有用的。
在眾召會中,有些人一直用屬靈名詞和看起來正確的道理,批評眾召會正在走的新路,特別是批評藉著叩門傳福音。這些人行事就像閉關弟兄會,堅持要別人照著他們所以為正確的道理來實行基督徒生活和召會生活。閉關弟兄會花許多時間爭辯關於各種道理。我在基督徒生活的早期,和他們聚會了七年;我發覺只關切正確道理的人都不結果子。有些宣教團體和公會不太關切正確的道理,但他們得著的初信者更多,並且將福音擴展到更多地方。我從前參加聚會的那個弟兄會團體,在我參加他們的聚會之前,及至我與他們在一起的時候,數十年間幾乎沒有增長或擴展。
我也發覺信徒越強調屬靈,就越有在屬靈上不結果子的趨勢。那些衡量並批評別人屬靈情形的人生產不出果子。我所遇見最屬靈的信徒,是那些同史百克(T. Austin-Sparks)聚會的人。我同他們在一起的時候,看不見果子。至終,史百克弟兄去世後,他所帶領的工作就結束了。
批評叩門的人承認自己缺少結果子,也承認有些真信徒是藉著叩門得著的。批評的人既然缺少結果子,他們就該嘗試新路。他們若有傳福音更好的路,就該出去作,而不該批評別人所走的路。然而,那些批評別人的人不願出外結果子。不但如此,他們定罪主恢復中的眾召會,但他們自己從未建立過一個地方召會。
問:傳福音上好的路是甚麼?
答:靠有恩賜的傳福音者向大批聽眾傳福音來得著初信者,這條路沒有效。在這種情況下回應福音的,少有人成為常存的果子。比較有效的路是訓練聖徒個別傳福音,並建立每天傳福音的習慣,好能規律的結果子。
我們在基督徒生活中該建立習慣,每天向人說話以帶人得救。我們基督徒生活有一個重要的部分,就是接觸人,好向他們陳明福音,使他們得救並受浸。他們會不會進入召會生活是次要的事。基本的事是幫助他們藉著聽見主,相信祂,呼求祂的名,並禱告接受祂而得救;進入召會生活則是下一步。聖徒若建立傳福音的習慣,召會將持續有良好的擴增。雖然我們有時會在短時間裏得著龐大的人數,但正常且規律的路乃是每天傳福音結果子。這就像樹木按時令規律的結果子。不僅如此,規律的結果子在於內裏的生命。葡萄樹上的枝子必須在生命上健康,纔能結果子。結果子有力的指明我們留意內裏的生命。
問:我們該如何實行成全聖徒?
答:我們需要竭力在成全聖徒的事上立定美好的根基。甚至一個地方看起來情況健康並且光景良好,也可能在這事上缺少根基。以弗所四章十一至十二節說,『祂所賜的,有些是使徒,有些是申言者,有些是傳福音者,有些是牧人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目的是為著職事的工作,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需要有恩賜的人,如十一節所列者,在每個地方花時間訓練聖徒;這會替成全聖徒立定根基。按照十二節,成全聖徒的結果乃是他們會作職事的工作,就是獨一新約職事的工作。這職事是要建造基督的身體。
倘若有恩賜的人作工成全人,一段時期之後,一地許多聖徒或者至少領頭的人得著成全,並知道如何成全別人,那裏成全人的根基就立定了。一旦根基立定了,成全的工作就會繼續。領頭的人會得成全,去作有恩賜之人所作的,並能成全別人。所有的召會都需要這樣成全的根基,以開始成全聖徒。一地的領頭人被有恩賜的人成全,將是他們召會中得成全的頭一代;他們所成全的人將是第二代,這樣所有的聖徒都會一代一代得成全。
問:眾地方召會自治的觀念,是否與有恩賜的人在各地所作成全的工作相悖?
答:近來所散佈之眾地方召會完全自治的觀念,乃是仇敵的攻擊;就在許多召會需要其他地方有恩賜的人來立定成全的根基時,這樣的攻擊臨到,實在可悲。這是惡者的狡詐作為,魔鬼總是作事反對主所作的。
弟兄會著者蘭格(G. H. Lang),在他所著『神的眾召會』一書中教導,每個地方的聚會都是自治的。這思想與作為基督身體之眾召會生機的一相對。自治是完全獨立,並快速導致分裂。造成公開弟兄會無數次分裂的就是自治的教訓;那些分裂通常是發生在次要的議題上,就如聚會許可使用甚麼樂器。他們覺得在一個城市裏有好幾個獨立的聚會是可接受的。這事相當可怕。
閉關弟兄會由達祕(J. N. Darby)帶領,他堅持各地方的聚會都要一致。蘭格定罪達祕將眾召會形成聯盟。眾地方召會既不該自治,也不該是聯盟。眾召會一起形成基督的身體,在活的身體中不可能自治。自治和聯盟這些辭能用於政治範圍,但無法應用於基督的身體。身體無法分裂,並且身上沒有一部分能自治或獨立。只有一個血液循環,流到身體的每一部分;沒有任何一部分有自己的血液。身體是生機的,沒有一樣生機的東西能有獨立自治的部分。每個地方召會的領頭人都能作出實務上的決定,好比聚會要在何時何地舉行。這類的行政事務是在各地處理;但在諸如生命、見證和教訓的事上,在基督生機身體中的一切都必然是一。
自治這項不同的教訓隱密的被帶進主恢復的眾召會當中,使眾召會分開,並使其不能得著有恩賜者的幫助。有些人甚至說,一旦使徒設立地方召會中的長老,使徒就該任由那召會去,並且撒手不管該召會。倘若這是對的,以弗所四章十二節裏的成全就無法得著應驗。使徒可以留在一地或延長到訪期間,以成全聖徒;這是新約的啟示,並且多年來一直是我們的實行。(徒二十20,27,31。)譬如,一九二七年倪柝聲弟兄遷至上海,並幫助那裏的召會建立以後,他就留在那裏超過二十五年,一直留到他被監禁。一地的召會若堅持自治,不歡迎有恩賜的人,那裏的聖徒就無法得成全,並且將會經歷屬靈的貧窮和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