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章裏,我們繼續前一篇信息所開始的交通。我們先讀一些聖經,作我們交通的根基。
『律法插進來,是叫過犯增多,只是罪在那裏增多,恩典就更洋溢了。』(羅五20。)
『罪必不能作主管轄你們,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六1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向著律法也已經是死的了,叫你們歸與別人,就是歸與那從死人中復活的,使我們結果子給神。因為我們在肉體中的時候,那藉著律法活動的罪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果子給死。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在靈的新樣裏服事,不在字句的舊樣裏。』(七4~6。)
請注意在五章二十節裏『律法插進來』這辭。這意思是說,律法在亞當與基督之間插進來,或附帶加上。六章十四節接著告訴我們,我們不在律法之下。然後在七章四至六節,我們還看見兩種思想:向著律法是死的,以及脫離了律法。我們必須記得以下四句話:『律法在亞當與基督之間插進來,』『我們不在律法之下,』『我們向著律法是死的,』以及『我們脫離了律法』。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律法是罪麼?絕對不是!只是非藉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然而罪藉著誡命得著機會,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面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來叫人得生命的誡命,反倒成了叫我死的;因為罪藉著誡命得著機會,誘騙了我,並且藉著誡命殺了我。』(七7~11。)
『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律法因肉體而軟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因為照著肉體的人,思念肉體的事;照著靈的人,思念那靈的事。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因為置於肉體的心思,是與神為仇,因它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在肉體裏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悅。但神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你們就不在肉體裏,乃在靈裏了;然而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但基督若在你們裏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然而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裏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藉著祂住在你們裏面的靈,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八2~11。)
『那靈自己同我們的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16。)
『況且,那靈也照樣幫同擔負我們的軟弱;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那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為我們代求。那鑒察人心的,曉得那靈的意思,因為祂是照著神為聖徒代求。還有,我們曉得萬有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因為神所豫知的人,祂也豫定他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祂所豫定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26~30。)
『然而藉著那愛我們的,在這一切的事上,我們已經得勝有餘了。』(37。)
在前一篇信息裏,我們得知羅馬五至八章有四個重要人位:亞當、基督、肉體和那靈。我們也看見這幾章常說到一件對許多信徒相當困擾的事—藉著摩西所頒賜的律法。
我們必須領悟,照著羅馬五章二十節,律法是在亞當和基督之間插進來的東西。進來』這辭含示不在原初計畫裏的東西,乃是附帶加上的。除了亞當和基督以外,還有律法。七章六節告訴我們,在基督裏我們不再在律法之下。在這真理的光中,我放膽告訴你們要忘掉律法。不要記得律法或留意律法。我們向著律法已經是死的了,(4,)我們也脫離了律法。我們脫離了律法,很像雇工脫離了雇主。倘若我們被雇主解雇,他卻吩咐我們為他作事,我們就能合法的拒絕他的要求,因為我們已被他解雇了。我們必須看見,既然律法是插進來的東西,在基督裏我們就不再在律法之下。我們與律法不再有任何關係,因為我們向著律法已經死了,並且已經脫離了律法。我們絕不可再被律法雇用。
儘管如此,仇敵撒但總是用律法攪擾我們。我們不容易忘掉律法;即使我們盡全力忘掉律法,仇敵也總是盡全力使我們想起律法。雖然你也許在前一篇信息中讀過,我們向著律法是死的,我們已經脫離了律法,所以我們與律法無分無關,但你對律法的態度如何?你真能說,你與律法無分無關麼?我恐怕你與律法仍然非常有關聯—不但是藉著摩西所頒賜給我們的律法,還有你為自己所制定的律法。摩西不是惟一頒賜律法的人;我們也是頒賜律法的人。我們是律法最有力的提倡者。我們給自己的律法—要謙卑,要愛我們的鄰舍,要更愛主—都是美好的律法。但我們必須領悟,這樣的律法只會惹麻煩,事實上對我們毫無用處。我們需要達到模成神長子形像的目的地,但律法不是能把我們帶到那裏的『火車』。我們必須走下錯誤的『火車』,搭上另一輛『火車』。另一輛『火車』是甚麼?我們得救的時候,接受活的基督作我們個人的救主。那時候,祂進到我們的靈裏。基督作為那靈現今住在我們的靈裏。(提後四22,羅八11。)這內住的基督作為那靈,乃是要把我們帶到目的地的『火車』。我們必須忘掉律法而與那靈有交通,隨從那靈,並與祂合作。要忘掉律法,不要再跟從它。你已脫離了律法,所以你在思想和舉止行動上,不該再像繼續被律法雇用一樣。我們與律法無分無關,卻在一切事上與住在我們裏面活的靈有關。
許多時候,仇敵裝作『善良的天使』到我們這裏來,(參林後十一14,)他也許向我們題議要愛弟兄、行善、並努力過正確的生活。換句話說,仇敵給我們律法。雖然這些律法表面看來是好的,但不要相信它們是來自聖靈;它們乃是來自仇敵。所以你該有膽量抵擋它們。每當你該愛弟兄或謙卑這樣的思想臨到你,你必須立刻說,『撒但,退去罷!我不接受任何來自你的話。』忘掉一切的好行為,並忘掉一切的律法。反之,要與聖靈一致,並在主的交通和同在中。要告訴仇敵:『我不懂得甚麼是謙卑或驕傲。我不懂得甚麼是行善或作惡。這樣的事對我是外國話。在我的「國家」裏,這樣的事不存在。在我的「國家」裏,惟一的事乃是基督,惟一的事乃是聖靈。我不接受任何外國的事物—不屬我「國家」的事物。我只接受屬這個「國家」的事物;這個「國家」一切的事物必須是基督,原本也都是基督。』
即使你想要憑自己遵守謙卑的律法,你也會驕傲。雖然你外面也許謙卑,但你裏面會是驕傲的。你也許對自己說,『雖然屬世的人太驕傲,但我是謙卑的。』在這光中,掙扎努力遵守律法的結果,不論謙卑或愛人都不好。當你隨從聖靈並留在與主的交通裏,就不知道甚麼是謙卑或驕傲,甚麼是愛或滿了恨。你只知道你在那靈裏隨從主。你若接受這條路,不知不覺就會非常謙卑。別人也許看見你的謙卑,但你在自己裏面不會覺得。你只會感覺你活在基督裏。然後你會宣告:『我不懂得甚麼是愛,我也不懂得甚麼是謙卑。我只懂得我時時刻刻接觸基督。』基督會是你的愛,基督也會是你的謙卑。這就是你要搭上的正確『火車』。這就是羅馬五至八章所告訴我們的。我們不在律法之下;我們向著律法是死的。我們在那靈裏,在與基督的交通裏向神活著。(六10,加二19。)
在基督徒的生活裏,有兩件截然不同的事:一件是遵守律法,另一件是模成神長子的形像。(羅八28~29。)在這兩件事中,惟有後者是神永遠的定旨。(弗一5。)神永遠的定旨—祂的心思、祂永遠的思想—不是要我們遵守律法。即使我們能完全遵守律法,遵守律法仍不是神永遠的定旨。律法頂多只是神的心意之外『插進來』的東西。神永遠的定旨是要我們模成祂兒子的形像,使祂的獨生子成為許多弟兄中的長子。原來,神只有一個兒子,獨生子。(約一18。)但祂的心意、祂永遠的定旨,是要產生許多兒子,使祂的獨生子成為許多兒子中的長子。
可能你作基督徒多年了。你對作基督徒的概念是甚麼?你的概念是,作基督徒的意義就是作遵守律法並行善以討神喜悅的人麼?或者基督徒是需要模成基督形像的人?照著典型的基督徒思想,『好基督徒』實際上就是遵守律法的基督徒。換句話說,倘若你想要作『好基督徒』,你事實上不是想要作屬基督的人,乃是作屬摩西的好人。你若是這樣,就著你的生活說,你只是名義上的基督徒,因為實際上你想要成為別的。
在我們進到恢復以前,我們中間很少人能這樣宣告:『我已由神重生,目的是為著模成神長子的形像。所以,我與律法無分無關,反而我渴望留在與聖靈的一致裏,因為惟有如此,我纔會日復一日模成祂的形像。』我們大多數人只能說,作為那些蒙神拯救的人,我們的本分就是作一個行善並遵守律法的好基督徒。願主開啟我們的眼睛,看見神永遠的定旨不是要我們盡全力遵守律法;我們必須放棄這思想。神永遠的定旨是要我們模成神長子的形像。
我願在本章裏,題醒你數千次:要模成神長子的形像。但我恐怕甚至在這麼多的題醒以後,你一放下本書就會忘記一切。我怕甚至我將遵守律法和模成基督的形像作了對比,明天早晨你還是會跪下禱告說,『主,這是新的一天。我不要再犯錯了,我要作得正確,我要行善,我要謙卑,並對我的配偶和藹。主,幫助我作這一切事。』你若這樣禱告,就表明你不是要模成基督的形像,乃是想作屬摩西的好人。多年前,我日復一日作類似的禱告,因為我沒有領受模成的異象。甚至今天我有時候也被仇敵拉回古老的騙局。我們必須停止這樣的禱告。這樣作是照著善惡知識樹而活,並不是靠生命樹活。我們不必想要遵守律法,而需要模成神長子的形像。
我們如何模成神長子的形像?路非常簡單。神兒子的靈現今在我們裏面。(羅八9。)我們需要停止想要遵守律法並行善。要簡單,單單維持自己與內住在你裏面的那靈有接觸。領悟神兒子的靈一直在你裏面居住、作工並行動,藉此使整個情況簡單。不再想要行善並想要作好基督徒,會使情況簡單。要使你自己簡單,只有一個項目,就是認識基督內住的靈,並時時刻刻保持與祂接觸。走這條路就是接受生命樹。(參創二9。)善惡知識樹是複雜的,因它有許多事物,包括善、惡、死和知識。然而,生命樹是簡單的,因它只有一件事—生命。生命樹就是作為那靈的主耶穌基督自己。(約十四6,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三17。)
我們越簡單越好。我們甚至需要忘掉我們已往所聽過的一切教訓。我們若能在禱告上簡單就好了。不要禱告求主幫助我們遵守律法並行善;我們每天晚上這樣禱告就好:『主,我讚美你。你是我的生命,你是我的一切。現今你在我的靈裏。主,這是何等了不起!那靈,就是你的實際,現今住在我裏面。現在我要去就寢,我知道你與我同去。』然後次日早晨,向主獻上一些讚美和感謝是非常好的:『主,我在這裏。我知道你在我的心和靈裏。主,我珍賞你的同在。我在你裏面,你也在我裏面。主阿,這是何等美妙。何等的喜樂和祝福!主,我敬拜你。主,感謝你。阿利路亞!』這是晚上和早晨禱告最好的方式。我不是給你另一個律法或不同的律法;反之,我是告訴你,要使基督徒生活更簡單。只要認識內住的基督之靈,並時時刻刻與祂接觸。不要作許多使我們自己複雜的事,而要留意聖靈在我們裏面的工作。這工作的各方面可見於羅馬八章裏的一些經文。
羅馬八章二節說,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已經釋放了我們,使我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為著我們裏面生命之靈的律的運行,我們惟一要作的事就是『打開開關』,這很像我們打開電燈開關一樣。我們沒有得救麼?那靈不在我們裏面麼?那麼我們為甚麼不簡單的『打開』我們裏面生命之靈的律這個『開關』?燈有電流。我們要取用那電流,使燈發光,除了打開開關以外,不需要作甚麼。生命之靈的律也是這樣。除了『打開開關』,絕不『關上開關』以外,我們沒有甚麼要作的。我們若要探訪弟兄,需要學習告訴主:『主,我讚美你,你在我的靈裏。那就彀好了。現在我要探訪我的弟兄。我知道你的同在與我同去。』然後我們與弟兄談話時,主會與我們同在,我們也會在調和的靈裏談話、交通並行動。
我們裏面生命之靈的律非常有能力。我們能用地心引力定律說明這點。我們將某樣東西拋到空中,因著地心引力定律,它自然會落下。我們不需要掙扎努力把我們拋上去的物體拿下來;地心引力定律會為我們把它拿下來。地心引力定律很有能力,飛機需要大能纔能勝過它。若地心引力定律很強,生命之靈的律豈不更為強大麼?生命之靈的律釋放我們脫離罪的律。雖然罪的律很強,生命之靈的律更強。只要我們跟從主並配合祂,生命之靈的律會大能的為我們作工。我們只要『打開開關』。無論我們需要甚麼,或謙卑或愛,那全能、無所不能的基督都必供應我們。我們若活在這實際裏,我們的基督徒生活就會非常簡單。我們作有能力的基督徒是可能的。最有能力的基督徒就是最簡單的基督徒。然而,最複雜的基督徒就是最軟弱的基督徒。要藉著『打開』生命之靈的律這個『開關』,作個簡單的人。
羅馬八章二十七節說到『那靈的心思』。(直譯。)當我們與聖靈一致,我們的心思就被那靈充滿並支配。結果,我們的心思就會成為那靈的心思。然而,有時候我們的心思不是那靈的心思,反而是想要行善的心思—『愛的心思』或『謙卑的心思』。我們有這樣的心思,就盡力行善、愛人並且謙卑。然而,我們不是要有這樣的心思,我們的心思必須是那靈的心思,只有那靈該支配並指引我們的心思。我們的心思必須在聖靈的支配、指引之下,結果,我們的心思就成為那靈的心思。
八章六節說,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當我們的心思被聖靈佔有並充滿,生命與平安就充滿我們全人。我們裏面會覺得有生命,一切都是活的、令人滿意的、並滿了亮光。不僅如此,我們也會有平安、安慰和喜樂。我們的心思被那靈佔有、指引並支配,我們就會經歷並感覺生命與平安的實際。
八章十四節說,『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我們需要被聖靈引導。我們不該自行決定作這或作那,只該單單感覺那靈的引導,並且當那靈從我們裏面給與引導時,我們就該跟隨祂。
八章十六節說到那靈同我們的靈見證。不僅那靈見證,我們的靈也見證;乃是那靈同我們的靈見證。這指明我們的靈必須率先見證,然後那靈會同我們的靈見證。『我們的』這辭用於指人的靈,這事實啟示今天神的靈,三一神包羅萬有的靈,住在我們得重生之人的靈裏,並在我們的靈裏作工。這二靈乃是一,作為一個調和的靈一同生活,一同作工,並且一同存在。(林前六17。)
羅馬八章二十六節說,『況且,那靈也照樣幫同擔負我們的軟弱;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那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為我們代求。』我們也許不曉得當怎樣禱告,但聖靈曉得。因為祂曉得,祂就幫助我們禱告。當我們本於自己的知識而禱告時,我們所說的,無法與聖靈在我們裏面禱告時,我們所發表的相比。聖靈在我們裏面禱告時,用說不出來的歎息在我們裏面代求。這樣的禱告沒有話語,只是歎息;這是最好的禱告。
我們看見在羅馬八章有好些事與那靈有關,有生命之靈的律、那靈的心思、那靈的引導、那靈的見證、和那靈的幫助。聖靈,基督的靈,使這些事日復一日在我們裏面運行。然而,我們必須給祂機會和立場這樣運行。我們想要遵守律法並行善,聖靈就會被我們打岔,並且我們會攔阻祂在我們裏面模成的工作。因此,我們必須停止我們一切的作為,忘掉律法,並單單把立場、自由和機會給聖靈,讓祂在我們裏面作工並照顧我們。然後我們就會感覺生命與平安。
神的目標,祂最終的目的,是要將我們模成基督的形像。祂的目標不單是要我們隨從聖靈,並覺得生命平安;祂渴望我們漸漸模成,至終完全模成基督的形像。因著我們需要模成基督的形像,就不僅需要那靈在我們裏面,也需要許多事物在我們外面。羅馬八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告訴我們,萬有都互相效力,叫愛神並按祂旨意被召的人,能模成基督的形像。因此,我們裏面有聖靈,我們外面有『萬有』。
『萬有』這辭含示萬人、萬事和萬物。萬有都互相效力,叫我們得益處,將我們模成基督的形像。我們作飯,必須用水和火。水在鍋裏面,火在鍋外面。在這例證中,我們是鍋,聖靈是水,『萬有』—包括我們的配偶、孩子和環境—乃是火。主知道我們需要甚麼程度的火—小火、中火或大火。換句話說,主知道我們的需要,於是將『萬有』合宜的量給我們。絕不要埋怨你的環境。不要以為你的妻子不是最好的妻子。事實上,她是你所需要的妻子,所以是最好的妻子。主會將這萬有量給我們;這些事會互相效力,叫我們得益處,就是為著我們的模成。
一位弟兄曾告訴我,他坐火車原來付了三等座位的車資,但由於環境中豫料不到的改變,他就可以坐二等座位。有鑑於此,他對我說,『哦,李弟兄,讚美主!萬有都互相效力,叫我們得益處。』他說這話時,我裏面知道這位弟兄必須更多學習關於二十八節所題的『益處』。一段時間以後,同一位弟兄騎腳踏車時被汽車撞倒,受傷到必須住院的地步。他在醫院時,人聽見他說,『讚美主!萬有都互相效力,叫人得益處。倘若那天我騎腳踏車快一點或慢一點,我就會喪命。但主顧到我的生命,所以我仍然活著。的確萬有都互相效力,叫人得益處。』我恐怕我們許多人都持守這位弟兄的觀念。這位弟兄的觀念是錯誤的;他不領悟萬有都互相效力,叫人得益處真實、正確的意義。再過不久,當他仍在醫院裏,在這點上得著亮光,並領悟他的意外事件是主為著他的模成而安排的,他就服從了主。
神賜給我們『萬有』,目標不是叫我們得安慰或利益。反之,祂賜給我們萬有,目標是要我們模成神長子基督的形像。(29。)這模成就是二十八節所說到的『益處』。主已賜給我們妻子或丈夫、孩子、父母、兄弟、我們的職業、和我們的環境,祂叫『萬有』都互相效力,目的為著對付我們,並使我們模成基督的形像。這是神尋求要得著的獨一目的,終極目標。我們裏面的聖靈和我們外面的『萬有』都互相效力,像鍋裏的水和鍋下的火,要將我們模成基督的形像。
神永遠的定旨不是要我們能遵守律法。要記住,律法只是插進來的東西。神永遠的定旨是要我們模成祂兒子的形像,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神如何完成這工作?一面,祂兒子的靈住在我們裏面;另一面,祂分派給我們一些『萬有』。我們外面的『萬有』與我們裏面的聖靈合作,互相效力,將我們模成基督的形像。這乃是在基督的生命裏成熟的路。
現在我相信,我們對這幅清楚的圖畫有深刻的印象。從前我們在亞當裏,現今我們在基督裏。基督的實際,就是基督的靈,內住在我們裏面。現今我們除了隨從那靈,跟從祂,並與祂一致以外,沒有甚麼可作。主很有智慧。祂分派給我們一些『萬有』,與在我們裏面的聖靈合作,使我們模成祂兒子的形像。
我盼望將來,無論一週或五年後,我們會在彼此裏面看見更多基督的形像。若干年後,我們若只有更大的頭腦,更高程度的基督教的知識和道理,那並不好。反之,但願我們在彼此裏面看見更多的基督。今天我們的需要是基督在我們裏面擴增並長大,這是主所尋求的。我們要簡單,並且只隨從聖靈。在其他一切事上,主自己會照顧我們。然後我們會在基督的生命裏成熟,並且日復一日模成祂的形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