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國度子民之於錢財

讀經:馬太福音六章十九至三十四節。

本篇我們要來看主在山上教訓的第五段,就是國度子民之於錢財。

錢財與義行有關

在馬太六章,主講過國度子民的義行之後,(1~18,)接著講到錢財的問題。(19~34。)義行和錢財是彼此相關的。人如果要有義行,在錢財上,就得有解決。因為凡在錢財上沒有徹底解決的人,在義行上都不能正確。俗話說,『重義輕財。』義行和錢財總是難以並重。人若重看義行,自然就輕看錢財;反之,人若重看錢財,難免輕看義行。

在題到國度子民的義行中,主頭一點就題到施捨,這明顯給我們看見,義行是與錢財有關聯的,因為施捨就是把財物白白給人。所以人若在財物上沒有經過對付,必定很難有施捨的義行。(1~4。)

然後,主又說到對神要如何禱告。(5~15。)表面看,這個禱告神的問題,好像和錢財無關。實際上經歷告訴我們,這還是有關係的。因為人愛錢財,定規就倚靠錢財,心就在錢財上,很自然就不能倚靠神,禱告神。甚麼時候,我們在神之外有所倚靠,我們就不能禱告。比方,我們要找職業,如果我們有十足可靠的人,替我們設法介紹,我們很自然就不禱告了,即使禱告,也不過是虛應故事而已。乃是當我們毫無指望,一點辦法都沒有時,我們纔肯迫切禱告。因此,我們富足的時候不容易禱告,有所倚靠時也不容易禱告;乃是越有缺乏,越有難處,越容易禱告。所以,我們要在神面前有禱告,在財物上就得徹底有個解決。

在人生中,錢財實在是代替了神。不信神的人會把錢看作他們的神,即使是基督徒,也很容易讓錢財在他們裏面取代神。所以,錢財若不從我們人生中對付出去,神就很難進到我們裏面。人要跟隨主,作主的門徒,是必須出代價的。甚麼叫作出代價?實在說,出代價不是別的,乃是把我們裏面一切代替神的都交出去,而把神換進來。我們應該承認,最代替神的,就是我們的錢財。俗話說,『愛錢如命,』意思是錢何等能代替神。所以,凡在錢財上沒有好好解決的,都不容易有真實的禱告。真實的禱告,就是為神的權益禱告。我們為神活著的最高表示,就是我們連禱告都是為神,而不為自己。然而一個愛錢財、倚靠錢財的人,沒有辦法這樣。人要有這樣禱告的義行,就得在錢財上有解決和對付。

主在義行的事上,還說到禁食;(16~18;)禁食是對付合法的享受。禁食的原則,不僅是指為神攻克己身不喫飯,更是指在一切生存的需用和享受上,都力求緊縮,不放鬆自己。比方,作一件衣服,按我們的力量,可以作一百元一件的,但為著主,為著事奉,就緊縮一下,作五十元一件的就可以了。其他在飲食、住行上,也都是這樣。這是禁食的原則,自然也和財物有關。所以,主所題的幾種義行,都和錢財相關聯。

不要為自己積錢在地上

在教導國度子民之於錢財的事上,主第一句話說,『不要為自己積蓄財寶在地上。』(19上。)山上教訓基本的原則,是要人脫離自己,不為自己,沒有自己。錢財是己的最佳試驗,也是己的最佳表明。凡愛錢財、重看錢財的人,在錢財上不能得勝的人,都必定滿有自己。所以主開頭說,『不要為自己積蓄財寶。』你的己對付得如何,就看你在錢財上對付得如何。一個人若不為自己積蓄財寶,主在他身上的地位定規增多,他自己的地位也就相對減少了。

主說,『不要為自己積蓄財寶在地上。』這話給我們看見,己總是和地相聯的。凡為著己所打算的,定規是地上的事,不會是天上的事。人越為己打算,就越屬地,越不屬天。

那麼,積蓄財寶在地上的結果,是如何呢?主說,『地上有蟲蛀、銹蝕,也有賊挖洞偷竊。』(19下。)人所積蓄的財物,有的蟲子會咬,有的會銹蝕,有的會被賊偷去。蟲蛀,是指環境把它弄空了。銹蝕,是指擺在那裏,它自己會變成空了。賊偷,是指別人把它弄空了。所以在地上的財寶,非常不可靠,今天是你的,明天可能就不是你的。你一直在地上積蓄財物,但它自己是會銹蝕的,環境會把它蛀掉,別人會把它偷去,結果你所得的盡是虛空。所以主說,『只要為自己積蓄財寶在天上。』(20。)

主為甚麼叫我們把財寶積蓄在天上?難道天上也需要用錢麼?當然不是。不要說天上沒有錢,就連伊甸園裏也沒有錢。神根本沒有創造錢;錢不是從神來的,乃是從魔鬼來的,是屬於墮落而敗壞的地。所以,主在路加十六章九節,稱錢財作『不義的錢財』。這不是說那錢財的來路不義,乃是說,錢財的本身就是不義的。既是如此,主為甚麼說,要把錢財積蓄在天上?而我們如何能把錢財送到天上積蓄?這很簡單。錢財積在地上,定規是為自己;若積在天上,定規是為神。自己是和地相聯的,神是和天相聯的。所以為自己積錢,既是積在地上,若為神用錢,定規是積在天上。我們的錢財若是為神而用,在主看,這些錢財就是積蓄在天上了。

對付錢財的需要

在馬太六章二十一節,主接著說明,為甚麼我們需要把錢財積在天上。『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必在那裏。』這不光是錢財會不會銹蝕,會不會有蟲蛀,會不會有賊來偷的問題,還有心在那裏的問題。最能吸住人心的,就是錢財。你的錢財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你的錢財若積在地上,你的心要思念天上的事,就太難了;結果,你不能服天的權柄,只能活在諸天的國之外。現在主既要我們活在諸天之國裏,服天的權柄,我們的心就必須思念天上的事;所以,我們的錢財必須送到天上。

在二十二至二十三節主又說,『眼睛乃是身上的燈。所以你的眼睛若單一,全身就明亮;但你的眼睛若不專,全身就黑暗。所以你裏面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的大!』這是用比方,說到光的問題。人的眼睛怎樣是人身上的燈,能叫人全身明亮或黑暗;照樣,人的心也是人裏面的燈,能決定人裏面是光明還是黑暗。人的心一在財寶上,就被遮蔽了,人裏面就黑暗了。所以錢財會帶來一個難處,叫人的心昏暗無光。

林後三章十六節說,『他們的心幾時轉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這是說到以色列人的眼睛看不見,是因為他們的心有毛病。他們的心若轉向主,他們心中的帕子就除去了。因此,主在馬太五章說,『清心的人…必看見神。』(8。)清心就是心裏單純、專一。這正是六章二十二節所說的:『眼睛若單一,全身就明亮。』眼睛不能同時看兩件東西;若同時看兩件東西,定規不清楚。我們若是愛主又愛錢財,我們的眼睛就不單一,裏面就昏花黑暗。

二十四節說,『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因為他不是恨這個愛那個,就是忠於這個輕視那個。你們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瑪門。』這裏題到事奉的問題。我們眼睛所注意,心裏所愛慕的,定規成了我們所事奉的。有的人一面想愛神,一面又還愛世界;一面事奉神,一面還事奉錢財。主在這裏說,沒有這個可能。你愛神,就得丟下錢財;你若還拖著錢財,神就離開你了。這就是為甚麼主在這一段,著重的題到錢財的事。我們若要好好跟隨主,學習活在諸天之國裏,對錢財的態度就必須徹底有個解決。凡沒有徹底把錢財問題對付過的人,都不能好好活在諸天之國裏。

不要顧慮衣食問題

為甚麼許多人會為自己積蓄錢財,事奉瑪門呢?主要原因是為著生存,怕沒有喫的、喝的或穿的。所以,主接下來就摸這些實際的問題,教導我們不要為這些事憂慮愁煩。主說,『生命不勝於食物麼?身體不勝於衣服麼?』(25。)主是要我們想一想,神能給我們生命,難道不能給我們食物麼?神能給我們身體,難道不能給我們衣服麼?神既給了我們生命和身體,必定要給我們生命所需的食物,和身體所需要的衣服。主又說,『你們中間誰能因憂慮使自己的身量多加一肘?』(27。)主是要我們看見,連這些神看為很小的事,都不操在我們手中,所以我們的思慮是毫無用處的。

主要我們觀看天空的飛鳥,『牠們既不種,也不收,又不收積在倉裏,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牠們。』(26。)主也要我們細想野地裏的百合花,『它們既不勞苦,也不紡線。…就是所羅門在他極盛的榮耀裏,也沒有披戴得像這些花中的一朵。』(28~29。)我們比飛鳥和野地的花貴重得多,為甚麼還懼怕神不養活我們?

主說,『不要憂慮,說,我們要喫甚麼?喝甚麼?披戴甚麼?因為這一切都是外邦人所急切尋求的,你們的天父原知道你們需要這一切。但你們要先尋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一切就都要加給你們了。』(31~33。)主告訴我們不應該顧慮衣食問題。我們的生命、身體是神給的,我們的壽數、身量也是神定規的,所以我們養生的食物和遮身的衣服,神必定替我們豫備。外邦人急切尋求這些,因為他們沒有天上的父,如同孤兒一樣;但我們有神作我們的父,祂知道我們一切的需用,所以我們不必顧慮這些。我們只要先尋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一切就都要加給我們了。

先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

主告訴我們,不要像外邦人尋求喫的、喝的或穿的,乃要先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這是因為神的國和神的義好像是隱藏的,需要我們尋求並追求。神的國和神的義,是有分別的;神的國就是神的權柄,神的義就是神的法則。尋求神的國,就是追求順服神的權柄;尋求神的義,就是追求合於神的法則。兩者都重在我們如何接受神的管治。整個山上的教訓,都是說到讓諸天之國掌權,就是讓神管治的問題。我們若服神的權柄,神的國就在我們身上;我們若合神的法則,神的義就在我們身上。

舉例來說,有位青年弟兄想和一位女子論及婚姻時,他裏面卻有一個不許可的感覺。他懂得這是神不喜悅,禁止他作這件事,但因著他相當喜歡對方,不願意放下,因此執意進行,不聽從神的意思。這樣,他就推翻了神的權柄,以致在他身上沒有神的國。然而這位弟兄若是愛主,肯順服神這不許可的感覺,把這件婚事停下來,他就是承認神的權柄,願意接受神的管治;這樣,在他身上就有神的國。

至於神的義,乃是要合於神的法則。比方,一位弟兄所進行的婚姻,雖然是出於神的,是受神管治,有神的國在他身上的,但他結婚時,作法完全是世界的樣子,滿了世俗的味道,完全不合神的法則,結果神完全不稱義他。這樣,在這件事上,他身上就沒有神的義。

一個為主作工的人要為主說話,他第一要服神的權柄,看神讓不讓他講。若是裏頭不許可,他就該服下來不講。這樣,他纔是不背叛主而讓諸天掌權。這時人就會看見,神的國是在他身上。然而,他若只是如此,還不彀。他到聚會中為主說話,雖然是神許可的,甚至是神差遣的;但還得問:他去講的時候,那個講法是不是合於神的法則,他的態度、表情合不合聖徒體統,他的措辭、說法有沒有誇大、不準確之處?若是不合這些光景,就可以說,他身上雖然有神的國,卻沒有神的義。

我們一切的生活,幾乎可以用這兩點來測量。一面我們要服神的權柄,一面我們要合神的法則。神的國和神的義,二者在我們身上缺一不可。所以,主要我們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用意是要我們生活為人都讓神管治,並且讓神稱義,叫人能在我們實際的生活裏,看見神的國和神的義。

主所以在此題到這件事,是因為有許多人為著顧到喫、喝、穿等日常的需用,以致推翻了神的權柄和法則。今天許多人所以不服神的權柄,不理神的法則,多半是為著生活。主看這些人是太愚昧,太可憐了,他們忘了天上的父『能』供應他們的需用,也『肯』供應他們的需用。所以,主要我們把神的國和神的義擺在第一。我們若先顧到神的國和神的義,神就必負責我們的喫、喝、穿。有的人天天為著喫、喝、穿,而不顧神的國和神的義,所以人在他們身上,只看見喫、喝、穿,一點看不見神的國和神的義。有的人只為著神的國和神的義,似乎都不顧到喫、喝、穿,神反而把這些生活的需用都加給他們。於是在他們身上,一面滿了神國和神義的光景,一面並不缺喫、喝、穿等日常的需用。

主這裏的話是何等清楚確定,神的兒女沒有積財在地上的需要,也沒有事奉瑪門的必須。我們若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神就要顧到我們一切的需用。這也是神所給諸天之國子民的福分。

原刊於一九五九年八月『話語職事』第九十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