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認識自己

讀經:

加拉太書一章十六節,腓立比書三章十節。

基督徒必須認識自己

在上一篇信息中,我們交通到神救恩的目的,是要將祂自己調到我們裏面,並將我們模成基督的形像;而作基督徒的意義,是基督生在我們裏面,且從我們身上活出來。所以,救恩的中心意義,不在於人的好行為,乃在於基督的活出。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認識自己』。一個基督徒要讓基督從他身上活出來,必須先有認識自己的經歷。一個屬靈的人,一生必定曾經一次或多次認識自己。一個基督徒如果從未在神的光中被光照、被摸過,以至於認識自己,他在屬靈上或事奉上就沒有多大用處。很多人以為聽信息、讀書報就能認識自己,但那不過是在道理上認識自己;惟有聖靈在人裏面作工,叫人裏面的肉體、血氣、天然生命和己赤露敞開,人纔可能真正看見並認識自己。人要認識肉體、血氣、天然生命和己這些墮落、敗壞的產物,不能只在道理上明白而已,乃必須在神的光中經歷被暴露並被定罪。

掃羅的經歷

認識自己,是一個人屬靈的轉機,就如掃羅所經歷的。(徒九1~30。)掃羅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他往大馬色去,要捉拿、捆綁那些跟從主的人。他以為這樣作就是事奉神,其實他好像牲畜在踢犁棒。(二六14。)他不僅不認識自己,不認識跟從主的門徒,更不認識如今活在門徒裏面那死而復活的耶穌。外面來看,他似乎眼睛明亮,其實他裏面是瞎眼的,活在黑暗裏。

掃羅將近大馬色時,忽然有光從天上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九4。)掃羅不認識、不知道對他說話的就是死而復活的耶穌,所以他問:『主阿,你是誰?』主回答他:『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5。)對掃羅而言,這乃是全宇宙中最獨特的啟示。大光照耀,叫掃羅仆倒在地,叫他停下自己所以為的事奉,並叫他認識死而復活的耶穌。主作了兩件事,一是光照他,使他瞎眼,一是向他啟示主自己:『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接下來的事,主不告訴他,只吩咐他進城去,必有人告訴他所當作的。(6。)然後,掃羅從地上起來,睜開眼睛,竟不能看見甚麼,需要有人拉他的手,領他進城;他三日不能看見,也不喫,也不喝。(8~9。)

掃羅此時的眼瞎,乃是外面黑暗,裏面明亮;雖然看不到外面的一切,看自己卻是非常清楚。主似乎對他說,『從前你看外面的人事物看得太清楚了,看自己卻不清楚;現在我要將你封閉起來,讓你想想自己、摸摸自己的光景。』在這三日,掃羅深深的認識了自己,他查看自己的過去,看見他曾在迦瑪列門下受教,照自己的熱心事奉主,滿了自己的主張、意見、天然和血氣,這些景象一幕一幕在眼前重演。那三天他被主關起來,清楚的認識了自己,這實在是他屬靈上的轉機。

成為瞎眼的—外暗裏明

人若遇見神,就會對外面的事物變得瞎眼,人來問你關於主的工作、召會的情形、如何傳福音等,你都不敢任意發表意見,只看到自己充滿血氣、肉體、怪僻、天然、眼光、主張、幹才等,看見在服事上都是你自己:第一是『我』,第二是『我』,第三是『我』,末了也是『我』。如果你有這種經歷,你要敬拜神,因為這是神特別的眷顧。神要使用人,要在人身上作工,只有一條路,就是要摸這個人裏面的情形。千萬不要以為多參加幾場聚會,多聽幾篇道,就能事奉了;凡為神所用的人,早晚有一天都必須遇見神,被神摸著,外面變作眼瞎,裏面清楚認識自己的不堪。

蒙主光照的見證

一九三一年,大約有三、五個月或者半年的時間,我幾乎天天在主面前捶胸認罪,說,『主阿,沒有一個人比我更壞、更屬肉體。』從那時起直到今天,二十多年過去了,我禱告時仍有三分之二的時間在認這樣的罪。二十多年前主就光照我,常憑著肉體、天然與弟兄姊妹來往並事奉。我感覺自己滿了己、肉體和天然,主在我裏面卻沒有地位;我是全世界最壞的人。

行傳十三章開頭說到,在安提阿召會有一班申言者和教師在服事,其中一位就是大數的掃羅。(1~2。)掃羅雖然已經開始配搭服事,但他仍叫掃羅,這表示他還需要被變化。人要服事主、治理召會、配搭事奉,最怕不認識自己的血氣。在已過二、三十年中,許多人勞苦服事、作工、配搭,卻不認識自己,以至於在配搭上容易與人發生爭執。我們都該蒙主光照,肉體、血氣都該受對付,天然的人要被了結,纔知道甚麼可作、甚麼不可作。

確定的被主遇見,得啟示認識自己

許多時候我們在聚會中,頭腦懂道理,情感被打動,還是一場空。我們必須確定的被主遇見,纔有轉機。願主憐憫我們,使我們都有在神的光中倒下的經歷,感覺自己像被釘死一樣,不能再任意行動;並且認識自己就像掃羅遇到主以前一樣,有自己的思想、主張,滿了自己的辦法、魄力。我們若蒙光照,如同掃羅三日眼瞎,向著外面事物關閉,就會清楚看見自己一切不討主喜悅的行動和光景。我們必須這樣遇見主,從主得著啟示而認識自己。

彼得的經歷

彼得也有遇見主而認識自己的經歷。彼得經歷的過程和保羅雖有不同,但原則是相同的。保羅是忽然碰著主而認識自己,彼得對自己的認識,則是一次又一次的經歷累積起來的。

第一次,門徒渡海,遭遇風浪,主在海上向門徒走去。彼得看見,就說,『主,若是你,請吩咐我從水上到你那裏去。』主說,『來罷。』彼得就從船上下去,在水上向耶穌走去。只因見風甚大,就害怕,要主救他;主就說,『小信的人哪,為甚麼疑惑?』(太十四24~31。)這是彼得不認識自己的小信。

第二次,主在高山上變了形像,彼得荒謬的題議要把摩西、以利亞和主並列。於是從天上有聲音出來糾正他,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十七1~8。)

第三次,在納稅的事上,彼得鹵莽的回答人,說主該納殿稅,忘了應用神兒子的啟示。主一面教導他,一面也成全他,要他去釣魚,從魚口中找到錢去納稅。(24~27。)

第四次,彼得受到最厲害的對付。在主受死之前,主警告門徒都要因祂絆跌。彼得不認識自己,自告奮勇要與主同死,為主捨命。主被捉拿之後,彼得混在人群中,遠遠跟隨。他在大祭司的院子裏,與人坐在一起烤火,偽裝成不是拿撒勒人耶穌的門徒。這時主使用一個卑微的使女,指出彼得是和主一起的,彼得一連三次否認。(二六69~75。)主轉身看彼得,彼得想起主所說的話,就到外面去痛哭。(路二二61~62。)

因主這一看,彼得倒下了。這時的彼得就像往大馬色路上的掃羅一樣。從彼得三次否認主到主復活,也是三天。這三天,彼得只知道自己在弟兄當中抬不起頭來。這三天,主經過死和埋葬,彼得也經過死和埋葬。此時彼得是一個倒下的人,認識了自己的悖逆、軟弱,毫無可誇之處。這三天使彼得有了轉機。後來,彼得寫書信時,就已大大的不同。

在主的光中倒下

人要有屬靈的轉機,不是靠好聽的道、興奮的聚會或別人的勸勉,乃要在主的光中倒下。一個人若是經歷倒下再起來,必定成為一個跟從前完全不一樣的人。人如果一次遇見主就徹底倒下,那就好了。彼得三次否認主,掃羅在往大馬色路上遇見主,都是一次就徹底倒下。只有倒下的人,纔能事奉主。

認識自己,認識基督

人要在消極一面認識自己,纔能在積極一面認識基督。我們要得著對基督的啟示,先要認識自己。這一系列信息,目的就是要幫助我們認識基督。屬靈上要往前,光認識自己還不彀,還必須一天比一天更加認識主。我們該為此禱告,求主使我們認識自己,好更加認識基督。求主更多向我們啟示祂自己。

講於一九五五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