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們怎樣用人工配合神工?我們應該如何與神配合,與神合作,讓祂的生命在我們裏面長大?
答:我們必須接受光照,也必須學習把我們的觀念、看法都撇在一邊。我們常常很主觀,認為召會應當這樣,弟兄姊妹應當那樣。這些觀念和看法都會遮蔽我們,使我們無法接受光。主觀帶來遮蔽,使我們看不見光。神在我們裏面作生命,我們若要讓祂長大,就需要把我們的觀念和看法放在一邊;如此神纔能給我們光。許多人聽道多次,但真正聽見的不多,真正看見光的更少。所以我們需要學習讓神的光徹底的照亮我們,也要學習把自己放在一邊。我們一旦看見光,很自然的就會把自己奉獻給主,簡單的答應主說,『主阿,我把自己交給你,從今天起不再憑我自己活著,乃是憑你活著。』
一個人若真蒙光照,並且願意奉獻,他與神配合的問題就差不多解決了。奉獻乃是蒙光照的表示,也就是蒙光照之後的反應。我們蒙光照之後,裏面會有膏油的塗抹。順服膏油的塗抹,就會在積極一面有生命平安的感覺。甚麼時候不順服膏油的塗抹,憑著己活在肉體裏,就會在消極一面有不平安的感覺。
我們要與神配合,除了接受光照、奉獻、跟隨裏面膏油塗抹的教導之外,還需要出代價。我們需要出相當大的代價,順服神在我們裏面的塗抹,纔能活出神。讀經和禱告都能幫助我們與神合作。此外,每天分別時間在主面前非常重要。在這段時間內,我們要安靜在主面前,吸取主自己,與主有交通。這會幫助我們蒙光照,幫助我們更新奉獻,幫助我們跟隨膏油塗抹的教導,並幫助我們願意出代價跟隨主。這樣,我們裏面神生命的長進就會非常快。
問:為甚麼我們向著主越有心,就越不得勝,越容易失敗?為甚麼少有人想尋求得勝就能得勝,反而越尋求得勝,越是失敗?
答:有心追求的人總是越追求越失敗,這有兩個原因:第一是因為我們還是相當持守宗教觀念,想要追求得勝;第二是因為我們蒙光照還不彀。很多人還是按宗教的觀念,立志追求聖別、敬虔的生活,卻少有人立志要蒙光照。主沒有要求我們靠自己得勝,祂的心意乃是要祂自己作我們的生命。
我們屬靈的經歷是出自主的光照,使我們看見自己一點辦法都沒有。我們這個人靠自己根本沒有辦法,神也不要我們靠自己立志而得勝。神的路乃是祂要進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我們蒙了光照,奉獻自己,不是立志要得勝,乃是願意服在神的權柄之下。我們若是聽了得勝的道,就立志要得勝,這個立志終歸要失敗。神所要的不是立志,祂需要的是我們與祂配合,讓祂來作我們的生命。真正的屬靈乃是看見自己毫無辦法,需要完全交給主。這是合作,不是立志。願意與神合作的人比較容易蒙拯救。
如果我們真認識自己,就會看見我們是失敗的。主允許我們一再失敗,好叫我們看見自己的軟弱無能。有一些相當追求主的人,主反而使他們經歷極深的失敗。直到有一天,他們蒙了光照,看見是主來作他們的生命,是祂在他們裏面活著,是祂把他們帶到絕境,在殺死的光中使他們看見自己一無是處,毫無用處。如此就在失敗中經歷光的殺死。
問:是不是惟有奉獻了纔能有光?到底是先奉獻而看見光,還是先看見光再奉獻?
答:我既不說是,也不說不是,但我要建議你到主面前去奉獻。得著啟示的光是非常特別的。無論有追求的人或沒有追求的人,都不一定能得著啟示的光。一個人要看見光,需要主的憐憫。只有蒙憐憫的人纔能看見光。如果沒有主的憐憫,就算有追求的人也看不見光。你可能會問:既然是神的憐憫,那我們還需要追求麼?我們當然要追求,但追求不一定得見光。有奉獻,有追求,不一定得見光;不奉獻、不追求,則一定不得見光。正如我們需要陽光。太陽出來與否,我們沒有權柄決定;但太陽出來時,我們可以決定要不要接受光照。我們沒有權柄叫光來,但如果光來了,我們需要負責接受光。光照與否不在我們手中,完全在乎神的憐憫。但光若照了,要不要接受就在乎我們。人能否接受光照,乃在於裏面的遮蔽有沒有除去。有的人蒙了光照反而拒絕,也有的人沒有將裏面的遮蔽除去,即使有了光還是不能得著光照。
問:關於探望有甚麼該注意的事?
答:有時我們去探望弟兄,兩人同去,可能其中一個是被看望者的難處。我們若已經知道,被看望者對探望人的弟兄有所不滿,就暫時不要這位會造成難處的弟兄前去探望。總之,兩個人出去是原則,但並非律法,要照現實的感覺以及實際的情形,不是生硬死板的實行。有時當你去看望時,正好遇到夫妻爭吵,就要迴避一下。至於看望時甚麼話能說,甚麼話不能說,甚麼場合說甚麼話,甚麼時間說甚麼話,說話長短該如何等,都需要我們經常不斷的學習。
關於探望愛世界的弟兄姊妹,並沒有任何定規。有的人我們不能對他們說甚麼,只能常常去看望他們,因為不說甚麼反而對他們有益處。另有的人則需要我們說幾句責備的話。有的人需要我們陪他走幾步,陪他到電影院門口,過幾天再去看望他,問問他電影看得如何。這些都需要我們活在主面前,讓聖靈隨時給我們合式的話。有的人需要與他同讀幾節聖經,有的人則需要陪他一同禱告。我們需要照著聖靈給我們的感覺,學習有智慧的看望人。
問:如何藉著環境的打擊經歷主的死?
答:為著經歷主的死,我們首先要蒙光照。我們需要看見一個事實,就是當基督釘在十字架上時,我們也與祂同釘十字架,(羅六6,加二20,)我們已經與主同死。其次,我們要在與主的交通中經歷主的死。對於經常與主交通的人,在交通中聖靈的運行和帶領,有相當的成分是帶人經歷主的死,經歷祂的生命將祂的死執行在人身上。我們若看見光,就知道自己已經死了。一旦我們知道自己與主同釘的事實,聖靈就常在我們裏面,要求我們接受主的死,把主的死執行、應用在我們身上,使我們模成主的死。(腓三10。)
在經歷上,常常我們有光,有聖靈,只是不肯死,不肯進到死地,所以需要外面環境的打擊,亦即需要聖靈的管治,在環境中破碎我們,治死我們外面的人。然而,我們總是不肯接受環境,甚至抗拒環境,所以聖靈將環境堆在我們身上,叫我們不肯死也得死。不論我們順服聖靈有多少,總要接受聖靈的管治,讓環境來破碎我們這個人。
保羅乃是完全順服神的人,他總是順從聖靈在他身上的帶領,但他還需要聖靈的管治。他需要環境的破碎,好叫他外面的人被治死。林後四章十六節說,『我們外面的人雖然在毀壞,我們裏面的人卻日日在更新。』羅馬八章前半說到生命之靈的律在我們裏面的作用;後半就說到外面的人經過環境而被破碎。二十八節說,『萬有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一個一直活在基督裏的人,必有聖靈在環境中的管治。所以真正活在主裏的人,沒有一個能免去聖靈在外面環境中的管治。這些管教、破碎、對付,原則上不是叫我們受苦,乃是叫我們實際經歷主的死。
問:林前三章說惟有神叫人生長。(6。)我受過許多成全,也有追求,但結果並無長進,請問問題出在那裏?
答:原則上,生命的長大在於神;惟有神能叫我們的生命長大。但生命的長大也在於我們是否願意蒙光照,是否願意出代價。我們的生命若不長進,不是蒙光照出了問題,就是出代價有了問題。所以,不光要問追求的路對或錯,不光要問尋求的方式正確與否,乃要問:是否願意接受光,是否願意付代價?當我們蒙了光照,是否願意接受光而叫生命長大?或是我們因降低所付的代價而叫生命不能長大?
在追求生命長大的事上,不怕光不多,乃怕有光卻仍長大不多。永遠不要怕出太多代價。有的人實在有追求,但每次有了光就轉一個彎,不願出代價順服,結果花了八年、十年追求生命的長大,卻仍然長不大。雖然追求蒙光照,但光來了,一碰到代價就立刻逃跑,沒有一次敢向主說,『主,你要多少,我就給你多少!』反而總是與主討價還價:『主,你要那麼多麼?我只能給你這麼多!』從來沒有一次好好付代價,反而有了光就轉彎逃避;轉彎之後又來追求,這樣的光景一再重複,因為不願意出代價,就沒有多少生命的長進。
我們自己並不知道生命真實的長進;一個人若知道自己的長進,反而可能有問題。正如我們並不知道自己身體的長大;身體有長大,但我們感覺不到。不要在意自己有多少長進,只要留意光。一有光照就接受,要付代價就答應。在不知不覺中,生命就長大了。
問:約翰十四章十五節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誡命。』這裏所題到主的誡命,與主一般的話有甚麼區別?這誡命與主的顯現和光照有何關係?
答:誡命與話不同。話是主對我們所說的話,但話不一定是誡命、命令。凡是要我們遵守的話就是誡命。我們若活在主裏面,並且真愛祂,當祂一對我們有命令,我們就要聽從。在我們與主的交通裏,主對我們所說的話,大部分是命令。一個常有主顯現的人,必定有主的光照,也就是有主的同在。主的顯現比主的同在還要更進一步。我們與主交通時,主會給我們即時的話。在主的說話裏,我們能感覺祂的顯現。我們遵守了主的誡命,就會感覺主的面光,感覺主與我們同住,主安家在我們裏面。所以,我們有了主的話,就要聽從,不要違背。
問:甚麼叫作拒絕主的光照?
答:我們已經接受神作我們的生命,但我們常常題出各樣的問題,甚至有所懷疑。我們常說要讓主作我們的生命,但有人可能問:『如此就不需要行為了麼?』題出這樣的問題,其實就是拒絕光照。所以,我們一旦聽見主的話,就要簡單的說阿們。不然,即使我們蒙了憐憫,有了光照,仍然會拒絕光照。
我們總要準備好,一旦有了光照就要接受,因為神將關乎祂的事以及神聖的真理,向智慧通達人藏起來,向嬰孩卻啟示出來。(太十一25。)施浸者約翰認識主耶穌乃是光,但法利賽人即使看見了光,還是瞎眼的,還是落在黑暗裏,因為他們拒絕光。(參約八13,九24。)法利賽人的行徑就是拒絕光。我們對主的話要心存謙卑,態度柔軟,惟恐因拒絕光而落在黑暗裏。
講於八月十三日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