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約的職事,林後三章八節說,那靈的職事要帶著榮光(直譯,在榮光裏)。九節說,『那稱義的職事,就越發充盈著榮光了。』新約職事作工,使接受它的人過一種滿了義的生活。在他們的日常生活中,在家庭、學校、工作裏所活出的義,就是榮光。信徒接受那靈的職事而活出的義,乃是職事充盈著榮光。這指明義就是榮光,就是神得彰顯。
十八節說,『我們眾人既然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好像鏡子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就漸漸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乃是從主靈變化成的。』本節指明主的形像就是榮耀。在新約職事下的聖徒活出的義,乃是神的形像,就是榮耀。
因為義是神的彰顯,義就是神的形像。將以弗所四章二十四節和歌羅西三章十節作比較,就可以證實義和神的形像有密切的關係。以弗所四章二十四節說,新人『是照著神,在…義…中所創造的』。歌羅西三章十節說,新人『照著創造他者的形像漸漸更新,以致有充足的知識』。照這些經文,新人會有神的形像,就是義。林後三章十八節指明,神的形像就是榮耀,並且是來自那靈。因此,在我們的經歷中,那靈、義、榮耀(榮光)和神的形像,都指同樣的事。
我們說到的義絕對不同於正確的倫理行為,如孔子所教導的。外面倫理的行為,就像神的照片,沒有生命。人的照片像那人,卻沒有那人的生命和性情為其內裏的實際。這是舊約聖徒想要憑自己努力遵守律法的情況。在新約裏,神在子基督的身位裏來。這位基督已藉著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而經過過程,為要進入我們裏面。在復活和升天裏,經過過程的神作為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進入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活在我們裏面,並從我們活出。我們需要藉著活祂並將祂活出而與祂合作。當我們將祂活出,祂就成為我們主觀的義。這義不是我們自己的義,乃是神的義。事實上,這義乃是神自己藉著我們得彰顯。因此,這義不只是義顯出來的樣子,因為其中有義的生命、性情和人位。這就是為甚麼義是神的形像和榮耀。聖徒若過這樣的生活,別人就要看見榮耀。
真實的義是變化的結果。人的義不會帶給人任何神的『味道』,只給他們屬人驕傲的印象。法利賽人自義,渴望人看見他們的義。孔子的門生常像這樣,希望人看見他們能自己憑堅強的意志和清明的心思而有義。有些人生來就是這樣。他們天然的能力使他們行事為人合乎倫理,這天然的能力就成為他們的誇耀。然而,無論人倫理的標準有多高,若沒有神聖的生命和性情,那就不過是神的形像表面的樣式。
我們若要真正是義的,不僅需要神聖的生命和性情,也需要神聖的人位。耶利米二十三章六節和三十三章十六節說到『耶和華我們的義』。耶和華這名指明三一神將是我們的義。義不僅僅是一樣事物或一種行為,乃是三一神活的人位藉著我們彰顯出來。當我們活出基督,就是耶和華,祂就是我們的義。這義不是屬人的倫理,乃是神聖的生命、性情和人位。所以,這是在實際裏之神的形像。
真實的義就是榮光(榮耀)。保羅寫到,新約的職事乃是帶著榮光(直譯,在榮光裏)之那靈的職事,並且是充盈著榮光之義的職事。然後他說,我們漸漸變化成為主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乃是從主靈變化成的。這指明那靈是先進入我們裏面,然後從我們活出。在我們裏面的那靈是神聖的生命,從我們活出的那靈是神聖的榮耀。我們裏面一直有那靈作生命,但是當我們向周遭的人彰顯這生命作美德,如忍耐和謙卑,就成為義和榮光。這就是從我們活出的基督。
首先,那靈進入我們裏面作生命,然後我們活出祂作榮光。這樣我們就被變化,與主相配作祂的新婦。啟示錄二十二章十七節啟示,那靈和新婦是一對宇宙夫婦。本節的那靈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彰顯,新婦是被變化的三部分人所建造成之召會的終極彰顯。這宇宙的夫婦一同說話如同一人。我們也許傾向說這對夫婦是基督與召會,但聖經稱他們為那靈和新婦,藉此指明三一神不再是『生的』,乃是已經經過過程成為那靈;而那一班神的子民也不再是天然的,乃是已經完全被變化成為祂的新婦。從創世記一章到啟示錄二十二章是一段漫長的旅程,廣闊的時距,在其間神經過過程,人也被變化。最終,他們成為一對奇妙的宇宙夫婦。
林後五章二十一節說,『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我們無法領會本節和聖經中其他許多說到義的段落,除非我們看見義不是屬人的倫理,乃是神聖的義,就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這包羅萬有內住的靈從我們活出。
在腓立比三章九節,保羅寫到他期待給人看出他是在基督裏面,『不是有自己那本於律法的義,乃是有那藉著信基督而有的義,就是那基於信、本於神的義。』給人看出在基督裏面,是給人看出在真實的義裏。在啟示錄十九章八節,新婦給人看出在這樣的義裏,她穿上了聖徒的義,指明她完全、徹底並全然得稱義。這不是我們所得著叫我們得救之客觀的義。在路加十五章二十二節,浪子外面藉著袍子的遮蓋得稱義,但他在遮蓋之下仍在舊造裏。舊造必須除去,新造必須穿上。這就是變化。舊造滿了死亡,無法主觀的蒙神稱義。神要徹底並全然稱義我們,直到我們被變化,能符合祂的義。這種義就是作到我們所是裏的基督自己。
這義是我們在新約的職事裏必須供應的。我們若供應任何別的事物,我們的職事就不是新約職事的一部分。甚至其他合乎聖經的教訓也可能打岔信徒,使他們離開新約的職事。譬如,神的豫定與人的自由意志相對,這在召會歷史中一直有很大的爭辯,並使許多信徒受打岔而離開聖經裏的中心線。我們可將聖經比為一隻雞,有肉、骨頭和羽毛。有些基督徒看見一條合乎聖經實行受浸的路,並為此獻上他們的性命,但這樣的事不是聖經的肉,只是骨頭和羽毛。我們主要該留意的不是這些事。甚至有些團體在已過幾個世紀裏曾是主恢復的一部分,至終卻被不是中心線上的事打岔。我們若不謹慎,同樣的事也可能發生在我們身上。
召會正確的立場是必要的,但不是聖經中心的異象。聖經的中心異象和完成的話,乃是基督是神的奧祕,以及召會是基督的奧祕。(西二2,弗三4。)在歌羅西一章二十五節,保羅說,『我照神為你們所賜我的管家職分,作了召會的執事,要完成神的話。』沒有保羅的著作,聖經就會不完全。全本聖經得以完成,是藉著保羅的職事,而其總結是藉著約翰的修補職事,證實並加強保羅的職事。然而,傳統的基督教一直忽略這兩個職事。有些講員和著者以借用的方式引用保羅的話,卻誤解並誤用這些話。沒有人理會聖經的『肉』—保羅完成職事裏的中心異象。
歷經已過二十個世紀的召會歷史,主還未得著祂所渴望的。現今祂正在恢復祂的願望和定旨。我所教導的不是人的發明或新的啟示,乃是開啟主話語的深處。除了主恢復中職事的刊物,沒有其他書籍說到新約的職事是供應基督這賜生命的靈,在我們裏面成為生命的供應,在我們外面成為義,作神的彰顯。許多世紀以來,基督徒讀聖經卻沒有充分領會聖經。現今主的話已被開啟,有豐富的發展。主從祂的話中照耀出來的新亮光,還有許多可說、可寫的。
關於義和聖,我最近有新的看見。義是叫我們彰顯神,聖是叫我們接觸神。以弗所四章二十四節說,『新人是照著神,在那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對神,聖是祂聖別的性情;對我們,聖是我們的成為聖別。希伯來十二章十四節說,『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別,非聖別沒有人能見主。』聖使我們到神那裏,義使我們從神到人那裏,向人彰顯神。我們要接觸神,就需要聖;沒有聖,我們不能見神。在十條誡命中,前四條與聖有關,後六條與義有關。像這樣新的亮光幾乎天天臨到。我們是在主的恢復中。主正在恢復祂話語中一切的亮光,以完成祂的定旨。藉著主向付代價尋求祂的聖徒新鮮的說話,我們的聚集會帶進新的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