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基督與召會的豫表

前一章我們說到在創世記二章裏,夏娃的被造豫表召會的產生。亞當豫表基督,他的配偶夏娃豫表召會;而夏娃受造的目的,或者說,召會產生的目的,乃是要得著一個配偶。

男子豫表神,女子豫表召會

聖經從創世記二章直到啟示錄末了,在許多事例裏,都清楚明確的以男子和女子的關係,來豫表神與人的關係。創世記二章的事例就是如此,只不過沒有明言。聖經中重要真理的種子,起先都撒在創世記裏,然後在其後各卷書中陸續發芽、成長、開花、結果。因此,我們若不繼續讀創世記以後的各卷,就會對創世記裏的許多事不太能領會。就如有許多種子,若不等到它們發芽、開花、結果,就無法知道那些是甚麼種子。我們若查考整本聖經,就發現創世記二章裏亞當產生夏娃的事例這種子的發展,指明男子和女子之間的關係,如何表徵神與人的關係。

在舊約中

整本聖經裏惟有舊約的雅歌,專特的用男子和女子的關係來描述神與人的關係。雅歌裏那個尋求的女子稱讚她的良人說,『我的良人在男子中,如同蘋果樹在樹林中。』(二3。)那良人,那男子,乃是指我們的神,也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根據雅歌的描繪,在宇宙中神是惟一的男子,而一切受造的人乃是女子,來追隨這位可愛的神,就是這位可愛的男子。雅歌怎樣以男子表徵神,也同樣以女子來表徵愛神的人。

關於我們與神的關係,我們經常只想到:我們是受造者,是神所生的兒女,是神的奴僕,是神的器皿;我們很少想到我們是神的配偶。實際上,我們這些受造而蒙救贖的人,對於神至少有這五面的關係:受造者、兒女、奴僕、器皿和配偶。我們是神的造物,這說到我們與神不過是受造者與造物者的關係;我們是神的兒女,祂是我們的父,這關係雖然很親密,但不如配偶親密;我們是神的僕人,這是說到佣人與主人的關係,不算親密;我們是器皿,這有聯合之意,因為神要裝在我們這器皿裏。然而,我們與神最親密、最深切、最甜美的關係,乃是配偶;因為配偶親密到一個地步,二者成為一。可惜的是,這關係是許多基督徒最忽略的。

在以賽亞書裏,神對以色列人說,祂是他們的丈夫,他們乃是祂的妻子。五十四章五節上半說,『造你的,是你的丈夫。』六十二章五節下半說,『新郎怎樣喜悅新婦,你的神也要照樣喜悅你。』

在耶利米書裏,神向以色列人要求愛情。二章二節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幼年的恩愛,新婚的愛情,你怎樣在曠野,在未曾耕種之地跟隨我,我都記得。』三章一節說,『有話說,人若休妻,妻子離他而去,作了別人的妻子,前夫豈能再回到她那裏麼?若回到她那裏,那地豈不是大大污穢了麼?但你和許多所愛的人行邪淫,還可以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十四節上半說,『耶和華說,背道的兒女阿,回來罷,因為我是你們的丈夫。』這些經文指明,神看以色列人從前對祂的愛,乃是新婚的愛情;後來以色列人雖然離棄神,愛了祂之外的,按理神該棄絕他們,然而神卻還是盼望他們回來,歸向祂這丈夫。

在以西結十六章八節,耶和華對耶路撒冷說,『我從你旁邊經過,看見了你;那正是你動愛情的時候。我便展開衣襟搭在你身上,遮蓋你的赤體;又向你起誓,與你結盟,你就歸於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在二十三章,耶和華責備耶路撒冷(代表南國猶大)和撒瑪利亞(代表北國以色列)如同兩個犯姦淫的姊妹,離開作丈夫的耶和華去行邪淫。從舊約這幾處經文我們就清楚看見,神把自己比作丈夫,把祂所創造又救贖的人比作祂所愛的妻子。

在新約中

新約裏也有多處說到主是新郎。首先,施浸者約翰見證主是新郎。有一次約翰的門徒向他詢問關於主耶穌施浸的事,約翰在他的回答裏說,『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著聽祂,因著新郎的聲音就歡喜快樂;所以我這喜樂滿足了。』(約三29。)他這話似乎是說,『我所見證的那位乃是新郎,而那些被造而蒙救贖的人是新婦。我不過是新郎的朋友和引薦人。新婦應該跟隨新郎;所以,人應當跟隨主,而不是跟隨我這個新郎的朋友。』

基督是神的羔羊,要來救贖我們;(一29;)基督是新郎,要來娶我們為妻。我們許多人讀聖經,只注意主是神的羔羊,卻不注意主是新郎,因為我們一直留在自己的觀念裏,總不忘記自己是罪人,需要一位救主來拯救我們免於沉淪。少有人從神得著啟示,看見神所以創造我們、救贖我們,目的不是僅僅叫我們得救免於沉淪,乃是要我們成為祂的配偶。在創世記二章十八節神說,『那人獨居不好。』這話含示,在宇宙裏,神這位獨一的男子獨居不好。祂要為自己創造並得著一個配偶。所以,有一天祂成為肉體,乃是以新郎的身分來到地上。

主耶穌來是要拯救罪人,尋找拯救失喪的人,並且要叫人得生命。(太九13,提前一15,路十九10,約十10。)然而,主耶穌來也是要娶新婦。(三29。)但是祂來拯救罪人、尋找拯救失喪的人、並叫人得生命,這些都只是手續;最終的目的乃是要得著一個配偶。我們這些可憐的人只注意祂來拯救罪人,尋找拯救失喪的人;有些人也知道主來是要叫人得生命;然而,主耶穌到地上來真正的目的乃是要娶新婦。

第二,不僅施浸者約翰介紹主耶穌是新郎,主耶穌也承認自己是新郎。有一天約翰的門徒到主耶穌跟前來,定罪主的門徒不禁食,主回答說,『新郎和伴友同在的時候,伴友豈能哀慟?但日子將到,新郎要從他們中間被取去,那時他們就要禁食。』(太九15。)這意思是,祂這新郎和祂的伴友(門徒)同在的時候,他們是快樂的,因此無需禁食。但祂這新郎一旦離開他們,他們就要禁食了。(參徒一11,十三2~3,十四23。)

第三,主耶穌用婚筵作比喻,說到我們蒙主的救恩,所得的乃是婚筵的福分。(太二二1~14。)這給我們看見,神所以造人是為要得著配偶,神所以救人也是為要得著配偶。

第四,主耶穌在說到信徒要儆醒等候主來的比喻裏,說到自己要以新郎的身分回來。(二五1~13。)說到主再來,就著外邦人來說,祂來是作審判的主;但就著蒙恩的人來說,祂來是作新郎,要迎娶祂所救贖的人為新婦。

第五,在林後十一章二節下半,保羅對哥林多信徒說,『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將一個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保羅說,他把得救的人當作貞潔的童女許配並獻給丈夫基督。我們無論是男人或女人,在神面前都是女人,惟獨基督是男人,祂是我們的丈夫。我們得救的人都已被許配給我們的丈夫—基督。

第六,在以弗所書保羅清楚的告訴我們,妻子之於丈夫,乃是豫表召會之於基督;(五23~32;)保羅說,夫妻二人要成為一體,(31下,)接著他解釋這豫表說,『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與召會說的。』(32。)

第七,啟示錄十九章七節說,『我們要喜樂歡騰,將榮耀歸與祂;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豫備好了。』這是指新天新地之前的千年國度,乃是婚筵的時代。人的婚筵無論多麼盛大,都遠不如羔羊的大婚筵;今天我們去赴人的婚筵,也許不過三個鐘頭或者半天,但羔羊的婚筵卻有一千年之久!我們怎麼知道羔羊的婚筵為期一千年?因為正式的婚姻生活開始於新天新地的新耶路撒冷,(二一1~2,)因此,新天新地來臨之前的一千年期間,乃是羔羊婚娶的時候,就是神和祂所造並救贖之人的婚筵。

最後,整本聖經到末了產生的結果,乃是宇宙的婚娶。男方就是神;女方乃是祂所創造並救贖的人。啟示錄末了二章顯出來的新耶路撒冷乃是一位新婦,一位妻子。(二一2,9,二二17。)因此,聖經給我們看見,至終我們不是要上天堂,乃是要作新婦。這就是說,神在宇宙裏所要得著的,乃是一位配偶,一位新婦。

到啟示錄末了新耶路撒冷出現時,就是神住在人裏,神和人二者成為一體了。到那時,人和神就一模一樣,因為四章三節說,那位坐寶座的(就是新郎),顯出來的樣子好像碧玉;而二十一章十一節說,新耶路撒冷城(就是新婦)的光輝也好像碧玉。這是完全相像相配的對耦。到那時,神就不再獨居了,因為三節上半說,『看哪,神的帳幕與人同在,祂要與人同住。』創世記二章裏亞當和夏娃二人成為一體,就是豫表啟示錄末了神和人成為一體。整本聖經所記載的,就是為著產生這個配偶;這是全本聖經裏一貫的路線。

召會乃是出於基督
『這一次』

我們已經說過,神要產生亞當的配偶。當時神所造的牲畜、走獸、飛鳥,多得不可勝數,卻沒有一個和亞當相像,可作他的配偶;夏娃就是在這背景之下受造,成為亞當的配偶。照樣,主耶穌成為肉體來到地上,在未釘十字架以前,宇宙中的光景也是如此;地上有千千萬萬的造物、千千萬萬的人,但神找不到一個和祂自己一樣的。就在這背景之下,神叫這成為肉體的人—這獨一的人(正如亞當被造時是獨一的人)—沉睡,在十字架上死了,肋旁裂開,產生出一個和祂自己一樣的配偶,就是召會。

創世記二章十九至二十節說,『耶和華神把祂用土所造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牠的名。那人便給一切的牲畜、空中的飛鳥、和野地各樣的走獸都起了名,只是亞當沒有找到一個幫助者作他的配偶。』二十二節說,『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建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十九節的『帶』與二十二節的『領』,在原文是同字。因此,有兩次的『帶』:十九節有第一次的帶—神把飛鳥、走獸帶到亞當面前;二十二節有第二次的帶(領)—神把夏娃帶(領)到亞當跟前。於是亞當就說,『這一次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這為女人,因為這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23。)請注意這節裏的『這一次』;意思是前一次神所帶到亞當面前的,都不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這一次所帶來的纔是。因此,第一次的『帶』乃是背景,為給亞當看見萬物中沒有和他一樣的。神要為他造一位和他一樣的;造好之後,就帶到他跟前。他看了就說,『這一次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

復活的產物

我們還要注意另一點:亞當不是說,『這一次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血中的血。』當主復活後向門徒顯現時,對他們說,『看我的手,我的腳,這就是我自己;摸我看看,靈沒有肉沒有骨,你們看我是有的。』(路二四39。)這裏主也沒有題到血,在聖經裏,血代表天然的生命;(利十七14;)因此有骨有肉,卻沒有血,乃指復活的生命,而非天然的生命。因此,夏娃表徵召會不是天然的,而是復活的產物,就是那位死而復活者所產生的。

伊施與伊施沙

創世記二章二十二節與二十三節的『女人』,希伯來文為Ishshah,伊施沙;而二十三節的『男人』與二十四節的第一個『人』,希伯來文為Ish,伊施。亞當是伊施,夏娃是伊施沙,指明夏娃—女人—是從亞當—男人—身上出來的。這就如主是Christ(基督),得救的人是Christian(基督人)。今天我們一般人是說基督徒,但基督徒的徒不是指徒弟,乃是指屬於基督的人,因我們是出於基督的,是從基督肋旁裂開所產生的。正如夏娃是用亞當身上所取的肋骨建造成的,因此亞當稱她作伊施沙,就是從他這伊施身上出來的。

一般人對於基督之救贖的認識,僅僅是人有罪並且污穢,必會下地獄;主耶穌愛我,為我釘在十字架上,流了祂的寶血;我只要承認我的罪,祂的寶血就洗淨我的罪;現今我是一個得救的人,被主的寶血洗淨,將來就能上天堂。一般人的領會僅止於此,根本沒有看見基督人真正的意義。基督人的意義,乃是基督在十字架上,肋旁為人裂開,有復活的生命(由亞當的肋骨所豫表)從祂裏面流出來;這復活的生命進到人裏面,就產生了基督人。因此,基督人裏面的生命是從基督出來的,基督人乃是基督的一部分。

亞當和夏娃犯罪之後,神把他們從伊甸園裏趕出去;創世記三章二十四節上半說到這事:『於是把那人趕出去了。』這裏不是說,『於是把他們趕出去了。』這時夏娃已經產生,但神不說『他們』,卻說『那人』。這意思是說,亞當和夏娃乃是一個人,因為夏娃是亞當的一部分,她是從亞當身上取出來的。夏娃被造之前,伊甸園裏只有一個人;夏娃被造之後,伊甸園裏還是只有一個人。所以保羅在以弗所五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與召會說的。』這指明召會是基督的一部分,正如夏娃是亞當的一部分。

神達到祂目的的手續

神達到祂目的的手續有三步:第一,造人,這人是指著男人說的;(創二4~7;)第二,將人放在神樂園中生命樹跟前;(8~17;)第三,建造女人。(18~25。)我們若把這三步的次序改為:第一,造男人,第二,建造女人,第三,將人放在神樂園中生命樹跟前;也就是說,神造了男人之後,再建造女人,造了女人之後,就把兩人放在生命樹跟前。這樣的次序似乎更合邏輯;但聖經的記載卻不是這樣,因為這章是以象徵的意義寫的:男人豫表基督,女人豫表召會;而建造女人豫表產生召會。因此,不是等到召會產生以後,纔把人帶到生命樹跟前,乃是先把人帶到生命樹跟前,纔產生豫表召會的女人。

神要達到祂的目的,頭一步是『造人』,但神在這人身上沒有達到目的,因為祂的生命還沒有進到人裏面。於是,在第二步,神就把這人放在表徵神自己的生命樹跟前,要叫這人喫生命樹,好讓神的生命進到人裏面。人要作神的配偶,他裏面就必須有屬神的成分。但在第二步,生命樹的果子還沒有進到人裏面。

就著人來說,樹的果子進到人裏面是藉著喫;但就著樹來說,它的果子能被人喫,是藉著它裂了口。(樹上掉下果子,或者人摘取樹上的果子,樹的本身必定有裂口。)然而在第二步,生命樹的果子還沒有被摘下,更沒有進到人裏面。這果子被摘下是在第三步。神使亞當沉睡,然後從他肋旁取出一條肋骨,這就使他身上有了裂口,有東西出來,結果就產生夏娃,作他的配偶。

創世記二章給我們看見,首先,祂來造人。其次,祂把人放在表徵祂的生命樹跟前,要人把祂接受到裏面。第三,人要能接受祂,或說,祂要能進到人裏面,就必須先受死—身上必須有裂口;然後從祂裏面出來的成分,纔能進到人裏,而作成一個出於祂的人,作祂的配偶,與祂一式一樣。這三步就是神達到祂目的的手續。

創世記二章是整本聖經的縮影

創世記二章說到神造人和他的配偶,結果二人成為一體;這豫表基督產生召會,其實際要到啟示錄末了纔得成全。所以創世記二章乃是整本聖經的縮影,包括了從創世記到啟示錄末了的一切真理;所有聖經的真理都在創世記二章。

罪、律法、救贖是外添的

在二章這整本聖經的縮影裏,沒有題到罪、律法(二章雖有神的禁令—16~17,但那不算是律法;律法是因罪而有的)、或救贖(罪加上律法,就需要救贖)。神在祂原初的計畫和目的裏,乃是要人像祂,彰顯祂,並對付祂的仇敵;其中根本沒有罪的問題。罪乃是在中途所碰到的難處,是半途進來打岔的。這好比我們計畫好,要開車到一個地方,但中途碰到一個難處—車胎漏氣了,我們就轉去修理車胎。這是打岔的,是後來添上的。照樣,罪也是打岔的東西,是後來添上的。

聖經說,律法乃是『因過犯添上的』。(加三19上。)『添上的』,意思是,不在原計畫之內。既然罪和律法是外添的,那因著罪與律法而有的救贖,也是外添的。罪、律法、救贖這三項是串聯的,雖然在聖經裏講得相當多,卻不在神原初的計畫之內。

分賜生命的死

亞當肋旁裂開是豫表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而不是豫表祂在十字架上流血。主在十字架上流血與受死有所不同。如果人沒有罪的打岔,主耶穌就不需要流血,因為流血是為著罪得赦免。(來九22。)血完全是為著對付罪;若沒有罪,就不需要流血。然而,即使人沒有墮落犯罪,主耶穌仍需受死。比方說,各種養生之物要進到人裏面,作人生命的供應,其本身沒有不『經過死』的。白米、雞、牛、羊、魚等,要作人的營養,就必須『經過死』,進到人裏面與人調和。這是定律。所以,神要進到人裏面,作人的生命,祂就必須經過死。

創世記二章裏沒有罪,卻有死,因亞當的沉睡是豫表死。因此,這死不是為著贖罪,而是為著分賜生命。亞當的死乃是把他裏面的生命分出來,分給夏娃;『分給夏娃』更好的說法是『分出來,成了夏娃』。亞當的東西分出來,就成功一個夏娃。

非贖罪的死與贖罪的死

創世記二章裏亞當的沉睡所表徵的死,乃是非贖罪的死,這死與贖罪一點關係都沒有。亞當沉睡就產生出夏娃,並非因夏娃有罪,或是為夏娃受苦。亞當沉睡根本與罪無關;他的沉睡(表徵死)完全是為著產生夏娃。在約翰十二章二十四節主就說到祂非贖罪的死:『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這意思是,祂這一位基督,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因此,祂這死是分賜生命的死,而非贖罪的死。祂這一粒麥子落在地裏死了,不是為贖罪,乃為要把祂裏面的生命分出來,好產生許多子粒。

路加福音所記載主耶穌的死重在贖罪,因此特別記載與主同時被釘十字架那強盜的得救。(二三39~43。)但約翰福音所記載主釘十字架是重在分賜生命,因此特別記載彼拉多吩咐兵丁打斷釘十字架之人的腿,但兵丁見主耶穌已斷氣,就沒有打斷祂的腿;惟有一個兵用槍扎祂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十九31~34。)這水象徵神聖的生命流出來,為要給人得生命。神的話真是奇妙。這事例記載在約翰福音裏,因為這卷福音書重在祂作為生命而來,為要把生命分給人。(一1,4,14,十10,十二24,十九34。)

在宇宙中有各種不同的死。一種是罪所帶來的懲罰,另一種是為著分賜生命。羅馬五章十二節說,『這就如罪是藉著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藉著罪來的,於是死就遍及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這是說到藉著罪而來的死。林前十五章三十五至三十七節說,『但有人要說,死人怎樣復活?帶著甚麼樣的身體來?愚昧的人,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並且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乃是赤裸的子粒,也許是麥子,或其他的穀。』這裏的死不是罪所帶來的,而是在創世記二章神起初要人撒種耕種時,就命定的一種死—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也就是產生生命的死。這種死是分賜生命所必需的,這是宇宙中生命的定律。

多年來基督教缺少這分辨的亮光,只看見主贖罪的死,而沒有看見主那非贖罪的死,就是那分賜生命的死。求主憐憫我們,使我們清楚看見主耶穌的死這兩面的講究。實在說來,在聖經裏,主那非贖罪的死比贖罪的死意義更重大,因為主那非贖罪的死與神原初的目的有關。神原初的目的與罪無關,也不受罪的影響;即使人沒有犯罪,主也必須經過死—非贖罪的死。這給我們看見,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頂重要的一面,乃是為著分賜生命;不過因著中途有罪進來打岔,所以祂在十字架上死的時候,也需要流血為人贖罪。

血與水

約翰十九章記載,主被扎的肋旁不僅有血流出來,也有水流出來。(34。)這意思是,主在十字架上受死,有兩面的功用:血是為贖罪,水是為分賜生命。假定人沒有墮落犯罪,主的死就只要有流水一面的功用,不必有流血一面的功用。聖經的記載是一致且一貫的。例如,約翰福音記載主耶穌說,『信入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七38。)所以,亞當沉睡所豫表的死,乃是指基督那非贖罪的死,就是分賜生命的死。基督乃是藉著這死,把祂裏面的生命釋放出來—像水一樣流出來。這流出的水就進到信入祂的人裏面,並從他裏面湧流出來。(四14,七37。)

以象徵的意義說,創世記二章裏,那豫表基督之生命樹的生命,進到人裏面來作人的生命,在人裏面就成為生命水;這就如同約翰十九章三十四節主肋旁所流出來的水,又如同啟示錄二十二章一節那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那生命河的水,來作人的生命。不僅如此,這水也就是出埃及十七章六節所記載,以色列人在曠野時,神叫摩西擊打磐石,而從裂開的磐石所流出來的水,使以色列人可以喝。林前十章四節說,這被擊打、裂開的磐石豫表基督。磐石裂開(表徵死),就有水流出來,給神的百姓喝。這意思是,神裏面的生命經過死,就成為水,流出來給人喝,使祂的生命可以進到人裏面。

總之,我們要看見這兩點:第一,召會,或說基督人,是從基督產生出來的;第二,主耶穌的死,主要的目的是為著分賜生命,不過因為有罪的打岔,所以附帶有贖罪的功用。我們若清楚明白這兩點,對主救贖的工作就會有更透徹的認識,對神造人的目的也就更清楚,並且更能知道基督人的真正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