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二十四章七節,十六節,二十五章一至三節,五至十六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餘下六項關於百姓中間的管理。
申命記二十四章七節是關於拐帶的典章。若有人拐帶以色列人中的一個弟兄,當奴僕待他,或是賣了他;那拐帶的人必要治死。(7上。)這治死的宣判指明拐帶的嚴重性;其嚴重性等於殺人罪。拐帶人等於殺人。對拐帶者這樣的處決,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人中間完全除掉。(7下。)
拐帶是嚴重的罪,是以欺騙的手法廢掉人的人權。我們不要以為今天弟兄中間沒有拐帶的事。近年來,有些人想要『拐帶』弟兄,『奴役』他們,然後『賣了』他們。這些人不是拐帶外人,乃是想要拐帶弟兄,就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這種拐帶必須被定罪。
十六節的話是關於父與子的典章。父親不可因兒子的緣故被處死,兒子也不可因父親的緣故被處死。(16上。)反之,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處死。
十六節啟示神的公正。實際上,以色列人中間神聖管理的各點,都向我們顯示神是公正的神。神既是公正的,就不允許祂子民中間有不公的事。
二十五章一至三節說到關於帶到以色列人面前之爭訟的典章。以色列人之間若有爭訟,前來求審,審判官就要定義人為義,定惡人為惡。(1。)定義人為義,定惡人為惡,使神子民中間的公正得以維持。
在林前六章一至八節,保羅告訴我們,召會中弟兄間的爭訟,該由召會中的智慧人來解決。這指明有時召會像法庭,審斷爭訟的事。我們處理爭訟時,必須要公正,定義人為義,定惡人為惡。
按照申命記二十五章二節,惡人若該受責打,審判官就要叫他伏下,當面按著他罪惡的輕重,照數責打。審判官只可打他四十下,不可過數;(3上;)恐怕過了數,便是輕賤他的弟兄了。(3下。)
今天我們絕不該輕賤主裏的任何弟兄。倘若我們必須說到弟兄的過錯,我們該克制、謹慎,不可誇張。我們若說得太過分,就會叫人輕賤他。每一位弟兄對主耶穌都是珍貴、寶貝的,都是祂用自己血的重價買來的,所以輕賤弟兄乃是有罪的。我們若批評弟兄,或太過分的說到他的過錯而輕賤了他,我們裏面的神聖生命就會定罪我們。所以,在說到聖徒的時候,我們需要克制並謹慎。
五至十節說到不願替死去之兄弟盡丈夫本分者的典章。以色列兄弟同住,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他的兄弟當娶已死之兄弟的妻子為妻,向她盡丈夫兄弟的本分。(5。)妻子生的長子必歸已死之丈夫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從以色列中被塗抹。(6。)
這典章啟示神的愛;因著神對那死者的愛,祂要那人的名存留於百姓中間。這典章也啟示神要祂的子民多有生育。神愛祂的子民,要他們能生育。
那死去之丈夫的兄弟若不願意娶他兄弟的妻子,她就要到城門長老那裏,說,她丈夫的兄弟不肯向她盡他的本分。(7。)那城的長老要查明是否屬實。若是屬實,她就要當著長老到她丈夫之兄弟的跟前,脫了他腳上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說,『凡不為自己兄弟建立家室的,都要這樣待他。』(8~9。)在以色列中,這人的名必稱為『脫鞋者之家』。(10。)承擔這樣的名是個侮辱,也是個羞辱。
已死的兄弟沒有兒子,就是脫去了他的『鞋子』。這就是說,他的行事終止,再也不能行動了。因為他沒有繼承人,他的名就要從以色列人中被塗抹,他整個的家都要終止。這乃是個羞辱。他的兄弟既不願盡他的本分,這位兄弟的名就要被稱為『脫鞋者之家』。
我們可以將這典章應用於今天的光景;雖然只是有限的應用。我願指出,這典章指明我們需要在屬靈一面多有生育,且要得著屬靈的兒女作我們的繼承人。我們若有屬靈的兒女,就能在平安中死去。一面,我們都需要得著屬靈的兒女作我們的繼承人;另一面,我們需要幫助在主裏的弟兄得著屬靈的兒女。
十一至十二節的典章,論到妻子不道德的幫助丈夫爭鬥的事。若有人與弟兄爭鬥,這人的妻子近前來,要救她丈夫脫離那打她丈夫之人的手,伸手抓住那人的下體,就要砍斷婦人的手。(11~12上。)眼不可憐惜她,(12下,)因她作了不當的事。這典章啟示神在祂的管理裏不僅是嚴格的,也是顧到細節的。
十三至十六節說到關於法碼和量器的典章。以色列人囊中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法碼;家裏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量器。(13~14。)因為行這些不義之事的人,都是耶和華他們的神所憎惡的。(16。)
有不同的法碼和量器乃是欺騙,一切的欺騙都是從仇敵撒但來的。有不同的法碼和量器,這不誠實的作法必是從撒但來的。
以色列人要用足重公道的法碼,足量公道的量器。這樣,在神所賜的地上,他們的日子就得以長久。(15。)這裏的日子得以長久,與公義有關。那些長壽的人總是將他們的長壽歸因於注意身體健康,有充足的睡眠,飲食有節制等等。你曾否聽過有人將長壽歸因於公平、公義、公正?在這節裏,在地上日子得以長久,明顯的與足量公道的法碼和量器有關。
那些有不同的法碼和量器的人,實際上就是有不同的尺度。在今天的召會生活中,我們可能有不同的尺度,一種尺度衡量別人,另一種不同的尺度衡量自己。因著有不同的尺度,我們可能在某件事上定罪別人,卻在同樣的事上稱義自己。有些聖徒可能用一種尺度衡量長老與同工的行動,卻用另一種不同的尺度衡量自己的行動。因著他們用一種尺度衡量長老和同工,又用另一種不同的尺度衡量自己,他們就批評長老和同工,卻為自己表白。
在神的家,召會中,應當只有一種尺度。這就是說,應當用同樣的尺度衡量每個人。倘若我們只有一種尺度,我們就會像神一樣的公平、公義、公正。因為神是公平、公義、公正的,所以祂是按著同樣的尺度衡量每個人。祂沒有不同的法碼和量器;祂用同樣的尺度,直到永遠。
屬世的人常用各種不同的尺度。因著人用各種不同的尺度,人類社會就極其缺乏公正。例如,妻子與丈夫在婚姻生活中用不同的尺度;這些不同的尺度就是丈夫與妻子之間爭吵的原因。丈夫與妻子都有兩組不同的尺度。
在召會生活中,我們不該有不同的尺度,一種用以衡量自己,另一種用以衡量弟兄姊妹;但在這事上我們都失敗了,沒有一個人例外。用會計的術語來說,我們很容易將別人記在『借方』,而把自己記在『貸方』。我們不該這樣作,乃該多記別人的優點,多記自己的缺失。例如,一位姊妹可能用一種尺度衡量長老,記下他們的缺失,又用一種不同的尺度衡量自己,記下自己的優點。她若更多記下長老的優點,更多記下自己的缺失,就會對她當地的長老和召會有更積極的觀點。然而,她若堅持用不同的尺度,那麼在她眼中,就沒有一位長老是叫她滿意的。
有些聖徒習慣使用不同的尺度,就從一地換到另一地,盼望找到比較令他們滿意的召會和長老。但是因這些聖徒有不同的尺度,他們無論到那裏,都找不到令他們滿意的召會和長老。
我強調了用不同尺度的作法,因為這種作法在召會生活中乃是一種病。這就是不能同心合意的源頭,而使我們不能持守一並同心合意。願我們都從主接受憐憫,不再有不同的尺度,卻要像我們的神一樣,用同樣的尺度來對待每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