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組:標註日期之聚會筆記
三月十七日:生命與事奉

生命是事奉的基本,事奉是生命的出口。生命貧弱,事奉即微弱;生命富強,事奉即強烈。事奉在主的引領中,會叫生命有長進;此二者是互為因果的。弟兄姊妹對於此二者,都該有具體的追求:在生命方面,該追求具體的經歷;在事奉方面,該追求具體的舉動。生命的經歷越多,事奉的內容就越豐富;事奉的舉動越多,生命的追求就越需要。生命是事奉的內容和能力;所以要叫事奉充實、剛強,必須追求生命的豐滿。

四月六日

從無一個聖賢或教主要人愛他;只有基督如此。更從無一個聖賢或教主能住到信從者的裏面,與信從者聯合為一;只有基督如此。我們所事奉的主基督,不光是一位坐在天上的主,更是一位住在我們裏面的主。祂在我們裏面作我們事奉祂的生命和能力。祂在我們裏面穿著我們事奉祂自己。所以乃是住在我們裏面的主,藉著我們,經過我們,事奉那坐在天上的主。這不需要我們的主意和能力。在事奉主的事上,主自己就是我們的引導和能力。我們要事奉祂,必須和祂有交通。要和祂有交通,我們就必須把我們全人從外面各方召回,回到我們裏面與祂相見,尋求祂的心意和能力,就是尋求祂自己。

四月七日

工人與長老應學習帶領幼稚之弟兄姊妹在聚會中開口,在事奉上有分;更應注意那些有屬靈前途的。分家聚會負責人應在其分家聚會中安排人作雜務的事。各項總負責人應帶領該項有分事奉者多多禱告,追求生命的長進。週三(四月九日)晚聚會,先從長老的職責說起。他們帶領、管理全召會,並分別監督各分家聚會。工人姊妹分別幫助各分家之姊妹帶領。此外,工人要特別帶領並栽培在事奉上有功用的人,以及能接受主呼召的人。工人更應注意往外開展工作。家負責人帶領、安排分家聚會的事奉。他們只在原則上聽從長老(不包括分家細節的安排)。事奉主,要有具體的行動,或是用時間,或是用財物,經常的為主作事。戈登(Gordon)之父看過他新遷之家,即說,人進屋,不知是魔鬼的兒子住的地方,或是神的兒子住的地方。一弟兄寫聖經註解,寫罷一段即說,『主耶穌,我和你的關係仍然一樣。』

第二組:未標註日期之專題筆記
拿細耳人

神在舊約的事奉裏,不只有祭司事奉的定規,也有拿細耳人事奉的定規。拿細耳人的定規是在祭司之後。(民六。)祭司是由於神的選召,拿細耳人是由於人的奉獻。當神選召的祭司失敗時,人奉獻的拿細耳人就頂上去。撒母耳頂替以利的事就證明這原則。今日是神選召的祭司失敗的時候,我們該作拿細耳人來頂上去。

奉獻

燔祭的奉獻不是一次就永遠完成了。有了第一次的奉獻,還需要繼續不斷的奉獻。民數記二十八至二十九章給我們看見,除了每日早晚都有經常的奉獻以外,每遇到安息日、月朔或節期,還都需要再有特別的奉獻。這是說在我們的經常奉獻之外,有特別遭遇時還得奉獻。安息日是說到安息,月朔是說到希望,節期是說到喜樂—在我們遇到這些時都得奉獻。並且二十八至二十九章是說越奉獻越多。燔祭是重在為神而活,同獻的素祭和奠祭是重在受苦。燔祭是神的食物。(二八2。)

道路

真理配上生命,纔是道路。(約十四6,『實際』原文與『真理』同字—編者註。)

真理與生命

一個召會或信徒必須在聖經的真理上有根基,纔能穩固而準確;同時也必須在生命裏有經歷,纔能剛強而豐富。真理和生命扭在一起,纔是一根堅固不能折斷的繩子。

敬拜

敬拜就是事奉。這事奉是應當在靈和真理的裏面。(約四23~24,『真實』原文與『真理』同字—編者註。)光在靈裏會不準確,光在真理裏會不剛強。

權柄與身體

身體上的肢體若無權柄而變為平等,身體立即變為平面的,而不再是立體的。身體若是平面的—不是立體的—即是死了的;只有立體的身體纔是剛強的。

工作的普通

工作一普通即等於零。工作必須專一,纔能成為立體的;否則即是平面的。一堆的木頭,我們若在其上只作普通的工作,而不作專一的,就它們仍是木頭,不會成為立體的器具。今日召會中的工作太普通了!許多的地方召會,雖然經過多年的建立,仍是平平的;許多的信徒,雖然經過長期的栽培,仍是平常的,都是因為那些建立和栽培的工作太普通。工作所以普通,是因為工人缺少專一的學習。

生命與召會

一個地方召會,若只在事工上安排得有規律,而不是出於生命的長成,就是一個組織(organization),而不是一個生機(organism)。若只有外面事工的服事,沒有裏面生命的供應,那是社會,而不是召會。召會是出於基督生命的,是活出基督生命的,也是供應基督生命的。一切事工不過只該是外面的配合和應用而已。

召會的行政

生命加上權柄,就等於召會的行政。基督的生命就是召會的生命。活在基督的生命裏,就能認識身體(召會)的權柄。

權柄

權柄就是我們在神所安排的地位上,所受的限制:一面是服權柄受人限制;一面是作權柄給人限制。

啟示的事奉與天然的事奉

在啟示的事奉裏,也會有天然的成分。照著啟示事奉的原則,用靈修的功夫去得著啟示,也是天然的成分。這樣得著的啟示雖然也是啟示,不過叫我們逐漸有長進,卻不會叫我們有生命的轉機。大馬色路上的啟示,纔叫保羅有轉機。轉機的啟示,不是人用靈修的功夫去得著的,乃是主所直接啟示給人的。我們對於十字架、基督作生命、復活、以及基督的身體,都該有轉機的啟示。馬大的事奉是天然的,馬利亞的事奉纔是啟示的。人多學馬利亞的行為(將香膏倒在主身上),而沒有注意馬利亞因交通所得的啟示。天然的事奉只滿足人的需要(也許),惟有啟示的事奉方能滿足主的需要。

聖經中少年人的地位

神的揀選和呼召,全是向著少年人的。在聖經中很難找著一個神揀選或呼召老年人的事例;在召會的歷史中也不易找出。少年人該豫備向前去接受神的呼召—約書亞、提摩太都是這樣的人。若在少年時不豫備,就是以後有神的呼召,在神的用處上也必難有分量。

少年信徒應注意的三方面

第一,生命方面的經歷;第二,聖經方面的認識;第三,工作方面的操練。

約翰福音十一章

此章給我們看見,人的意見是基督復活生命的攔阻(人的看法與基督復活的生命相對)。

(一)馬大、馬利亞的意見是主應立刻早去。

(二)門徒的意見是主不應當去。

(三)馬大一見主就是埋怨,並對主講了許多道,而未聽進主的話即走開去作別的事。

(四)馬利亞也不彀無意見。

(五)陪著馬利亞的猶太人也有意見。

主所遇到的都是人的意見,而無法將祂的意思啟示人。祂給人的意見難為得『哭了』。神的意思是要藉此事彰顯榮耀,所以主在起頭時是頂願意的;但人的意見使人不能領會,更不能相信。主是要藉此顯出祂復活生命的大能;但人的意見卻攔阻祂。今天在召會中也是如此。主是要去叫拉撒路復活,而門徒卻是怕去死。

福音的要求

國度乃是福音的要求。新約福音的頭一句話乃是:『諸天的國已經臨近了。』(太三2。)國度是神要掌權,通行祂的旨意在地上,使祂的名被尊為聖,彰顯祂的榮耀。這些是國度的內容,也就是福音的要求。新約先將福音的要求(馬太福音的國度)擺出來,然後再把福音的供應(約翰福音的生命)說出來。國度要求的結果是,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卻能。這個『在神』,就是神進入人的裏面。這和約翰十五章五節是相聯的—『離了我,你們就不能。』馬太五至七章的教訓不是給神所造的人,乃是給『父』所生的兒女。山上的教訓裏很少題到『神』(五次),多是說到『父』(十七次)。只有那些有神生命的人纔能活在這些教訓裏。只有他們能『完全,像〔他們的〕天父完全一樣』,(五48,)因為他們有父的生命。

主所要的見證人

主到地上來,乃是要將神分到人的裏面;但是人卻被世上的人事物所佔有、所充滿,所以主就要人撇下這一切來跟隨祂。祂在地上的時候,信祂的人雖有千萬,但至終肯撇下一切來跟隨祂的人,不過只有在耶路撒冷樓房上的一百二十人。而這一百二十人還是主在復活升天後,再來地上花了四十天之久找回帶來的。否則就是在五旬節聖靈降下,也無人作器皿來接受。那一百二十人是將一切都撇下、都倒空,如同潔淨的空器皿擺在那裏,等候聖靈來充滿。乃是這樣的人纔能得聖靈的充滿而作主的見證人。主的工作和事奉乃是託給他們的。

召會的單純

召會像一貞潔的童女,許配了基督。

兩句摘錄的話

『審判的根據是他們的行為,審判的準則是他們知識。』(Charles Hodge,郝治,論羅馬二章。)『基督的信仰(Christianity)開始於復活。』

對於詩歌的認識

(一)按分類(照聚會的性質),如:擘餅、禱告、交通、造就、傳福音等聚會的性質既不同,就其中所用的詩歌也就照其性質分作幾大類。我們的詩歌總不外乎為著這些聚會而用。

(二)按細節,如:開頭、引題、加強、提靈、轉換、改正、結束、送一程(以上八種),加上維持靈和填時間(以上二種)。這是照著聚會中的過程而分的。

召會是甚麼

不是禮拜堂,不是一個組織,不是一個佈道會,不是僅僅屬人的一個組合,乃是:(一)神計畫的目標;(二)隱藏在神裏的奧祕;(三)新約的啟示;(四)基督(原則)的擴大;(五)基督的身體;(六)基督的豐滿;(七)基督的延長(就時間說);(八)基督的普及(就空間說);(九)神的家;(十)仍是一個奧祕:作見證、傳福音、行善、受苦,各方面的能力,在世人仍是奧祕。

長老聚會應注意之事

(一)各項總監督亦須監督各分家內之各該項事工。

(二)長老聚會,各家負責人雖得列席,但不得決定所議之事,只有應問供料之責。

(三)各家之長老,係各家負責人及監督。

(四)接納及介紹由分家辦理,每家之監督應規定誰批單簿。

(五)各家長老規定各家專責的人。

(六)各家之準執事,由各家題名,經長老聚會通過。

(七)會計由總服事負責。

(八)除經常事工外,一切的原則均須經長老聚會定規。

如何過得勝的生活

(一)神當初的定規,就是要人倚靠祂而活著—憑祂而活。

(二)不倚靠神,而倚靠自己,不只必要失敗,並且就是罪惡。向神獨立而自己作好,乃是善惡樹的原則。

(三)所以要停下自己,拒絕自己,而倚靠神。

(四)倚靠神需要與神合作。雖不該用意志倚靠自己,卻該用意志倚靠神。並且該用意志順服神。

(五)倚靠神,不是一勞永逸的,是需要時時不離的。

(六)所以需要時時與神交通。

(七)也需要時時順服神。

黃先齊弟兄新婚時交通

(一)『不』要作夫婦二人沒有在主面前禱告通的事。

(二)『不』要作背著對方的事。

(三)『不』要向第三者說到對方的短處,只可向主說。

(四)『不』要說對方親人的短處。

(五)『不』要在對方身上有盼望。

(六)『不』要在對方身上有要求。

(七)『不』要有第一次的失和。

各項安排

(一)福音隊總負責人。

(二)總情況表負責人。

(三)受浸服事總負責人(或由執事輪流學習)。

(四)兒童聚會總負責人。

(五)各家常務執事。

(六)接待客人的問題。

(七)圖書管理分在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