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需要對付我們的意見,好為著福音的緣故同魂

讀經:

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七節。

在腓立比一章十五節保羅說,有的人傳福音,是因著嫉妒爭競。十七節說,有人傳福音,是因著私圖好爭。在二章五至六節他說,『你們裏面要思念基督耶穌裏面所思念的:祂本有神的形狀,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之珍,緊持不放。』因著在腓立比有人尋求比別人高一等,所以使徒保羅擺出基督卑微的榜樣。三至四節說,『凡事都不私圖好爭,也不貪圖虛榮,只要心思卑微,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單看重自己的長處,也看重別人的。』

在一章五節保羅說到腓立比人在推廣福音上所有的交通。二十七節說,『只要你們行事為人配得過基督的福音,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可以聽見關於你們的事,就是你們在一個靈裏站立得住,同魂與福音的信仰一齊努力。』我們要與福音的信仰一齊努力,就需要在一個靈裏站立得住並且同魂。『同魂』是獨特的辭,只出現在腓立比書。腓立比書的背景乃是在腓立比的聖徒有各種異議。

同魂要求我們對自己的想法和情感有許多對付;這對付必須來自耶穌基督的靈。(19。)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乃是為著福音的緣故。(18~20。)耶穌基督的靈就是約翰七章三十九節所說的那靈。這靈不僅是從已過的永遠就存在之神的靈,更是複合了主的人性、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和復活的聖靈。為著傳福音,我們最大的需要不是能力,而是耶穌基督的靈。

同魂比在同一個靈裏更難。腓立比人顧到使徒保羅,並在推廣福音上與他有交通,但他們仍需要同魂。照樣,我們現今的需要是同魂。我們要同魂,就需要對付我們的意見。我們屬靈的感覺因著墮落的宗教而麻木了。雖然我們回到召會正確的立場,但我們中間仍有不同的意見。

我們中間不同的意見之一,就是眾召會都應當採取某位弟兄的路。我們所採取的路不可以是某人的路,那只是一個意見。我們無論作甚麼,都必須在身體的交通裏。在較小、挑選的團體裏的交通是不彀的。封閉是屬靈的疾病。召會就如我們的肉身,會生病或受損。新約書信的寫作,乃是因眾召會生了某些病。

野心是從我們深處發出的難處;這可能在一位弟兄堅持要所有召會都採取他的路時顯明出來。那路是對或錯乃是次要的;眾召會都該採取某人的路,這種想法如同惡性腫瘤。這是很強的意見,會產生分裂,並導致牽涉其中的人失敗。約翰三章六節說,『從肉體生的,就是肉體;從那靈生的,就是靈。』按照這節經文的原則,從心思所出的意見只會生出更多的意見。在召會中有野心的目標,會產生難處和消極的反應。

許多消極的事,乃是從魂而出之意見難處的一部分;在靈裏這種事不存在。我們若在靈裏,就不會試圖使別人跟隨我們。反之,我們只會照著靈活著;其他照著靈而活的人,會在那靈引導他們時自然而然的跟隨我們。我們若不期望別人採取我們的路,就會免去許多難處和衝突。

認為所有召會應當採取一個人的路,乃是虛妄的夢想和錯誤的觀念,那只會產生分裂。按照約翰三章六節的原則,我們使用甚麼手段,就會產生更多同樣的事。例如,如果我們耍政治手腕,至終會因別人的政治操縱而受苦。如果我們堅持別人遵循我們的路,他們至終會堅持我們要按照他們的路。倪柝聲弟兄從不期望任何人遵循他的路。這就是我覺得要跟隨他的一個原因。今天別人若接受我的職事,那不是我作的,乃是主作的。在主的工作上想要得著跟隨者,這比屬世的政治更邪惡。我們也許暫時得著許多跟隨者,但至終沒有人會跟隨我們。

我在中國服事主時,曾受杭州領頭弟兄們的邀請,到他們那裏幫助他們處理某種狀況。我去了,回來一段時間之後,倪柝聲弟兄問我為甚麼去那裏。我回答說,是因為弟兄們有難處,請我去。倪柝聲弟兄回答說,『你是政客。你去那裏乃是耍政治手腕。』我不懂他這樣回應是甚麼意思,直到最後他解釋說,在工作上作一件事,惟一的正當理由乃是主的引導;任何其他的理由都是政治手腕。

我們不該在福音工作上設立許多目標,乃該簡單的過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按照主的引導傳福音。我們傾向於持有許多意見,而目標乃是意見的源頭。腓立比一章二十七節裏的同魂,含示許多意思。我們需要在召會生活中、在基督身體裏、並在交通上同魂,而沒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