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加拉太書中的靈

讀經:
加拉太書一章十五至十六節,三章一節,十三節,二十七節,四章六節,十九節,五章十六節,二十四節,六章十五節。
認識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靈裏

主耶穌雖然是神,卻為我們成為肉體,來作一個人,就是末後的亞當。之後,祂這末後的亞當藉著死而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當我們信祂的時候,祂這賜生命的靈就進到我們靈裏,在我們靈裏作我們的生命,賜生命給我們。所以,我們得救之後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要認識住在我們裏面作生命之靈的主,祂是一位賜生命的主。我們得救之後,一切屬靈的生活和事奉,關鍵都在於我們靈裏這賜生命的靈。

可惜長久以來,這件事在神兒女中,一直被撒但蒙蔽。今天在基督教裏,即使是那些向主熱心的基督徒,他們所注意的,就是查經、聽道、讀書、並研究真理,很少人經歷住在他們裏面的生命之靈。甚至少有基督徒確實知道,住在他們裏面的這一位生命之靈,就是主耶穌自己。有些基督徒知道,住在他們裏頭的生命之靈是聖靈,但少有人知道這一位住在他們裏頭的聖靈,就是主耶穌的本質,是主耶穌的實際,也就是主耶穌自己。

就著主耶穌被立為主為基督,得著榮耀、寶座、國度、權柄來說,祂是在天上的寶座上。然而,就著祂是生命之靈,來作我們的生命而言,祂乃是住在我們靈裏。所以,一面說,我們是敬拜一位在寶座上得著榮耀的基督;另一面,我們是經歷住在我們裏面,作生命之靈的主耶穌。今天這位榮耀的基督,乃是在我們裏面。羅馬八章十節說,『但基督若在你們裏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這裏說到基督在我們裏面,不是關乎敬拜,而是關乎經歷。就著我們的敬拜而言,基督是在寶座上;但就著我們的經歷來說,基督乃是在我們裏面。我們必須認識這一位基督,在客觀一面,祂是在寶座上的主;在主觀一面,祂是住在我們裏面的生命之靈。就我們的經歷說,我們必須認識這一位住在我們裏面的靈。

新約書信都在講解、啟示這位活的靈

新約從羅馬書起,有二十多封書信,這些書信可以說每一封都是根據基督在我們裏面作生命之靈而寫的。每一封書信都是講解、啟示住在我們裏面的基督,如何是一位生命之靈,是一位活的靈住在我們裏面,是我們可以經歷的。

羅馬書至哥林多後書中的靈
在羅馬書中,主是生命的靈

羅馬書告訴我們,這一位住在我們裏面的基督,是生命之靈;(八2;)這個生命之靈在我們裏面,使我們有了神兒子名分的靈。(15。)羅馬書也給我們看見,神如何在一班邪惡的人裏面作工,把這些罪人作到一個地步,作成祂的兒子。原來我們都是一班邪惡敗壞的罪人,然而,在神恩典的工作下,要把我們這班邪惡敗壞的罪人,作成神榮耀的兒子。

在羅馬一至二章,我們看見,不管是猶太人或外邦人,原來都是敗壞至極的人。凡讀羅馬書的人都知道,樣樣的罪我們都有,我們的確是一班無可救藥的人。然而,神卻在我們這一班邪惡不堪、敗壞至極的人身上,一再的作工。到了八章二十九節,就作出一個結果,把我們這些人作成神許多的兒子,並且模成祂長子的形像,成為神的眾子。我們不只是神的兒子,有兒子的名分,更有神兒子的實際,有神兒子的形像,是神榮耀的兒子。換句話說,神在我們這些罪人身上,作工到一個地步,作出一個實質,把我們裏面的生命、性質、和外面的形狀都改變了。

從前,基督徒對羅馬書裏的亮光看得不彀,認為羅馬書是在講因信稱義。這只說對了一半,從一章一節至五章十一節,這五章半的確是講因信稱義;但是從五章十二節起,就不是講因信稱義,乃是講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成功救贖之後,已經死而復活;如今祂在復活裏,乃是一個靈,是一個生命之靈,住在我們裏面,作生命變化的工作。這個工作就是要實際的把我們作成神的兒子,將神兒子的名分實化到我們裏面。我們不能只有神兒子之名,卻沒有神兒子之實,只有神兒子的地位,卻沒有神兒子的實際。因此,這一位神的兒子,不僅在十字架上作了我們的救贖主,祂還在復活裏,作為神兒子的靈,進到我們裏面,使我們有了神兒子名分的靈,叫神兒子的名分能在我們裏面成為實際。

然而,主在我們裏面如何作這個工作呢?祂乃是進到我們裏面,作變化的工作。祂在我們裏面變化我們,不僅改變我們裏面的生命,更新我們裏面的性情,並且要一步一步的變化我們全人的每一部分。十二章二節說到,我們要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心思是我們魂的首要部分;心思需要變化,表明其他部分也需要變化。怎樣變化呢?就是需要這一位主耶穌,祂是一位活的靈,祂這活的靈在我們裏面,一直作變化的工作;變化到一個地步,我們就有了神兒子的實際。所以羅馬書說到,我們受了兒子名分的靈。

在哥林多前書中,主是建造的靈

接著羅馬書,哥林多前書給我們看見,聖靈乃是一個建造的靈。主要把我們這些得救、有神生命、作神兒子的人,建造成為基督的身體。我們都在一位靈裏受浸,成為一個身體;(十二13;)神的靈住在我們裏面,使我們成為神的殿;(三16;)這都與建造有關。所以,哥林多前書的靈,乃是建造的靈,祂在其中作建造的工作。無論祂在人裏面所作的是甚麼工,一切的工作都是為著建造神的家,建造基督的身體。這位靈也給人恩賜,(十二4,)祂所賜給人的,無論是甚麼恩賜、甚麼功能,這些恩賜與功能,都是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建造神的家。

哥林多前書所說的聖靈,就是主耶穌自己作了我們在其中受浸的水,也作了我們所喝的活水,藉此祂就能在我們裏面作建造的工作,而這一個建造的工作需要變化。林前三章說,神的建築乃是用金、銀、寶石建造的,不是用木、草、禾秸等屬地的材料建造的。(12。)我們這些人原來都不是金、銀、寶石,而是泥土,是屬土的;但神所建造的殿不是用泥土,乃是用金、銀、寶石建造的。所以,我們這些屬地的泥團,若要成為金、銀、寶石的材料,就需要許多的變化。

在哥林多後書中,主是變化的靈

到了哥林多後書,我們就看見變化的靈。聖靈在前書裏是建造的靈,在後書是變化的靈;祂的建造乃是藉著變化。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有自由。我們只要敞著臉來觀看主,這位生命的主,就在我們裏面變化我們,使我們榮上加榮,與祂榮耀的形像一模一樣。(三17~18。)我們原是土器、瓦器,而祂乃是寶貝,進到我們這瓦器裏。(四7。)從那時起,我們外面的人就天天在毀壞,我們裏面的人卻日日在更新;(16;)這就是基督在我們靈裏,天天增加,天天更新,我們就有了變化。我們這些舊人逐漸變化成為新人;這個變化乃是為著建造。

加拉太書中的靈
基督在我們裏面作變化的素質

在看加拉太書之前,我們先看一下聖經的次序。羅馬書給我們看見,主耶穌在我們裏頭作生命的靈;在哥林多前書,祂是建造的靈;到了哥林多後書,祂就是變化的靈。為要建造基督的身體,建造神的家,祂就需要變化我們;而變化的路,是藉著基督在我們靈裏,變化我們。因此,加拉太書乃是說到,基督如何作變化我們的素質。

神的目標不是律法,乃是基督

我們這些得救的人,憑著天然的觀念,都有一個願意作好的心。換句話說,都願意守律法。比方,我昨天得救了,今天早晨一起來,就有一個觀念:我從前沒有信主,脾氣很壞,行為也不好;現在得救了,今後就要好好作人,好好改良自己的行為。奇妙就在這裏,每一個基督徒,不僅得救的時候,甚至得復興的時候,都有這個觀念。好像從前作基督徒馬馬虎虎、冷冷淡淡,現在因著主的憐憫,復興起來了,就得規矩一點,把自己整理整理,不能太隨便了。從人來說,這個觀念是很好;但從神的眼光看,卻是不對的。這種作好,等於猶太人的守律法。守律法是用肉體守的,也是用肉體作的;因為人一想作好,就是想用自己的力量。

有時你也知道自己軟弱,所以禱告,求主幫助;然而,主從來不答應這種禱告。實在說,你越盼望作得好,主就越盼望你作不好。你是盼望作好就好了,主卻是盼望你作不好纔好。比方,你的脾氣不好,你就禱告,求主幫助,叫你有忍耐。然而,你越這樣禱告,你的忍耐就越差。甚至你的脾氣壞到一個地步,你對自己完全失望了。你就說,『主阿,我再沒有辦法了。』那一天,主反而要說,這可好了;因為主完全沒有意思要你作好。盼望我們眾人都清楚,神沒有意思要我們作好,神乃是要基督從我們裏面活出來。神的目標不是律法,神的目標乃是基督。

基督要啟示在我們裏面,並活在我們裏面

加拉太一章說,神『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裏面』。(16。)二章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20。)不是我作好,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若是我的手要放進手套裏,但是手套不肯合作,不肯把地位給我,我的手在手套裏就不能舒展,乃是必須等到我的每一根手指,都放進手套裏了,這隻手纔得以舒展;這時手在手套裏,就成形了。

同樣的,雖然主耶穌已經在我們裏面,但是祂在我們裏面卻很受委屈。有時,祂被我們監禁在靈裏,因為我們的魂,就是我們的心思、心情、心志,根本不給祂地位。直到有一天,祂的愛打動了我們的心,慢慢的我們向祂敞開一點,給祂多一點地位,祂這纔能往外開展。開展到一個時候,我們和主又有了一個爭執。我們不肯把更多的地位讓給祂,祂只好又停在那裏,等候再等候。有時祂向我們施恩,用愛吸引,卻都沒有果效,逼得祂沒有辦法,只好稍微動一動手,打我們一下。無論如何,今年你沒有被祂征服,明年你總要被祂征服。這一輩子,你不給祂征服,到了祂來的時候,祂還要征服你。

憑著靈而行,讓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

加拉太四章說到,基督要成形在我們裏面。(19。)這位基督怎樣成形在我們裏面呢?乃是藉著在我們裏面的生命之靈。所以加拉太書的關鍵,就在於憑著靈而行。(五16。)你憑著靈而行,你就把地位給基督了;你憑著靈而行,你就讓基督佔有你了;你憑著靈而行,你裏頭就一步一步的讓給基督了。你不能只講督基督活在你裏面,或講基督在你裏面成形;這些都是客觀的道。基督怎樣活在你裏面,怎樣成形在你裏面?那個主觀的經歷乃在於你裏面的靈;你必須懂得怎樣跟隨這個靈,怎樣應用這個靈。五章說到憑著靈而行;按該章上下文,這裏的靈乃是指聖靈,這靈與我們重生的靈調和,二靈成為一靈。

不憑自己守律法,乃藉十字架釘死己而活基督

加拉太書在消極方面給我們看見,我們不該守律法,因我們在律法上已經死了。(二19。)同時,在積極方面給我們看見,基督活在我們裏面,(20,)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四19。)律法是和肉體相聯的,而基督是和那靈相聯的。每一次你要守律法,都是在肉體裏,而每一次你要活出基督,都是在那靈裏。所以加拉太書又說到十字架;十字架就是叫我們對付肉體,而活在那靈裏。五章二十四節說,『但那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都釘了十字架。』這不僅是一個道理,這乃是一個經歷。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我已經了結了。這意思是,不僅在犯罪的事上沒有『我』,不給『我』有地位,即使是在作好的事上,也沒有『我』,也不給『我』有地位。這個『我』是死在十字架上了,這個自己是在十字架上,這個肉體也是在十字架上。十字架不僅解決了壞的我,十字架也解決了好的我。我已經和基督同釘十字架,那屬基督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釘在十字架上了。

在馬太十六章二十四節,『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否認己就是把自己擺在十字架上。每一次你自己要作好的時候,你就要把這個作好的己擺在十字架上。每一次你自己要忍耐的時候,你就要把你這個忍耐的己擺在十字架上。你只要肯這樣把自己擺在十字架上,主耶穌這活的靈就有地位了。

比方,我這個人脾氣不好,現在我得復興了,我就很關心我的脾氣,想把脾氣改好一點,想忍耐一點。請記得,這就是『己』來了。若是我自己要忍耐,這就是己在那裏活動,這是走錯了路。我若認識生命的道路,我就應該在這個時候,活在靈裏。我應該對主說,『主阿,把我的己釘在十字架上,我不要憑我的己忍耐,我要把我這個己擺在一邊。』你若是這樣在你的深處,就是在你靈裏,解決你的己,主就要在你裏面得著地位,祂就要運行在你裏面。祂不僅要運行在你的靈裏,祂還要從你的靈裏運行到你的魂裏。這樣,祂就能彀活而剛強的在你裏面加強你,叫你很自然的不憑自己忍耐,而是讓祂從你裏面活出來。

基督徒最大的難處就是想要作好,想要藉著作好討神喜悅;卻沒有看見,這個想作好的己,想作好的肉體,想作好的我,應該擺在十字架上。當你這樣把這個『我』、這個『己』擺在十字架上時,你就是給主耶穌開了路。在你裏面的主耶穌,這位活的靈,就有機會在你裏面運行。你若跟著這個運行來行動,祂這一位在你裏面的靈就得著開展。祂會一步步的往外開展,結果基督就不僅是啟示在你裏面,活在你裏面,祂更是成形在你裏面了。

另一面,你也不要在乎作好或不作好,一點都不要在乎這些。你只要在乎一件事,就是憑著靈而行。到這時,你就會看見,這一位在你裏面的靈,乃是一位活的基督之靈,祂能彀在你裏面讓基督活出來。換句話說,就是這一個靈,在你裏面把基督活出來。祂以基督作成分,將你這個人內裏的所是一一變化了。

在你剛得救的時候,是神把基督啟示在你裏面。神的目的是要使基督活在你裏面,神的目的也是要使基督成形在你裏面。然而,這件事必須藉著住在你裏面的靈來作;你不能憑你自己作好,不能憑你自己守律法。你若是憑你自己作好,憑你自己守律法,這就打岔了住在你裏面的靈,要把基督活出來的這個工作。

因此,你必須認識十字架。每逢你的己要作好的時候,你要說,『這個作好的己,應該擺在十字架上。』每逢你要討神喜悅的時候,你要說,『這個要討神喜悅的我,需要擺在十字架上。』你總得否認自己,拒絕自己。當你這樣否認自己,拒絕自己的時候,你就是給住在你裏面的靈有一個地位,來運行、開展。這時,你就隨著這個靈生活,憑著這個靈行動。不要憑著你的魂,不要憑著你的自己,乃要憑著這靈行動。這樣一來,這個靈在你裏面,就把基督活出來了,就讓基督在你裏面有了開展的地位,就讓基督在這個靈裏變作一個素質、一個成分,變化你這個人。

在靈裏得以變化並與人配搭,而有身體的實際

請記得,乃是在這個靈裏,你纔得以變化;乃是在這個靈裏,你纔得以活出基督;也就是在這個靈裏,你纔能與基督相關聯,基督也纔得以在你裏面完全成形。乃是在這個變化的靈裏,你纔能和別的信徒同被建造;你纔能和別人一同配搭,同作肢體,過實際的身體生活,和實際的召會生活。召會的實際,基督身體的實際,都是在這一個靈裏。

這一個靈是甚麼靈呢?這一個靈乃是賜生命的靈。頭一步,祂在我們裏面作了生命的靈;第二步,祂在我們裏面作了建造的靈;第三步,祂在我們裏面乃是變化的靈,為著建造變化我們。第四步,祂因著要變化我們,必須在我們裏面把基督實化,把基督化為實際,好叫基督能在我們裏面活著,並叫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所以,祂必須以基督作原料、作素質,把我們全人的每一部分都變化。在這一個變化的過程裏,我們與基督相調相聯,也就在這個相調相聯裏,我們能和同作肢體的人一同配搭,一同建造,互相作肢體,並成為一個實際的身體,來彰顯基督。

今日最大的需要,乃是時時隨從靈而行

所以,我們最需要的,不是明白更多的道理;我們最需要的,乃是接觸裏面的這個靈。我們最需要的,不是學一些道理,乃是天天時時跟隨裏面的這個靈。我們要常常從外面回到裏面,在凡事上,拒絕自己,否認自己,並回到靈裏,用靈和主有活的接觸。我們不是僅僅讀聖經,學道理,行道理,乃是要在靈裏與主這活的靈有接觸。這是我們今後最大的需要,希望每一位弟兄姊妹,不僅僅是一個學道理的人,或是聽道、讀經、查經的人,而是一個在靈裏接觸活的主的人。

我們需要學習在靈裏接觸主,與主交通,對付這一位住在我們裏面的主。我們不僅要尋求道理,遵行道理,更要在靈裏受這一位活的主的支配。我們若是這樣在靈裏,常常與主接觸,就會知道靈的道理、靈的行動,也會知道怎樣藉著十字架,否認我們的己;不僅在壞事上,甚至在一切的好事上,也能彀否認我們的己,把這個己擺在十字架上。我們這樣回到靈裏接觸主,與主有活的交通、活的接觸,並且我們的為人、生活、工作、事奉、以及在召會中的一切活動,天天時時都是在這個靈裏,我們就能一步步的在靈裏被變化。在這變化裏,我們就能和別人一同配搭;這就是建造,這就是召會生活,也就是基督真實的彰顯。如此,我們就能在這裏,成為基督活的身體來彰顯基督。

一九六五年十月十二日講於嘉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