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二章十五至十六節,羅馬書十四章三至六節。
在前一章我們看見,召會是基督的身體,是無限基督的豐滿。(弗一22~23。)在前幾世紀裏,基督徒開始看見,召會是基督的身體;今天有好些基督教教師也說到身體,並且用『身體的職事』這樣的辭。然而,以弗所書對於召會還有進一步的啟示,是基督徒直到現今還沒有看見的。以弗所書啟示,召會不但是基督的身體,也是新人。一章啟示召會是基督的身體,二章表明那是基督身體的召會,也是新人。(15~16。)
新人不是個別的,因為新人是由兩班人創造的。十五節說,『好把兩下在祂自己裏面,創造成一個新人。』這裏的『兩下』指兩班人—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基督把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在祂自己裏面創造成一個團體的新人。十六節說,『使兩下在一個身體裏與神和好了。』這表明一個新人就是身體。這裏的『兩下』這辭,也是指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指明一個新人是團體的。這一個新人就是一個身體,一個身體就是一個新人。然而,在身體和新人之間有所不同。身體要存在,所需要的是生命;但人要存在,所需要的不僅是生命,也是人位。樹作為活的生機體需要生命,但不需要人位,因為樹不是人。
召會作基督的身體與基督作我們的生命有關,而召會作新人不但與基督作我們的生命有關,也與基督作我們的人位有關。我們在天然的觀念裏,也許不明白基督作我們的人位是甚麼意思。因此,我們需要特別留意這件事。
我們來到聖經跟前,常常對我們熟悉的事印象深刻。譬如,作妻子的姊妹讀以弗所五章,也許除了二十五節所說『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以外,對任何別的事都沒有印象。她們也許對作丈夫的需要愛妻子有深刻的印象,因為她們可能覺得,照著她們的觀念,她們的丈夫不彀愛她們。在她們的心裏,沒有甚麼像丈夫的愛那麼重要。作丈夫的弟兄也是一樣。他們印象最深刻的經文也許是二十二節,這節說,『作妻子的,要服從自己的丈夫。』
我在上海時,有一次與一對非常愛主的夫婦同住。在我停留期間,我們在早餐桌前來在一起讀一段主的話。一天早晨我問作丈夫的,他有沒有從主得著話,他回答說,他得著了以弗所五章二十二節,並讀那一節給我們聽。然後我轉向他的妻子,並問她同樣的問題。她回答說,她得著了以弗所五章二十五節,她也讀那一節給我們聽。後來,因為情況非常敏感,我就將話題轉到別的事上。丈夫會要求來自妻子的服從,而妻子會要求來自丈夫的愛;這表明我們很容易接受聖經中符合我們天然觀念的那些段落。
以弗所五章不只由二十二和二十五節組成。譬如,十八節說到在靈裏被充滿,三十二節說到極大的奧祕,基督與召會。然而,因著我們天然的觀念,我們也許讀過以弗所五章多次,卻沒有留意十八或三十二節。在這面意義上,我們天然的觀念阻撓我們接受聖經中屬天的觀念。妻子正確的服從和丈夫真實的愛,不是靠我們自身的力量製造出的產物。照著以弗所五章裏神聖的觀念,我們需要在靈裏被基督的豐富充滿;然後從這內在的充滿,就能流出正確的服從和真實的愛。
聖經中啟示許多事,但我們看不見,因為我們沒有正確的觀念。召會作為新人,清楚的啟示在以弗所書裏。然而,即使我們讀過以弗所書多次,我們也看不見。很少基督徒看見,召會不但是身體,也是新人。作為身體,召會需要生命,不然就會成為屍體。作為新人,召會需要人位。基督不但是身體召會的生命,也是新人召會的人位。這意思是,我們在基督裏的信徒,不但需要接受主耶穌作我們的生命,也作我們的人位。這是新思想。已往我們也許聽過,我們需要接受基督作我們的生命,但我們也許從未聽過,我們需要接受基督作我們的人位。既然召會是人,召會就需要人位—基督。
接受基督作我們的生命,與接受祂作我們的人位之間有所不同。既然我們天然的生命是敗壞的生命,照著這生命恨人很容易,愛人很難。然而,因著基督的生命是神聖且完全的,照著祂的生命恨人就很難,愛人卻很容易。行善或作好人的性能或能力是生命的事;許多基督徒領悟,我們需要接受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好能愛人而不恨人,或者謙卑而不驕傲。然而,有基督作我們的生命並不彀。我們也需要接受基督作我們的人位。當我們接受基督作我們的人位,這件事就不再僅僅關乎我們的能力或行動,而是關乎行動的人位。
我們接受基督作我們的人位,所關切的主要不是我們的行事是好或壞,乃是我們要作的是不是主要作的。我們可以禱告:『主耶穌,你要作這事麼?你是我的人位;你若不要作這事,我就不作。不管這事好不好,你若不作,我就不作。』這種禱告方式不同於接受基督作我們的生命,或尋求明白主的旨意。一個尋求主旨意的人,去買東西時會拿起要買的物品,然後禱告:『主,我這樣買是出於你麼?』接著他會考慮銀行存款餘額,以及他的配偶對這事的想法,再確定他買那物品是否主的旨意。我們若接受基督作人位,就不需要這樣禱告或考慮。甚至在去商店以前,我們就會問問主要不要去,祂也會使我們裏面清楚。
當我們尋求明白主的旨意時,會考慮許多事實,然後作決定。這需要許多時間。但我們若接受主作我們的人位,並核對看祂是否要作我們渴望作的,我們就會立刻明白。我們的經歷常常是主不要作我們想要作的。
很少基督徒以主耶穌作他們的人位。我再說,以主作人位,不在乎我們作的是甚麼事;乃全然在乎是誰在作,或是誰在採取我們的行動。主若恨某樣事物,我們也該恨;祂若愛某樣事物,我們也該愛。我們愛,是因為主愛;我們恨,是因為祂恨,並且我們不是憑自己這樣作,乃是憑著祂。
我們作任何事,即使小如理髮,也該以主為我們的人位而作。我們可以禱告:『主,作我舊人位的舊人已經釘了十字架,現今你是我的新人位。你要我有怎樣的髮型?』我們若這樣禱告,必然會有從主來的回應。
林前十一章三節說,『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這表明妻子該以丈夫作她的頭。然而,妻子要以丈夫作她的頭,不是律法規條上的事。妻子若將這段話僅僅當作道理來接受,當有實際情況發生,需要她以丈夫作她的頭,她就可能失敗。妻子要在丈夫作頭之下,正確的路是以主作她的人位,並領悟神已使她嫁給她的丈夫。她若以主作她的人位,每當她要買一件衣服,她就會樂於挑選她丈夫喜歡的顏色。在某種意義上,她放棄她的口味,並接受他的口味。她能放棄她的口味,因為她的人位已被廢除。
在婚禮中新娘的頭通常是蒙起來的,含示只該有一個頭,一個人位。兩個人只有一個頭,意思是新娘答應以新郎作她的頭。這是真正的婚姻生活。只要婚姻中有一個以上的頭,遲早會離婚。婚姻生活中的許多難處,是出於有一個以上的頭。最甜美的婚姻生活,乃是生活中只有一個頭—基督。
僅僅求問主,祂的旨意是甚麼,或者我們該作甚麼,乃是膚淺和宗教的。我們需要接受主的口味和愛好,並作祂所作的,藉此接受祂作我們的人位。我們若以基督為我們的人位,我們整個情況就會變得簡單。然後我們會有真實的聖別,就是基督自己。真實的聖別不是我們所作的某件事,乃是活的人位,就是基督自己。(一30。)
以弗所三章十七節說,『使基督藉著信,安家在你們心裏。』這節證明,召會作為新人,該以基督為其人位。我訪問不同的地方時,常由親愛的信徒接待。但無論這些信徒對我多麼好,無論他們多常告訴我,要當作在自己家裏一樣,我始終覺得自己是客人。這是因為我在他們家裏無法安家。要我安家在一間屋子裏,惟一的路就是原來的屋主要遷出,然後我纔能在那屋子裏安頓下來,作我所要作的。我若要讓門開著,就能開,我若要關窗,就能關,或者照著我的愛好調整溫度。在某種意義上,那屋子有我作人位,因為我是住在那屋子裏的人。這個例子說明讓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裏的意義。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裏,祂就成為我們的人位。
很少基督徒允許基督安家在他們心裏。雖然我們也許說,我們愛主,也為著基督與召會,並且即使我們能天天呼求主,但採取每一項行動的人位可能還是我們。我們也許沒有接受基督作我們的人位。一面,基督在我們裏面;但另一面,祂在我們裏面是貴賓;受到款待,卻不能安頓。我擔心這是今天許多人當中的情況。我們都要迫切禱告說,『主,我降服,我遷出。主阿,你進來。進入我心並安家在那裏。定居在我裏面的每一部分,包括我的心思、情感、意志和良心。主耶穌,接管、據有、並安頓在所有這些部分。我完全接受你作我的人位。』
召會要達到的最高點,不但是召會作基督的身體,也是召會作新人。召會要作新人,必須接受基督為其人位。當我們充分看見,作為新人的召會是以基督為人位,我們就會撇棄自己一切的規條。以弗所二章十五節說,基督在十字架上廢掉了一切的規條。我們接受基督作我們的人位,一切規條就都被廢掉。
規條是生活和敬拜不同的形式或作法。日本人有一種生活方式,中國人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回教徒和猶太人都有一位神,但回教徒有他們敬拜神的方式,猶太人有另一種敬拜神的方式。這一切不同的生活和敬拜方式都是規條。
神創造了一個人,但今天這一個人已被分裂成許多民族,每一班人都有自己的一套規條,有自己的生活和敬拜方式。乃是這些不同的規條,將這一受造的人分裂成許多民族。人類被規條所分裂,但有一天基督死於十字架,藉著祂的死,祂不但除去我們的罪、釘死我們的舊人、對付世界、並廢除撒但,也廢掉規條中誡命的律法。(約一29,羅六6,加六14,來二14,弗二15。)以弗所二章十五節所說規條中誡命的律法,不是指道德誡命的律法,乃是指猶太宗教裏儀式誡命的律法,主要由行割禮、(創十七10~14、)遵守飲食的條例、(利十一、)和守安息日(出二十8,三一13~17)所組成。
有許多信徒聽過信息講到,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是要除去我們的罪、釘死我們的舊人、對付世界、並廢除撒但,但大多數基督徒從未聽過一篇信息,是關乎基督在十字架上對付規條。基督在十字架上廢掉一切不同的生活和敬拜方式,好在祂自己裏面,用兩班人,就是猶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創造一個新人。因此,在一個新人裏沒有猶太人,沒有希利尼人,惟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西三11。)
即使基督在十字架上廢掉規條,創造了新人,狡詐的仇敵卻偷偷進來,使許多基督徒創立新規條,以分裂新人。基督徒當中的分裂產生出許多公會。浸信會教導浸水施浸作他們的規條,說方言者堅持說方言,並使說方言成了規條,洗腳的人也使洗腳成了他們的規條。今天每個公會都有自己的規條,而這些公會因著這些規條,就成了現在的樣子。
這對我們該是警告。即使我們實行禱讀和呼求主名,我們也該謹慎,不使這些實行成為規條。倘若有一位不禱讀或不呼求主的真信徒來到我們當中,我們需要接納他,與他一同喜樂,並且不將我們任何的實行強加在他身上。我們當中應該沒有一件事是規條。禱讀不是規條,也不該成為規條。
一面,我們需要接納所有的真信徒,不該將我們的實行強加於別人身上。另一面,與我們一同聚會的人,也不該想要將他們的實行強加於我們身上。如果信徒偏好不禱讀或不呼求主,我們不該強迫他這樣作。然而,這位信徒也不該將他的安靜強加於別人身上,讓安靜成為規條。我們將我們的實行強加於別人身上,就使這些實行成為規條。我們當中該沒有規條。
我們要實行召會生活,就需要使自己脫去一切的規條。只要我們仍遵守某些規條,就無法實行召會生活,因為不同的規條至終會使我們成為宗派。我們若實行安靜,並將安靜強加於別人身上,我們就成為安靜的宗派。同樣,我們若將禱讀當作規條實行,就會成為禱讀的宗派。因著規條,基督徒分而又分。信徒若都願意丟棄他們的規條,並遠離任何一種規條,就不會有分裂。這就是站在一的立場上的意思。
我們若站住不守規條的立場,就是站在一的立場上。若有人想說方言,我們該讓他們說。然而,說方言者不該堅持每個人都要說方言。他們若堅持每個人都要說方言,就使他們自己成為說方言的宗派。另一面,我們不該抵擋說方言。我們若抵擋說方言,就使我們自己成為不說方言的宗派。我們不該堅持任何事,也不該抵擋任何事。只要一種實行不犯罪,與偶像無關,與不道德無關,也不引起分裂,我們就不該抵擋。惟有這四件事—罪、偶像、不道德和分裂,是我們無法容忍的事。(林前五11,羅十六17,多三10,約貳9~10。)神在意三件主要的事—祂神聖的人位、人性、和基督的身體。偶像侮辱神的身位;不道德破壞神為祂自己的目的所創造的人性;分裂破壞基督的身體。因此,我們無法容忍這些事。
只要一種實行與偶像、不道德、或分裂無關,即使我們不喜歡,也要容忍。然而,今天的情況不像這樣。一個人若喜歡說方言,他就可能想要使他的團體成為說方言的團體。同樣,聖經教師也許堅持要有教導聖經的聚會,而實行洗腳的人也會盡其所能的說服別人要實行洗腳。在這種情況下,每一班持守某些規條的信徒都成為宗派,基督的身體也就被廢掉了。
我們若接受主耶穌作我們的人位,自然而然就會撇下一切規條。信徒仍堅持說方言、浸水施浸、洗腳、和許多其他作法,原因是他們不接受主耶穌作他們的人位。已往我也有一些固守的實行。但隨著年日過去,我漸漸開始丟棄這些實行。在某種意義上,這些作法都像玩具,但今天我不在意手中要有任何玩具。不管人是浸水或灑水,喧嚷或安靜,留長頭髮或剪短,我都不在乎。我在乎的是,我們都要接受主耶穌作我們的人位。
要緊的不在於我們是安靜的來到聚會中,或是大聲呼喊跳著進來。要緊的乃是我們天天接受主耶穌作人位。我們不該在意文化、我們的面子、我們的光景、宗教、或客套禮儀;我們只該在意活的耶穌。我們喫祂、享受祂、並與祂是一,而祂活在我們裏面。祂是我們的人位,我們是祂的居所。我們是祂的家,祂是住在我們裏面的那一位。祂喜歡的,我們就接受;祂是甚麼,我們就是甚麼。祂說聚會的時間到了,我們就照祂的願望去聚會。不但如此,當我們裏面的主安靜的來聚會,我們也安靜的來;當祂歡樂的來,我們也歡樂的來。在這樣的生活裏沒有規條,只有基督。
照新約裏的記載,主耶穌初次來時,殿是在耶路撒冷,是照著舊約的樣式造的。壇立於殿外,有祭司照著舊約的規條獻祭牲、燒香並敬拜神。然而,主耶穌—就是命令祂子民建殿、立壇、並建立祭司體系的那位神—不在意這些事物。反之,祂遠離殿,到山頂、到海邊,並住在伯大尼的一個家裏。不但如此,祂不遵守任何規條,因此祂冒犯了熱心宗教的猶太人。有一次,法利賽人和經學家就著他們的傳統向祂挑戰,祂回答說,『你們為甚麼因著你們的傳統,違犯神的誡命?』(太十五3。)然後祂引用以賽亞書說,『這百姓用嘴脣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拜我也是徒然,因為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教訓教導人。』(太十五8~9。)主似乎在說,『你們遵守你們的傳統,但我不在意傳統;我在意我自己,我也在意要餧養人。我來不是要幫助人守規條,乃是要餧養人。』
主耶穌來時,不在意任何宗教的事,也不以宗教的方式作任何事。祂以生命的方式作每件事。祂將自己供應並分賜到人裏面作生命。這是主的榜樣,這也是召會開始的方式。然而,召會逐漸墮落;召會開始於享受基督,卻墮落到遵守各種形式、儀式和規條。至終,規條帶進各種宗派和分裂。今天主正在作工,要恢復召會生活脫離各式各樣的規條,回到接受基督自己作我們的盼望、我們生命的供應、和我們的人位。在神眼中,要緊的是我們接受基督作活的人位,並丟棄我們的規條、儀式和形式。
我們在遵守規條的事上常常受試驗。有一次,一位嬉皮裹著一大張厚毯子參加我們好幾週的聚會。那對我們眾人都是很大的試驗。我們不敢說一句話拒絕這人。另一次,有個人參加我們的聚會,腳上沒有穿鞋。他來到會中,總是坐在前排,並伸出他的光腳。這情況持續很長一段時間,有時我問自己,光腳何時會穿上鞋。那情況也是個真正的試驗。
嚴格的說,這些情況所以是試驗,就是因為我仍在意宗教。我潛意識裏仍抱持某種宗教觀念,那觀念成了難處的根源。我若沒有任何一種觀念,就不會在意弟兄有沒有穿鞋。我們會察覺穿鞋與不穿鞋之間的不同,主要是根據我們的文化。然而,我們需要領悟,主耶穌這活的一位不在意這樣的事。祂只在意祂自己、正確的人性、和祂的身體。只要沒有偶像侮辱祂的神聖身位,沒有不道德破壞正確的人性,並且沒有分裂破壞祂的身體,就沒有問題。
有人會爭辯說,我們若不守任何規條,就會太寬大了。然而,使徒保羅寫羅馬十四章時,態度非常寬大且容忍。他說,『喫的人不可輕視不喫的人,不喫的人也不可審判喫的人,因為神已經接納他了。…有人斷定這日比那日強,有人斷定日日都一樣,只是各人自己的心思要堅信不移。守日的人是向主守的,喫的人是向主喫的,因為他感謝神;不喫的人是向主不喫的,他也感謝神。』(3~6。)保羅知道今世是恩典時代,不必在意與喫或守日有關的規條。然而,為了要教導我們如何過真實的召會生活,他是包容的。
今天許多人說到十二章裏身體的一;然而,他們忽略十四章裏啟示,為著身體生活要實行包容。十四章表明我們不該遵守規條;沒有這章的實行,就不可能有十二章裏的身體。這不是容易的事。
在主的恢復裏,我們若固守任何規條或制訂任何規條,就會重演傳統基督教可悲的歷史和現況。我擔心有些與我們一同聚會的人,也許還不清楚關於遵守規條的事。因此,我有負擔使我們眾人都領悟,我們若遵守任何規條,立刻會破壞召會生活。正確的召會生活,乃是沒有規條只有基督作一切的生活。這就是新人,在其中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