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六章一節,七至八節,十二至十八節,哥林多後書五章十七節,以弗所書二章十五節,四章二十四節,歌羅西書三章十至十一節。
加拉太一章告訴我們,宗教同其傳統如何與基督和召會相對;(3~4,13~14,15下~16上;)二章告訴我們,律法同其規條與基督作我們的生命敵對。(11~13,19~21。)三章論及肉體與那靈。我們既靠那靈開始,就不該想要靠肉體成全。(2~3。)反之,我們必須留在那靈裏,拒絕肉體。不僅如此,我們接受了所應許的那靈,這靈就是神向亞伯拉罕傳福音,所說到亞伯拉罕的福。(8,14。)此後,四章啟示肉體與律法一同作工,產生按肉體生的兒女;那靈藉著恩典作工,產生按靈生的兒女,(21~31,)就是神的兒子,並且藉著神為後嗣,承受神一切的豐富。(4~7。)我們要成為神的兒子和承受神豐富的後嗣,就需要基督啟示在我們裏面,活在我們裏面,給我們穿上,並成形在我們裏面。(19。)神的兒子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將我們作成神的兒子。原則上,這意思是說,我們成為與基督一樣。我們自己絕不會是神的兒子;我們只能作魔鬼的兒子。(約八44,約壹三8,10。)我們要作神的兒子,就需要基督成形於我們內裏的所是,使我們與祂一樣。
真信徒乃是神的兒子,但不一定有神兒子的形像。這是因為他雖有基督啟示在他裏面,活在他裏面,並穿在他身上,但基督在他全人裏面卻不彀成形。為這緣故,保羅對加拉太人說,『我的孩子們,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裏面。』(加四19。)保羅的心願是要加拉太人完全成為基督。惟有如此,他們纔能實際的成為神的兒子。我們可以用一個年輕王子要繼承王位作例子來說明。這個年輕王子可能還不像合式的王位繼承人。這意思是說,君王職分仍需在他裏面長大並成形。然後有一天,甚至在他登基以前,眾人都能見證他已經是君王。基督教裏許多人持守一種教訓說,所有得救的信徒都要進入要來的千年國,在國度裏作王。我們不該相信這種教訓。許多人即便得著外在的君王職分,他們還是沒有君王該有的內在成熟、度量和身量。我們需要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直到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與祂一樣。
加拉太一至四章告訴我們,我們需要基督啟示在我們裏面,活在我們裏面,給我們穿上,並成形在我們裏面。之後,五章論到我們需要憑靈而行。(16,25。)今天,基督乃是住在我們靈裏的包羅萬有者。祂與我們的靈是一,我們也與祂這靈是一。現在我們需要憑靈而行。然後六章告訴我們,當我們憑靈而行,需要用溫柔的靈挽回墮落的弟兄。(1。)這是我們基督徒事奉的一例。我們事奉主,必須在靈裏作一切事。這種基督徒生活是撒種的生活。無論我們作甚麼,說甚麼,去那裏,都是一種撒種。我們若為著那靈撒種,不為著肉體撒種,就必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7~8。)然後保羅在這卷書的結尾告訴人說,他與宗教世界無分無關,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反之,我們所需的乃是新造。(14~15。)我們若憑靈而行,享受在我們靈裏基督的豐富,就會自然而然成為新造的一部分;這新造就是新人,召會。
保羅在十七節說,『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保羅不願受猶太宗教、割禮、守安息日、或任何這類事物的攪擾。然後他接著說,『我身體上帶著耶穌的烙印。』在古時,人被賣為奴隸,買主會在他身上烙上烙印,表明買主對奴隸的所有權。保羅帶著耶穌的烙印,指明他是基督耶穌的奴僕。(羅一1。)從耶穌向保羅顯現的第一天起,祂就用十字架的『熱鐵』將他烙過。保羅身為耶穌所買的奴僕,不再在乎猶太宗教的事。至終,保羅在加拉太書末了說,『弟兄們,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與你們的靈同在。阿們。』(六18。)到這個地步,就沒有宗教、傳統、律法、規條或肉體了,只有基督這包羅萬有的靈活在我們靈裏。現在我們必須在這靈裏行事、生活,為著那靈撒種。這樣我們就要收永遠的生命,其總和就是新造,新人,召會。
六章所題第一件主要的項目乃是人的靈。一節說,『弟兄們,即使有人偶然為某種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也當用溫柔的靈挽回這樣的人。』在挽回墮落弟兄的事上,最要緊的乃是我們在靈裏作這事。單用我們的好心或心思、情感、意志是不足的,我們必須用溫柔的靈挽回我們的弟兄。我們人的靈乃是我們用以關心弟兄的正確器官。
接著,七至八節說,『不要受迷惑,神是嗤慢不得的,因為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為著自己的肉體撒種的,必從肉體收敗壞;為著那靈撒種的,必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保羅說到我們的行動、行事和生活,乃是我們的撒種。我們日日、時時所作的事和生活的方式,都是一種撒種。我們必須謹慎自己的撒種。我們若為著自己的肉體撒種,必從肉體收敗壞;但我們若為著那靈撒種,必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
正如我們已經看過的,在五章,那靈住在我們重生的靈裏並與之調和。我們靈裏的這位靈與肉體相對,肉體也與那靈相對。(16~18,25。)然後六章一節論到溫柔的靈,指明六章所強調的是我們人的靈,由聖靈所內住並與聖靈調和。在調和的靈裏,是我們人的靈採取主動。我們若為著自己的肉體撒種,就是照著肉體而行,必收敗壞;但我們若照著調和的靈而行,為著那靈撒種,就要收永遠的生命。
我們與弟兄姊妹談話的方式,乃是撒種的一個例子。用一種屬肉體的方式與弟兄談話,就是為著肉體撒種。我們若這樣行,必收敗壞。閒聊是人類社會中一個非常敗壞的因素。儘管鬆散的論斷人是將敗壞的『細菌』從這人傳給那人,但我們這些墮落的人類就是習慣作這事。因此,甚至在召會生活,就是真正的社交和群體生活中,也可能有閒聊。作這種事就是為著肉體撒種,敗壞自己、別人和全召會。與其他弟兄甚至其他召會交流是件好事,但我們必須當心,不照著肉體交談,而散播致死和敗壞人的細菌。我們必須謹慎,只為著那靈撒種。這樣,我們就能保證自己會收永遠、神聖、非受造的生命,作為我們的收成。
在六章一節,保羅說到我們人的靈是服事主的正確器官,使我們能挽回墮落的弟兄;在八節,他論到為著調和的靈撒種。之後他指出,割禮—猶太宗教裏一道強硬的規條—不過是肉體上的體面。十二至十三節說,『凡在肉體上要體面的人,都想勉強你們受割禮,不過是免得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那些受割禮的,連自己也不守律法,他們卻想要你們受割禮,好在你們的肉體上誇口。』原則上,所有的宗教規條都是肉體上的體面,就如唱詩班穿著色彩鮮明的袍子,或者由才華特出的人獨唱。我們必須定罪所有屬肉體的體面。
保羅接著在十四節說,『就我而論,除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別無可誇;藉著祂,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就世界而論,我也已經釘了十字架。』許多世紀以來,基督教教師多半不懂這節裏『世界』的正確含義,以為這是指俗世。根據加拉太書的背景,『世界』是指宗教世界。十三節和十五節都在對付割禮,這指明這兩節之間所題的『世界』是宗教。割禮乃是猶太宗教的規條,已經被釘在十字架上;就割禮而論,我們也已經釘了十字架。我們與這宗教世界無關。這與一章四節相符,那裏說,基督『為我們的罪捨了自己,要把我們從現今這邪惡的世代救出來』。世代是世界—撒但系統—的一部分。在我們與宗教之間有十字架。就我們而論,宗教這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就宗教而論,我們也已經釘了十字架。用今天的講法,我們可以說,就我們而論,基督教這個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就基督教世界而論,我們也已經釘了十字架。我生在基督教世界裏,長在基督教世界裏。甚至在我相信主耶穌以前,我就為基督教辯護,抵擋佛教。基督教對我真是世界。然而有一天,我向那個宗教世界說再見。就我而論,宗教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就那個世界而論,我也已經釘了十字架。
保羅在五章六節說,『因為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效力;惟獨藉著愛運行的信,纔有效力。』然後在六章十五節他又說,『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乃是作新造。』加拉太書總結在新造,新造乃是一至六章所論一切事物的結果。新造就是在基督裏的新人,團體而言就是基督的身體,召會。(弗四24,二15~16,西三10~11。)神有兩個創造,舊造和新造。舊造是神的工作,但其中沒有神的生命和性情。神在祂的舊造中間,但沒有進入其中。然而,新造有神在其中。神已經作到新造裏,成為新造的基本元素。舊造是由天、地、萬物(包括人)所組成。嚴格來說,新造並不包括這一切的項目;新造只有召會這個新人。將來會有新天新地,但甚至新天新地也沒有神聖的性情在其中。天地要得復興,但不會被神聖的元素所更新。惟有召會裏面有神作基本元素。這由金燈臺所表徵;金燈臺表徵眾召會,並且要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這座金城。(啟一12,20,二一18,21。)在豫表上,金表徵神性。新天新地沒有神性的元素,但新耶路撒冷—召會這新人的最終彰顯、顯出、和終極完成—要被神聖的生命和性情所構成。今天,每一處地方召會都是新耶路撒冷的小影,有神自己為其基本元素。人的語言說不盡甚麼是新造。然而,我們卻在其中,我們是新造的一部分。我們不僅僅是舊造中的受造物;我們是新造的一部分,有神聖的生命和性情作我們的構成。
保羅說,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效力。這意思是說,傳統的宗教實行不算甚麼,光是抵制那個實行也算不了甚麼。同樣的,光是在聚會中大喊不算甚麼,保持安靜也算不得甚麼;持守宗教形式或拋棄一切形式,二者都算不得甚麼。反之,要緊的乃是作新造。這就是我們為甚麼不在意律法、宗教、傳統、規條或肉體。我們只在意基督這賜生命的靈充滿我們的靈。基督教若拋棄它的規條,可能所剩無幾。基督教維持規條的原因,是要使人即使是死的,也能看起來是活的。(啟三1。)這是騙人的。有人宣稱,基督教裏某些實行,就如神職人員和平信徒的階級制度、唱詩班、和主日學是必需的。對基督教而言,這些事可能有需要;但對召會而言,這些事都不需要。外在的形式和規條對死人是必需的,對活人卻不然。
新造就是新人。以弗所二章十五節說,『在祂的肉體裏,廢掉了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好把兩下在祂自己裏面,創造成一個新人,成就了和平。』主耶穌廢掉了一切的規條,好把兩班人—猶太人和外邦人—帶在一起,將召會創造成一個新人。主雖除滅了一切的規條,將它們埋在墳墓裏,基督教卻打開墳墓,試圖將它們帶回來。結果,主所創造的獨一新人,現在已經分裂了。基督教的分裂主要是因為規條,就如各種受浸方式。新約教導我們必須為人施浸,但主無意要我們將受浸作成規條。單單這一件事,就有許多不同的規條。對某些人而言,水浸是一種規條;對其他人而言,點水是一種規條。此外還有更多的規條,諸如要浸幾次、往甚麼方向浸、用甚麼水施浸等。如果我們向某人作見證說,我們得救了,並且愛主耶穌,他可能會問我們是在那裏受浸的,他認為只有照著他的規條受浸,纔能叫人得救。單是這個議題,就產生許多分裂。
研讀聖經的方法、恩賜的運用、聚會的方式,全都可以成為規條。我們絕不可讓我們的實行變成規條。倘若一個好的實行變成了規條,我們是頭一個該放下這實行的。我們實行某件事,若確定是在靈裏作,就是好的;但我們若不在靈裏,就該停止。加拉太五章十三節說,『弟兄們,你們蒙召原是為得自由;只是不可將自由當作放縱肉體的機會,倒要憑著愛互相服事。』我們在基督裏的自由很寶貴,但我們不該利用或濫用這自由。我們在聚會中實行某件事時,必須確定自己在靈裏;這完全在於我們的日常生活。我們必須日日、時時與親愛的主耶穌是一。我們該一直說,『主耶穌,我愛你。我與你是一。我不在乎我的慾望、感覺、希望、傾向、意願和好惡。我不在意自己;主耶穌,我只在意你。你是活靈住在我裏面,我與你是一。』我們若這樣行,就會帶著對基督豐富的經歷來聚會,我們的靈也會剛強、高昂且釋放。這樣,我們在聚會中無論作甚麼,都會將基督供應給祂身體上的肢體。我們不要恪守律法、規條、宗教、傳統或條例;我們只要有這位活的耶穌的實際,祂是新造、新人、召會生活的實際。這實際裏面沒有分裂、混亂、希利尼人、猶太人、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西三10~11。)這種召會生活乃是主今日正在恢復的。
我們眾人都必須求主施憐憫。照著我們天然的出生,我們都是守宗教的。宗教的元素和個性在我們的血輪裏,但這些已經被擺在十字架上。如今基督這包羅萬有的靈活在我們靈裏,是我們的新源頭、新性情和新生命。因此,我們必須憑靈而行,為著那靈撒種,並且享受我們靈中包羅萬有之基督一切的豐富。為這緣故,保羅在加拉太書的結語是說,『弟兄們,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與你們的靈同在。阿們。』(六18。)我們需要消化並吸收這一系列信息所交通的每一件事,使之成為我們的生活。然後我們就會在主的恢復裏享受召會生活,這不是光有道理,乃是豐豐富富、可實行又實際的享受。這在於我們忠信的在靈裏隨主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