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五章一節至六章九節。
以弗所這卷書裏的啟示是漸進的。根據這個原則,我們可想而知第五章比前面四章更往前。第一章有一項計畫的草案,第二章將這計畫實施了,第三章這計畫有了進展,第四章這計畫又有發展。在本章信息裏我們要來看第五章裏的進展。
以弗所書不容易懂,因為它的寫法非常深奧。我們讀這卷書的時候,需要探究其深處,好發現一些基本的元素。
另外有一個原則是,作者寫作之前,在他裏面總有一個基本思想,這個原則也適用於保羅在以弗所五章所寫的。以弗所五章必定有某些基本元素或因素。我們如果能找著這些基本因素,就可得著要領來了解這一章聖經。
我們在前一章信息裏看見,以弗所四章有一些基本因素:身體,身體與神聖三一的調和,以及生命、恩典、實際的發展。我在前一章信息裏未曾強調的一點是:身體與神聖三一的調和,在生命、恩典、和實際的發展上,全數是為著新人。召會是身體的觀念是在第一章。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其結果就是召會,基督的身體,那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的豐滿。(23。)因此,以弗所書論到召會的第一個觀念是身體。二章再次題到身體,並且帶進了新人的思想。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廢掉了所有規條中的誡命,把猶太人和外邦人兩下創造成一個新人。(15。)二章的這個新人就是身體。一章是介紹身體的觀念,二章是介紹新人的觀念。但在一章身體沒有發展,在二章新人也沒有發展,乃是在四章纔有身體的發展。我們在四章看見,身體在生命、恩典、和實際上與三一神調和。末了,身體發展成為新人。因此,身體在生命、恩典、實際上與神聖三一之調和的發展,乃是為著新人。
現在我們來看以弗所五章。根據進展的原則,這一章聖經應當是更進一步。
我們不容易看見以弗所五章的內涵,因為有一層層的帕子遮蔽我們屬靈的眼睛。不論我們的背景如何,可以說我們基督徒都有四層帕子遮蔽我們的視線。因著這些帕子,我們可以讀主的話卻甚麼也沒有看見。第一層帕子是由於我們是天然的人。每一個活物都有某一種性情。狗有狗的性情,貓有貓的性情。我們人類當然也有一種性情,高過狗和貓的性情。神所創造之人的性情包括倫理道德的成分在內。這就是說,我們的天性是講倫理道德的。行善和作好人乃是根據我們受造的人性。就連小孩的性情裏也有作好人的傾向。他們作對了就很自傲,要你看到他們;但是他們作得不對時,就想避開你。他們不願意別人看見他們不對或者知道他們不對。這指明人類天性是講道德的。這是來自神的創造。第一層帕子就是我們受造的人性裏這個道德的成分。
第二層帕子是文化。每一個種族都有自己的文化。我們很難忘記我們的文化。文化是一層很厚的帕子,叫我們看不見聖經裏的真理。
第三層帕子是宗教。很少人一點宗教觀念都沒有。基督教是一種具有許多不同信條的宗教。就一面意義來說,每一種信條都是一種宗教。
第四層帕子也與道德有關,不過這是指從教育和訓練來的道德,不是指人受造天性裏的道德。譬如,孔子的道德教訓影響了遠東許多不同國籍的人。西方人士所受道德的影響乃是根據基督教的教訓。
每個人都有這四層帕子:天然的構成及其道德成分、文化、宗教、以及藉著教導或訓練所學來的道德。這四樣東西已經成為我們組成的一部分。這就是說,我們這個人是由我們的性情、文化、宗教、道德組成的。
你讀以弗所五章的時候,如果還在這四層帕子的遮蔽之下,就無法正確的領會這一章聖經。你不會了解效法神好像蒙愛的兒女這樣的事,也不會了解在愛裏行事為人的事。然而,你如果是作妻子的,當你讀到二十五節吩咐作丈夫的要愛他們的妻子,你會很喜樂。假定有一位姊妹一直受她丈夫的攪擾,覺得丈夫對她很冷淡。當她正對丈夫有這種想法時,讀到以弗所五章,她也許對其他經節都不領會,卻對作丈夫的要愛妻子這節聖經很注意。這證明事實上她並沒有從聖經領受甚麼,她乃是將她自己的思想讀到聖經裏去。
作丈夫的弟兄可能也是如此,讀到那說妻子應當服從自己丈夫的經節就特別注意。他可能沒有注意到保羅說作丈夫的要愛他們的妻子,卻很高興的讀到保羅吩咐作妻子的要服從她們自己的丈夫。
這兩個例證給我們看見我們讀主話的難處。每當我們來讀聖經,總是帶著我們的思想、觀念、渴望、心願、態度、意見或領會。這些事的源頭都在我們的性情、文化、宗教、道德裏。我們很難找到一個基督徒,讀聖經的時候不受這四件事的影響。主耶穌說,『靈裏貧窮的人有福了。』(太五3。)如果我們真是靈裏貧窮,就不會被我們的性情、文化、宗教、或道德所佔有,而會帶著倒空的靈、純潔的心、和清明的心思來讀主的話。
以弗所五章開頭是說,『所以你們要效法神,好像蒙愛的兒女一樣;也要在愛裏行事為人…。』(1~2。)然後在以下的經節裏保羅接著說,我們行事為人要像光的兒女,(2~14,)明白主的旨意。(15~17。)我們在四章看見兩件顯著的事—恩典與實際。在五章也有兩件顯著的事—愛與光。二節說,我們應當在愛裏行事為人;八節說,我們行事為人要像光的兒女。在神聖的真實裏,恩典與實際是一對,愛與光也是一對。
使徒約翰在他的福音書裏強調恩典與實際。他說,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約一14。)但約翰在他的第一封書信裏沒有強調恩典與實際;他乃是強調愛與光。在約壹四章八節他說神就是愛,在一章五節他說神就是光。他不是說神有愛或有光,他乃是說神就是愛與光。因此,愛與光實際上就是神自己。愛與光是神的所是、神的素質。
雖然聖經告訴我們神是愛與光,但是沒有一節聖經說,神是恩典。聖經卻告訴我們,恩典與實際來了。(約一17。)『來』字所指明的是很有意義的。這字指明恩典有個源頭,恩典有個出處。基督成為肉體的時候,祂是帶著恩典與實際來的。當然,我們知道主耶穌的源頭是神,因為祂是從父神那裏來的。恩典與實際無疑的是從父神來的。因此,神是恩典與實際的源頭。父神是愛與光。愛是恩典的源頭,光是實際的源頭。
這樣的領會可由林後十三章十四節得著證實:『願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在這一節聖經裏,神的愛是源頭,基督的恩典是從那個源頭所發出來的,而聖靈的交通是傳輸,將這恩典傳給我們。照樣,愛是源頭,恩典是結果。光是源頭,實際是結果。恩典與實際是從父神來的,但愛與光就是父神。我們一旦接受了恩典與實際,就可以回到神那裏去接觸祂,與祂有交通。當我們這樣回到神那裏,我們就達到愛與光。這就是說,我們摸著恩典與實際的源頭。首先我們相信主耶穌而接受恩典與實際,然後藉著享受恩典與實際,我們被帶回到恩典與實際的源頭,就是那是愛是光的父神。我們停留在這樣的交通裏,就成為蒙神所愛的兒女,在愛裏行事為人。
以弗所五章關於愛與光的啟示,比四章關於恩典和實際的啟示更深奧。四章說,我們在恩典裏行事為人,但五章說,我們在愛裏行事為人。我們在愛裏行事為人,就成為光的兒女,而不僅僅是有實際的人。這樣,我們能效法神—那是愛是光的一位。這是一大進展,一大進步,從恩典進步到愛,從實際進步到光。我們這些追求基督並且愛神的人,應當是光的兒女,在愛裏行事為人。因為光與愛都是神,所以這意思是說,我們是神的兒女,在神裏面行事為人。是光的兒女,在愛裏行事為人,實際上就是說,我們是神的兒女,在神裏面行事為人。
我們怎樣能作光的兒女,在愛裏行事為人?惟獨憑靠父在子裏,藉著那靈,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這事纔有可能。當三一神分賜到我們裏面,我們就實際的成為神(祂就是光)的兒女。於是我們這些光的兒女,就不僅憑恩典生活,並且直接在是愛又是光的神裏面生活。因此,神聖三一的分賜就將我們構成光的兒女,在愛裏行事為人;或者可以說,我們是神的兒女,在神裏面行事為人。
我們都需要藉著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在我們的靈裏被如同神聖之酒的那靈所充滿。(18。)如果我們在我們的靈裏如此被充滿,我們就要用詩章、頌辭、靈歌,彼此對說,(19上,)從心中向主歌唱、頌詠,(19下,)凡事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裏,時常感謝神與父。(20。)當三一神透徹的分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成為光的兒女,在愛裏行事為人,我們就能宣告說,『這是我見證,是我詩歌,讚美我救主,終日歡樂!』(詩歌二六五首。)我們要用詩章、頌辭、靈歌讚美祂。詩章是長的詩篇,頌辭長短適中,靈歌是短的詩歌。
按照十八節所說,我們不應當醉酒,卻要在靈裏被充滿。我們應當被神充滿,甚至因神『酩酊大醉』,而不是被酒灌醉。神的愛比酒更美。雅歌一章二節說,『你的愛情比酒更美。』我們不喜歡喝酒,但我們渴望飲於神的愛,神的愛比酒更美。我們願意浸透在神的愛裏,沐浴在神的愛裏。我們想望成為一班被神的愛浸潤並浸透,甚至因神的愛而醉了的人。
一個在愛裏行事為人的光的兒女,會因神而癲狂。這就是說,光的兒女應當沉醉於神。正常的基督徒該因著對主的享受而癲狂。你如果總是保持緘默,就不是一個典型的基督徒。典型的基督徒應當沉醉於主的愛。我們都需要沉醉於作我們的愛與光的神;這樣我們就真是光的兒女,在愛裏行事為人。
我們如果沉醉於神,並且在是愛是光的神裏面行事為人,我們就會有真正的聖別。真實的聖別不在於遵行某些規條;真實的聖別就是神自己,而我們是祂的兒女,我們在祂裏面行事為人。阿利路亞!我們已經從神而生,我們是光的兒女,在愛裏行事為人。我們應當往前,被神充滿,被神浸透和浸潤並且泡透在祂裏面。這就是三一神分賜到我們全人裏面。
真實的基督徒就是一個經歷這樣分賜的人,而這樣的基督徒結集在一起就是召會。召會應當是由一班沉醉於神的人組成的,他們是光的兒女,天天、時時、刻刻在愛裏行事為人,這纔是正當的召會生活。正當的召會生活並不是由一班在天然裏面一清二楚的人組成的;相反的,召會是一班因神而醉了的人。這些信徒雖然因主而醉了,他們並不愚昧,反而是智慧的。
我們如果藉著神的分賜因神而醉了,我們就會快樂、歡愉且歡騰。這樣我們就會在日常生活裏,真實享受在神聖三一裏經過過程的神。
神聖分賜的結果叫我們能憑著敬畏基督,彼此服從,(弗五21,)而有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二十一節說,『憑著敬畏基督,彼此服從。』這是接續前面幾節的,那幾節說到『在靈裏被充滿,用詩章、頌辭、靈歌,彼此對說,從心中向主歌唱、頌詠,凡事要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裏,時常感謝神與父。』(18下~20。)惟有當我們因神而沉醉,我們纔甘願服從別人。當我們清醒的時候,我們清楚別人在那裏有錯。我們不應當像這樣清楚,卻要在我們的靈裏因神而沉醉。我們應當在我們的靈裏被三一神充滿。我們不應當被憤怒或氣忿充滿,卻要被神的一切所是充滿,甚至充滿到成為神的豐滿。當我們的靈被分賜到我們裏面的三一神所充滿,我們就沉醉了,不是在身體上,乃是在我們的靈裏;不是在我們外面的人裏,乃是在我們裏面的人裏。這種沉醉使我們柔軟、溫和、柔順、並且富有同情心。結果,我們就甘心服從別人。
只要我們中間在召會生活裏有這種服從,就不會有任何難處。作妻子的會服從她們的丈夫,如同召會服從基督。(22~24。)作丈夫的會愛他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召會一樣。(25~33。)作兒女的會在主裏順從他們的父母,並且孝敬他們。(六1~3。)作父親的不會惹兒女的氣,卻用主的管教和警戒養育他們。(4。)作奴僕的會順從他們的主人;(5~8;)作主人的也不會威嚇奴僕。(9。)這樣的服從怎麼會產生?惟獨當我們因神而醉了時,纔可能有這樣的服從。我們惟有將自己向著神聖的分賜敞開,纔能因神而沉醉。要讓活水進來淹沒你、浸透你、泡透你、甚至將你沖走。這會叫你因主沉醉,也會使你在每一種光景裏順服每一個人。
以弗所五章雖然相當長,但這一章的摘要卻是短而簡單。在這摘要裏有光的兒女在愛裏行事為人,並且被三一神充滿。因此,這些光的兒女就有說話、歌唱、頌詠、感謝,並且過著彼此服從的生活。
至終,這些信徒要成為基督的新婦。在四章裏有新人,為著完成神的定旨。新人需要恩典與實際。但是在五章有愛主的新婦,為著使丈夫得滿足。新婦需要愛與光。因此,恩典與實際是為著新人,好完成神永遠的定旨;但愛與光是為著新婦,以滿足作丈夫的基督。
我們如果對以弗所五章有這樣的看見,就會看見召會應當在那裏,召會應當是甚麼樣子。召會應當是一班光的兒女,在愛裏行事為人。至終這樣一班人要成為新婦來滿足基督,就是她的丈夫。這一切都是藉著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進到我們全人裏面而有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