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加拉太書中那靈作為福音的福

讀經:哥林多前書十六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哥林多後書十三章十四節,加拉太書三章一至三節,五節,八至十四節,四章六節,五章二十五節,二十二至二十三節,六章八節
林後十三章十四節裏傳輸的靈

在我們來看加拉太書中的那靈之前,我們要先復習哥林多前後書中那靈的啟示。在哥林多前書結束時保羅說,『願主耶穌的恩,與你們同在。我在基督耶穌裏的愛,與你們眾人同在。』(十六23~24。)在哥林多後書結束時,他再次題到恩典和愛,但他加上交通。林後十三章十四節是很有意義的一節。在哥林多前後書保羅說到一切的事之後,他結束時寫道:『願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聖經中各卷書寫作的方式都很特殊而有意義。沒有任何其他的書結束的方式與哥林多後書一樣。保羅結束的話指明,在給哥林多人兩封書信中所說變化的工作,需要聖靈的交通。

這節說到三項事物:基督的恩、神的愛、和那靈的交通。這裏我們能看見神聖的三一。神、基督和那靈不僅僅是三,也不僅僅是一。反之,祂們乃是三在一裏。同樣的,恩、愛和交通也是三項事物在一裏。愛是裏面的,在心裏,所以需要表達。例如,一位弟兄若給人一本聖經,他的愛就藉著那樣禮物表達出來。以這面意義來說,聖經這項禮物對受者就是恩典。愛是內裏的源頭,而恩是外面的彰顯。我們可以將愛和恩比作一樣東西的兩端。這是同一樣東西,但愛在一端,恩在另一端。愛是在作源頭的父神裏,而恩是在作彰顯的子神裏。約壹四章八節和十六節告訴我們,神就是愛,而約翰一章十七節說,恩典和實際是藉著耶穌基督來的。

交通乃是愛和恩的傳輸。我心裏若愛一位弟兄,我要藉著恩表達這愛,但乃是藉著某種傳輸,這恩纔帶給他。愛是表達在恩裏,而恩同愛是在聖靈的傳輸、交通裏。聖靈傳輸基督的恩同神的愛。因此,哥林多前後書裏變化的靈乃是傳輸的靈,傳輸基督的恩同神的愛。

變化的靈正以某種本質和元素變化我們。這本質和元素就是基督的恩同神的愛。變化的靈藉著將基督的恩同神的愛傳輸到我們裏面而變化我們。

表面上,愛在先,恩其次。然而,這節先題恩。這是因為哥林多後書的主題是基督的恩,(一12,四15,六1,八1,9,九8,14,十二9,)並且我們的經歷主要的是恩。我們所享受的,乃是基督作我們的恩。再者,這恩有一個源頭,就是神的愛,並且這恩需要一個傳輸,而這傳輸乃是藉著聖靈。

加拉太書結束的一節說,『弟兄們,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與你們的靈同在。阿們(六18。)以弗所六章二十四節說,『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腓立比書結束於:『願主耶穌基督的恩與你們的靈同在。』(四23。)這幾卷書都結束於恩典,因為恩典(就是基督自己)乃是我們的享受。這恩典有一個源頭,就是作為愛的父神,並且這恩典藉著聖靈的傳輸、交通,臨到我們。再者,恩典是在我們的靈裏傳輸給我們。這一切都由這幾卷書信末了的經節啟示給我們。

我們裏面變化的靈乃是傳輸的靈,傳輸基督的恩同神的愛,為要變化我們。我們可以將變化比作化學反應。要產生化學變化,一樣物質必須加到另一樣物質裏。變化的靈將基督同神傳輸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新元素。這就造成『化學變化』—在其中我們被變化。

加拉太書中的那靈
傳給亞伯拉罕的福音

加拉太書直到第三章纔題到那靈。加拉太三章的主題是福音,這福音是以那靈為中心。福音在何時開始傳揚?有些人也許說,福音是在施浸者約翰或主耶穌的時候,或甚至到五旬節的時候,纔開始傳揚。然而福音開始於亞伯拉罕的時候,加拉太三章八節說,『並且聖經既豫先看明,神要本於信稱外邦人為義,就豫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亞伯拉罕的時候大約在新約時代傳揚之前的二千年。福音甚至在律法頒賜之前就傳揚了。

那靈的應許作為福音的福

所傳給亞伯拉罕的福音乃是:『萬國都必因你得福。』福音的中心乃是基督,而基督實化為那靈。九至十四節接著說,『這樣,那以信為本的人,便和那信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在咒詛之下,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都是被咒詛的。」沒有一個人憑著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乃是明顯的,因為「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但律法不是本於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必因這些事活著。」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為叫亞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穌裏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藉著信,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

加拉太三章十四節『所應許的那靈』,直譯是『那靈的應許』,這就是以弗所一章十三節題到的『所應許的那靈』,也就是神所應許的那靈。所傳給亞伯拉罕之福音的福,乃是基督,而基督實化為那靈。因此,所傳給亞伯拉罕福音的福,乃是所應許的那靈。神傳福音給亞伯拉罕,應許他說,祂要藉著信將祂的靈作為福賜給我們。

在加拉太三章一至三節保羅問:『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竟迷惑了你們?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你們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你們既靠那靈開始,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在五節他又問:『這樣,那豐富供應你們那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這幾節指明,福音的中心至終乃是將所應許的那靈豐富的供應給我們。

神的心意是要將祂自己賜給人作享受,並將祂自己作到人裏面。然而,人墮落了,漂離神越來越遠。在伊甸園裏,人在神所在之處。然而,在亞當墮落時,人第一步漂離神,(創三1~6,)在該隱身上人第二步墮落。(四3~8。) 原初人受造是要在人的靈裏活在神面前,但在人第一、二步墮落時,人從他的靈墮落到魂裏,成了屬魂的人,就是活在魂裏,像該隱那樣的人。然後在洪水時人第三步墮落。(六1~5。)按照創世記六章三節,那時人成了肉體,就是人再次墮落,這次從魂墮落到肉體。至終,在巴別時人第四步墮落,(十一1~4,)這次墮落到偶像和屬撒但的事物裏。偶像是神的代替品。這意思是那時人就完全棄絕了神。在第一步墮落,甚至第二步墮落之後,人仍有神的思想。然而在第四次墮落時,人放棄神的思想,以偶像代替神。在這一切墮落的步驟之後,人無法進一步墮落,人已經墮落到極點,從靈到魂,從魂到肉體,從肉體到拜偶像;人墮落到偶像裏,墮落到沒有神,並且棄絕神到極點。

然後有一天,當人墮落到最低水平時,神來到亞伯拉罕那裏,他是許多人中的一個。神來應許這個墮落的人說,一面祂要完成所需要的救贖,將人帶回到他原初的水平;另一面,神作為那靈要作這蒙救贖之人的分,給他享受。神供應我們作我們享受的那靈,乃是這應許的那靈。這應許是憑著基督、在基督裏、藉著基督、並以基督成就的,使我們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這就是說,我們能接受神向我們所應許的那靈自己。

神兒子的靈

我們是墮落的人,不在第一或第二層次的墮落,乃是一路墮落到第四層次,我們墮落到最低的地步。讚美祂,基督為我們完成了救贖,使我們從墮落中被帶回來,並領受那靈作我們的享受。我們接受了所應許的那靈之後,祂就成了兒子的靈。加拉太四章六節說,『而且因你們是兒子,神就差出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神差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裏面,使我們在事實上並在實際上成為神真正的兒子。

為著我們生活的那靈

兒子的靈進入我們裏面之後,如今是那靈為著我們的生活。(五16,25。)二十五節說,『我們若憑著靈活著,也就當憑著靈而行。』祂不僅是生命的靈將生命分賜到我們裏面,也是那靈為著我們的生活,就是我們所憑以生活的靈。加拉太書是一卷對付我們生活行動的書。我們必須不憑律法,乃憑那靈生活行動。

結果子的靈

至終,這為著我們生活的靈,乃是結果子的靈。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說,『但那靈的果子,就是愛、喜樂、和平、恆忍、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反對。』

為著那靈撒種與從那靈收成

加拉太六章八節說,『為著自己的肉體撒種的,必從肉體收敗壞;為著那靈撒種的,必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在我們基督徒一切的生活行動中,我們必須為著那靈撒種,好從那靈收成。至終我們需要在這靈裏作一切事。

在加拉太書中,我們經歷那靈的結果乃是基督啟示在我們裏面、(一15~16、)基督活在我們裏面、(二20、)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四19、)以及我們成為新造。(六15。)加拉太書不僅僅是一卷論到因信稱義,或論到釘死我們的肉體及其情慾的書;反之,我們經歷那靈的結果是非常積極的。

本書傳揚古老卻又新鮮的福音。這福音有這應許:神要將祂的靈放在墮落至極的人裏面,作為兒子的靈、為著我們生活的靈、結果子的靈、以及我們為其撒種並從其收成的靈。現今我們必須單單在這靈裏生活、行動、並作一切事。結果,基督就啟示在我們裏面,活在我們裏面,成形在我們裏面,我們也完全成為新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