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在新約裏那靈與召會的異象

讀經:

馬太福音一章二十至二十三節,三章十一節,二十八章十九節,使徒行傳一章五節,二章一至二節,四節,三十三節,十章四十四至四十五節,四十七節,十一章十五至十七節,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三節,哥林多後書一章二十一至二十二節,十三章十四節,啟示錄一章四至五節上,二章二十九節,三章二十二節,二十二章十七節上。

在這系列信息中,我們要來看那靈與召會的異象。全本聖經從頭一章到末一章,都啟示那靈與召會。雖然我們也許熟知新約是揭示基督與召會,但我們也需要看見新約是陳明那靈與召會的異象。

聖靈是耶穌的源頭和素質

馬太一章二十至二十三節啟示,耶穌成為神人,不僅僅是藉著由屬人的童女馬利亞而生,也是藉著由聖靈成孕。在二十節主的使者對約瑟說,那生在耶穌的母親馬利亞裏面的,乃是『出於聖靈』。二十一至二十三節繼續說,『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親自將祂的百姓從他們的罪裏救出來。這一切成就了,為要應驗主藉著申言者所說的,說,「看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繙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這幾節指明,耶穌雖然是由馬利亞而生,(16,)卻是個出於聖靈的孩子。(18,路一35。)耶穌的出生是直接出於聖靈的。祂的源頭是聖靈,祂的元素是神聖的。聖靈是耶穌的源頭、素質和本質。耶穌是以馬內利,是神與我們同在,祂有那靈作源頭和素質。離了那靈,耶穌就無法在馬利亞裏面成孕;離了那靈,耶穌就無法存在。耶穌的實際、本質和素質乃是那靈。

馬太一章啟示那靈是耶穌的源頭和素質;祂是奇妙的。(賽九6。)祂是救主和以馬內利。藉著成為肉體,這奇妙的人物由那靈而出,以那靈為其素質。既然耶穌與那靈是一,離了那靈我們就無法經歷祂。今天基督耶穌作為那靈臨到我們,因為祂是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三17。)

在聖靈裏受浸

在馬太三章十一節施浸者約翰宣告,主耶穌要將信徒浸在聖靈裏。英文的『浸』字是原文 baptizo,巴布提奏,的英語化形式,意思是將一樣東西浸沒在水裏。給人施浸就是將他放在水裏,使水能浸透他。在聖靈裏受浸就是被放在聖靈裏。主已將我們浸入、浸沒在那靈裏。這是一件大事。作基督徒不是僅僅得救脫離火湖,乃是被放在聖靈裏。許多基督徒有天然和宗教的觀念,以為他們雖曾是被命定要下地獄的罪人,神卻藉著基督拯救他們脫離地獄,好將他們帶進天堂;因此,他們該感激神,竭盡所能討祂喜悅並榮耀祂。這個宗教觀念遠不及神聖的啟示:得救乃是被放在聖靈裏。林前十二章十三節指明,主耶穌已將信徒浸入或浸沒在聖靈裏。所以,我們是在聖靈裏,我們每個人都是在聖靈裏的人。作為在那靈裏的人,我們不會到火湖裏去。反之,神在我們裏面,我們也在神裏面;祂是我們真正的天。(參路十五18,太六9。)因為我們是這樣的人,我們就會滿了喜樂,並且因著對基督的享受而忘形。因此,儘管世上許多年輕人喜愛各種娛樂,眾召會裏的年輕人卻渴望天天來在一起享受基督。我們每次參加召會的聚會,都經歷奇妙、奧祕和說不出的享受,因為那靈使我們喜樂,甚至狂喜。沒有甚麼享受高過與同作信徒的一同聚會,享受基督作我們裏面的那靈。

有地位將人浸在聖靈裏

在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主耶穌對門徒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今天,不僅基督有地位、能力、權柄和權利將人浸在聖靈裏,祂的信徒也是如此。我們需要讚美主,我們有地位和特權將人浸入三一神—浸入父、子、聖靈裏。馬太福音的開頭顯示耶穌從那靈而來。(一20~23。)在三章十一節施浸者約翰說,耶穌彀資格將人浸在聖靈裏。這卷書的末了啟示,我們這些已被擺在聖靈裏、在基督裏的信徒,有地位、能力和權利將人浸入聖靈裏。我們已被擺在一個地位上,不僅能傳福音給人,教導人,也能將人浸入聖靈裏。在一章只有主耶穌屬於並帶著那靈,在二十八章有許多門徒屬於並帶著那靈,且有地位和權利將信徒浸入那靈裏;看見這事真美妙。召會不是組織、形式、儀式、教訓或道理的事,乃全然是那靈的事。

在聖靈裏的浸

在行傳一章五節主耶穌說,『過不多幾日,你們要在聖靈裏受浸。』這應許的意思是基督升天以後,要將那靈澆灌在信徒身上,好將他們作為祂的身體浸在聖靈裏。這事分兩段完成:在五旬節那天,主將所有的猶太信徒,祂身體的猶太部分,浸在聖靈裏,(二1~4,)以及在哥尼流家裏,將所有的外邦信徒,祂身體的外邦部分,浸在聖靈裏。(十44~47,十一15~17。)在新約裏只有這兩個事例被視為聖靈裏的浸。藉著這兩個步驟,主作為升天的身體元首,將包括祂所有信徒在內的整個身體,一次永遠的浸在那靈裏。

在聖靈裏的浸是已成就的事實,由升天的主在五旬節那天並在哥尼流家裏所完成。這意思是,我們還沒有由父母所生,就已經在聖靈裏受浸,正如我們出生以前,就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二20,羅六6。)在神看來,在哥尼流家裏的外邦信徒在聖靈裏受浸的時候,我們這些外邦信徒就與他們同時在聖靈裏受了浸。

召會絕對是那靈的事

林前十二章十三節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這裏的動詞是過去式,指明在聖靈裏的浸是已完成的事實。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在十三節裏我們不但看見那靈,也看見召會作基督的身體。召會藉著那靈產生,並同著那靈存在。那靈怎樣是神人耶穌的源頭和素質,那靈也照樣是基督身體召會的源頭和素質。換句話說,耶穌怎樣出於那靈,召會也照樣出於那靈。我們甚至可說,就著由那靈為其素質所構成的意義而言,基督的身體召會就是那靈。

召會不是出於任何人的教訓、道理、儀式或形式,因為惟有那靈是召會的源頭、素質和本質。在召會裏的一切,不但必須照著那靈,出於那靈,也必須是那靈自己。召會不是教訓或道理的事,乃全然是那靈的事。因此,我們不是僅僅照聖經的字句而活,就成為召會這基督身體的實際。無論我們多麼合乎聖經,我們若不活在那靈裏,我們就不會是基督生機身體召會的實際。假定一位弟兄因為聖經吩咐信徒要彼此相愛,就試著要愛另一位弟兄。(約十五12。)這樣的愛也許僅僅是照著聖經的字句,不是照著那靈。我們該彼此相愛,不僅因為我們遵守聖經的誡命,也因為我們憑著我們裏面愛弟兄的那靈而活。我們愛弟兄該是內住的靈愛弟兄的結果。

召會絕對是那靈的事。召會由那靈而生,由那靈所產生,並與那靈同存在。在今世末了,主要完全恢復那靈作召會素質的實際。今天這個時代是要恢復那靈與召會。我們不該留意道理的教訓,乃該享受那靈,並藉著向主歡呼,而在那靈裏喜樂。(帖前五16,19,詩一○○1。)我們越照著那靈,藉著呼求主並讚美祂而向主歡呼,我們就越被點活,且因喜樂忘形。

那靈將身體聯於元首

在林後一章二十一節,使徒保羅說,『那把我們同你們,堅固的聯於基督,並且膏了我們的,就是神。』在這節裏,『我們』這辭指基督的身體。神已將我們這身體,堅固的聯於基督那受膏者。召會乃是身體,聯於受膏的元首。身體的元首基督,已被神的聖膏油,即聖靈所膏。(太三16,路三22。)因此,聖靈將我們一同聯於基督,這纔是召會。召會作基督的身體,不是一班照著信條組織起來的人,乃是聖靈將信徒一同聯於元首。我們作為召會,基督的身體,沒有信條,只有聖靈。召會作基督的身體,不是組織,乃是三一神的生機體。(弗四4~6。)

留在聖靈裏享受交通與一

在哥林多後書末了保羅宣告:『願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十三14。)我們作為基督身體的肢體,是在聖靈的交通裏。我們若簡單的留在聖靈裏,就會享受身體的交通。留在那靈裏最好的一條路,就是呼求主的名說,『哦,主,阿們,阿利路亞。』(羅十12~13,林前十二3。)我們藉著呼求主留在那靈裏,就有交通、一和身體生活。(腓二1,四3~4。)然而,我們若停止呼求祂,沒有留在那靈裏,並專注於道理的教訓,就可能起爭執,至終被分裂。在某處召會裏有許多來自不同宗教背景,並讀過不同神學院的弟兄。但在這召會裏,聖徒們當中很少發表不同的意見,因為他們一直學習留在那靈裏,因而享受交通和一。這是在那靈的交通裏正確的召會生活。

那靈與召會成為一

啟示錄揭示在召會墮落以後,那靈加強七倍成為七靈,為著神的行動以對抗召會的墮落。(一4,三1,四5,五6。)在二至三章裏,主這七倍加強的靈向七個召會說,『那靈向眾召會所說的話,…就應當聽。』(二7,11,17,29,三6,13,22。)然後二十二章十七節說,『那靈和新婦說,來!』在啟示錄的開頭,那靈向眾召會說話,而在這卷書的末了,那靈和新婦,就是召會,一同說話如同一人,指明召會至終將與那靈是一。全本聖經結束於那靈和新婦成為一體一同說話。至終,召會將與那靈是一,那靈也將與召會是一。這就是新約裏所啟示那靈與召會的清楚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