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從林後四章看魂的破碎(二)

魂的毀壞

我們還要繼續來看林後四章外面之人的毀壞。十節說,『身體上常帶著耶穌的治死。』十六節說,『我們外面的人雖然在毀壞,我們裏面的人卻日日在更新。』從這裏我們可以清楚看見,神把祂寶貴的生命放在我們裏面之後,就來作治死、毀壞我們外面之人的工作。『外面的人』乃指天然的生命,也就是魂、肉體和血氣。外面之人的毀壞,就是魂的破碎與對付;但『毀壞』一辭的說法,甚至比『破碎』和『對付』還重。

為甚麼神要毀壞我們外面的人?因為神的生命在我們的靈裏,受到我們外面之人(魂)的包圍、限制和攔阻而出不來。神重生我們時,只把祂的生命放在我們靈裏。神的生命不能進到我們的魂裏,因為我們的魂與神的性質不同。神是靈,若不是屬靈的,就不能接觸神,所以神是把祂的生命放在我們靈裏。然而,這生命要長出來時,就遭到魂的包圍;魂就成為我們裏面生命的仇敵、限制和攔阻。因此,神的生命進到我們的靈裏之後,神就一直作工,為要毀壞我們的魂。

經歷靈與魂的分開

在道理上,我們都能分辨甚麼是魂,甚麼是靈;但是在實際的經歷上,必須等到我們外面的人被毀壞之後,纔能分辨。道理只是理論,實際的經歷乃是當神興起環境拆毀我們外面的人,我們纔能完全認識魂與靈的分別。神來毀壞我們外面的人,就是叫我們外面的人和裏面的靈分開。

事實上,魂與靈的分開不是容易的事。很多時候我們滿以為自己屬靈,但是當神在我們身上稍微動一動手,我們就看見自己還是屬魂而不是屬靈的。屬魂與屬靈最大的分別就是在於此:凡屬魂的一經毀壞就了了,但屬靈的越經毀壞就越興起。就像一粒種子種在地裏,外殼會腐爛,生命會長出來。若不經過死,就沒有辦法看出甚麼是生命。因此,靈和魂的分開,不能光靠頭腦知識,必須置之死地來證明。

比方,有一天,一位姊妹有感覺,要帶領少年姊妹們起來追求主,她也以為這是一個屬靈的感覺,但這到底是屬魂或是屬靈,卻看不出來。只有讓這感覺經過毀壞,纔能清楚。若她把這負擔跟長老們交通,遭到反對,被澆冷水,甚至被少年姊妹們棄絕和譏笑。這接二連三碰的釘子,將她『毀壞』;她若因此灰心,那就證明她的負擔是屬魂的。如果負擔真是出於靈,那麼這些事雖會叫她心裏難過,但是裏面一定感覺不作不行,越碰壁越剛強,負擔也越過越重,還能把反對、攻擊、棄絕、譏笑作為鑑戒,謙卑到主面前去禱告。因著對付、省察、檢點自己,她外面的人就萎下去,裏面的人卻興起來。這就證明她的負擔是出自靈。負擔一碰就了了的,就是外面的負擔;越碰越剛強的,就是裏面的負擔。出於外面的,是屬於魂;出於裏面的,是屬於靈。出於靈的愛,不會因環境而改變,並且能愛仇敵。出於魂的愛,只愛自己所愛的,環境一改變就不愛了。

凡出於魂的,碰到逆境就了了;凡出於靈的,越遭遇逆境就越顯彰。因此,魂與靈的分開絕不是道理。主在被賣的那一個晚上,曾告訴祂的門徒要小心,因為牧人要被擊打,羊群的羊就分散了。(太二六31。)彼得聽了這話,就對主說,『即使眾人因你絆跌,我總不絆跌。…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絕不會否認你。』(33,35。)意即無論如何,他絕不離棄主。在彼得還沒有否認主時,人無法得知他的心志是出於魂或出於靈。但是經過三次否認主,他經過殺死,經過毀壞,就證明他自己的心志不是出於靈。神並沒有差大祭司來審問他,偏偏差一個使女來試驗他,對他說,『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麼?』(約十八17。)這個使女就是神的管治。那晚彼得一連三次否認主,甚至發咒起誓說,他不認得耶穌。(太二六69~75。)彼得這個原本魂生命很強的人,經過這次試煉,外面的人就毀壞了。當夜彼得跌倒了,這是聖靈興起環境來毀壞他的勇敢和自信,也就是毀壞他的魂生命。

在約翰二十一章,主三次問彼得:『你愛我麼?』(15~17。)這乃是針對他三次否認主。當主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麼?』彼得就憂愁,對主說,『主阿,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可見彼得完全改變了。他受過相當的拆毀,連自信也沒有了。後來主又告訴他說,『你…年老的時候,…要伸出手來,別人要…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18。)這是豫言他將要殉道。召會歷史曾傳說,彼得被捕後也遭判處十字架之刑,他被釘之時,覺得自己不配像主一樣正著釘十字架,於是請求人將他倒釘十字架。這事若是真的,就可見他裏面強到怎樣的地步。最終他裏面的反應真是出於靈;人越殺他,他越剛強。

為主作工的人,都渴望憑信心而活。但是他憑信心而活的這個感覺到底是出於靈或出於魂,要等到遭遇環境纔能分辨出來。如果他經過環境,信心越來越強,他的感覺就是出於靈。如果他經過這些環境,反而灰心跌倒,那就是出於魂。只有經過毀壞,纔能證明裏面的負擔是出於魂還是出於靈。出於靈的,越受毀壞越剛強;出於魂的,一經毀壞就了了。所有會灰心的負擔都有魂的成分。人所以會灰心,就證明他有可毀壞的東西;只有負擔是出於靈的服事,纔不會遇到挫折就灰心。又好比作見證,若受人稱讚就覺得歡喜,遭人批評便覺得厭惡,就證明那樣作見證有魂的成分。人的讚許和批評都是聖靈的管治,也就是毀壞,被神用來顯明人的見證是否出於靈。

藉著環境的毀壞

環境或逆或順,都是配合神來毀壞我們的。但一切的毀壞只能毀壞屬魂的,不能毀壞屬靈的。人作見證若真是出於靈,遭他人批評時,不僅不會厭惡,反而會向神禱告,接受這毀壞,並且靈會越興起來。人一次一次的經過毀壞、破碎,纔能實際的分辨靈與魂。又如奉獻財物,也有屬靈和屬魂的分別。若是主興起環境,叫人越奉獻生意越虧損,或者越奉獻生意越興隆,或是碰著別的試煉,就能證明他奉獻財物的動機是出於靈還是出於魂。

光有道理、知識,不足以也不能分開魂與靈;經過毀壞,纔能完全清楚的分別二者。我們若愛主,主就會在我們身上作毀壞的工作,叫我們的靈和魂有真實的分開。凡我們在主面前的心願或負擔,主都要當作一粒種子種在地裏。若是出於魂,經過毀壞和試驗,就一定了了。如果出於靈,就越過越強大。沒有人在召會事奉中不碰釘子的。但只有環境的毀壞,纔能把人的靈與魂分開。毀壞不僅能叫人的靈與魂分開,更叫外面的人被拆毀,讓裏面的人活出來,並且使裏面的人日日得更新。毀壞的工作要一直作到我們見主面;我們若不經過毀壞的工作,就不能成熟。凡能真正分別靈與魂的人,都是經過毀壞的人。這毀壞就是耶穌的治死施行在我們身上,叫我們外面的人被毀壞,裏面的人剛強起來。

講於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