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有一國王,立下律法通令全國,凡是干犯某條律法,必須挖出雙目,料想不到頭一個犯法的就是王的兒子,百姓要看國王如何辦他。王是公義的,須給人民立一好的榜樣,於是公開審問。結果,把他兒子的眼挖去一隻,自己挖去一隻,恩義就此兩全了。神是愛,又是公義,賜子替死,恩義兩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