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否認己,得著額外的一分那靈,為著基督的湧流和彰顯

讀經:

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至四節,七至八節,以弗所書一章十三至十四節,四章三十節,三章十六至十七節上,十九節下,五章十八至二十二節,歌羅西書三章四節,十至十一節,彼得前書三章四節,馬太福音十六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

明白馬太二十五章一至十三節裏十個童女之比喻的關鍵,乃是看見燈象徵我們人重生、點著的靈,以及器皿象徵我們的魂—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基督教教師對這比喻提供了許多不同的解釋。然而,因著他們沒有充分注意燈和器皿的意義,這比喻對聖徒一直是隱藏的,大多數人不能明白這比喻。

靈和魂是人兩個不同的部分

在基督教的神學裏有一種派別說,人分為兩部分;另一種派別說,人分為三部分。第一種派別沒有聖經的根據。人不是分為兩部分,乃是分為三部分—靈、魂和體。有一位參加過我們特會的美國傳道人,來找我說,『我很欣賞這個特會,但是我不能同意人分為三部分。人只有兩部分:看得見的部分,就是身體;和看不見部分,就是魂或靈。』他堅持魂和靈是同義辭,是指著同一件東西。我向他指出帖前五章二十三節,那裏說,『願和平的神,親自全然聖別你們,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候,得以完全,無可指摘。』在原文裏,靈、魂、身子是用『與』(kai)連接。這清楚指明,靈、魂、身子是人三個不同的部分。我們不能說,身體是魂;也不能說,魂是靈。那位弟兄承認聖經裏有這樣一節經文,但他仍然繼續堅持人分為兩部分。因著他不願相信聖經的明言,我無法進一步作甚麼來幫助他。

還有別處經文說到魂和靈是不同的。希伯來四章十二節說,『神的話是活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鋒利,能以刺入、甚至剖開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按照這節經文,我們的魂與靈能被剖開。這節經文用骨節(或骨頭)與骨髓作說明,給我們看見,魂與靈是相連的,卻仍然能被剖開。骨髓是隱藏在骨頭內,骨頭包含骨髓。我們不能說,骨頭和骨髓是一樣的。我們的魂如同骨頭,我們的靈如同骨頭內的骨髓。我們的靈是隱藏的,在我們的魂裏面,但這二者能被剖開。今天很少人知道如何剖開他們的魂與靈。他們假定魂與靈是一樣的。雖然骨頭內含骨髓,但骨頭是骨頭,骨髓是骨髓。同樣的,我們的靈與魂是我們裏面不同的部分。

主耶穌說,『神是靈;敬拜祂的,必須在靈和真實裏敬拜。』(約四24。)祂沒有說,他們必須在魂裏敬拜神。魂是魂,靈是靈。我們必須在靈裏敬拜神。馬太十六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說,『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喪失魂生命;凡為我喪失自己魂生命的,必得著魂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魂生命,有甚麼益處?人還能拿甚麼換自己的魂生命?』二十五和二十六節裏的魂生命,原文是psuche,樸宿克,指魂生命,與靈生命(zoe,奏厄—羅八10)和體生命(bios,白阿司—約壹二16)相對。

路加九章二十三至二十五節,與馬太十六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幾乎是相同的。路加九章二十五節說,『人若賺得全世界,卻喪失自己,賠上自己,有甚麼益處?』這節經文說到人賠上自己,但馬太十六章二十六節說到人賠上自己的魂生命。在這兩處姊妹經文所用的魂生命和自己是相等的。這指明魂就是己,己就是魂。然而,我們不能說,魂和靈是同義字。否則,約翰四章二十四節就可讀作:『神是靈;敬拜祂的,必須在魂裏敬拜。』馬太十六章二十四節就可譯為:『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靈。』說我們必須在魂裏敬拜神並否認靈,是錯誤的。靈和魂是不同的,但魂和己是相等的,指我們天然的人;我們人乃是神所造,作為器皿以盛裝祂。

許多人很難明白童女的比喻,因為他們對於靈和魂的不同沒有清楚的領會。我們在得救以前,沒有實行使用靈。反之,我們總是使用魂。不僅如此,我們甚至不知道自己有靈。我們從出生時起,就受培養使用我們的魂,並在魂裏受教育。然而,我們接受主耶穌這靈到我們靈裏時,最重要的事,乃是我們操練我們的靈,並釋放我們的靈。許多人藉著使用他們剛強的意志、清明的心思、和平衡的情感,而操練自制。一個人發脾氣時,就失去自制,發洩怒氣的靈。原則上,我們敬拜神時,必須放棄我們的魂所操練的自制,而必須在我們的靈裏。我們敬拜神時,若操練天然己的自制,我們的靈就會出不來。這再次說明我們的靈與魂的不同。

我們接受主到我們的靈裏之後,需要讓祂擴展到我們的魂裏

我們得救之後,我們這個人就不同了。得救不僅是蒙稱義、罪得赦免、並與神有平安。得救的中心意義,乃是基督這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就是生命和光,(約十四6,八12,)進到我們死沉並昏暗的靈裏,點活並照亮這靈。藉著主耶穌的進入,我們死沉的靈就活過來,我們昏暗的靈就照亮了。箴言二十章二十七節說,『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燈需要油。我們得救以前,我們的靈作為耶和華的燈,是熄滅的,沒有點著也不照亮,因為其中沒有神作為油。我們得救時,主耶穌這賜生命的靈作為油,就進到我們靈裏。從那時起,我們裏面耶和華的燈,就成為點著的燈。馬太二十五章裏的十個童女,都有點著的燈;(7~8;)也就是說,她們有那得著重生、點活並照亮之人的靈。

在我們的靈與體之間,是我們的魂,就是我們的己,我們這個人。我們天然的人,是在魂裏。我們魂的主要部分是心思。(詩一三九14。)我們每天都運用心思在思想。當我們聽信息時,我們的心思也許在幾里之外。甚至我們晚上所作的夢,也是心思的活動。我們的心思很難停住。我們魂的第二部分,是我們的情感。(歌一7。)我們的情感很難控制。有些人很容易笑或哭。我們魂的第三部分,是我們的意志。揀選是意志的活動。(伯七15。)我們的魂只由這三個器官—心思、情感和意志構成。

不信的人照著他們所喜悅的,思想、渴望、決定並採取行動。這是他們天然人的活動。我們的魂是神的器皿,以盛裝祂。然而,幾乎每個人都被神以外的事物所充滿。我們這些在靈裏被點活、蒙光照、並在靈裏盛裝主耶穌的人應該想想,到底是甚麼充滿我們心思、情感和意志。有一次倪弟兄問一位姊妹,馬太福音有幾章。這位姊妹似乎很愛主,很敬虔的參加各種聚會。然而,她無法回答倪弟兄的問題。然後倪弟兄問她,她有幾件長袍,她立刻就答出來。如果有賊來偷去幾頁的馬太福音,這個姊妹也許不知情,但賊若偷去她的一件袍子,她也許立刻就注意到了。這暴露出我們的心思被很多不值得的事物霸佔了。同樣的,我們的情感也許有許多在主耶穌之外的愛好和渴望。即使我們宣告了『主耶穌,我愛你』,我們的渴望也許還是轉向別的事物。

我們很喜樂,主耶穌在我們的靈裏。(提後四22。)這是無庸置疑的。我們的問題在於,祂也許不在我們的心思、情感或意志裏。我們的燈是點著的,但我們的器皿裏也許只盛裝了一點點耶穌。我們的器皿裏也許有許多無價值的東西,卻仍然毫無基督。我們都必須看見燈和器皿的不同,也就是我們的靈和我們的魂的不同。在我們的靈裏,油是點著的;但在我們的魂裏,也許缺少油。我們不該在意外面的事物,如怎樣愛或服從我們的配偶。這一切事都是內裏生命的充滿自然而然的結果和流露。當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充滿基督時,祂就會從我們裏面湧流出來。這湧流會顯在許多方面。這就是過真正基督徒生活的路。

受了那靈為印記以及不叫那靈憂愁

馬太福音作為新約的頭一卷書,包含了一切屬靈事物的種子。然而,這些種子的撒播都是奧祕的。(十三10~11。)單憑馬太福音很難明白這些事。在馬太福音之後,新約有許多卷書,幫助我們明白馬太福音裏的奧祕,包括二十五章裏十個童女的比喻。根據這些書,燈是我們人的靈,器皿是我們的魂。我們得救時,主耶穌進到我們的靈裏,點活並照亮我們,於是我們的靈是點著的。(羅十二11。)以弗所一章十三至十四節說,『你們既聽了真理的話,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在祂裏面信了,就在祂裏面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質,為使神所買的產業得贖,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我們相信耶穌的人,都受了聖靈為印記。這印記是發生在我們的靈裏。我們在靈裏受了印記之後,需要主耶穌充滿我們的魂。

聖靈,就是三一神在我們身上的應用,進到我們的靈裏,在那裏作活的印記。在四章三十節保羅說,我們不可叫我們裏面的這一位憂愁。不要叫那靈憂愁,乃是我們都必須學習的功課。我們每天可能多次叫那靈憂愁。一位姊妹可能想去逛百貨公司,但她裏面蓋印的靈也許說,『不要去。』然而,這位姊妹也許決定無論如何還是要去。她開車到商店時,那靈也許繼續說,『不要去。』她停車時,那靈也許說,『回家去。』然而,這位姊妹也許說,『主阿,讓我去這一次。』到了商店門口,那靈也許說,『回去。』在商店裏,祂也許說,『不要摸那個。』這位姊妹也許說,『但是主阿,這有特價。』這樣,一整天的購物就成為叫聖靈憂愁的一天。我們都有過這樣的經歷。

有時候沒有甚麼比妻子和丈夫之間的談話更叫聖靈憂愁。一對夫妻也許在聚會裏表現得很敬虔,但他們在家裏的對話也許是屬鬼魔的,對神的兒女是不得體的。丈夫和妻子在談話時,他們裏面的那一位也許說,『停止,不要這樣談論。』他們也許領悟自己的談論不對,卻繼續談論,自欺的以為反正主會赦免他們。事實上,他們越談論,就越叫內住的那靈憂愁。

某一種教訓說,我們若不服從聖靈,祂就會離開我們。然而,按照我們的經歷,祂從來沒有離開我們。我們叫祂憂愁時,祂就不高興;而祂若不高興,我們也很難高興。有些人教導說,我們沒有接受聖靈,也能得救;那是不正確的。我們確實已經接受那靈,但多年來我們一直叫祂憂愁。我們有沒有那靈,是無需爭論的。我們只需要承認,當我們叫祂憂愁時,我們裏面的那種感覺。我們若不是已經接受祂,就不會有那種悲傷的感覺。我們都已經受了印記,我們有那靈在我們的靈裏。(羅八16。)現今我們不可叫祂憂愁。

付代價否認己,讓基督在我們心裏擴展

以弗所三章十六至十七節上半說,『願祂照著祂榮耀的豐富,藉著祂的靈,用大能使你們得以加強到裏面的人裏,使基督藉著信,安家在你們心裏。』心是心思、情感、意志連同良心所組成。(太九4,來四12,約十六6,22,來十22。)基督是在我們的靈裏,(提後四22,)但我們也許連我們的良心裏也沒有給祂地位。許多時候,我們靈的深處也許覺得,在我們的良心裏需要有所對付。這意思是,主在我們的靈裏正在告訴我們,要在我們的良心裏有所清理。然而,我們也許找藉口,這就使我們的良心向祂關了門。這時,主就像一個作客的,只許進入我們的客廳,卻不能進入我們的內室。許多時候基督嘗試要摸我們的良心,但我們不讓祂摸。因此,祂就受限制,不能擴展到我們的心裏。同樣的,許多時候基督想要進到我們的心思裏,佔有我們的思想。然而,我們也許又找藉口,不讓祂進來。我們的情感和意志也是一樣。我們也許呼求祂的名,並向祂大聲讚美;但我們若一直跟祂說不,就不能合式的消化對祂的享受,至終也許就失去我們屬靈的胃口。結果,基督就一直被限制在我們的靈裏,不能在我們的心裏擴展。

我們需要付代價否認己。我們的己乃是在我們的思想、情感和意志裏的難處。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太十六24。)否認己,就是付代價。我們若否認己,至終就會得著賞賜。耶穌說,『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裏,同著眾天使來臨,那時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27。)在基督教裏,傳道人主要是講說關於救恩的事,而忽略了告訴人:在我們的救恩以外,我們需要追求基督,使我們可以得著賞賜。主要在祂父的榮耀裏來臨,不是要救每一個人,乃是要照各人到底是喪失或救自己的魂生命來報應各人。救恩是憑著信,不是憑著行為,(弗二8,)但要得著賞賜,就需要行為,就是否認己,付代價在我們的器皿裏買額外的一分油,將我們心裏更多的空間給耶穌。除了否認己,我們沒有別的代價可付。

以弗所三章十九節說,『使你們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有人說,說方言就是接受那靈的充滿;但在我們的魂裏被那靈充滿,需要我們在生活的每一面都付代價否認己。我們否認己有多少,就決定我們給基督空間有多少,也決定我們買多少的油。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和一切事上,我們都需要付代價否認己,好得著更多那靈作油。結果,基督就安家在我們心裏,將祂自己擴展到我們裏面的各部分。至終,我們這人作為盛裝基督的器皿,就會被那靈作油所完全充滿。

我們有基督在我們的靈這燈裏,但我們的魂這器皿裏也許滿了許多無用的事物。我們需要付代價拋棄這一切事物。我們越這樣倒空我們的器皿,耶穌作為油就越進到其中。油是在我們的靈裏,等候要『侵入』並浸透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我們的魂若打開,油就會進入。我們越倒空並卸載我們的器皿,就越有空間讓神聖的油來充滿我們。基督正安家在我們心裏,直到我們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被充滿,就是有油在我們的器皿裏。這是我們今天的需要。

彼前三章四節說到心中隱藏的人,就是溫柔安靜的靈。我們已經看見,我們的心是由我們魂的各部分,以及靈的主要部分—良心—所組成的,我們的靈居中其內,所以我們的靈是我們心中隱藏的人。靈和心之間有所不同。我們靈裏有主耶穌是一件事,但讓祂擴展到我們心裏又是另一件事。

在靈裏被充滿,好過湧流基督的生活

我們靈裏都有基督,但我們的心裏缺少祂,也就是說,我們心思、情感、意志和良心裏缺少祂。因此,保羅說,『乃要在靈裏被充滿。』(弗五18。)在靈裏被充滿,就是在我們重生之人的靈裏,被基督這靈所充滿。我們若在靈裏被充滿,基督就會從我們的靈向外擴展,我們用詩章、頌辭、靈歌,彼此對說,時常感謝,並彼此服從,就是基督從我們湧流出來。(19~21。)我們在基督徒生活裏所作的一切,都必須是內裏充滿的湧流。然而,我們仍然太經常將主耶穌拘禁並限制在我們的靈裏,雖然我們盡力的唱詩歌、有好行為、服從丈夫或愛妻子。在這樣的情形裏,這些只是外在的行為,與耶穌毫無關係。

我們需要放棄我們外在的行為和努力,並說,『父神阿,把我加強到裏面的人裏,使基督安家在我心裏,使我能和眾聖徒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我們被充滿之後,就會湧流出講說、歌唱、感謝和順從。這就是真正的基督徒生活。基督徒的生活不是外在的行為,乃是內裏充滿的湧流。這樣的生活使我們得以成熟,並豫備好,為著主的回來。我們若這樣豫備好,就會在基督來時得著賞賜。這賞賜就是有分於婚筵,享受豐富之基督特別的一分。馬太十六章二十七節的賞賜,乃是二十五章十節在基督國度裏的婚筵。以上所有的交通都與國度有關。

付代價否認己,使基督在新人裏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

歌羅西三章四節開始於:『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十至十一節告訴我們,在新人—召會—裏沒有希利尼人和猶太人、受割禮的和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但我們仍有我們天然人種族、宗教、社會、和文化的不同。這是因為我們不都已經否認己。當我們否認己,基督就在我們裏面得著地位,以至於沒有希利尼人、猶太人、宗教的人、非宗教的人、有文化的人、或沒有文化的人,惟有基督是新人的每一個肢體,又在每一個肢體之內。基督若得著充分的空間安家在我們心裏,在召會生活裏就沒有任何種的人,而只有基督。讓基督以我們的心為家的路,乃是否認己。這就是馬太二十五章裏買油的意義。我們的燈是點著的,但我們需要付代價為我們的器皿買油。然後我們在召會生活中,就有國度和新人的實際,而彰顯基督作一切。這必須不單單是教訓而已。在我們中間,這必須是實行的、活的、真實的、並豐富的。我們必須付代價買油,好充滿我們的器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