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一至十三節,箴言二十章二十七節,羅馬書九章二十一節,二十三至二十四節。
馬太福音不是一卷故事書或道理的書,乃是奧祕的書。(十三11。)因著這卷書裏的奧祕,我們不容易找到每一章正確的意義。靠著主的憐憫,到目前為止,我們所思考的奧祕,就如十三章裏的比喻,已經向我們開啟。現在我們要來看二十五章裏進一步的奧祕,就是十個童女的比喻。我們要對這比喻有正確的領會和解釋,就必須記得我們在馬太福音這卷書中所看見的原則。馬太福音是一卷論到國度的書,而按照十六和十八章,國度就是今天的召會。
在二十五章一節主耶穌說,『那時,諸天的國好比十個童女。』對於十個童女的比喻,我們已聽過許多種解釋。有一種解釋說,童女代表猶太遺民。另一種解釋說,五個精明的童女代表真基督徒,五個愚拙的童女代表假基督徒。然而,基於馬太福音是論到國度,以及今天國度就是召會的原則,十個童女的比喻必定與召會有關。
聖經中的數字都很有意義。譬如,七這數字代表完成與完全,如一週有七天、七個燈臺、和七個地方召會。(啟一11~12,20。)十二這數字的例子,在舊約裏有以色列十二支派,在新約裏有十二使徒。在聖經末了,十二是新耶路撒冷的數字,見於十二個門、十二根基、十二支派和十二使徒。(啟二一12,14。)十六節的一萬二千是十二乘一千,十七節的一百四十四是十二乘十二。在二十二章二節,生命樹結十二樣果子,每月都結出果子。
十二這數字是由三乘四所組成,見於新耶路撒冷的十二個門,城的四邊每邊各有三門。(二一12~13。)在聖經中,三代表三一神和復活,或者說,在復活裏的三一神。三一神有三個身位,(太二八19,)而主的復活是在第三日發生的。(徒十40,林前十五4。)四表徵神的受造之物。(啟四6~9,結一5。)七這數字是由四加三所組成,表徵受造之物加上神。我們得救時,在復活裏的三一神就加給我們這受造之物。現今我們是『人加』,就是人加上神。七這數字在啟示錄的開頭很顯著,但在末了,七這數字由十二這數字所頂替。在新耶路撒冷,神不僅加給人,也與人調和。也就是說,神與人已『相乘』。調和不僅是加,也是乘。我們不僅是『人加』;現今我們乃是『人乘以神』,人與神調和,由十二這數字所表徵。在我們基督徒生活的開頭,神加給我們,作我們的完成;但在永世裏,我們基督徒的生活將是神與我們相乘,就是調和。
十二是神子民的數字。在舊約裏,神的百姓有十二支派;在新約裏,神的子民由十二使徒所代表。在啟示錄這總結裏,神的子民以十二這數字各種的結合而建造在一起;十二表徵神與人的調和。在新耶路撒冷裏,受造之物與神相乘;人性與神性調和為一。今天我們是『七』,但我們將往前成為『十二』。
在童女的比喻中,十這數字也很有意義。按照聖經,十是十二的大部分,二是餘數。(創四二3~4,王上十一30~31,太二十24。)二十五章一至十三節題到十個童女,但『二』在那裏?乃是在二十四章四十至四十一節。這兩節經文說,『那時,兩個人在田裏,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在磨坊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在田裏的兩個人和在磨坊的兩個女人都是活著的,正在工作。然而,十個童女,包括精明的和愚拙的,都睡著了。因此,在田裏或在磨坊的兩個人,代表主耶穌回來時還活著的聖徒,而十個童女代表死了的人。主回來時,歷世紀活著的大體信徒已經死了。
馬太二十五章裏的十個童女,代表死了的信徒,這由使徒保羅在帖前四章所證實,在那裏他說到在基督裏死了的人,是『睡了』的人。(14~16。)主遲延祂的來時,在主眼中,所有死了的聖徒只是睡了,如馬太二十五章五節所說的:『新郎遲延的時候,她們都打盹睡著了。』主遲延祂的來時,大部分的聖徒都老了並睡了,或者說,死了。因此,二十五章裏的十個童女,代表死了的聖徒,二十四章裏的兩個人,代表主來時活著的人。在帖前四章十七節,少數聖徒活著並存留。
馬太福音是一卷論到國度的書,今天國度就是召會;主回來時,召會由兩種人組成,睡了的人和活著存留的人。大體的是睡了的人,餘下的是活著的人。這兩種人都是真信徒。我們可將精明和愚拙的童女,比作一個家庭裏的孩子。我們的孩子不都是精明的;有些甚至是愚拙的。然而,我們不能說,愚拙的是假孩子。無論孩子是精明或愚拙,都仍然是我們真正的孩子。說愚拙的是假的,是不合邏輯的。區別不在於真假,乃在於精明或愚拙。十個童女都是真基督徒。
馬太二十五章一節說到十個童女,她們『拿著她們的燈,出去迎接新郎』。『出去』,表徵信徒從世界出去,迎接要來的基督。這十個都被稱為童女,並且這十個都有點著的燈。在八節,愚拙的對精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要滅了』證明愚拙童女的燈是點著的。精明童女和愚拙童女的燈都是點著的。她們都是童女,都有點著的燈,並且都從世界走出去迎接新郎。假信徒沒有點著的燈,也不從世界走出去迎接新郎。因此,毫無疑問,十個童女都是真信徒。
這兩種童女的區別,在於精明的童女除了燈,又在器皿裏帶著額外的油。(4。)然而,愚拙的只在她們的燈裏有油。她們的燈是點著的,但她們的器皿不是滿的。她們有點著的油,但沒有充滿的油。箴言二十章二十七節說,『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這清楚的告訴我們,馬太二十五章裏的燈,是人的靈,就是人得著重生的靈,其中裝著內住的聖靈作油。在我們得救以前,我們的靈不是點著的。我們的靈在我們悔改並呼求主名的那一天,開始點著。那時,焚燒並照亮的靈進到我們裏面。我們在得救以前,最多只有關於神的道理,但在相信主耶穌之後,我們裏面開始有東西照亮。這乃是神的靈在我們的靈裏照亮,我們的靈是祂的燈。如今我們都是童女,有點著的燈,並且都往同一個目的地去,就是迎接要來的耶穌。從世界出去,乃是我們今天的『工作』。我們不是留在世界裏,乃是從世界出去,迎接我們的新郎。我們出去的時候,有點著的燈。
因此,我們的燈不是問題。問題乃是在於我們的器皿。羅馬九章二十一節說,『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同一團泥裏,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麼?』二十三節繼續說,『且要在那些蒙憐憫、早豫備得榮耀的器皿上,彰顯祂榮耀的豐富。』這兩節經文給我們看見,受造的人乃是盛裝神的器皿。不僅如此,我們人乃是魂,就是我們的己。在聖經中,魂這字用來指人。(出一5,申十22,徒二41,七14。)我們的魂,包括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就是我們這個人,而我們這個人乃是器皿。因此,神的燈是我們的靈,祂的器皿是我們的魂。在我們相信主耶穌那一天,祂進到我們的靈裏,點著我們的靈,使我們的靈因著那靈作油而照亮。因此,我們的靈沒有問題。然而,我們的魂也許缺乏充滿並浸透的那靈作額外的一分油。
油就是那靈,而那靈就是應用到我們身上的三一神。(林後十三14。)在童女的比喻中,主的用意是要給我們看見,即使我們的靈因聖靈而照亮,我們可能仍然有問題。我們還需要額外一分的三一神,充滿我們的魂。因此,我們需要為我們的器皿買額外的一分油。(太二五9。)我們接受那靈到我們的靈裏,不需要付代價。我們能簡單的呼求:『哦,主耶穌,』那靈就進來,點著我們的靈。然而,我們得救以後,必須付代價在我們的魂—心思、情感和意志裏,得著更多那靈。我們若付代價,就得著更多那靈;但我們若不付代價,就不會更多得著祂。這在於我們。我們能將這事比喻為在一個商店裏。我們若看見想要的東西,不能只拿而不付錢;這是違法的。我們必須付合式的代價,纔能得到。
八至九節說,『愚拙的對精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精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彀我們和你們用的,不如你們到賣油的那裏,為自己買罷。』九節裏的『買』,指明充滿我們魂的一分油必須買,不是白白得的。我們燈裏點著的油,是白白的,出於恩典;但我們器皿裏充滿的油是有代價的。我們必須付代價買油。(參啟三18。)
接受主耶穌到我們的靈裏,的確是容易的。我們也許禱告說,『哦,主耶穌,我是一個罪人。感謝你為我死在十字架上。』這時,那靈就進入我們裏面。然而在這之後,我們無論禱告多少,若不付代價,就不能得著更多那靈在我們的魂裏。即使我們說,『主,憐憫我。哦,主,充滿我,』祂也許回答說,『我已經豫備好要充滿你,但你必須付代價。』許多時候,當一位姊妹去逛百貨公司,想要和主討價還價。主也許對她說,『回家去。』但這位姊妹反倒拿起一件物品,問說,『這件怎麼樣?』主也許又說,『放下,回家去。』這位姊妹若不遵從主的說話,也許會失去對主的享受,幾天都不能禱告。她的靈裏仍然有那靈作點著的油,但她不會得著那靈在她的魂裏作充滿的油。
許多基督徒過一種一直與主討價還價的生活,直到他們打盹睡著。有一天主耶穌會再來。那時,這樣生活的人會有問題。我們不該以為我們若死了,就不再有問題了。肉身的死亡並不會解決我們屬靈的問題。這不是說,我們會失去我們的救恩。我們一得救,在救恩上就永遠穩固。(約五24,十28~29。)然而,在救恩上穩固是一件事,在屬靈上有問題又是另一件事。今天許多人受基督教影響,只有上天堂或下地獄的想法。他們與其關注天堂或地獄,倒不如關注主耶穌回來時,他們是否豫備好了。這不是上天堂的事,乃是進到婚筵裏的事。(太二二1~14。)我們必須受裝備,好彀資格進到婚筵裏。
聖經不是簡單的,只說到得救或失喪而已。林前三章十二至十五節告訴我們,那些用金、銀、寶石建造召會的,要在救恩之外得著賞賜;但那些用木、草、禾秸建造的,就要受虧損,也就是失去賞賜;雖然他們仍是得救的,但要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國度不是僅僅得救或失喪,上天堂或下地獄的事。在國度裏有進一步的講究。主耶穌要回來,舉行祂的婚筵。有分於婚筵不是上天堂,乃是享受額外的一分主耶穌。為此,我們必須在我們的器皿裏,就是在我們的魂裏,被那靈充滿,藉此豫備好。在我們靈裏有那靈點著,就足以叫我們得救,但這還不彀叫我們有分於婚筵。我們要有分於婚筵,就必須更進一步有額外的一分那靈充滿我們全人。
在馬太二十五章十二節,主對愚拙的童女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照著主的無所不知,祂認識萬人,包括精明的和愚拙的。因此,這裏的『認識』必定有進一步的意義。這裏有『承認』或『稱許』的意義在內,如在路加十三章二十五節者,那裏原文也用了與『認識』相似的辭。就這面意義說,馬太二十五章十二節可譯為『我不承認你們』,或『我不稱許你們』。主耶穌從不稱許或承認愚拙的。這不是得救或失喪的事,乃是得主稱許或不得主稱許的事。我們若是精明的,得著額外的一分三一神充滿我們全人,就會得主稱許;但我們若繼續與主討價還價,不願意付代價被額外的一分三一神充滿,就不會得祂稱許。
這比喻的結語是:『所以你們要儆醒。』(13。)我們必須豫備好自己。我們不可以為,主若遲延,而我們死了,我們一切的問題就都解決了。在聖經中沒有這樣的觀念。死亡不是終點;死了只是睡了。我們若欠某人一些錢,必須償還。晚上去睡覺,不會使債務在第二天早晨消失。睡覺不能解決任何事情;睡覺只是延遲問題。我們的債主也許仁慈的說,『你若必須睡覺,我給你時間睡,但明天我會回來。』
說睡覺能免去我們的債務,是不合邏輯的。我們在死以前,必須豫備好自己。許多基督徒假設,即使他們過鬆懶的生活,主來的時候,他們也不會有問題。這樣想是欺騙自己。我們都需要解決我們在主面前的問題,並使自己豫備好。否則,我們雖然不會失去我們永遠的救恩,卻會失去在婚筵時對主耶穌額外的一分享受。
現在我們能看見自己在那裏,要往那裏去,以及必須作甚麼。我們的靈作為神的油燈已經點著,正在照亮,我們也有心要出去迎接我們的新郎。現今我們的需要乃是說,『主耶穌,我的靈是你的燈,我的魂是你的器皿。然而,這器皿還沒有充滿油。主,幫助我付代價買額外的一分三一神作油,充滿我的器皿,使我豫備好為著你的來臨。』為著主的回來,我們需要這樣豫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