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十一章八至十節:『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裏去。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
使徒行傳七章二至五節:『司提反說,諸位父兄請聽: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他就離開迦勒底人之地住在哈蘭;他父親死了以後,神使他從那裏搬到你們現在所住之地;在這地方神並沒有給他產業,連立足之地也沒有給他;但應許要將這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為業;那時他還沒有兒子。』
加拉太書三章八節:『並且聖經既然豫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創世記十一章三十一節至十二章三節:『他拉帶著他兒子亞伯蘭,和他孫子哈蘭的兒子羅得,並他兒婦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他們走到哈蘭就住在
那裏。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歲,就死在哈蘭。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十二章七節上:『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
十三章十四至十七節:『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纔能數算你的後裔。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
十四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罷。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
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神要得著一班人歸於祂自己的名下,作祂的子民,神要得著一班人能彀說是神的人,是屬乎神的人。為了要達到這個目的,神就先在亞伯拉罕身上作祂自己的工,神也先在以撒身上作祂自己的工,神也先在雅各身上作祂自己的工。亞伯拉罕的經歷加上以撒的經歷,再加上雅各的經歷,乃是每一個作神子民的人所該有的基本的經歷。這就是說,人作神的子民,不是隨隨便便就能作的;人作神的子民,是要在神面前有一定的經歷的。人必須經過某種的對付、某種的帶領,纔能作神的子民,纔能真正的為著神活在世上。人作神的子民所必須有的基本的經歷,就是像亞伯拉罕那樣的經歷,就是像以撒那樣的經歷,就是像雅各那樣的經歷。換句話說,一個人雖然在名稱上歸於神的名下,在外表上被稱為神的子民,但是他如果沒有看見他所有的都是出於神,沒有看見在他身上一切都是接受的,也沒有看見他一切出於天然生命的要被神放在一邊,這個人就不能彀作神的子民,這樣的人在神手裏就沒有多大的用處。
我們要先來看關於亞伯拉罕的事。所有讀神話語的人,都不能不看見亞伯拉罕的緊要。新約一開頭就題到亞伯拉罕的名字,主耶穌說話的時候,常題到亞伯拉罕,而不題亞當。祂是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8;)不是說,『還沒有亞當,就有了我。』祂沒有對猶太人說,『你們的祖宗亞當;』乃是說,『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56。)祂是以亞伯拉罕作起點的。
但願神開我們的眼睛,給我們看見,在神的救贖計畫裏,在神的恢復工作裏,是以亞伯拉罕為起點的。羅馬四章告訴我們說,亞伯拉罕是所有信主之人的祖宗。(17。)沒有一個人信主而不是從亞伯拉罕起的。你不能從亞伯拉罕以後起,你也不能從亞伯拉罕以前起。亞伯拉罕是起點,亞當不是起點。亞當是罪的起點,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五12,)那一個起點是敗壞的起點。至於亞伯,不錯,亞伯是一個因著信而獻祭與神的人,但他只是一個個人的好人,我們不是因他得福,所以他不是神恢復工作的起點。至於以諾,不錯,以諾是一個與神同行的人,但他也只是一個個人的好人,我們也不是因他得福,所以他也不是神恢復工作的起點。至於挪亞,不錯,挪亞是一個敬畏神的人,他的一家都進入方舟,但他也只是一個個人的好人,我們也不是因他得福,所以他也不是神恢復工作的起點。他們三個人都很好,但是,他們三個都是個人的好人。亞伯相信神,以諾相信神,挪亞相信神,亞伯拉罕也相信神,但是亞伯拉罕與亞伯、以諾、挪亞都不同。亞伯拉罕在神的救贖計畫中,比亞伯、以諾和挪亞重要得多,因為神恢復的工作是從他起頭的。
我們必須看見亞伯拉罕與其餘的人不同。自從亞當犯了罪,就有一條犯罪的線一直下來。亞伯雖是一個好人,但是他不能對付犯罪的那一條線;以諾雖是一個好人,但是他不能對付犯罪的那一個潮流;挪亞雖是一個好人,但是他不能挽回犯罪的那一個局面。人墮落了,人失敗了,他們三個人雖然都是好人,但不過是個人的好,並不能挽回那個犯罪的局面。個人的好,與挽回那一個局面,完全是兩件事。神第一次用來挽回犯罪的局面的那一個人,是亞伯拉罕。在亞伯拉罕之前,神在個人身上雖然有工作,但是那一個犯罪的局面怎樣挽回,神並沒有動手去作。神第一次動起祂自己的手來,為要挽回犯罪的局面的,乃是揀選亞伯拉罕。換句話說,恢復的第一點,是從亞伯拉罕起頭的。犯罪的潮流一直下來,亞伯、以諾、和挪亞好像是在這犯罪的潮流裏露出來的三塊好石頭,但是,亞伯拉罕是神第一次用來把水流拐一個彎的。神興起亞伯拉罕來,藉著他,要興起拯救的工作;藉著他,救主要來;藉著他,救贖要來。所以新約一開頭說到福音的時候,就是從亞伯拉罕說起的。但願神憐憫我們,使我們不是在這裏只作一些解經的工作,只打算明白一些聖經的知識。我們仰望神的憐憫,叫我們看見神在那裏作甚麼事。
救贖是主耶穌作成功的,而那個起點是從亞伯拉罕起的。神恢復的工作一直到今天還是繼續著,一直到千禧年裏還要繼續著,而起點是從亞伯拉罕起的。或者說,救贖的中心是主耶穌,救贖工作的完全是在千禧年末了、新天新地起頭的時候,而救贖的起點乃是在亞伯拉罕。從亞伯拉罕起,一直到千禧年末了為止,神一直作恢復的工作,在這麼長的恢復工作裏,它的中心是主耶穌基督,但是,我們不要忘了起點是亞伯拉罕。
亞伯拉罕特別的地方就是在這裏。神揀選亞伯拉罕,與神恩待亞伯、以諾、挪亞大不相同。神得著一個亞伯,只是一個亞伯;神得著一個以諾,只是一個以諾;神得著一個挪亞,只是一個挪亞;但是,神揀選亞伯拉罕,並不是光為著亞伯拉罕一個人。亞伯拉罕蒙召的時候,神明明告訴他為著甚麼召他。神呼召他,是要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而到迦南地去,是要叫他成為大國,是要萬族因他得福。(創十二1~3。)換句話說,亞伯拉罕的蒙召,亞伯拉罕的蒙揀選,是為著挽回犯罪的那一個局面,不是光為著亞伯拉罕個人。這也就是說,亞伯拉罕的蒙召是神要用他,是被神召出來去作一個器皿,為著一個工作,而不只是被召出來作一個接受恩典的人。一個人被呼召蒙恩典是一件事,一個人被呼召去傳遞恩典又是一件事。亞伯拉罕的蒙召,不只是叫他自己接受恩典,更是叫他作一個傳遞恩典的人。
神呼召亞伯拉罕,是要他挽回那一個犯罪的局面。我們不要以為亞伯拉罕的蒙揀選是個人的事。亞伯拉罕蒙神揀選,是為要挽回犯罪的局面。我們在神的面前要好好的來看亞伯拉罕的蒙召到底包括幾件事,亞伯拉罕蒙召所能作的是甚麼。在亞伯拉罕的蒙召裏,我們能看見神的目的,我們能看見神的計畫,我們能看見神自己所豫定的到底是甚麼事,我們能看見怎樣纔能把罪的問題和魔鬼的問題徹底的解決。願神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能看見。
我們讀創世記十二章一節:『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神呼召亞伯拉罕,是為著要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這是產業的問題。二節:『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成為大國,』這是子民的問題。三節:『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這是神揀選亞伯拉罕的最終的目的。所以,在神揀選亞伯拉罕的目的裏有三件事:(一)要他往神所要指示他的地去;(二)要他成為大國,作神的子民;(三)要萬族因他得福。
神呼召亞伯拉罕,是要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神所要指示他的地去。亞伯拉罕本來所住的地方,是在迦勒底的吾珥。那是一個事奉偶像的地方。他的父親他拉,就是住在那邊事奉偶像的。(書二四2。)神把亞伯拉罕呼召出來,在消極方面,是要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要他遠離事奉偶像的事;在積極方面,是要他往神所指示他的地去,也就是往迦南地去,在那地事奉這一位天地的主,至高的神。
神呼召亞伯拉罕,是要亞伯拉罕到迦南地去,住在那地,在那地彰顯神,通行諸天的權柄。神也要把那地賜給亞伯拉罕的後裔。神要藉著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把那地歸於神,在那地通行神的權柄,在那地彰顯神的榮耀。這是神呼召亞伯拉罕的目的中的第一件事。
在馬太六章裏,主耶穌教門徒禱告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9~13。)神的心意是要祂的子民把祂的權柄、把祂的旨意帶到地上來。今天,教會就應該是彰顯神榮耀的地方,就應該是神的權柄、神的旨意能彀通行的地方。如果有一班神的子民能彀順服神的旨意,能彀讓神的權柄通行在他們的身上,那麼他們所在的地方,也就是神的權柄、神的旨意得以通行的地方。神要在地上得著人作祂的子民,就是要從他們身上得著一條路,使祂的權柄、祂的旨意能通行在地上如同通行在天上一樣。這是神呼召亞伯拉罕的目的,也是神呼召我們作神子民的目的。
神對於亞伯拉罕的呼召,不只是要他往神所要指示他的地去,並且要使他成為一個大國。神的目的,是要得著一班人,作祂的子民。神呼召亞伯拉罕,就是為了要揀選他和他的後裔作子民。換句話說,神揀選祂的子民是從亞伯拉罕起頭的。在那麼多的人中,神召出一個人來;從今以後,神的旨意要向這一個人顯明;從今以後,神的救法要藉這一個人去成功;從今以後,救恩要從這一個人出來。神要從被揀選、被呼召的人身上來達到祂的目的。
亞伯拉罕的被揀選,就是說,神在許多人中召出一個人來為著祂自己,神要得著一班子民為著祂自己。舊約裏所以有以色列國,就是說出神要在地上有子民,意思就是有一班人是歸於神的,是為著神的榮耀的,這些人是屬於神的。
在舊約裏我們看見,以色列人犯了別的罪,神還讓他們過去,但是,當他們犯了拜偶像的罪,神就不讓他們過去。因為神的子民拜偶像是頂嚴重的罪,神的地位永遠不能讓偶像奪去。神揀選子民的目的是要叫他們在地上作見證。見證甚麼?見證神。神把自己擺在祂子民的中間。換句話說,神的子民是盛裝神的器皿,有神的子民就有神的見證。以色列人的仇敵亞述王的大將拉伯沙基說,『哈馬、亞珥拔的神在那裏呢?西法瓦音、希拿、以瓦的神在那裏呢?…難道耶和華能救耶路撒冷脫離我的手麼?』(王下十八34~35。)這給我們看見,以色列人的仇敵要對付以色列人,就得對付耶和華,因為以色列人是與耶和華在一起的。神是把祂自己放在祂的子民裏。神的自己、神的榮耀、神的權柄、神的能力,都放在神的子民裏。
行傳十五章十四節說,『神…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下。』這是新約裏的情形。新約裏的教會就是神的子民。今天神所有的見證、神所有的工作、神所有的旨意,都放在教會裏面。
神的目的是要有一班人歸於祂自己,神的目的是要有一班人宣告說,『我是屬於耶和華的,我是屬於神的。』所以,在聖經裏很注重人對於基督的承認。主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路十二8~9。)主要得著的人,就是承認祂的人。許多時候,承認基督不只是傳福音,並且是宣告說,『我是屬乎主的人,我是屬乎神的人!』這就是神的見證,這就叫神有所得著。神就是要得著一班子民,他們能承認說,『我是神的,我是為著祂的。』
接下去,神對亞伯拉罕說,『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3。)可見神沒有忘記萬族。不過,神賜福給地上萬族的方法,不是直接的,乃是藉著亞伯拉罕。神揀選一個人,這一個人是一個器皿;從一個人,有了一個家;從一個家,有了一個國;從一個國,有了地上的萬族。神不是自己直接使萬族得福,神是先在一個人身上作工,使萬族因他得福。神要將祂自己的恩典、能力和權柄,完全盛在一個人的裏面,然後臨到所有的人。這是亞伯拉罕蒙揀選的原則。這一個原則,一直繼續到今天。所以,神所注意的問題,就是誰能作神的器皿。真的,蒙神揀選作器皿的人,要怎樣認識神纔可以!地上的萬族能不能得福,就要看亞伯拉罕如何。換句話說,神永遠的旨意和計畫,是與神所揀選的人連在一起的;神所揀選的人站住或者失敗,就影響到神的旨意和計畫的成功。
因此,亞伯拉罕自己必須經過那麼多的事情,必須從神那裏得著那麼多的東西,然後纔能分給別人。怪不得亞伯拉罕經過那麼多的難處,遭遇那麼多的事情;惟獨這樣,人纔能從他身上得著幫助,得著益處。亞伯拉罕認識神,所以他能作信的人的祖宗。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三7,)就是從亞伯拉罕生的。我們要知道,所有屬靈的工作,都是根據於生的原則,不是根據於傳的原則。兒子是生出來的,不是傳出來的。神恢復的路,是要人信,信了纔能稱義。神怎麼作呢?神先把一個人帶到能信的地步,使他成了一個信的人,再由這個人生出許多信的人。
我們要記得,光會傳道而不會生,那沒有用。這樣的傳道至多不過叫人明白道理,至多不過經過一個人的口,傳到另一個人的口,把地球繞了一個圈子,回到自己那裏,還不過是一個道理而已。如果有一個人,他不認識神,不是神生的,而在那裏熱心講得救的道理,那有甚麼用處呢?如果有一個人,不是僅僅用口傳得救的道理,而是見證他怎樣得救,他怎樣遇見了神,他就叫你摸著實際的東西。這樣的人纔會生。神工作的原則,就是先在一個人身上作了工,然後讓他去生。因為神所作的工是活的,神把活的種子撒在他身上,那個種子是會生的。保羅對哥林多人說,『…乃是警戒你們,好像我所親愛的兒女一樣。…因我在基督耶穌裏用福音生了你們。』(林前四14~15。)生,是屬靈工作的原則。屬靈工作的原則是生,不是傳授。
我們要求神開我們的眼睛,真是看見傳授的虛空。我們如果自己沒有那件東西,而對人去講,就一點也沒有用處。有那一個種子,就會生;沒有那一個種子,就不能生。神的工作是與生命發生關係的,不是空空的道理。你在神面前走過那條路,與神發生了關係,你纔能生;不然,一點用處都沒有。神要萬族得福,神就要先在亞伯拉罕身上作工;神要得著一班信的人,神就要先得著一個信的人。亞伯拉罕是頭一個信的人,然後從他生出許多信的人。地上萬族的得福,不是因為他們聽了一篇道理,乃是因為他們得了一個生命;神先在亞伯拉罕身上作工,然後藉著亞伯拉罕擴充到許多人身上去。有一天,亞伯拉罕所仰望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那一座城(來十一10)降臨的時候,地上的萬族就要完全得福,神永遠的計畫就要完全成功。但是,神救贖的工作是在亞伯拉罕那一天就已經起頭了。神在亞伯拉罕身上的工作,是為著叫亞伯拉罕作器皿,並非只為著亞伯拉罕個人。神是要藉著他達到別人身上去。
現在我們要來看亞伯拉罕如何蒙召,如何跟從神。
我們讀約書亞二十四章,知道亞伯拉罕的出身是一個拜偶像的家庭。但是希奇,神恢復的工作,是從亞伯拉罕起頭的,神就是揀選這樣的人。這就叫人看見:『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九16。)亞伯拉罕能被神揀選,這是他連想也想不到的。亞伯拉罕自己沒有甚麼可誇的。他是一個平常的人,與別人沒有兩樣。使亞伯拉罕與人有所不同的,不是亞伯拉罕自己,乃是神。是神呼召了他,他纔與別人有所不同。所以,有一件事我們要學習,就是要認識神的主權。神樂意這樣作,就這樣作。亞伯拉罕與別人是一樣一式的,他沒有理由叫神揀選他,但是,神揀選了他。亞伯拉罕的第一個功課,就是學習認識是神起頭,不是他起頭。
神對於亞伯拉罕的呼召有兩次。我們先來看第一次神如何呼召他,他如何答應神的呼召。
第一次的呼召,是在米所波大米,迦勒底的吾珥。司提反說,『…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徒七2。)由此可見在亞伯拉罕沒有離開吾珥的時候,神就呼召他。神,榮耀的神,向亞伯拉罕顯現,呼召他,叫他離開他的本地、本族、父家,往神所要指示他的地方去。亞伯拉罕信麼?希伯來十一章告訴我們說,亞伯拉罕信。是的,人看見神的榮耀,就沒有法子不信。亞伯拉罕是一個平常的人,是和我們一樣的人,只因為榮耀的神向他顯現,所以他能相信。神是他作信徒的理由,神是他作信徒的原因,是神在那裏起頭,是榮耀的神叫他相信。
亞伯拉罕的信心一起頭就有那麼大麼?不。他聽見了神的呼召以後怎麼作?『他拉帶著他兒子亞伯蘭,和他孫子哈蘭的兒子羅得,並他兒婦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他們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裏。』(創十一31。)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就聽見呼召了,這是行傳七章二節告訴我們的;亞伯拉罕也信了,這是希伯來十一章八節告訴我們的。我們要知道,創世記十一章三十一節的事是在行傳七章二節的事和希伯來十一章八節的事之後的。我們要特別注意這一句話:『他拉帶著他兒子亞伯蘭,和他孫子哈蘭的兒子羅得,並他兒婦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出了迦勒底的吾珥。』這是亞伯拉罕的信心頭一次的表現,他不比我們高多少。神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他離開麼?是離開了。神說,你要離開本族。他離開麼?離開了一半,羅得還跟著。神說,你要離開父家。他不只沒有離開,並且把父家帶著走。亞伯拉罕的走,不是他自己定規的,是他的父親定規的—『他拉帶著他兒子亞伯蘭。』我們不知道他拉怎麼肯起來走。也許是亞伯拉罕告訴他的父親說,『神呼召我,要我走,』父親因為愛兒子的緣故,所以起來一同走?這個我們不能肯定,但是我們能這樣說,一個沒有得著呼召的人,反而作主動的人;一個有呼召的人,反而作了跟從的人!也許有人要說,如果能得著全家歸主,豈不是好麼?我們承認全家歸主是好事。但是,亞伯拉罕的蒙召,不是得救的問題,乃是作執事的問題。挪亞進方舟的呼召,是得救的問題;亞伯拉罕進迦南地的呼召,是職事的問題,是成就神計畫的問題。這是亞伯拉罕與挪亞的不同之處。挪亞把全家帶進方舟是對的,亞伯拉罕要把父家帶進迦南地是錯的。如果我們家裏有人沒有得救,我們帶他得救是對的;但是,如果神呼召我們作神的執事,作神的器皿,我們就不能把沒有得著呼召的人帶著一同走。
所以,亞伯拉罕的起頭是很平常的。他蒙召,就信;但是,他不是怎樣特別信的人,他不過是信而已。他自己想要順服,但是他沒有就完全順服。他要順服,不順服裏面覺得不對;他要離開,但是又沒有完全離開。他與我們並沒有多少差別。所以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灰心,以為我們自己不行,就沒有盼望;要知道,我們的盼望是在神身上。
亞伯拉罕跟著父親出來之後,結果怎樣?結果停在半路上。神是要他到迦南地去,但是,他們停在哈蘭,在那裏住下了。他沒有看見神要在他身上作徹底的工作,他纔能作合乎神用的器皿;他還不知道神所給他的使命,神所派他的職事;他還不知道為甚麼要出這麼多的代價。我們也是這樣,我們因為不知道神的心意,有時會想:『神為甚麼這樣待我!神為甚麼待我不像待挪亞那樣!挪亞是一家團圓,我卻要離開父家!』我們要記得,便宜的器皿,只要出便宜的代價就能得著;貴重的器皿,要出貴重的代價纔能得著。神要他作貴重的器皿,神對於他的要求就必定比別人多。所以,我們千萬不要誤會神對付我們的方法。你不知道神要怎麼用你。我們一切的遭遇,都是為著將來的事奉。你千萬不要以為別人能作這個,別人能作那個,為甚麼我不能。我們要記得,神如果對於一個人有特別的訓練,那是因為神要他有特別的用處;特別的用處,是從特別的訓練來的。所以你不要不滿,不要不服。最愚昧的事,就是不服神的手,一直在那裏問為甚麼神這樣,為甚麼神那樣。
神對於亞伯拉罕的工作,就是神對於亞伯拉罕的心意,但是,亞伯拉罕不知道。他不知道神為甚麼要他離開本地,離開本族,離開父家。所以,雖然他本地是離開了,但是離開得不大遠;本族是要離開,但是仍把姪兒一同帶去;父家是要離開,但又覺得未免太難了,不如一起帶走。他沒有看見他的職事,他不知道神要他怎麼作。結果,他住在哈蘭的日子,成了他空過的日子,耽擱的日子,無用的日子。
後來他父親死了,但是他還捨不得他的姪兒,他又把羅得帶走了。他拉不過在活著的時候使亞伯拉罕受耽擱,羅得則在死了之後還叫神的子民一直受他的累。因為羅得所有的工作,就是生了兩個兒子:一個名叫摩押,就是摩押人的始祖;一個名叫便亞米,就是亞捫人的始祖。摩押人和亞捫人都是以色列人的難處。
到了創世記十二章,是神對亞伯拉罕第二次的呼召。第一次的呼召是在吾珥,第二次的呼召是在哈蘭。神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1~3。)這是老的呼召。從前的那個呼召,現在又聽見了。第一次的呼召,只把他帶到半路,第二次的呼召,纔把他帶到迦南地。我們要常常感謝神,因為神不放手!神的堅持不放是最寶貴的事!我們能作基督徒,是因為神的堅持不放,不是我們自己去抓住神。如果憑著我們自己去作基督徒,我們早就失去了。亞伯拉罕所以能到迦南,是因神的堅持不放;我們今天所以能作基督徒,是因神抓住了我們。感謝神,祂是堅持不放的神。
在神向亞伯拉罕的顯現裏,在神對亞伯拉罕的呼召裏,我們看見神是不失敗的神,神是榮耀的神!自從亞當犯罪之後,一直到神向亞伯拉罕顯現,聖經裏曾多次記載神對人說話,但是沒有記載神向人顯現。在人墮落之後,聖經所記神向人頭一次的顯現,是在米所波大米向亞伯拉罕的顯現。所以我們相信,神恢復的工作是從亞伯拉罕起頭的。在許多年中,神沒有向人顯現,可是這一次,神向亞伯拉罕顯現了。神的顯現給我們看見,雖然人墮落的歷史已經有二千年之久,按著人看,好像神已經失敗了;但是神並沒有失敗,神的目的並非達不到,因為現在榮耀的神向亞伯拉罕顯現了!神是榮耀的神!祂是阿拉法,祂也是俄梅戛,到底祂還是榮耀的神!沒有一件事比神的榮耀更堅固,沒有一件事比神的榮耀更長久。從亞當到亞伯拉罕,不是二十年,不是二百年,乃是二千年之久;時間雖過了這麼久,但是神沒有失敗,因為祂是榮耀的神。
榮耀的神向亞伯拉罕顯現,並且給亞伯拉罕知道祂要作甚麼事。亞伯拉罕不只得著神的顯現,並且得著神將祂自己的旨意交託給他,他知道神要怎麼作。神對亞伯拉罕說,『你要…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神對亞伯拉罕說這些話,就是要給他看見:二千年之久,人雖然有這麼多的失敗,人雖然有這麼多的罪惡,但是現在神要來挽回他們了,神要藉著亞伯拉罕來作挽回的工作了。
神第一次的呼召,亞伯拉罕聽見了,也相信了,也離開了迦勒底的吾珥;不過,他跟著父親停在哈蘭,只走了一半的路而已。我們對於得救蒙恩的事,是難得忘記的;但是,我們對於蒙召作執事的異象,是很容易忘記的,是很容易落掉的。不必說別的,只要我們在事奉神的事情上忙亂一點,就很容易忘記了我們的職事,就很容易忘記了神的目的到底是甚麼。亞伯拉罕忘記了神對他的呼召,所以需要神再對他說話,所以神在哈蘭又對他說了同樣的話。我們感謝神,因祂對我們再說話,叫我們再一次知道祂要作甚麼。
亞伯拉罕又聽見了,第一次的呼召在他裏面所引起的信心,現在又起來了。亞伯拉罕的信心又恢復了,所以他能再走前面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