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與國度子民保持正確的關係

馬太福音這卷國度的書給我們看見,召會乃是進國度的入口。若沒有召會,我們就無法進入國度的實際。彼得領受了『耶穌是基督,是活神的兒子和神聖生命的具體化身』這項啟示時,主告訴他說,祂要將祂的召會建造在這磐石上。(十六16,18。)主要將祂的召會建造在其上的磐石,不只是基督自己,也是關於基督作生命的啟示。建造在這啟示上的召會,乃是進入國度(28)的關鍵。因此,我們要進入國度的實際,就必須在召會裏。

我們要進入國度,必須在召會裏;但我們會發現,自己很難在召會中,因為召會裏有許多難處,這些難處大多是關乎我們與聖徒的關係。我們在召會裏,不是以個人的方式單獨存在。反之,我們是被麻煩人物和年輕人包圍,這些人對父而言是寶貴的,但對我們而言卻可能是難處。儘管如此,我們仍必須與聖徒們保持正當、正確的關係。倘若我們沒有與眾聖徒保持正確、正當的關係,我們在實行上就是在召會之外;我們若在召會之外,自然就在國度之外。

回轉

馬太十八章的主題是聖徒間的關係;聖徒就是國度的子民。這章聖經題到,為要在國度裏與別人維持正確的關係,需要六個要求。第一,我們必須回轉,必須改變。(3。)這意思是說,我們要進入國度,就必須重生。(約三5。)回轉也暗示說,不只是在我們的行為上有改變,更是在我們的生命和性情上有改變。換句話說,我們必須改變的,不只是我們的所作,更是我們的所是,因為召會不容許我們天然生命裏的任何東西。我們要與聖徒維持正確的關係,就不能持守我們天然生命裏的任何東西。我們與聖徒的關係和交通,必須基於一個新生命。這意思是說,不只我們的壞脾氣破壞召會,甚至連我們的好脾氣也破壞召會。兩種個性都破壞召會生活,都必須被了結。無論我們是好脾氣或壞脾氣,都必須回轉。我們若沒有這樣的回轉,就不可能在召會生活裏。

降卑

第二,我們必須降卑。(太十八4。)回轉是生命的事,是關乎我們神聖出生的事,但降卑是生活的事。我們重生之後,需要有一種生活,一種以謙卑為特點的生活。如果我們靈中沒有真實的謙卑,就無法與聖徒們保持正確的關係。我們的謙卑必須發自深處,就是發自我們的靈裏。有時我們的謙卑可能很膚淺、表面;我們可能心思謙卑,靈中卻不謙卑。我們必須靈裏謙卑。我們靈裏深處的謙卑,必須是我們召會生活獨特的特點。我們的生活若以這種謙卑為特點,我們在召會裏與聖徒之間的關係就會正確,我們中間也不會有難處。

不要絆跌人,倒要接待人

第三,我們在召會中活在神的兒女,就是諸天之國的子民中間,必須謹慎不要絆跌人,反該一直接待人。(5~6。)接待人就是照顧他們。我們若不接待人,不照顧他們,就會叫他們絆跌。因此,我們必須一直顧到聖徒們,叫我們不致絆跌他們。

不要被絆跌

第四,我們也該謹慎,不要被絆跌;這是說,我們必須謹慎,不要成為那使絆跌之事進到召會裏面來的人。七節說,『世界因著絆跌人的事有禍了;絆跌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跌人的有禍了。』不要以為只有那些絆跌人的有禍了;那些被絆跌的人也有禍了。換句話說,絆跌人不好,但我們被絆跌也不好。絆跌人的事是難以避免的,因為這世界滿了使人絆跌之事。然而,我們必須盡所能的免於被任何事絆跌,因為我們若被絆跌,就有禍了。無論弟兄、長老、或領頭者作甚麼或說甚麼,我們都不該被他們任何人絆跌。否則,我們就會讓絆跌人的事藉由我們進入召會。

許多基督徒不懂馬太十八章七節。這節總結說,『那絆跌人的有禍了,』原文意:『使絆跌人的事藉由他而來的人有禍了。』這指明絆跌人的事是藉由那被絆跌之人進來的;那被絆跌之人成了別人的『絆跌之事』。假定有一天我去電影院,被另一位弟兄看見。如果他堅定站住,不被我的舉動絆跌,這絆跌之事就會到此為止。然而,如果他因為我去電影院而被絆跌,這件絆跌之事就會藉由他進入召會。如果他看見我去電影院而被絆跌,他可能立刻到另一位弟兄那裏,告訴他說他看到我去電影院。這樣,另一位弟兄也會被絆跌,至終,這件絆跌之事會傳開,進到召會裏。因此,可能有許多弟兄姊妹們被絆跌,因為這件絆跌之事藉由那位被絆跌的弟兄進到召會中。

曾有一位年長的領頭姊妹,尋求的青年人都認為她非常屬靈。這位姊妹的確屬靈;但我們必須知道,無論我們多屬靈,我們仍活在舊造的肉體裏,在肉體裏我們就有短缺和軟弱。有一天這位姊妹正幫忙別人為聖徒豫備愛筵時,受其他正在烹調的人煩擾,就發了脾氣。一位青年弟兄正進到廚房裏,看見這位屬靈的姊妹發脾氣,就被絆跌了。從那時起,他就說反對那位姊妹的話,告訴別人說他看見她發脾氣。這使其他的青年人也被絆跌。儘管那位年長姊妹的脾氣確是絆跌的源頭,但真正的傷害是這位青年弟兄造成的,這件絆跌之事藉著他進到其他青年人中間。因為這位青年弟兄允許自己被絆跌,他就與召會生活並與召會的交通斷絕了。因此,我們不可絆跌別人,也不要讓自己被絆跌,使自己成為絆跌之事藉以進來的人。

每當我們看到某件事可能成為絆跌之事時,我們必須堅定站住,不要被絆跌,因為我們若被絆跌,這件絆跌之事就會藉由我們進入召會。這就是為甚麼七節說,不只絆跌別人的有禍了,那使絆跌之事藉由他進入召會的人也有禍了。因此,我們必須謹慎,不要被絆跌。

願意悔改,並受調整

第五,當我們犯錯或絆跌別人時,我們必須願意悔改,並受調整。(15~17。)我們若不願受調整,就會與聖徒和召會的交通斷絕,被當作外邦人和稅吏。外邦人是異教徒,未得重生的人;稅吏是污穢的罪人。如果有弟兄告訴我們說,我們錯怪他了,我們必須謙卑,承認我們的錯誤,認罪,悔改,並願意受調整。這樣我們就會保守自己在召會的交通中。我們若不如此行,就會與召會生活斷絕。

赦免人

第六,我們必須赦免人。(21~35。)當我們得罪人時,我們不僅必須願意受調整,請求人的赦免;當人得罪我們時,我們也該願意赦免人。我們應該赦免人『七十個七次』;換句話說,我們應該有無窮的赦免。

我們若忽略這些事中的任何一件,就會自動失去與聖徒們的關係,失去召會的交通,而在國度的實際之外。然而,我們若實行並持守這六件事,就能與聖徒們維持正確、正當、且良好的關係,使我們能在召會生活中。當我們在召會生活這國度的入口裏,我們就能確信我們是在國度的實際裏。我們若不在召會中,就不在國度裏。召會(特別是地方召會)就是國度的行政。(17。)

總之,馬太十八章給我們看見國度子民的關係,以及地方召會作為國度的行政。地方召會試驗並表明我們是否有正確、正當的關係。因此,我們必須將自己服在地方召會之下。我們若不服地方召會,就不在國度的實際裏,而被當作不信的外邦人和有罪的稅吏。這是十八章真實的意義;這一章教導我們保守自己在國度實際裏的路。我們必須回轉、降卑、不絆跌人、不被絆跌、願意悔改受調整、並赦免人,藉此與聖徒保持正確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