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諸天之國的實現(一)

三班人

馬太二十四至二十五章可分為三段:第一段包含二十四章一至三十一節,這段話是對猶太人說的;第二段是從二十四章三十二節至二十五章三十節,是對召會說的;第三段是二十五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乃是對外邦人說的。歷代以來,有人說這兩章聖經全是對猶太人說的,另有的人卻以為全是對召會說的。但我們根據門徒所發的問題及主的回答所得的亮光,可以斷定這兩章聖經乃是對三班人說的。

在馬太二十四章三節,門徒問了三個問題:第一,甚麼時候有聖殿和耶路撒冷被毀的這些事?第二,主的來臨有甚麼兆頭?第三,這世代的終結又有甚麼兆頭?主也清楚的回答這三個問題。(二四4~二五46。)首先,我們知道有關聖殿被毀的豫言,和召會及外邦人都沒有關係;而第二個問到主來臨的事,不只和召會有關係,也和猶太人及外邦人都有關係;最後,主說到這世代的末了,就是說到世人的結局。從羅馬一章十六節及林前十章三十二節可以看見,使徒也將世上的人分為三類:猶太人、召會和外邦人。所以主的話也必是說到這三方面,答案纔是完全的。

在馬太二十四至二十五章這二章聖經裏,首先針對在猶太的人,(二四16,)說到『聖地』、『安息日』、『選民』(15,20,22,24)這些猶太人專用的辭。然而當日的門徒有雙重身分,他們是猶太人,也是門徒。所以第一段主說話的對象是用『你們』,乃是對猶太人說的;第二段也用『你們』,卻是對召會說的。

其次,這二章聖經也是對召會說的。二十四章三十二節至二十五章三十節這段話明明是與召會有關,因為第一,最重要的是被提問題,(二四40~41,)被提是召會的事。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沒有被提的問題。第二,這段話說到主來了,又去了,(二五15,)還要再來,(二四42,44,46,50,二五6,19,31,)所說的都重在主的去和再來之間一段的故事。這段故事不是關乎猶太人,乃是關乎召會時代。召會時代是從主釘死而去之後,升天開始到主再來時結束。第三,這段話都是比喻。因為召會是奧祕的,所以關乎召會的話都是奧祕。猶太人不是奧祕的,所以關於他們的話是明言。譬如,第一段的『冬天』(二四20)就是指冬天,但第二段的『夏天』(32)則是比喻。

這兩章聖經的第三段是對萬民。萬民(二五32)在原文是『外邦人』的意思,如在十章主說到『外邦人的路』;(5;)那裏的『外邦人』和二十五章的『萬民』同字。所以這裏明說是外邦人。第三段的話乃是明言,而在明言裏又用比喻。

本篇信息不重在第一段和第三段,乃重在第二段,就是關於召會的話。

馬太十三章與二十四至二十五章的比較

十三章已經把召會、基督教和諸天之國的實現都說過了,為何還要有二十四至二十五章的豫言再說到召會呢?因為十三章是重在說到召會的產生,那裏說召會是生命種子長出的,也是蚌受傷產生的。然而在十三章裏一點沒有題到召會在主面前該負的責任;所以要有二十四至二十五章的豫言,說到責任問題。十三章的比喻全重在召會的成分,而二十四至二十五章全重在召會的責任;因此,十三章裏沒有說到召會的責任,二十四至二十五章也同樣沒有說到召會的成分。要認識召會的產生、成分、內容,就要認識十三章;然而,要知道召會的責任,就必須懂得二十四至二十五章。

召會的責任和本分

召會的責任和本分,或者說基督徒的責任和本分,包括生命和事奉兩面。每個基督徒在主面前都有這兩面的責任。主升天以後到主再來之前,祂將我們留在地上,我們所要負的責任,只有生命和事奉這兩面。論到生命一面,我們要『儆醒』(二五13)且要『豫備』,(10,)就是要充滿聖靈,使我們生命成熟,等候見主。論到工作一面,重在『忠信』,(21,23,)就是要盡主所分給我們的職分。

關於召會兩方面的比喻

二十四章關於召會的話乃是論到活著的信徒;(32~51;)三十二至四十四節很清楚的說到,信徒在工作時,主就來將人提去,這乃是吩咐我們在生命方面要儆醒豫備。四十五至五十一節的奴僕是正活著時,在他們想不到的日子,主人就來了,這是教導我們在工作方面要忠信。而二十五章乃是論到死了的信徒。十個童女的比喻,(1~13,)說到在生命方面的儆醒豫備,童女睡了就是指信徒死了。而奴僕的比喻中,過了許久,主人要來和他們算賬,(14~30,)就是整個召會時代之後,主要來審判。因此二十五章也說到生命的儆醒豫備,以及服事的忠信。

二十四及二十五章兩次題到生命和工作方面的比喻,都是把儆醒豫備擺在先,忠信服事擺在後。這給我們看見,信徒的責任第一是生命,第二纔是工作。要儆醒豫備就必須生命成熟、充滿聖靈;在生命上豫備好的,纔能在工作上忠信。按生命一面說,我們是童女;按工作一面說,我們是奴僕。童女是愛主的問題,奴僕是事奉主的問題。

童女的比喻

說到生命長進,非從愛著手不可;這愛像童女的愛。要有這愛,我們的生命纔能成熟。童女的意思就是單純、純潔,不被任何事物霸佔,也不受任何玷污。在生命方面,我們必須負責守住童女的地位。童女和婦人不同,和淫婦更不同。婦人是有了合法的佔有,淫婦是有了非法的佔有。而童女是單純的,沒有任何佔有。在生命方面我們不只不能像淫婦,連婦人也不要像,乃該像童女。童女在地上沒有牽掛,心是直接向著新郎;這是我們在生命一面的地位和身分。

童女的光景是拿著燈。(二五1。)她們所處的時候乃是半夜,(6,)四周黑暗,而她們身上的見證是燈光的見證,她們的見證是黑暗中的光。有的信徒給人一碰就覺得有光。他在那裏,那裏就明亮,因為他拿著燈。有的信徒和外邦人在一起,沒有兩樣,因為他沒有拿著燈。燈裏的光是從油來的,油是器皿裏的油,就是內住的聖靈。光不是來自倒在外面的油,而是內住的聖靈叫童女身上有光。二十五章一至十三節這段經文給我們很深的感覺,我們是童女,該一塵不染、毫無牽掛和霸佔;這是信徒的地位和身分。童女只要在主之外別有所愛,就已經失去了她們該守住的地位和身分。我們的身分是童女,而光景是拿著燈。

童女的路是『出去』,(1,)就是從她們所在地出去,也就是從世界出去。墮落的基督徒不是停留就是回頭。在生命方面盡本分的基督徒則是出去的。基督徒是一班出去的人。別人是往世界裏進去,我們是從世界裏出去。在這段比喻、表徵裏,每一字都含意豐富。我們的光景是拿著燈,我們的路是從世界出去。我們和世人背道而馳。我們的故事全在這『出去』,除此以外沒有別的經歷。我們出去,因為我們心所愛的不在這裏。

童女的生活和工作,就是迎接新郎。她們整天過的生活、所作的事,就是迎接新郎。有迎接纔有被提。主來提我們是根據我們的迎接。童女所以要出去,就是因為要迎接新郎。世界所以不能吸住童女,是因為她們前面有更可愛的目標。我們不是隨便與人往來的淫婦,我們乃是童女。我們雖然處於黑暗的世代,卻因拿著燈而有發光的見證。真實在生命上盡本分、負責任的人,就有這光景。

十個童女分成兩組,每組五個。這不是說,死了的聖徒剛好分兩半,乃是分兩等。『五』是四加一;『四』是受造之物的數字,『一』是造物主的數字,受造之物加上造物主,就能擔負責任。因此『五』是負責任的數字,如五根手指是四根手指加上一個姆指;四加一就會作事。神已把祂自己與我們加在一起,而我們生命成熟與否,不是神的責任,乃是我們要負的責任。

十個童女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精明的。她們的分別乃在精明的豫備油在器皿裏,愚拙的不豫備油。豫備油就是有聖靈充滿,要得聖靈充滿就要出代價。九節說的買油,就是要付代價。若要得聖靈充滿,就得愛主勝過一切;愛名利、地位、父母,體貼自己,愛自己的妻子、兒女、買賣、錢財,就不能豫備油。如果我們為主的緣故輕看一切,撇下一切,這就是付代價。愛主過於學問、地位,甚至只愛主不愛別的事物,就是付代價。這些從我們出去了,就是代價付出去了。代價沒有出去,就買不來聖靈的充滿。今天我們不是把代價隨便丟了,乃是正式為主的緣故花出去,所以定規買得聖靈的充滿。當一位弟兄愛名利、買賣、錢財、地位時,他裏面就沒有聖靈的地位。當他把這些花出去,裏面的器皿就能空出來豫備油。

愚拙的童女不是不得救者,因為她們在所是上同樣是童女,在所作上又同樣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只不過她們是愚拙的,沒有出所該出的代價,來得著所該得的聖靈。愚拙就是不識寶貝,反而寶貴自己所以為的,而丟了聖靈。願意丟棄自己所寶貴的,而充滿聖靈,這就是精明。這全是生命方面的事。

因為新郎來的遲延,所以十個童女都『打盹睡著了』。(5。)打盹睡著,表徵因生病軟弱而死亡。人都有生老病死,所以這不是儆醒問題,因為連精明的也睡了。到『半夜有人喊叫』,(6,)就是主來時有天使長的聲音。(帖前四16。)新郎來時,『那些童女就都起來。』(太二五7。)『起來』就是復活了,這是帖前四章十六節所豫言的復活。但這時愚拙童女的燈要滅了,她們燈裏的油不彀,就請精明的分點油給她們。(太二五8。)然而聖靈的充滿是不能分給人的;沒有人能替別人得著聖靈的充滿,所以愚拙的童女只好自己再去買油。(9下~10上。)這含示愚拙的信徒甚至在復活後,還得解決聖靈充滿、生命成熟的問題。

基督徒是神的莊稼。馬太十三章所撒的種子要長大成熟,成為如啟示錄十四章所說的大體莊稼,纔能收割。(14~16。)莊稼必須成熟,若不成熟就不能收到倉裏。(太十三30。)到主來時,活著的人要成熟纔能被提,已死的人也必須成熟,纔能有分於婚筵。而那些死時還沒有生命成熟的,復活後就不能被收到倉裏;所以到復活後,愚拙的童女還必須買油,好達到成熟。只是後來油雖也買來了,還是不能有分於婚筵。(二五10~12。)因此,早成熟的能有分於婚筵,晚成熟的卻沒有分。

馬太二十五章十一至十二節:『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阿,主阿,給我們開門。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主說『我不認識你們』,不是指童女沒有得救,乃是主不承認、不稱許她們。這就是說,主不許他們有分於祂的婚筵,與祂一同享受快樂。這是個懲罰。受懲罰就是在國度的婚筵外面哀哭切齒。(二四51,二五30。)然而這裏的不承認,是時期上的不承認,如啟示錄三章所說,他們的名要從生命冊上被塗抹。(5。)這些人不是沒有得救;他們的名字不是不在生命冊上,否則何來塗抹?只是在千年國時期,他們的名字要從生命冊上被塗抹,也就是在千年國時期沒有這些人的名字,意即他們失去這時代的賞賜,但沒有永遠失去救恩。

因有賞罰問題,所以主纔說要豫備,要儆醒。生命不成熟的信徒,在千年國時期受了主的管教,生命長大成熟後,他們的名字要再一次記在生命冊上。

這篇信息不是重在解經,乃是要我們注意生命成熟的問題。我們要看見主對我們生命上的要求和警告。馬太十三章給我們看見召會的產生、成分與內容,二十四至二十五章給我們看見召會該有怎樣的生命和責任。

講於五月五日早上